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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上樓文化平權問題的若干思考論文

論文1.61W

在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背景下,中國傳統農業社會的“舊三農問題”巳逐漸被“新三農問題”所替代,特別是“農民上樓”問題已成爲整個社會及學術界關注的熱點問題。城市化建設使大批農民搬遷上樓.村落的瓦解使“熟人社會”變成了“生人社會”,失地失業的農民生活方式發生驟變,產生了對身份的焦慮和對“文化平權”的渴求,“人雖上了樓,思想行爲卻上不了樓”,農民回遷樓與商品房、保障房等多種居住業態並存,人口結構的複雜形成了差異化的生活文化需求和新的社會矛盾。本文以北京市朝陽區爲調研對象,透過對該區“農民上樓”集中片區4個多月的調研走訪,採取實地觀察、問卷調查、訪談座談、數據分析等方法,研究“農民上樓”地區突出存在的文化現象問題,繼而提出了對“農民上樓”文化治理問題的若干思考.希望透過不斷探索實踐,建立農村公共文化管理組織的新模式:

農民上樓文化平權問題的若干思考論文

城鄉文化二元體制是“農民文化不平權”的總根源

從上世紀50年代代起,中國建立起計劃經濟體制,以統購統銷政策爲起點,從經濟上把農民固定在農村。以嚴格的戶籍管理,在制度上限制人口自由流動,中國逐步形成了割裂城鄉的二元社會模式,人爲地將本屬於一個國家的公民,剛性地劃分爲“農村”和“城市”兩大“地埋板塊結構”,戶籍不同、身份不同,出生地決定了人生命運,農業糧、商品糧使中國的城鄉有着不同的生活。這沖社會結構也直接反映在文化資源配置上,政府投資“重城市而輕鄉村”成爲慣性,幾乎所有一流的文化設施、文化人才、文化資源和文化活動均集中在城市,而農村文化體系不斷被邊緣化,鄉村文化不斷衰落,進而形成了發展相對分割、組織不健全、互動機制缺乏、體系嚴重失衡的城鄉文化二元體制。農民們上樓後雖然在生活方式上成爲了“新市民”,但享受的公共文化服務還與真正的城市居民有着很多的“不平權”現象.主要表現如下:

時間分配的“不平權”:政府公共文化設施服務時間設計多是應對城市人上班族的生活習慣,對於上樓後的農民羣體,全天的閒暇時間難以充分填補,也沒有針對性的服務內容;反之,也有部分新建社區由於人手安排不足,其文化設施的開放時間與上班族同步,久而久之這些設施就成了留守中老年人的專屬服務地點,.年輕人卻鮮有光顧。

空間佈局的“不平權”:在計劃經濟體制下,我國實行“城市優先發展政策”.城市公共文化基礎設施由國家提供,農村同類設施主要靠農民自主解決,國家只給予適當補助。雖然近年來各級政府加大了對農村基礎文化設施的建設,但是農村文化基礎設施建設的空間佈局不合理,部分文化設施或資源質量較差、新穎性不夠或不合農民羣衆口味,難以激發起農民羣衆體驗和利用這些文化設施的興趣,那些表面上看起來“高大上”的設施,其功能內涵卻趨於同質化,千篇一律。

文化消費的“不平權”。城鄉文化消費的差異只是總體上的,忽視了農村少數高收入羣體已達到甚至超過城市中低收入消費水平的情況。在城市化過渡期,無論城市還是農村都有着收入差距擴大之勢。對以城市爲主體的富裕型、極富裕型的消費羣體,現有大衆文化消費供給巳經過時,而更高層次的精品化、個性化消費供給有待開發。

“農民上樓”前後的分析

過去二十年間,中國城市化瘋狂推進,資源被電新分配,鄉村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農民上樓”使農民在職業和身份上轉化成爲了“非農農民”,一部分人成爲財富傳奇,另一部分人卻是血淚故事,大多數鄉下人在城鄉間揺擺,他們對身份的變化產生焦慮,他們或許身份仍是農民卻已失去了土地,他們或許已生活在城市卻無法被城市所接納。在經濟生活方面,“上樓”對中老年勞動力來說意味着勞動壽命的縮短和流動性失業,而對青壯年勞動力來說影響甚微,還提供了暫時性的就業安置崗位;在失去固定經濟來源的同時,農民還面臨着過去低成本生活的終結,以及暫時性或永久性社會保障辦理的滯後,不得不承受社會保障懸空的隱患.部分農民在突然得到鉅額現金時迷失了方向,他們不再擔憂基本生存問題,卻又陷入了補償款濫用的漩渦;在社會互動方面,“上樓”意味着社會關係網絡的裂變和重構,村落的瓦解讓原本的“熟人杜會”分崩離析,新社區的組織秩序尚未建立,居民的舁質性使這些“新市民”失去了歸屬感,一下子步入了“陌生人社會”。農民們與親友面對面的互動方式逐漸減少,相互間的社會聯繫冷漠化、稀薄化,一些傳統民風習俗也漸漸淡化。徵地過程中的矛盾瓦解了村落共同體的團結,終結了羣體過程在維護村民權利中的作用,造成了村民間的分化;在身份認同方面,由於職業區別、思維差異、能力素質分野以及享受社會權利的權力不平等導致了農民角色轉換過程中的焦慮緊張、自我認知失調、相對剝奪感及社會認同的模糊化。

