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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對聯的六大禁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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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大家想要了解對對聯有哪些禁忌需要注意的,敬請認真閱讀小編爲大家用心整理的相關知識點內容:

一、忌同聲落腳

這是就上聯或下聯各分句句腳之間的關係而言。由多個分句組成的對聯,各分句句腳的平仄安排,嚴格說,可以馬蹄韻爲規則。所謂馬蹄韻,指的是句腳平仄安排如馬之走步,後腳踏着前腳印走。其平仄格式爲:平仄仄平平仄(仄平……),或仄平平仄仄平(平仄……)。但是,作者認爲,從對聯的現狀和發展趨勢出發,考慮到對聯“聯無定句,句無定字”的特點,以及對聯句式的複雜性等因素,其句腳平仄安排的格律要求亦可以“忌同聲落腳”爲規則。準確一點說,此規則有兩點要求:

(1)、每邊二至三個分句者,要求各分句不能全是同聲落腳。

(2)、每邊四個以上分句者,要求各分句不能連續三句(上下聯起句及中間分語段時可以例外)或三句以上同聲落腳。這種規則理論上簡潔明瞭,運用上靈活多變,既體現了原則性和理論性相結合,又能包容在句腳平仄問題上的幾種主要不同意見。以每邊五分句長聯之上聯爲例,按“馬蹄韻”的規則,只有仄仄平平仄、仄平平平仄(中間分語段時)兩種正格,另有仄平平仄仄一種變格,共三種格式。按“忌同聲落腳”的規則,那麼,仄仄平平仄、仄平平平仄(中間分語段時)、仄平平仄仄、仄仄平仄仄、仄平仄平仄、仄仄仄平仄、平平平仄仄、平平仄平仄、平仄仄平仄、平仄平平仄、平仄平仄仄等十一種格式皆爲合格,且無須分正格與變格。

二、忌同聲收尾

這是就上聯聯腳與下聯聯腳之間的關係而言。準確一點說,此規則也有兩點要求:

(1)一副對聯不管長短如何、分句多少,都要求上聯仄聲收尾,即上聯最後一字應是仄聲;下聯則要求平聲收尾。一般不能上聯平聲收尾,下聯仄聲收尾。

(2)上下聯不能同聲收尾,即上下聯最後一字不能同是仄聲或同是平聲。

三、忌三平尾或三仄尾

指的是在一個句子的最末三個字,應儘可能避免都是平聲或都是仄聲。如“緣深因厚坐蓮臺”,若將“坐”改爲“登”,就成了三平尾。又如“依法修行能入道”,若將“能”改爲“可”就成了三仄尾。三平尾或三仄尾,在平仄單調上並無二致,爲體現理論上的一致性,應將二者都作爲禁忌,不能只忌三平尾而不忌三仄尾。

四、忌孤平或孤仄

指的是在五言或六言的'句子中,應儘可能避免全句只有一個平聲字,或只有一個仄聲字。如:“萬事皆如意”,若改爲“萬事俱如意”,即是孤平;又如:“菩提當下現成”,若改爲“菩提當下圓成”,即是孤仄。在此,作者對孤平問題擬略加論述。作者認爲,聯律不必完全依從傳統詩律,從聯律來說,“在五言或六言的句子中,若只有一個平聲,就犯孤平”,此定義更加簡潔合理。

因爲:其一,此定義對平仄的要求,總的看是寬鬆了一些,符合對聯格律的發展趨勢。

其二,依傳統詩律,所謂孤平,還要除句腳外,但對聯與近體詩有一個較大的不同,就是尾字(句腳)的平仄要求有所不同,且不要求押韻,所以在聯中,尾字(句腳)不一定要單獨劃出。

其三,以字面看,孤,就是一個,孤平的字面含義和實際含義若完全一致,有利於理解和操作。傳統詩律的孤平是:在五言平起、七言仄起的句式中,除韻腳的平聲字外,如果句中只有一個字是平聲字,就犯“孤平”。這種定義,實際上,已經把孤平定死在一兩個句式上了(具體說,五言“平平仄仄平”變爲“仄平仄仄平”,七言“仄仄平平仄仄平”變爲“仄仄仄平仄仄平”,就是孤平)。因此,對孤平二字,必須加以附帶補充說明,人們才能實際理解和操作。

其四,以五言聯而言,若只有“仄平仄仄平”是孤平的話,那麼,再來看看“仄仄仄平仄”,比較這兩種格式,從平仄的死板、單調來看,究竟哪一種更死板、更單調?其五,近體詩,主要是五、七言,因此,在六言聯中,傳統詩律的孤平概念就不能加以解釋,而六言聯中,同樣可能存在孤平現象。

另外,孤平或孤仄,在平仄單調上,也沒有什麼不同。古今詩聯作者,不管對於孤平,還是對於孤仄,實際上,都是能避免就避免。因此,將二者同時作爲禁忌,不僅體現理論上的一致性,也是源於現實情況的。附帶指出,依作者上述定義,孤平或孤仄的現象,實際上只存在於五言和六言句中,因爲在七言以上的句子中,如果遵守了平仄交替的基本要求,是不會出現孤平或孤仄的。

標籤:對聯 六大 禁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