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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中國不應該降低法定結婚年齡論文

論文1.39W

尊敬的主席、評委以及在場各位:

關於中國不應該降低法定結婚年齡論文

今天我們討論的辯題是“中國應不應該降低法定結婚年齡”。首先我們需要明確法定結婚年齡是指法律規定的,要求男女雙方結婚時達到的最低年齡,是結婚的要件之一。而降低是指男女雙方的結婚年齡都降低。

我方認爲中國不應該降低法定結婚年齡,要考慮其自然因素與社會因素,原因如下:

着生育,但是根據中國社會科學院文獻情報中心調查,在中國傳統生活中,結婚後不久就會生育子女,中國婦女有65%在結婚後3個月之內懷孕,而婚後一年內懷孕的達85%以上。

同時遺傳學研究表明,女性在23到30歲之間的卵子的質量是最高的,若早於20歲懷孕生育,極易產生生殖器官畸形和骨骼畸形並加重女性產後抑鬱,而男性早於20歲生育,新生兒智力不健全的機率高達7.26%,由此可見,降低法定婚姻年齡對人民的發展不利。

雖然《民法通則》規定:十八週歲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但十八歲時的人生觀、世界觀、價值觀並沒有穩定和成熟,十分容易對瑣碎的婚姻生活產生厭倦。婚姻雙方當事人如果沒有較好的.心理準備很難承擔得起家庭的責任。

同時結婚也需要有較大的開支,像買房子,這是大多數中國人首要解決的事,還有婚紗攝影、宴席、首飾、以及婚後家庭開支等費用。這些費用對於剛滿18週歲高中中專畢業或工作二年的人來說簡直是天文數字。

對於22歲、20歲結婚的夫妻來說都需要父母的墊付,何況剛滿18週歲的成年人了。規定結婚年齡有需求的人口普遍在20歲以下。而根據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我國15-19週歲的人口僅佔全國總人口的10%。法律具有引導作用,法律的施行會影響人民的決策,若爲了這10%不到需求而修改法律,會引發出低齡婚姻這一現象的增長而導致人口換代週期變短,這最終的結果必然是人口基數本就過大的我國再起引發人口問題。

在場各位,我方認爲不應該降低法定結婚年齡並不是在剝奪一個人結婚的權利,而是基於生理、心理以及經濟情況的細細思考,是基於一個國家國情的考量。婚姻是美麗愛情的歸宿,婚姻也同樣是患難與共的誓言。婚姻是包容、婚姻是忠誠、婚姻也是付出、婚姻更是責任!

綜上,我方堅持認爲中國不應該降低法定結婚年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