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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企業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情況的調研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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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們平凡的日常裏,報告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多數報告都是在事情做完或發生後撰寫的。相信許多人會覺得報告很難寫吧,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關於企業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情況的調研報告,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關於企業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情況的調研報告

企業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情況的調研報告 篇1

一、各類用人單位參保基本現狀

近年來,我們堅持以人爲本的執政理念,在加快全縣經濟發展的同時,理清工作思路,健全工作制度,依法保障勞動者合法權益,不斷加大職工社會保險基金的徵繳力度,基本形成了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五位一體的社會保險體系,促進了社會的和諧與穩定。

據統計,目前,我縣共有各類用人單位367戶,涉及職工26472人(在職19686人,退休6711人),其中機關事業單位283戶,涉及職工15957人(在職11654人,退休4303人),企業及其他用人單位84戶,涉及職工10515人(在職8032人,退休2408人)。機關事業單位參加養老保險15957人,欠繳保費468萬元;參加失業保險7327人,欠繳保費506。8萬元;參加醫療保險15957人;參加工傷保險946人。企業及其他用人單位參加養老保險6690人,欠繳保費437。56萬元;參加失業保險2323人,欠繳保費47。71萬元;參加醫療保險3476人,欠繳保費264。45萬元;參加工傷保險3257人,欠繳保費18。27萬元;參加生育保險2301人,欠繳保費15。25萬元。

二、存在的問題與原因

(一)部分用人單位對社會保險認識不足,個別企業未參加社會保險。一是個別用人單位對社會保險在穩定員工隊伍、增強員工的歸屬感、調動員工的積極性方面的作用認識不足,因而缺乏參加社會保險的積極性。二是員工只顧眼前利益,沒有長遠的意識,由此減弱了他們參加社會保險的積極性。這一點在我縣的外來企業中較爲突出。

(二)欠繳社會保險費的現象仍然存在。我縣的企業一般都是生產經營規模小、生產科技含量低、產品檔次不高企業,產品成本高、利潤低,有些初始執行的企業都在負債經營。爲維持企業的生產經營,部分企業存在欠繳社會保險費的現象。

(三)存在選擇性參加社會保險的現象。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因失業、工傷風險較低,參加養老、醫療保險積極性較高,而不願參加失業、工傷保險。我縣大多數企業員工是本地農民,就近務工,半工半農較多,因此多以土地爲保障,所以參保繳費意識淡莫,只求多掙點錢,從而存在儘量少參保甚至不參保現象。

(四)瞞報、少報參保人數和繳費基數的現象依然存在。少數企業爲儘可能降低企業成本,保證利潤的最大化,想方設法瞞報、少報參保人數和繳費基數。

(五)企業人員流動性大導致參保管理困難。目前,我縣相當部分企業的員工大多屬於臨時用工,存在今天干,明天走的現象,人員極不穩定。社保經辦部門很難準確掌握企業職工人數,多數老闆都會以此爲藉口不參加社會保險。另外,由於各地社會保險制度不銜接,在政策上也有一定差異,許多外來務工人員考慮到在務工當地參保幾年,一旦回鄉又是一件麻煩事,因此務工人員不願參保。

(六)企業改制進程緩慢導致部分人員參保困難。由於我縣企業改革的進程較慢,而且原來單位欠費時間較長,企業長期處於關閉、停產階段,間斷繳費情況存在,而這些單位的人員又有相當一部分已經到私企去打工,他們與原單位未解除勞動關係,而又與新單位形成了實際勞動關係,在社會保險關係接續時非常棘手。

(七)社會保險政策的'盲點導致部分人員參保較困難。在實行社會保險前已退休或即將退休的原三社企業(鐵器社、縫紉社、補鞋社)人員,未能參加社會保險,在企業關閉破產後,失去了退休費來源。現在年老體弱多病,無任何經濟來源,生活相當艱難。去年,省政府雖出臺了川辦發185號檔案,解決原國有、集體企業超齡未參保人員老有所養問題,一次性參保繳費額近4萬元,因這部分人員無力支付所交的鉅額保險費,多次上訪要求解決養老保險問題。

三、解決問題的幾點對策

第一,領導重視、部門協調。目前,企業特別是民營企業參保繳費較困難,反應出制度、體制、管理等多方面存在的問題,要做好這項工作,首先各級黨委、政府要強化對擴面工作的組織領導;其次,有關部門要各負其責、齊抓共管,社保經辦機構要加強徵繳。搞好宣傳服務,行業主管部門應加強組織引導,工商、稅務部門應搞好監督配合,勞動保障部門對參保繳費的執法檢查、監督等工作都要協調一致形成合力。

