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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論文科學合理性的新變革

論文1.76W

一、個體合理性與集體合理性

小論文科學合理性的新變革

科學合理性是科學哲學的核心問題。

20世紀以來,科學哲學家們針對科學哲學中的許多重大理論議題,圍繞合理性提出各種模型,試圖透過對合理性的論證來達到對科學與真理的說明。

邏輯實證主義者認爲,科學的合理性在於邏輯的合理性,邏輯可以將世界的一切形式表達出來。

邏輯實證主義之後,證僞主義者波普爾則將科學看作是一個透過否證而達到真理的過程,這與邏輯實證主義者本質上是一致的,只是達到真理的方式不同而已。

但是,歷史主義者庫恩在解讀科學時,認爲人們在敘述歷史的過程中要依賴自己所處的文化背景和社會背景,並將這樣的一種信念灌輸到對科學的理解中,即“科學是一個逐漸形成、不斷變化的過程,科學的領域是沒有邊界的,科學的合理性絕對沒有先驗的和一開始就永遠確定的基礎,不存在着普遍有效的、永恆不變的評價標準,合理性同科學自身一樣具有自己的歷史並將隨科學的發展而發展。

科學的真理觀從此受到了置疑。

自庫恩的開創性言論之後,科學哲學研究力圖尋找到一條可行的科學合理性描述道路。

例如,勞丹就將合理性與價值問題聯繫起來,將科學的目的與標準合二爲一,在他看來,合理性不在於合乎理性,而只是合乎某一標準,這個標準在他那裏就是能夠解決問題,引導科學進步。

總體而言,以理性主義爲標準的傳統科學哲學弘揚的是一種個體合理性標準。

“基礎主義的合理性模型是一種超越時間、超歷史的合理性模型,它力圖建立一種永恆的、普遍有效的合理性模型。

這個模型的主要標準是一套認識論原則和知識評價標準。

一旦這樣的合理性模型建立起來,科學研究就成了個人事業,個人完全可以按照既定的合理性標準和原則獨立從事科學研究,獨立檢驗認識結果,別人的存在是無關緊要的。

這樣,主體合理性最終劃歸爲個人合理性。

但是,這一標準的存在也將科學一人類共有的事業轉化爲個體的研究,從而理性主義的合理性模型也內涵了一個大前提,即不同主體的心靈是同一的。

或者,至少人們在對待理性這一問題時,心靈是同一的,相應地觀察語言也是中立的,所有人對自然界的反應都是一樣的。

這樣,科學知識便被看作是思想與外界單純的二元關係,最終導致忽視不同個體心靈之間的多樣性與複雜性。

隨着人們對科學審視的不斷深人,人們逐漸形成了對科學事業與科學知識做社會學考察的傾向,科學社會學、科學知識社會學應運而生。

科學社會學將科學放在社會文化背景中考察,看到科學受到各種因素的制約。

科學知識社會學的研究比科學社會學更爲深人,將從前“黑箱”內的科學知識也放置在社會學框架內考察。

在這樣的研究中,科學知識社會學不同於傳統科學哲學認識論中將科學合理性劃歸爲個體合理性的傾向,而是提倡一種集體主義認識論和集體合理性:“科學知識社會學是試圖建立一種關於科學的集體認識論和社會認識論,把科學家集體看作科學認知組織的相關單元,強調‘認知共同體’的集體認知或社會認知的突出地位。

個體合理性在科學知識社會學這裏也就不再適用,原有的科學合理性的內涵必須改變,認知共同體的作用得到強調,科學合理性中展現了集體認知的合理性。

二、科學知識社會學的信念考察

針對理性主義模型所要求的人類心靈同一性問題,歷史主義科學哲學家漢森的“觀察負載理論”以及庫恩的`“範式的不可通約性”等,都提出了質疑。

而且,在庫恩之後的科學哲學研究中,人們也意識到心理學研究的重要性,意識到“鴨一兔圖”所表達的格式塔式魷變化是個普遍現象,雖然人們目前還無法對人類大腦的認知形式進行有效的分析,但是已經開始了對這個領域的研究。

同時,庫恩的不可通約性觀點說明了語言的非同一性,維特根斯坦的語言遊戲說也對人類語言使用的多元性給予說明。

爲此,科學知識社會學學者指出,既然語言對於每一個人不同,由語言表述出的自然圖景相應地也不可能是相同的,這必然導致對純粹的、單一內涵的科學真理、客觀性與合理性的深度懷疑。

