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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經《國風·齊風·盧令》原文賞析四

詩經1.79W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裏,大家都對那些朗朗上口的詩歌很是熟悉吧,詩歌飽含着作者的思想感情與豐富的想象。究竟什麼樣的詩歌纔是好的詩歌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詩經《國風·齊風·盧令》原文賞析四,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詩經《國風·齊風·盧令》原文賞析四

《盧令》,《詩經·齊風》的一篇。爲先秦時代齊地漢族民歌。全詩三章,每章二句。這是一首讚美獵人的短歌。其人帶着獵犬出獵,品德仁慈,捲髮美髯,具有長者之相。《毛詩序》說這首詩爲刺齊襄公荒於政事而作。《詩經》是漢族文學史上第一部詩歌總集。對後代詩歌發展有深遠的影響,成爲中國古典文學現實主義傳統的源頭。

盧令

原文:

盧令令,其人美且仁。

盧重環,其人美且鬈。

盧重鋂,其人美且偲。

譯文及註釋

譯文

黑犬頸圈丁當響,獵人英俊又善良。

黑犬脖上套雙環,獵人英俊又勇敢。

黑犬脖上環套環,獵人英俊又能幹。

註釋

①盧:黑毛獵犬。令令:即“鈴鈴”,獵犬頸下套環發出的響聲。

②其人:指獵人。仁:仁慈和善。

③重(chóng 蟲)環:大環套小環,又稱子母環。

④鬈(quán 全):勇壯。一說發好貌。

⑤重鋂(méi 梅):一個大環套兩個小環。

⑥偲(cāi 猜):多才多智。一說須多而美。

鑑賞

關於此篇詩旨,歷來看法不一,今將幾種主要的說法列舉如下:一、刺荒說(《毛詩序》:“《盧令》,刺荒也。襄公好田獵,畢弋而不修民事,百姓苦之,好陳古以風焉。”)二、刺以色取人說(牟庭《詩切》)。三、女戀男、女贊男之說(朱東潤《詩三百篇探故》、袁梅《詩經譯註》)。四、獵歌說(周蒙、馮宇《詩經百首譯釋》)。五、讚美獵者說(王質《詩總聞》、朱熹《詩集傳》)。今人多從第五說,當以此說爲是。

作者是以羨慕的眼光,對獵人的外在英姿和內在美德進行誇讚。實在看不出詩中有“陳古以風”之意,也看不出“詞若嘆美,意實諷刺”(方玉潤《詩經原始》)之類的暗諷手法。

打獵是古代農牧社會習以爲常的事。獵者除獲得生活所需之物外,還有健身習武的好處。古人認爲,國家要強盛,離不開文治武功。體魄強健,好勇善戰,體現了國人的尚武精神。仁愛慈善,足智多謀,體現了國人的文明精神。因此,文武並崇,剛柔兼濟,在古代形成一種風尚,一種共識。在這種風氣影響下,人們往往把是否能文能武作爲衡量一個人是否有出息的重要標準。在日常生活中,人們也常常以這種標準與眼光來衡量和觀察各種人物,一旦有這樣的人物出現,就倍加讚賞,此詩中的獵者就是其中一例。作者選取狩獵這一常見習俗,對獵人的善良、勇敢、能幹和美姿進行讚譽,既是情理中事,又是詩人審美眼光獨到之處。

此詩採用了由犬及人、由實到虛的寫法。全詩共三章,每章的第一句均以實寫手法寫犬;每章的第二句均以虛寫手法寫人,“即物指人,意態可掬”(陳震《讀詩識小錄》)。“令令”、“重環”、“重鋂”,是寫犬,不僅描繪其貌,而且描摹其聲。由此可以想見當時的情景:黑犬在獵人跟前的受寵貌和興奮貌,獵犬在跑動中套環發出的響聲等等,這就從一個側面烘托出狩獵時的氣氛。陳繼揆《讀詩臆補》雲:“詩三字句,賦物最工。如‘殷其雷’及‘盧令令’等句,使人如見如聞,千載以下讀之,猶覺其容滿目,其音滿耳。”對“盧令令”三字感受特深。“美且仁”、“美且鬈”、“美且偲”,則是寫人,在誇讚獵人英姿的同時,又誇讚獵人的善良、勇敢和才幹。這樣看來,詩中所讚美的獵人,是個文武雙全、才貌出衆的人物,以致引起旁觀者(包括作者)的羨慕、敬仰和愛戴。從感情的角度看是真實的,從當時所崇尚的民風看,也是可信的。

