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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法制宣傳調研報告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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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大家逐漸認識到報告的重要性,我們在寫報告的時候要避免篇幅過長。你還在對寫報告感到一籌莫展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農村法制宣傳調研報告範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農村法制宣傳調研報告範文

全民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已歷經近25年,廣大羣衆特別是農村居民的法治觀念、法律素質得到了明顯增強,絕大多數羣衆懂法、守法,越來越多的羣衆能自覺運用法律手段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但因諸多因素,目前,一些農村的普法教育還存在許多薄弱環節。透過進行深入調研,有針對性地提出了一些關於加強農村法制教育工作方面問題的看法,主要有以下幾點:

一、農村法制教育的基本現狀

㈠法制宣傳教育的主要成果

經過近五個五年普法教育,各類法律知識得到了較爲廣泛的普及,人民羣衆的法律意識和法律素質逐步提高,農民法制觀念和維權意識發生了較大變化,法制宣傳的形式也從單一的發發資料、聽聽廣播、看看圖片,發展到集中學法、廣播電視網絡普法、遠程教育系統普法,法制文藝演出、以案說法、法律服務、法律諮詢等多種形式,法制宣傳教育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具體是:一是增強了依法評判是非和自覺履行法定義務的觀念,動輒打人罵人及械鬥等不良現象已不常見;二是增強了依法辦事的意識,在涉及經濟和民事關係時,能夠按法律要求確定雙方的權利與義務;發生經濟等糾紛時,能夠注意運用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三是增強了依法參與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的意識與能力。同時,農村廣大基層幹部依法決策、依法辦事、依法管理農村各項事務的能力和水平也有了明顯提高。

㈡農村法制宣傳的幾種途徑

總體上說,對村民法制教育難度比較大,要做到深入普法確實不易。但村“兩委”能克服種種困難,因地制宜,協助有關部門開展了一些力所能及的普法活動:一是利用黨員大會、部署工作等時機,組織村“兩委”幹部、黨員、人民調解員學習法律知識;二是結合嚴打整治、換屆選舉、計生工作等黨和政府中心工作宣傳相關法律法規;三是組織人民調解員、義務法制宣傳員送法上門,分發學習資料,向村民和外來人口進行簡單的法制宣傳;四是利用法制宣傳欄、召開村民代表大會等向村民宣傳法律法規;五是邀請鄉鎮一級司法所和法律服務所同志給村幹部、村民上法制課等;六是普遍開展“法律六進”活動。

二、農村法制教育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

在開展全民法制教育中,各級各專業部門,特別是鄉鎮(辦事處)、村幹部雖然做了不少工作,也取得了功不可沒的成績。但仍存在許多不容忽視的問題,影響和阻礙了農村法制教育的深入開展。

㈠對普法工作的現實和長遠意義認識不夠深刻

大的普法網絡雖然已經建立起來,但由於某些普法人員沒有從思想上真正認識到它的重要性,將普法當作可有可無的事情,導致某些環節形同虛設,未能發揮應有的作用。

㈡普法工作隊伍素質不高

透過調研發現,某些普法人員自身不注重學法,甚至對自己正在宣傳的法律都沒通讀過。

㈢普法形式針對性不強

農村常用的普法形式不外乎有張貼標語、出動宣傳車、舉辦法制講座、發放宣傳材料、開展法律諮詢等,實踐證明都有一定的效果。但是這些方式在農村究竟能發揮多大的作用?透過調查發現,這些方式的針對性仍然不強,而且很不繫統,存在“東一榔頭西一棒槌”的現象,宣傳的內容不一定是農民的需要,對農民的吸引力仍然不夠。

㈣普法監督考覈不力

長期以來,農村普法工作給人的印象是有動員、有部署、重形式、輕實效。究其原因,主要是因爲缺乏一個有效的監督檢查機制和效果考評機制。現有的檢查主要是對有無開展普法工作進行檢查,對普法的`效果則似乎“不聞不問”,導致普法成了單純地“攤派”法律,使普法效果大打折扣。

(五)普法宣傳物質條件匱乏

要進行普法宣傳,不是光靠嘴上說說就行的,沒有一定的物質基礎做支撐是不行的。有些村的集體經濟匱乏,負債累累,化解壓力巨大,普法經費短缺、宣傳資料緊缺、宣傳設備落後,這些都是制約農村普法工作的客觀原因。俗話說“巧婦難爲無米之炊”,農村普法人員力不從心,在一定程度上也使農村普法在廣度和深度上大打折扣

三、解決農村法制宣傳教育問題的對策

(一)“法律六進”是“五五”普法的重要內容,其中“法律進鄉村”工作的支撐點和輻射面就是廣大農民羣衆。開展農村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就是要引導農民積極學法、自覺守法、正確用法,培養農村法律明白人。

(二)建立農村法制宣傳教育的長效機制

一是健全領導機制,挖掘宣傳資源。做好農村的法制宣傳教育工作,領導重視是關鍵。要緊緊抓住領導這個龍頭,主動爭取領導的重視和支援。普法主管部門要發揮指導、協調作用,充分調動與農村生產生活密切相關部門的積極性,整合相關資源,大力宣傳涉農法律法規,認真履行農村普法義務,形成齊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是落實保障措施,強化陣地建設。要積極落實普法經費,保證數量,並將其納入專戶管理,做到專款專用,透過普法經費的有效投入,使普法宣傳教育基礎設施建設不斷完善,才能做到普法工作有“地”放矢。要強化法制宣傳教育隊伍建設,充分發揮基層司法所、派出所、法律服務所工作人員的作用,村級要設立專職宣傳員,發揮村兩委、村民代表、村民小組長、黨員幹部的作用,聘請老幹部、老教師、老黨員擔任農村普法宣傳志願者。只有經費保障,設施完善,部門參與,形成合力,建立長效機制,普法工作才能見到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