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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徵地分配協議書

協議書1.79W

一份協議書要具有法律效力,一般只要合同雙方達成合意就可以了。這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房屋徵地分配協議書,喜歡的朋友來看下吧。

房屋徵地分配協議書

房屋徵地分配協議書1

法定代表人:(簡稱甲方)XX縣XXX鄉村組

身份證號碼:(簡稱乙方)爲發展我縣經濟,促進我縣經濟建設,決定在修建,需徵用乙方位於的土地平方米。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和誠信的原則,經過充分協商,就徵用上述土地達成一致意見,特簽訂如下協議:

一、本合同所指耕地、林地爲乙方向XXX村委承包的土地,乙方系該區域承包證所登記的承包人,面積、位臵地點以承包面積爲準。徵用土地四至界限:

二、乙方必須配合甲方測量好所徵土地的面積,若甲方有殊原因不能到場的可委託家庭其他成員或親友代辦(須書面的授權委託書)。若有其他人對該塊地提出權力要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所造成的損失,否則視爲違約,按違約處理。

三、在上述土地範圍內,乙方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不得再種植作物或各種構築物,不得以任何理由影響甲方工作及水電、道路安全交通,否則視爲違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費用。

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的有關規定,徵用上述土地由甲方按下列標準和金額支付給乙方作爲土地補償費、安臵補助費及青苗補償費。

1、水田按元/平方米補償,計元;

2、林地按元/平方米補償,計元;

3、旱地按元/平方米補償,計元;

4、其它按元/平方米補償,計元;青苗補償費以上補償費共計:拾萬仟佰拾元角分(計:元)。

五、甲乙雙方在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到集體對土地或國家政策對土地進行調整,土地的增值或貶值均有甲方享有或承擔,乙方不得因土地增值或貶值對上述土地進行干涉。

六、出讓期爲年,合同期滿後,甲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續約權。甲方若不再續約,乙方有權收回土地,甲方在承包間所修建的廠房及設備屬甲方所有。

七、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甲方在三日內將所有款項一次性支付給乙方,乙方領款後出具收據憑證並及時把土地移交給甲方使用。協議有效期內,除非經過對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解除協議。

八、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另行出具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協議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一份,雙方應共同遵守,不得違反。

甲方:法人代表:

乙方:法人代表:

羣衆代表(戶主)簽字:

簽訂協議時間

房屋徵地分配協議書2

甲方:xx鄉人民政府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xxx以下簡稱乙方

爲加快武功山風景名勝區羊獅幕景區的開發,推動和促進羊獅幕的基礎設施建設,根據市、縣及武功山管委會對羊獅幕景區的'指示精神,儘快啓動羊獅幕的索道建設,經過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座談,大家都一致同意出讓山場修建旅遊基礎設施工程。現經過市交通局的測量放線,要徵用槽下村 組村民 山地 畝。所徵用土地除修建公路、路肩、排水溝、護坡等設施外,多餘土地仍歸還原山主管理使用,徵地價格按照萬槽公路的標準200元/畝計算,鄉政府應付給乙方(山主)徵地款________元。徵地費在協議簽訂後一次性付給乙方。

本協議是在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同意的基礎上籤訂,自簽訂之日起,對甲、乙雙方都具有同等的約束力,恐後無憑,特立此據。

此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和村委會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xxx

乙方簽字(蓋章):xxx

xxxx年xx月xx日

xxxx年xx月xx日

房屋徵地分配協議書3

甲方:村(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浙江省和我市政府部門的有關規定,經規劃選址,乙方擬徵用甲方土地做爲企業基建項目建設用地,現就有關事項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協議如下:

一、該地塊座落於 地段,四至爲:東至 ,南至 ,西至村預留地,北至 ,面積 畝(詳見規劃圖)。

二、該土地的徵地各種補償費用已由乙方與村民理直,原定的村管理費等按每畝3萬元收取,現改爲按所徵用土地面積的15%收取,即 畝×15%= 畝土地由乙方劃歸甲方,做爲該地塊的所用費用,甲方今後不再收取其他費用,留地位置:南靠公路,西靠村留用地。

三、乙方或以其他名義申報辦理用地手續時,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相關所需的檔案資料簽字蓋章等,辦證費用由乙方負責。

四、甲方關於該宗土地同意被徵用的有關會議紀要和村民代表會議紀要等檔案作爲該協議的附件,甲方應及時提供給乙方。

五、本協議一式五份,甲方二份,乙方三份,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甲方: 村雙委(蓋章)

乙方: 公司(蓋章)

代表: (簽字) 代表: (簽字)

**年*月**日

房屋徵地分配協議書4

甲方:琉璃鄉人民政府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琉璃鄉人民政府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撫州市廖坊水庫灌區工程需要,金溪縣人民政府委託甲方徵收乙方土地面積畝。現就徵地有關事項協議如下:

一、徵用土地座落、面積及四周界限。

被徵用土地座落在 ,面積 畝,四周界限詳見徵地紅線圖(雙方蓋章爲準)。

二、徵用土地的人、地類及徵地補償費(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償費、青苗補償費)。

徵地補償費按撫府辦發(2007)56號檔案標準補償,詳見表。

土地類型面積(畝)徵地補償費元/畝金額小計 (元)備 注

徵遷工作經費60000

合計 60000元

三、土地徵用補償費用的原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十五條明確:《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徵地補償和移民安置條例》第三章徵地補償規定。

四、支付土地補償費方式。

徵地協議簽訂後一週內,由琉璃鄉廖坊水庫灌區工程移民徵地安置領導小組一次性付清乙方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償費及青苗補償費等共計人民幣陸萬元整( 60000元)。乙方必須在開工前無條件遷出甲方所徵用的土地,如因土地權屬或補償費處置引起爭議,由乙方負責承擔。

五、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面議。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和有關部門各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琉璃鄉人民政府

甲方代表:

乙方:琉璃鄉人民政府

乙方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