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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外部培訓的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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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議書是社會生活中,協作的雙方或數方,爲保障各自的合法權益,經雙方或數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後,簽定的書面材料。員工外部培訓的協議書,我們來看看。

員工外部培訓的協議書

篇一:公司員工外部培訓協議書

甲方:哈爾濱龍慶鋼構彩板有限公司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方爲培養和提升公司員工的專業技能,爲本公司優秀骨幹員工提供培訓機會,員工可根據工作和時間等實際情況自主選擇是否參加甲方提供的 培訓。如乙方願意接受並參加此次甲方提供的培訓,需就培訓相關事宜約定如下:

一、 培訓時間與地點

1、此次培訓爲期年月年

2、培訓地點。

二、 協議期限

乙方參加完培訓之後,及時返回並回到原崗位上繼續工作,服從甲方安排.此次培訓後雙方的約定服務期爲: 個月,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甲乙雙方簽定的勞動合同未達中的 / 年 / 月 / 日起至 / 年 / 月 / 日止,延長至 年 月 日止。

此協議做爲勞動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 培訓總費用

甲方爲乙方此次培訓共支付培訓費用合計人民幣 元。

四、 雙方責任與義務

1、 乙方在培訓期間須服從甲方管理,並在培訓結束後,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和調整。

2、培訓期間,如乙方出現下述兩種情況,甲方可提前終止培訓,並按本協議要求乙方賠償甲方所發生的培訓費用總額。

1) 乙方在培訓期間違反有關法令及規章制度

2) 由於乙方個人原因中途退出培訓。

3、在培訓期間,乙方所享受的工資、福利待遇是按照政府有關法規及甲方有關政策執行。

4、在協議期間,乙方如因故不能或不願繼續爲甲方服務,有權向甲方提出辭職,但乙方須賠償甲方培訓費用。賠償辦法將根據甲方所付的總培訓費用和本協議中所規定的有效期的未滿部分按日比例計算。

即:總培訓費用/服務期限天數* 未滿服務期限部分日曆天數。

5、協議期間,如乙方違反甲方“員工手冊”中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辭退乙方;如乙方因違反“員工手冊”中的規章制度而被辭退,乙方須賠償甲方培訓費用。賠償辦法將根據本協議第四條第四款所述執行。

五、甲乙雙方其他約定

1、甲方負責爲乙方提供辦理參加培訓的必要手續。

2、在乙方參加培訓期間,甲方負責爲乙方協調各方面與培訓相關的事務,以便乙方全心參加此次培訓。

3、培訓教材、錄音等相關培訓資料及乙方向甲方提交的培訓彙報材料的所有權由甲方享有,培訓結束後,甲方負責對上述資料的統一保管。

4、 培訓期間,乙方須努力掌握培訓的相關知識或達到培訓的目標要求,乙方在培訓中務必掌握技術要點,並作認真詳細地記錄。

5、培訓期間,乙方須服從培訓組織領導的工作、學習安排,遵守公司、主辦單位或委託培訓單位的各項管理制度,積極維護公司形象和利益,遵守所在國家的法律法規,如果由於自己不慎或故意行爲導致自身或甲方其他第三方利益受損的,乙方獨立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6、培訓結束後三日內,乙方須向甲方人事部交還全部培訓資料並提交書面學習彙報。

7、乙方經培訓獲得的知識和技能屬甲方商業祕密所保護的內容,乙方接受甲方培訓併合格後,在本合同期滿後一年內不得利用培訓所獲得的知識和技能爲他人服務或謀利。甲方有權以“泄漏技術機密”爲由追究乙方法律責任,並要求其做出雙倍於原來培訓費用的經濟賠償,若乙方行爲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高於違約金數額,乙方應按照甲方的實際損失予以賠償。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授權代表人:

  _ _ _ _年_ _月_ _日 _ _ _ _年_ _月_ _日

篇二:員工外部培訓的協議書

甲方(單位):