詩經狡童原文翻譯及賞析

原文:

狡童

彼狡童兮,不與我言兮。

維子之故,使我不能餐兮。

彼狡童兮,不與我食兮。

維子之故,使我不能息兮。

譯文:

那個滑頭小夥子,爲何不和我說話?都是因你的緣故,使我飯也吃不下。

那個滑頭小夥子,爲何不與我共餐?都是因你的緣故,使我覺也睡不安。

註釋:

1.狡童:美貌少年。狡,同“姣”,美好。一說爲狡猾,如口語說“滑頭”之類,是戲謔之語。

2.彼:那。

3.維:爲,因爲。

4.不能餐:飯吃不香,吃不下。

5.食:一起吃飯。

6.息:安穩入睡。

賞析:

法國女作家斯達爾夫人說:愛情對於男子只是生活中的一段插曲,而對於女人則是生命的全部。確實,一個姑娘生活中最艱鉅的任務就是反覆證實小夥子的愛情是執着專一,永恆不變的。因而,戀愛中的姑娘永遠沒有精神的安寧。對方一個異常的表情,會激起她心中的波瀾;對方一個失愛的舉動,更會使她痛苦無比,寢食難安。《鄭風·狡童》中的這位女子就是如此,或許是一次口角,或許是一個誤會,小夥子兩個失愛的舉動,她竟爲之寢食不安,直言痛呼。

首先,詩的兩章透過循序漸進的結構方式,有層次地表現了這對戀人之間已經出現的疏離過程。第一章曰:“不與我言”,第二章承之曰:“不與我食”,這不是同時並舉,而是逐步發展。所謂“不與我言”,並非道途相遇,掉頭不顧,而當理解爲共食之時,不瞅不睬;所謂“不與我食”,是指始而爲共食之時,不瞅不睬,繼而至分而居之,不與共食。愛情的小舟,遇到了急風狂浪,正面臨傾覆的危險。與此相應,女子失戀的痛苦也隨之步步加深。共食不睬,雖一日三餐不寧而長夜同寢尚安;而分居離食,就食不甘味更寢不安席了。因此這位女子要直言呼告,痛訴怨恨。

其次,詩篇透過直言痛呼的人物語言,刻畫了一個初遭失戀而情感纏綿,對戀人仍一往情深的女子形象。《詩經》中刻劃了許多遭遇情變的形象,情變程度有別,痛苦感受不同。《鄭風·狡童》中的女子面臨失戀的情況,聽她的呼告,能感覺在怨恨與焦慮中,仍對戀人充滿了渴望與深情。“狡童”的“狡”,一說通“佼”,亦即強壯俊美之意;如此理解,“彼狡童兮”,亦即“那個強壯漂亮的小夥子啊”。這就是罵中有愛,恨中帶戀了。所謂“若忿,若憾,若謔,若真,情之至也”(陳繼揆《讀風臆補》)。而兩章的後兩句“維子之故,使我不能餐兮”、“維子之故,使我不能息兮”,則由前兩句第三人稱的“彼”,轉變爲第二人稱的直面式的呼告了,從而把對“狡童”的戀慕期待之情表現得纏綿難割。

古老的《詩經》,傳達的是古今相通之情,只因語言簡奧,纔會艱深難解。《鄭風·狡童》則不然,不僅女子的感情哀傷動人,女子的呼告也是明白如話,句句入耳。可是,一首直抒胸臆之詩,千百年來卻久遭曲解。“詩必取足於己,空諸依傍而詞意相宣,庶幾斐然成章;……盡舍詩中所言而別求詩外之物,不屑眉睫之間而上窮碧落、下及黃泉,以冀弋獲,此可以考史,可以說教,然而非談藝之當務也”(《管錐編》第一冊)。錢鍾書對“《詩》作詩讀”之旨作了淋漓透闢的發揮,讀《鄭風·狡童》然,讀一切古詩均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