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文谷

位置:首頁 > 行政公文 > 通知

拆違通知書

通知1.21W

有關部門發佈拆違通知書之日起7日內自行拆除其所屬的違法建築,那麼,以下是本站小編給大家整理收集的拆違通知書相關樣本,供大家閱讀參考。

拆違通知書

拆違通知書【一】

張xx:

根據xx黨委《關於全面推進村莊環境整治工作的實施意見》【河委發(20xx)38號】,決定對印莊大橋西北方向的違章建築進行拆除,請於xxxx年4月10日前拆除到位,並恢復好違建前原狀,逾期,當事人承擔一切責任和經濟費用。當事人如有不服,可向泰興市人民法院河失法庭申請訴訟。本通知可採用送達、電話通知、快件郵寄三種方式告知。

  中共xx村黨總支

  xx村村委會

  3月29日

拆違通知書【二】

: 你(單位)因 的行爲,違反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四十條之規定。 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六十四之規定,本機關擬對你(單位)做出 責令限 年 月 日前自行拆除,逾期本機關將強制拆除、拆除費用由你(單位)承擔 的處罰。 根據《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你(單位)可以自收到本告知書之日起三日內到 (地點)進行陳述、申辯,逾期不陳述、申辯的視爲放棄陳述申辯權利。

  (行政機關印章)

  年 月 日

拆違通知書【三】

戶:

你戶未取得鄉村規劃許可證在舊縣鎮 村 地段擅自 的行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四十一條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六十五條之規定,舊縣鎮政府責令你戶立即停止建設,並於送達本決定書之日起5天內自行拆除違章建設。 逾期不拆除的,舊縣鎮人民政府將聯合縣國土資源局、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對你戶在 村 地段擅自違法進行建設的施工現場進行查封,對已建成的違法建築物強制拆除。

如果不服從本決定,可以依法在接到本決定之日起60天內向上杭縣政府申請行政複議,或者在三個月內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複議訴訟期間不停止本決定執行。

  舊縣鎮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