所以,科學知識社會學認爲需要對社會因素進行考察,“在他們(科學知識社會學)看來,確立知識的本質,不能單純地只靠對孤立個體的行爲和信念進行哲學的或心理學的分析,還需要考慮科學中的集體的和社會的認知行爲。

其實,科學合理性在科學哲學史上發展到現在,其內招I已經演化爲理論選擇與接受標準之間的理性關係,而它的外延則體現在人類的信念和行爲之中。

在科學知識社會學看來,雖然沒有統一的標準,但是信念一方面是隨自然及文化規範而變的,另一方面是與個體感覺經驗相聯繫的。

這就一方面進入到對認知領域的尋二究,另一方面則必不可免地涉及到觀察語言的情境性。

信念是知識論研究的一個切入點,我們在對知識進行研究的時候必定要涉及到各種信念。

巴恩斯(s)指出,人們對不同的信念不能夠一視同仁,對流傳下來的理論和知識形成了思維定勢,同時,認爲行爲者自身(持信念的認識主體)也理所當然不需要解釋,而其他人的不同信念則當作是反常的和有偏見的。

在科學知識社會學看來,沒有任何一組特定的關於自然的信念可以看做是合理的或者是惟一的真理,“不過,透過證明可以合理地持有某些信念,包括科學信念,人們仍有可能聲稱它們具有特殊的地位。

人們也許會用科學活動的合理性來證明科學信念的可靠性。

儘管對這個世界總應當從某種初始的觀點來探索,儘管‘事實’並不僅僅限於直接的感覺印象,人們還是有可能聲稱,某些特定的理論,由於參照它們局部界定的經驗而透過了檢驗,或者根據這種經驗得到了合理的完善,或者合理地與其他理論進行了比較,因而這些理論所構成的知識體系比那些沒有經歷過這些過程的理論所構成的知識體系更值得信賴。

選擇那些不太可信的信念體系恐怕是不大合理的,而且人們可能會認爲,如果這樣做就需要加以解釋。

科學知識社會學正是倡導以這種姿態而持有的合理性信念,但是這種合理性不是一種約定的合理性,而是一種適時的合理性,這種適時合理性的構成所依據的就是在前面所說的文化規範與經驗的情境性。

由此,科學知識社會學對合理性的疑問,並不是意味着完全放棄什麼是合理的,而要放棄的是那種可以作爲知識衡量標準的惟一合理性。

因爲,在科學知識社會學看來,這樣才能夠真正理解關於自然信念變化的原因,也能夠正確理解信念所要表達的真實意圖。

科學知識社會學提倡的是一種適時的合理性,就像標準是在不斷改變的一樣,合理性是與情境性相關聯的,他們否定一種惟一的合理性或有效性,是要建立起一種動態的、多元的合理性。

先前科學哲學研究的科學發展模型中,理論的生產者基本上不用去負責理論的評價問題。

而在科學知識社會學的研究模式中,理論的生產者不僅僅是生產者,還是理論的評價者,也就是說二者的身份是同一的,科學家的生產者身份在對理論評價時必然發揮作用。

因此,科學知識社會學理論既要關注行爲者自身因雙重身份而具有的相對性立場,更要關注在這樣的過程中科學合理性受到的衝擊。

三、實踐、文化與科學合理性

對科學合理性的認識論信念考察,是科學知識社會學的理論基礎。

科學知識社會學的實踐性研究所討論的問題更加細緻,深入到了科學知識產生的微觀過程,表明了科學受到文化因素的重要影響,更加豐富了科學合理性的內涵。

著名的科學知識建構論的主要代表諾爾一塞蒂娜(一Cetina)就認爲:“科學成果從與境方面說是特定的建構。

這些建構帶有創造科學成果過程的境況偶然性和利益結構的標誌,沒有對這些建構進行分析,就不可能充分地理解這些科學成果。

科學研究程序中,科學家在實驗室中的選擇是當地的,依賴於具體的研究境況,科學知識的產生以及接受被內化到實驗室的細枝末節中,實驗室這個微小的單位已經將科學知識體系細緻地描述出來。