北京市朝陽區是典型的城鄉結合部,此次我們選取了朝陽區作爲主要調研對象,透過與朝陽區農委、區文化委等有關部門的座談,以及重點調研走訪了孫河、崔各莊、來廣營、將臺、金盞、東壩、常營、管莊、南磨房、王四營、十八里店等農民上樓集中片區,重點了解了有關地區農民搬遷上樓實際情況、現有人口結構組成、重點文化需求及突出反映的文化問題等。

農民上樓不僅僅是從平房到樓房這麼簡單,形式上實現上樓容易,但是要完成思想上,行爲上的上樓需要一個過程。農民上樓的回遷房與農民工聚集的“城邊村”、“城中村”及新建的高檔商品房、外區縣保障性住房等多沖居住業態並存,導致人口結構日益複雜,進而又演化成爲差舁化的生活文化需求和新的社會矛盾。以朝陽區的常營地區爲例,它原是北京市近郊區唯-的回民鄉,回民佔總人口數的70%,但如今常營常駐人口已甶最初的4.9萬人激增至17萬人,而居住人羣也分爲了三類:一是由原行政村拆遷上樓形成的農村社區,居住都是本鄉原有人口,約1.4萬人,佔地區總人口不足10%;土地開發建設形成的商品房社區,居住多爲城市白領,約佔地區總人口的40%;核心城區人口外遷疏散形成的保障房社區,這也是該地區人口成倍増長和人戶分離現象S突出的社區,佔地區總人口的50%,此外還有新生代農民工等外來人複雜的人口組成導致對文化的訴求呈現出差異化、分散化、多樣化的特點,但由於公共文化建設發展並未與人口發展同步.內容形式均比較單一,對居民缺少吸引力,4致文化活動參與度積極性偏低,公共文化設施從體鬚和功能規劃上也無法滿足百姓的多樣需求,導致百姓集中反映的文化設施配套不足、功能缺乏、活動頂目貧乏等問題.像這樣的情況在其他農民上樓片區也有不同程度的體現,根據調研,農村地區百姓普遍反映缺乏綜合性大體量室內文化場所,設施普遍存在功能性短缺、空間分散狹小等現象。“農民上樓”帶來文化服務羣體迅速擴大,從過去相對固定、人數較少的.愛好者羣體,擴大到急需以文化填補生活空白的廣泛民衆,特別是中老年羣體,進而形成對文化設施需求的井噴式增長。此外,保障性住房帶來大批城市新移民,區域人口急劇增長,但文化設施詿設卻未能及時與之匹配。地區文化服務中心普遍存在固定人員少、臨時人員多、一人多職、人員流動性大、缺乏專業性等問題。各文化服務中心從事文化工作的人員多由社區工作者或聘用人員組成,編制被其他科室佔用、空編等情況比較普遍。農村文化幹部專業素質尚顯不足,需進一步加強對文化幹部的業務培訓,提高專業能力。

在“農民上樓”的諸多問題中,較爲突出的是“組織匱乏”,村落的瓦解使這些失去土地的農民在上樓後精神沒有了依歸,無論是拆遷騰退改造過程中的地區、還是新建的農民上樓社區,均未建立起能夠傾聽農民/新市民訴求,爲他們排解實際困難、化解矛碼、疏解情緒的組織渠道。在某種程度上也促使了近年來,“農民上樓”集中地區羣體上訪數童呈急速上升趨勢,集中反映的矛盾問題涉及拆遷騰退、資產處置、居住環境、就業增收、福利保障等方面。爲了讓農民上樓羣體好的實現融入與轉型,同時享有與城市羣體均等化的公共文化服務和權益,我們進行了如下方向的思考:

