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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貨代增值稅論文

論文1.54W

一、實例分析各方案的稅負和毛利

國際貨代增值稅論文

例如:甲公司是國際貨代公司(二代),無船承運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稅率6%。2014年9月甲公司發生國際代理服務費106萬元(價稅合計),支付國外代理ABC公司86萬元(國外賬單),支付商檢費5萬元(出入境檢驗檢疫收費收據),報關費2萬元(0稅率增值稅普通發票),支付給運輸車隊送貨費3萬元(11%增值稅專用發票),發生國內運輸53萬元(價稅合計),應付船公司25萬元(6%增值稅專用發票),支付車隊A運輸費12.5萬元(11%增值稅專用發票),車隊B運輸費5萬元(3%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值稅=銷項稅額-進項稅額,城建稅=增值稅*7%,教育費附加=增值稅*3%,分別計算各個方案的稅負和毛利。方案一、方案二A、方案二B繳納的稅金分別是6.49萬元、0.22萬元、2.17萬元,銷售稅負率是4.33%、0.15%、1.45%。申請免稅的兩個方案(方案二A、B)的稅負明顯下降,免稅且單獨覈算,稅負最輕,方案二A對公司最有利。方案一、方案二A、方案二B稅後毛利分別是14.01萬元、14.28萬元、12.33萬元。方案二A的`毛利最大,應是最優先選擇的方案。與透過稅負覈算的結果一致。

二、實際操作中應注意的問題和建議

(一)進項稅的核算

國際貨代公司一般情況下都是國際運輸服務爲主,國內運輸服務爲輔。國際運輸對應的海運費、空運費以及國外代理提供的境外發票都沒有進項稅,都不可以抵扣。國內運輸服務對應的船公司和車隊都是提供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抵扣稅額,衝減營業成本。因此從理論上看,國際運輸服務申請免稅,單獨覈算國際運輸服務的收入、成本、進項稅額並轉出是對公司最有利的(方案二A),但是通常情況下分供方提供的發票既包含國際業務也包含國內業務,分別覈算工作量大且相當繁瑣,容易出差錯。如果採用按銷售比例覈算進項稅轉出,操作簡單,稅務也認可,但由於免稅業務收入較應稅服務收入多,且免稅業務對應的分供方大多都拿不到可抵扣的發票,進項稅轉出就擠佔了國內業務本來可以抵扣的數額,造成稅負增加,毛利減少(方案二B)。建議大公司調整內部組織結構,組建國際運輸服務部和國內運輸服務部,分別記賬覈算收入、成本和進項稅。中小公司可以考慮增加操作業務類型模組,對國際運輸服務或是國內運輸服務進行標註加以區分以達到分別覈算的目的,以實現公司利益最大化。

(二)針對國際運輸服務分析客戶組成

國際貨代業的客戶可分爲直接客戶和同行客戶,直接客戶主要以一般納稅人爲主,取得的專用發票可以抵扣。如果放棄免稅權,按照目前的行業規則是在報價的基礎上加6%的稅款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稅款由客戶負擔,客戶抵扣進項稅後,成本未增加,貨代公司取得的運輸費等可以抵扣的發票,可以抵減營業成本,毛利增加,對公司有利。但是如果客戶爲同行,且已申請了免稅,不能抵扣進項,稅款就需要由貨代公司自己承擔,收入(不含稅)減少,毛利減少,對公司不利。因此客戶組成直接客戶多的,放棄免稅權可實現公司利益最大化。公司應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覈算稅負和毛利,如果放棄免稅對公司更有利,就應該選擇繳納增值稅。如果申請免稅對公司有利,就應該選擇免稅享受國家給予的稅收優惠。公司應當隨時監控預測影響毛利和稅負的各種因素,選擇對公司最有利的方案,實現公司利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