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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範合同模板集合八篇

現今社會公衆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是對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那麼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書怎麼寫嗎?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規範合同8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規範合同模板集合八篇

規範合同 篇1

根據《瀋陽鐵路局20xx年經營管理重點研究攻關課題計劃》的要求,我公司以專題形式開展了對企業合同管理的深入調研,現將調研情況彙報如下:

一、合同的簽訂與履行情況:

20xx年,在局投資管理中心的大力支援和幫助下,公司較好地完成了全年合同簽訂、審查、履行工作,未發生法律糾紛案件。全年共簽訂合同507份,合同標的額344642萬元。所有合同均上報局投資管理中心審查,其中,公司總部 共簽訂54份,合同標的額16051萬元,大連分公司共簽訂79份,合同表的額48041萬元,丹東公司共簽訂57份,合同表的額5856萬元,營口分公司共簽訂28份,合同表的額1393萬元,錦州分公司共簽訂42份,合同表的額2126萬元,通遼分公司共簽訂82份,合同表的額9553萬元,吉林公司共簽訂100份,合同表的額253219萬元,長春分公司共簽訂14份,合同表的額88萬元,瀋陽分公司共簽訂31份,合同表的額7610萬元,會館分公司共簽訂10份,合同表的額27萬元,東烏公司共簽訂7份,合同表的額545萬元,東烏運輸公司共簽訂3份,合同表的額133萬元。

二、調研中發現存在的問題

在路局、局投資管理中心的大力指導和幫助下,經過公司監督檢查,合同管理工作雖然逐步走向正軌,基礎工作逐漸得到規範,但目前在合同管理中還存在一些問題,具體問題是:

1、合同管理人員、承辦人員業務水平不高,合同觀念和意識比較淡薄,目前公司下設四個子公司和八個分公司。由於公司所屬的12個分、子公司成立時間短,主管合同工作的管理人員和合同承辦人員來自鐵路的不同系統,業務管理水平不高,合同觀念和意識比較淡薄,對合同管理的相關規定還不熟悉,落實合同管理規定還存在諸多“盲區”,出現了諸如合同簽訂不及時、合同條款約定不明確、合同上報審批不及時、應籤未籤書面合同等問題。

2、合同上報審批不及時,尤其是工程招投標合同比較突出,這也是合同工作目前存在的一個主要問題。首先,合同承辦人員不按照規定簽訂合同。由於合同承辦人員不固定,承辦人員與客戶談判並準備簽訂合同時,未及時將起草的合同文字及對方相關資質送交給合同管理員,而合同管理員又不掌握合同簽訂情況,導致部分合同不能及時上報審批。其次,部分合同管理人員對有些蓋印後沒有及時上報的合同,沒有跟蹤督查上報,造成一些合同長時間沒有報送到合同管理員,更談不上及時報送審查。第三,個別分、子公司經理先與客戶合作開展業務,後簽訂合同或補籤合同的問題也是時有發生。第四,去年和今年我公司工程建設項目較多,但由於種種原因,造成工程建設項目已經完工或接近完工,但相關的合同仍然沒有簽訂,即使簽訂,也是補籤,遠遠超出上報審批的時限。

3、合同簽訂不規範,對方資質審查把關不嚴。對方提供的營業執照副本無年檢情況,委託代理人無企業法人授權委託證明書,個別企業不提供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等相關資質。部分合同中的部分條款無約定或約定不明確,有的沒有約定違約責任、爭議解決方式,個別合同無履行期限。

三、整改措施

針對目前合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公司領導高度重視,並針對調研過程中發現的問題組織有關人員召開專題會議,結合問題制定整改措施。

1、嚴格執行合同簽訂、審查審批、上報審批程序。對外簽訂的各類合同均需報公司審查後,再報局投資管理中心法律事務部門審批,嚴禁遲報、不報和補報合同。對未簽訂、未蓋章和丟失的合同及鐵路貨運延伸服務訂單要立即與簽約方溝通補齊;對違反規定的合同要重新簽訂。鐵路貨運延伸服務訂單要按照車站、月份分類裝訂保管。

2、公司各部門及各分、子公司要結合問題,分析原因,明確責任,制定措施認真進行整改。細化有關細則、制度和辦法,規範合同管理的基礎工作。

3、加強合同管理工作,強化合同監督檢查力度,規範公司的經營行爲。每半年要對各分、子公司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並按照規定進行考覈。

