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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項令原文和譯文

古籍2.79W

《強項令》

原文

董宣,字少平,陳留圉人也。……後特徵爲洛陽令。時湖陽公主蒼頭白日殺人,因匿主家,吏不能得。及主出行,而以奴驂乘。宣於夏門亭候之,乃駐車叩馬,以刀畫地,大言數主之失,叱奴下車,因格殺之。主即還宮訴帝。帝大怒,召宣,欲箠殺之。宣叩頭曰:“願乞一言而死。”帝曰:“欲何言?”宣曰:“陛下聖德中興,而縱奴殺良人,將何以理天下乎?臣不須箠,請得自殺。”即以頭擊楹,流血被面。帝令小黃門持之,使宣叩頭謝主,宣不從,強使頓之,宣兩手據地,終不肯俯。主曰:“文叔爲白衣時,臧亡匿死,吏不敢至門。今爲天子,威不能行一令乎?”帝笑曰:“天子不與白衣同。”因敕“強項令出!”。賜錢三十萬。宣悉以班諸吏。由是搏擊豪強,莫不震慄。京師號爲“臥虎”。歌之曰“枹鼓不鳴董少平。”

在縣五年。年七十四,卒於官。詔遣使者臨視,唯見布被覆屍,妻子對哭,有大麥數斛,敝車一乘。帝傷之,曰:“董宣廉潔,死乃知之。”以宣嘗爲二千石,賜艾綬,葬以大夫禮。

 譯文

董宣,字少平,陳留郡圉地人。……後來被特例徵召爲洛陽縣令。當時湖陽公主的家奴白天殺了人,於是藏匿在公主家裏,官吏無法抓捕。等到公主出門,而用這個家奴陪乘,董宣在夏門外的萬壽亭等候,攔住公主的.車馬,用刀圈地,大聲數落公主的過失,呵斥家奴下車,接着便把家奴打死了。公主立即回到宮裏向光武帝告狀。光武帝極爲憤怒,召來董宣,要用鞭子打死他。董宣磕頭說:“希望乞求說一句話再死。”光武帝說:“想說什麼話?”董宣說:“皇上您因德行聖明而中興復國,卻放縱家奴殺害百姓,將來拿什麼來治理天下呢?臣下我不需要鞭子打,請求能夠自殺。”當即用腦袋去撞擊柱子,頓時血流滿面。光武帝命令宦官扶着董宣,讓他向公主磕頭謝罪,董宣不答應,光武帝命宦官強迫他磕頭,董宣兩手撐地,終究不肯就範。公主說:“過去弟弟做百姓的時候,隱藏逃亡犯、死刑犯,使官吏不敢到家門。現在做皇帝,威嚴不能施加給一個縣令嗎?”光武帝笑着說:“做皇帝和做百姓不一樣。”於是下令放了董宣(注:“強項令”即爲“董宣”),賞賜了他三十萬錢。董宣把它全部分給手下衆官吏。從此捕捉打擊依仗權勢橫行不法之人,沒有誰不害怕得發抖。京城稱之爲“臥虎”。人們歌頌他說:“沒人擊鼓鳴冤的是董宣。”

董宣當了五年洛陽縣令。七十四歲時,死在任上。光武帝召令派遣使者探望,只看見布覆蓋着屍體,董宣的妻子和兒子相對而哭,家裏只有幾斛大麥,一輛破車。光武帝知道後很傷心,說:“董宣廉潔,到他死我才知道。”因董宣曾經做過俸祿爲二千石的官員,便賞賜系印鈕的綠色絲帶,並按大夫的禮節安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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