應對失地農民對新社區的歸屬感和認同感缺失問題,重點是幫助他們重新構建對新城市社區丨洋體的認同.對此,北京市朝陽區文化館在垡頭地區率先實踐的居民文化自治組織“文化居委會”做出了很好的嘗試,這是一個基於公共文化民主治理的理事會組織形式,團結吸納所在地區工人、農民、農民工、大學生等各層面社會組織人羣參與社區文化建設和管理,透過議事瞭解公共生活領域的思想多元、利益多樣的文化訴求,透過票決形成決議。居委會是團結的方式,議事是發揮民主、反映民意的途徑。如由文化居委會居民票決舉辦的‘大碗茶故事會”活動,打破了以往“我演你看”的文藝方式,開闢了讓老百姓坐在一起喝茶、聊天、討論社區共同問題的平臺,化解新居民“鄰避”現象,爲新城市居民創造溝通交流的機會,讓陌生人走出家門逐漸融入新的社區羣體,重建陌生人社會的文化秩序,讓“生人”變成“熟人”,“熟人”變得更親,這樣的活動也成爲了居民民主生活的延伸,更成爲文化館跨越文藝人口,參與構成當地精神生活的組成部分,成爲社區開放教育的生長點。

早在清末民初時期,各地都有專爲民衆設立的宣講處。試想如果能夠組織成立一支專門爲“農民上樓”羣體設立的宣講團,爲政府與百姓建立起宣傳溝通的渠道,引導農民如何完成好從農民到市民的轉型,包括身份的轉換、生活方式習慣的轉變、上樓後遇到問題的解決方法等等,相信必能對化解“農民上樓”過程中的突出問題。朝陽區巳透過文化館成立的“新民學校”和“流動文化館”等特色組織項目,探索對“農民上樓”羣體有針對性地進行宣講教育工作,並積極鼓勵本地農民羣體現身說法、共同組織參與。同時,要加強對上樓農民的文化素質、再就業技能等培訓,比如透過再就業培訓調動農村勞動力組成水電.綠化、物業、保潔、保安、城管等專業隊伍參與社區管理,既可解決農民就業問題,又可爲社區提供服務,多渠道、多途徑促進農民羣體與城市化進程的融入。提高農民適應城市化發展的綜合能力,搭建農民再就業平臺,推動農村城市化發展。

政府應進一步鼓勵民間文化機構的發展,對他們給予政策或資金扶持。傳統上,我們大多更關注體制內的文化機構,而忽略了那些在基層開展得如火如荼的、由百姓自發形成的文化組織力量。比如朝陽區由農民自發成立的以家庭爲單位的“農村文化大院”,在農忖文化建設、民衆宣傳教育等工作中發揮了積極作用,目前已有9家大院得到了扶持掛牌,還有3家正在調研,這些都集中在“農民上樓”的規劃地區;再比如在金盞皮村“打工青年文化中心”,就是一個由各地外來務工人員自發成立的民間非盈利性機構,他們活躍在朝陽區,而組成的農民工來自全國各地,2005年被朝陽區文化館發掘並給予扶持,進入了蓬勃發展期,由他們與文化館共同創辦的品牌“打工春晚”得到了副總理劉延東的批示。他們傳遞了一個信號:身處社會底層的打工者、普通勞動者,作爲一股新生文化力量,正在登上文化舞臺。他們在舞臺上表達自己的感情和意志、以文藝的方式開展與社會溝通、交流與合作,並確認和創造着帶有自身特質的文化標識。這樣的引導方式也同時揭示了,讓他們“融入有機會、發展有希望、生活有尊嚴”纔是公共文化介入城市新移民羣體的可能性。

加強載體靈活的流動性文化服務,緩解因公共文化設施配套不足或佈局不合理造成的文化真空帶。應對地區百姓人口特點、集聚區域、個性化需求等及時進行地點及功能的調整a建議啓動“30天文化中心”計劃,依託農村郊野公園、文化廣場等室外活動場地,利用集裝箱搭建短期室內活動場地,以地區民衆對文化的實際需求爲導向,進行合理的功能設計,可兼顧圖書室、展室、活動室、培訓室、演藝平臺等多重功能,以30天爲一週期,便於輪流安置和功能調整,在此期間,充分調動朝陽區文化優勢資源濃縮到農村,與地區聯合開展交流、培訓、調研、演藝等活動,送到農民百姓身邊。此外,要進一步形成文化需求的收集反饋渠道,挖掘培育民間文化和區域特色,創新文化服務形式爲滿足更廣泛多層次的文化訴求,積極發揮地區級的輻射帶動作用,爲農村地區提供高水平優質文化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