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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與美歐知識產權合作的進展、挑戰及前景分析的論文

論文2.13W

一、中國與美歐知識產權合作背景分析

中國與美歐知識產權合作的進展、挑戰及前景分析的論文

在知識經濟時代,全球化背景下知識產權的創造、運用和保護,現已成爲國家和產業取得參與國際競爭的重要手段;知識產權的競爭已經從產業競爭層面提升到國際競爭領域,各國所掌握知識產權的數量、知識產權的力度和績效等也成爲全球競爭的重要指標。黨的十八大做出“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重大部署,強調實施知識產權戰略,這正是一個發展中大國邁向工業化的進程中提高自身經濟和技術進步和水平的內在需求,也是中國融入經濟全球化、推動國際經濟新秩序建立,並在國際競爭中崛起的重大戰略。

二、中國與美歐的知識產權合作機制分析

中國與美歐知識產權國際合作在政策層面、雙邊合作和交流方面形成了一定的長效機制,中國和美歐知識產權合作領域逐步擴寬,合作成果不斷豐富。

(一)機制趨於完善的中美知識產權合作

(二)成效顯著的中歐知識產權合作

歐盟與中國互爲重要貿易伙伴,隨着雙邊貿易關係的提升和貿易額的迅速增長,雙邊經貿領域的問題也日益突出,而知識產權問題已成爲中歐經貿關係中的核心問題之一。中國和歐盟積極設立知識產權工作組,構建中歐知識產權對話機制,並透過中歐領導人高層對話等多種形式,積極開展知識產權領域的合作。

三、 中國與美歐知識產權合作面臨的挑戰

全球化下知識產權已成爲國際競爭的重要工具。特別是國際金融危機爆發以來,以美歐爲代表的發達國家將知識產權作爲核心利益,知識產權維護其優勢地位的意圖日益強烈,與中國的知識產權貿易摩擦不斷增加。

(一)知識產權國際合作戰略亟待加強

以美歐爲代表的發達國家,力圖主導新一輪知識產權國際規則的變革,跨國公司以知識產權爲武器爭奪國際市場的博弈愈演愈烈。相比而言,我國在埋頭髮展的同時,對國際化問題敏感度不高,不僅表現在創新密集領域缺乏知識產權國際合作戰略和佈局,在保護和挖掘中醫藥傳統知識、民族民間文藝、生物遺傳資源等傳統優勢領域的知識產權方面也進展滯後。

相對於此,我國目前尚未形成體系化的知識產權國際合作戰略,知識產權國際合作政策建設和工作機制仍有待健全,在國際知識產權領域缺乏足夠影響力和話語權,應對常顯被動。以美、歐爲代表的發達國家在知識產權相關政策制定中表現出更加突出的外向型特徵,積極地爲本國企業征戰國際市場服務,而我國企業在 “走出去”過程中往往由於知識產權國際戰略的缺位而處於被動地位。另一方面,現行體制下的知識產權國際合作中的管理和執法部門分散,多頭管理,分兵把守,分頭對外,不利於整合行政資源,提高行政效率。在管理體制不健全的情況下,加強統籌協調機制建設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更加突出。

(二)知識產權衝突領域不斷擴大

知識經濟時代,知識產權保護的範圍和作用在不斷擴展,知識產權的轉移也成爲國際貿易的重要領域和競爭手段。歐美在知識產權保護問題引發的貿易摩擦和爭端在這些新興領域迅速擴展,甚至成爲歐美對中國對外貿易摩擦的主戰場。

(三)區域性的知識產權壁壘

在全球多邊知識產權合作機制發展停滯的情況下,知識產權保護呈現向區域性和雙邊機制轉換的格局。美國爲代表的西方發達國家積極推行高於TRIPS協議標的區域性知識產權協議,其最新進展主要體現在《反假冒貿易協定》( ACTA)和《跨太平洋夥伴關係協定》( TPP) 談判上。

ACTA 是以美歐爲代表的知識產權強國透過談判的成果,其將經濟和貿易政策與知識產權保護充分結合,加強對知識產權權利人的利益訴求,並透過擴大海關的權利和對侵權刑事責任的適用範圍,增加對網絡服務商的義務安排,從而建立更爲有效的國際執法標準和增強國際知識產權合作。TPP 是以美國爲主導,在亞太地區打造自貿區新典範的協定,TPP規定了知識產權管理和執法內容,是對ACTA的延續。