在諾爾一塞蒂娜的後期研究中,她轉向了對實驗室文化的研究,她將這種實驗室文化的研究稱爲“認知文化”。

認知文化比前期的科學實踐考察視野更廣泛,以前對科學實踐的考察只是關注與實踐相關的科學家事務、實踐規則和科學家活動,而基於認知文化的實驗室生活世界則將視野拓寬至參考情境以及關於情境的世俗的、本體論的和空間的等結構。

諾爾一塞蒂娜指出,“認知文化聚焦於不同的以知識爲導向的生活世界,不同的關於經驗的意義,參照物(知識客體)的特殊建構,關於儀器的獨特的本體論,認知主體的特殊模型。

在我們看來,諾爾一塞蒂娜對科學知識的實驗室考察雖然沒有直接討論科學合理性模式怎樣改變,但是她所提倡的科學實踐分析模式則隱含着人類合理性在科學研究中的演變)也就是科學合理性不是文化無涉的,而是受到多種認知、文化因素的共同作用。

與諾爾一塞蒂娜的研究方式相近的另一位人類學家特拉維克透過對HEP(高能物理學)社區的考察,描述了物理學家的文化取向和物理學界文化,以及日本和美國各自的HEP社區文化和民族文化等等。

這種實踐性研究採用大文化的視角,把科學當作整個人文文化的一個組成部分,科學被看作一種信念或文化現象。

在科學認知中,科學合理性必然要受到各種文化因素的影響,人類科學理性的形成過程因而具有了更多的文化色彩,這在科學知識社會學學者那裏早有論述,巴恩斯認爲“科學是亞文化的集合”,科學的不同分支有着潛在的文化內聚性。

他指出,科學在逐漸被當作是一種有着相當不同的社會控制系統、相對自主的文化。

馬爾凱(ay))也對科學做了文化意義上的分析和解釋。

他指出,在對科學知識做社會學的分析中,文化資源同科學家們所使用的認識或技術資源同樣重要,科學知識作爲科學文化成果,應該和其他文化領域一樣,接受社會學的分析。

因此,科學合理性的內涵中就不可避免地融人了文化等因素。

四、小結

探索科學合理性問題,其實也就是力圖說明,我們如何解決科學理論選擇中的爭論,如何選擇一種可以用來約定的標準。

在科學知識社會學這裏,科學合理性問題的外延延伸到人類的行爲與文化實踐中,布魯爾(r)在巴恩斯的啓發下,也曾作了“自然合理性”與“規範合理性”的區分,自然合理性表現爲人類的一般認知特性;而規範合理性是指確立或認可的推論模式。

他們認爲,不可能有真正.原始的觀察語言,觀察語言也是社會學意義上的協商,也是在互動中被維持和修改的,因而也就沒有一組特定的信念是合理的或爲真理的;真理不意味對某一問題絕對正確的把握,更不意味是其他問題的衡量標準,基於此可作爲科學知識衡量標準的單一的科學合理性是不可能的,衡量知識的標準也是一種適時的集體協商的產物。

科學研究的過程是一個動態的實踐過程,離開了行爲者主體的社會實踐活動,便很難說明科學因素變化的動因。

科學家的價值取向和方法論選擇固然可以從他持有的理論、方法和目的三者之間的相互影響來說明,但這並不能排除當時社會環境、生產實踐水平的影響。

從某種程度上講,至今,科學哲學提出的任何一個科學合理性的模式都不能完全應用於科學的實際過程。

這裏的問題就在於前述的模式都是基於一個前提,即科學知識只是對自然界進行的客觀描述。

科學知識社會學雖然並沒有提出一套完整的科學合理性的模式,但他們力圖證明,科學知識不只取決於自然界的經驗事實,它還是人們交往的產物,是由作爲集體成員的人社會性地建構或構造出來的,同時也並不存在與環境無關或超文化的合理性規範,從信念的心理分析以及文化的角度看待科學事業,科學合理性也會從一種約定的合理性變爲一種自然的、適時的合理性。

正是在消解靜態的合理性並建立一種動態的合理性的過程中,科學知識社會學學者表達了他們對待科學知識的態度,即:不存在獨立於任何範式的關於世界運作方式的客觀真理,科學領域也不例外,更沒有一套固定的標準衡量不同範式下的信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