第二,加強宣傳教育、強化維權意識。用人單位員工特別是民營企業員工對社會保險在維護自身權益的作用和意義認識不足,是目前阻礙社會保險繳費進展的現實問題。因此必須充分發動新聞媒體、社區組織、廠礦企業、社保主管部門和其他宣傳機構,加強社會保險政策宣傳;鄉鎮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要在社區、村開設社會保險諮詢站點,開展諮詢服務;同時要抓好正、反典型的宣傳,提高全民的社會保險意識,牢固樹立參保是維護勞動者權益的觀念。

第三、以靈活的政策引導參保。我們應以國家的政策

法規爲依據,針對地方經濟、企業勞動用工的實際特點,採取靈活適用的政策,引導用人單位參保,例如對農民工數量多,經濟效益低的勞動密集型企業,可採取低門檻准入,低標準享受的新農保政策引導其參保。同時要加大改制力度,儘快讓那些停產破產企業職工與企業解除勞動關係,及時做好重新就業人員的社會保險接續工作。

第四、求真務實,常抓不懈,着力做好民營企業參保擴面工作。民營企業保險擴面是一項長期、複雜的工作,一方面,應本着求真務實的精神,分部分批推進這項工作,從少到多,從局部逐步擴展,最終達到全覆蓋的目標。如果不顧企業的實際問題全員參保,不但達不到預期的目的,還有可能導致企業破產、增加失業、加重企業負擔。另一方面,民營制企業擴面工作要堅持常抓不懈,使新增企業員工和老企業新增的員工及時分批參加社會保險,爭取做到不漏新企業、不漏新員工。只有這樣才能持之以恆,實現最終全覆蓋的目標。

企業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情況的調研報告 篇2

一、現狀

**縣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工作啓動於1997年4月。截止20xx年底,全縣參保機關事業單位共有234個,其中:黨政機關46個,事業單位188個(鄉鎮轉制事業單位74個),現有參保人員2335人(鄉鎮事業單位轉制人員442人),退休人員425人,供養遺屬20人。在職參保人員與供養退休人員比例5.5:1。歷年累計徵繳養老保險費5014 萬元,歷年累計發放退休人員養老金2868 萬元,歷年累計結餘養老保險基金 2146萬元。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管理體制與州局及部分縣(市)不統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職能、資源整合、“五險合一,一票徵收”等改革目標至今尚未實現。經辦機構尚未納入參照公務員管理。

(二)業務管理機制不健全,特別是控制機制、反饋機制、導向機制不夠完善,管理基礎不牢,管理手段不新。

(三)至今沒有統一政策和法規,工作處於被動狀態,與事業發展要求差距較大。

(四)鄉鎮轉制事業單位人員養老保險現行政策不完善,特別是計發養老金待遇的有關規定不盡合理,如繳費滿15年的人員,繳費每增加一年,計發比例提高1%,致使鄉鎮事業單位轉制人員的退休待遇與企業養老保險的退休待遇差距越來越大,今年退休人員按上述辦法計發的待遇已高於人事部門覈定的退休費標準。

三、對策

(一)創新管理機制,優化管理模式。計劃經濟體制是以單位爲管理主體,表現在社會保險管理上,主要是透過單位管理 “單位人”;市場經濟體制下,社會保險管理的是“社會人”,實行社會化管理服務,從而減輕參保單位的事務性負擔。在市場經濟體制轉軌過程中,如果不創新管理體制,管理就會遇到體制性障礙,而且難以提升。要遵循“機構職責明確、權限分配適度、制約配合平衡、控制調度及時”的原則。形成 “服務、管理、監督”三級管理模式框架,將縱向分工的管理體制調整爲橫向分工的管理體制。原來縱向分工的管理體制,明顯存在工作協調難和業務經辦權限過於集中兩個弊端,這對提高服務質量和職工綜合素質不利。而橫向分工的管理體制既互相配合,又互相制約,也能提高辦事效率。因此,建議將縣(市)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儘快進行整合,透過 “五險合一”使機構設定上下統一,同時加強服務大廳建設,形成 “一站式”辦理業務的服務網絡,實現社會保險經辦業務的統一化、標準化、高效化。

(二)強化管理手段,改善管理環境。依託計算機系統規範業務管理,健全三大機制,一是控制機制。主要是控制業務經辦人員的具體操作情況;控制社保基金的資金流量。二是反饋機制。對一線操作和基層現場管理工作中遇到的問題,採用全面反饋的方法快捷處理,形成經辦業務網上執行,公開辦事制度和程序,實行陽光操作。三是導向機制。努力提高數據庫質量,加快金保工程建設步伐,透過內部局域網絡對工作計劃、規範管理進行及時高效引導。

(三)結合實際情況,完善相關政策。我縣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一直沿用的是**縣人民政府頒發的《**縣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實施辦法》(鶴政發[1996]12號)。從現行的情況來看,有部分條款已不符合工作實際和新的政策規定,建議縣人民政府對12號檔案進一步修訂補充和完善。

(四)切實加強能力建設。各級黨委政府應儘快將社保經辦機構的參公管理落實到位,同時在隊伍建設和素質建設上下功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