美歐這些知識產權強國透過TPP和ACTA談判等小多邊方式,將積壓多年的多邊知識產權協議的強化保護條款兜售給參與方,進而推動新一輪多邊知識產權談判。其所創立的知識產權強執法保護標準具有很強的示範效應,區域性知識產權保護體制的`實質是美歐等知識產權強國再次主導新一輪國際知識產權規則的制定。隨着相關國際條約和區域貿易協定的簽署,新一代國際知識產權規則體系隨之形成,並將進一步影響多邊知識產權規則走向,而中國面臨佔領規則重構制高點的新機遇和挑戰。

四、中國加強與美歐知識產權合作的對策

知識產權在國際競爭中發揮着極爲重要的作用,成爲推動中國由大國向強國轉變的重要力量。作爲我國知識產權強國建議的重要內容,與美歐的知識產權國際合作也變得日益重要和迫切,成爲國家知識產權合作的有機組成部分,對於維護中國海外利益、提升國際話語權、構建和平的外部環境發揮着日益重要的作用。 第一,要加強知識產權國際合作的戰略規劃。知識產權國際合作要加強頂層設計,做好策略運籌,落實底線思維。在具體實施時還必須做到統一指揮、統籌實施、內外兼顧和通盤考量,這就要求中央、地方政府和各涉外部門牢固樹立一盤棋的意識,既要從國家利益高度來進行集中調度,並充分發揮方方面面的積極性和創造力。一方面,與美歐知識產權國際合作要整合國內的各種外交資源,從國內國際大局、雙邊多邊關係及地區與領域外交互動上建立配套的統籌協調機制。具體來說,應該突出知識產權專業領域外交的特點,特別是首腦外交,同時要加強國家知識產權局協調,建立包括外交部、中聯部、文化部、工商總局、海關總署等成員的部級協調機制,在知識產權外交戰略的框架下統籌協調具體的外交工作,以更好的調動和整合資源。我國政府應積極參與制定知識產權國際規則,不斷增加知識產權國際話語權,推進國際知識產權保護體系的重構。

第二,要深化知識產權國際合作機制。構建和諧、有序的國際知識產權制度,亟需加強國與國之間的密切合作,只有合作才能實現共同發展和互利共贏。作爲世界上最大的發展中國家和世界第二大經濟體,中國與美歐在知識產權領域既有共識,也有分歧。我國與美歐的知識產權合作,應在遵循已有知識產權水平的同時,尊重各國彼此不同的經濟發展水平和承受能力,兼顧知識產權權利人、公衆利益以及與美歐經濟體之間的利益平衡,共同推動知識產權制度創造、保護、管理和運用的全面發展。另一方面,我國與美歐在知識產權領域遇到衝突時,既需要促進已有的經貿合作關係爲基礎,更要與美歐在知識產權領域的深入合作與交流;既要努力尋求兼顧雙方利益的知識產權保護標準契合點,又要不斷加強與美歐的知識產權對話機制。

第三,要採取多種手段,拓展合作空間。與美歐知識產權國際合作活動的主體來自各個方面,既包括國家高層領導、知識產權和經貿主管部門,也包括涉及的企業,這要要求形成整體合力。與美歐知識產權國際合作不僅需要首腦外交和政府外交的積極推動,也要充分發揮地方政府的主動性和創造性。充分發揮地方政府、企業和民間組織的作用,實現官、產、民的統籌合作,具體研究和實施知識產權國際合作。最後要加強駐外使領館知識產權工作力度,跟蹤研究美歐的知識產權法規和政策,加強知識產權涉外信交流,做好美歐涉外知識產權應對工作。

第四,要爲我國企業實施“走出去”戰略提供有力支撐。深入保護和不斷加強中國的海外知識產權利益,是中國增強自身經濟實力和提高國際影響力的必要選擇。爲此,政府層面,學習發達國家經驗,在駐美歐使領館機構中設定知識產權聯絡特派員,承擔與當地政府知識產權部門聯繫工作,及時獲得資訊,爲國內部門在當地開展知識產權活動提供諮詢服務,爲我企業涉外知識產權糾紛、海外維權、境外參展提供有力協助。另一方面,深入研究中國企業在“走出去”過程中,尤其是在歐美市場遇到的知識產權問題,針對需求提供良好服務,研究細化支援企業國際化的知識產權海外服務措施,聯合相關部門建立海外知識產權服務站,發佈歐美市場知識產權環境報告,同所在國的大使館和企業行會合作,建立知識產權維權服務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