乙方(員工):

根據《勞動法》及本單位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

第一條:培訓服務事項

甲方根據企業發展的需要,由乙方提出申請,甲方批准同意後出資送乙方參加與崗位要求相關外部培訓,乙方參加培訓結束後,回到甲方單位繼續工作服務。

第二條:培訓情況

1. 培訓時間: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天;

2. 培訓方式: □ 全日制學習 □半脫產學習 □非脫產學習

3. 培訓地點及機構:

4. 參加培訓項目

5. 培訓主要內容:

6. 培訓費用(包括培訓費用、考試費、教材費等):

第三條:培訓效果與要求

乙方在培訓結束時,要保證達到以下水平與要求:取得培訓機構頒發的達到合格的成績單、相關證書、證明材料等。

第四條:培訓費用及期間工資獎金支付

1. 培訓完成後,乙方達到甲方的要求且被培訓方判爲成績優秀者可報銷全部培訓費用;乙方達到甲方的要求且成績合格者可報銷 %培訓費用;乙方沒有達到甲方要求的,培訓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2. 乙方在工作時間內參加培訓及國家、政府、行業指令性學習受訓的其他工作日工資獎金照常發放。

第五條:培訓服務期限

1. 乙方按要求完成培訓且報銷培訓費用的,應服從甲方分配,約定服務期限。

2. 報銷培訓費用在 元及其以下的服務期至少爲一年;報銷培訓費用在 到 元之間的服務期至少爲兩年。

3. 服務期自培訓結束之日起計算,參加多項培訓,服務期不累計,服務期以最晚到期日爲準。

第六條:甲方責任與義務

1. 在培訓前與乙方簽訂勞動合同,確立勞動關係;

2. 保證及時向乙方支付約定範圍內的各培訓費用;

3. 保證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服務和條件;

第七條:乙方責任與義務

1. 努力完成培訓目標和學習任務,取得相關學習證書或相關證明材料;

2. 保證在培訓期服從管理,不違反甲方與培訓單位的各項政策、制度與規定;

3. 保證在培訓期內定期向甲方溝通,彙報學習情況;

4. 保證在培訓期內維護自身安全和甲方一切利益;

5. 保證在培訓期結束後,回到甲方參加工作,服從甲方分配,服務期限按第五條執行。

第八條:違約責任

1.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甲方承擔的經濟責任:

1) 甲方未按約定向乙方支付全部或部分培訓費用,按協議向乙方支付培訓費用;

2) 因甲方原因提出與乙方終止培訓協議或解除勞動合同,不應向乙方追究有關

培訓的經濟責任。

2.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承擔的經濟責任:

1) 在培訓期結束時,未能完成培訓目標任務,未取得相應證書或相關證明材料,

乙方自行承擔所發生的一切費用;

培訓中期自行提出中止培訓或解除勞動合同,乙方自行承擔培訓費用;

2) 培訓期結束回到甲方工作後,未達到協議約定的工作年限,乙方按照約定賠償部分培訓費用:

賠償培訓費用=報銷培訓費用總額/應服務期限*尚未服務年限(按整年計算)

3. 發生違約情況時,除補償經濟損失外,另一方可提出解除培訓協議或終止勞動合同。

第九條:法律效力

本協議作爲甲、乙雙方所簽定勞動合同的附件,經雙方簽字後,具有法律效力,並在乙方人事檔案卷宗中儲存。

第十條:附 則

1. 未盡事宜雙方可另作約定;

2. 若雙方不能協商解決的,可在爭議發生之日起至六十日內到地區市勞動爭議仲裁

委員會申請仲裁。不服仲裁裁決的一方,可在收到仲裁裁決書次日起十五天內,向地區市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3.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 方: 乙 方:

  法人或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培訓後填寫

  培訓效果(附相關證件):

  培訓費用報銷:

  服務期限: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共 年 乙方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