4、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提高依法經營意識。結合公司實際,以與公司經營管理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爲主要內容,聘請專家授課,提高職工法律水平,增強職工法律意識。

5、加強業務培訓,提高專業人員的業務素質和工作能力。計劃20xx年上半年舉辦一期合同培訓班,由公司經營部負責培訓,同時在有條件的情況下聘請路局有關法律人員授課。

6、擬配備一名具有國家資質的法律顧問,爲公司重大經營決策出謀劃策,爲公司規範合同管理、預防經營風險、清理債權債務、維護公司合法權益提供有利保障。

大連沈鐵港口物流有限公司經營部

20xx年12月20日

規範合同 篇2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姓名: ;身份證號: ;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姓名: ;身份證號: ; 甲、乙雙方透過商議,對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房屋地址(以下簡稱該房屋):該房屋坐落於 市 路 小區 號樓 單元 樓 房。

第二條、房屋用途:該房屋用途爲租賃住房,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變房屋用途。

第三條、租賃期限: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房屋租金:該房屋月租金爲(人民幣) 元整(¥ 元)。

第五條、付款方式:乙方按(半年)支付租金給甲方,乙方應在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向甲方支付上半年的租金費用,在 年 月 日之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下半年租金費用,如超過付款時間甲方有權對房屋另行出租,並由乙方承擔因此對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六條、養護責任:

1、乙方在租賃期內不得私自對房屋進行整改,若確實有需要必須提前徵求甲方同意後才能進行整改,否則由乙方承擔因此造成的一切責任和損失。

2、乙方在房屋使用過程當中應愛護房屋中的所有設備及牆面和地面,保持牆面的整潔。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關設備的損失和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責任並賠償損失。

第七條、關於房屋租賃期間的有關費用:

在房屋租賃期間,以下費用由乙方支付:

1、水、電費;

2、天然氣費;

3、供暖費;

4、物業管理費;

5、有線收視費

第八條、房屋押金

甲、乙雙方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 ¥ 元爲押金。

第九條、租賃期滿:

1、租賃期滿後,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甲方則優先同意繼續租賃,如遇房價調整,甲方有權對房屋租金進行適當的調整,若乙方不同意,甲方有權與乙方終止繼續租賃;

2、租賃期限內,如乙方明確表示不租的,應在租賃期提前一個月告知甲方,在租賃期滿後由甲方對房屋進行驗收,如乙方未對房屋造成任何損壞,甲方應退還乙方已支付的押金;如果乙方在使用期內對房屋內的設備和牆面、地面造成損壞的,甲方有權用乙方支付的押金首先對房屋損壞部門進行修繕,若修繕費用超出押金金額,乙方必須在修繕結束後三個自然日內向甲方支付超出的修繕費,如因修繕時間影響房屋的再次出租,由乙方按期限內的租賃價格承擔期間的租金。

第十條、違約責任

租賃期間雙方必須信守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按年度須向對方交納一個月租金作爲違約金。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

1、甲方爲乙方提供物品如下:

櫥櫃、燃氣竈、油煙機、房間內燈飾、衛生間坐便、洗漱櫃、淋浴頭、燃氣熱水器、鑰匙5把。乙方應妥善使用,若損壞照價賠償。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爲準,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此頁無正文)

甲方(簽字): 年 月 日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規範合同 篇3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位於xx市xx街道xx小區x號樓xxxx號的房屋出租給乙方居住使用,租賃期限自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計x個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爲人民幣xx元,按月/季度/年結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x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賃期間,水費、電費、取暖費、燃氣費、電話費、物業費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租賃結束時,乙方須交清欠費。

四、乙方同意預交 元作爲保證金,合同終止時,當作房租衝抵。

五、房屋租賃期爲 ,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此期間,任何一方要求終止合同,須提前三個月通知對方,並償付對方總租金 的違約金;如果甲方轉讓該房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六、因租用該房屋所發生的除土地費、大修費以外的其它費用,由乙方承擔。

七、在承租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無權轉租或轉借該房屋;不得改變房屋結構及其用途,由於乙方人爲原因造成該房屋及其配套設施損壞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八、甲方保證該房屋無產權糾紛;乙方因經營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產權證明或其它有關證明材料的,甲方應予以協助。

九、就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天津開發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司法解決。

十、本合同連一式x份,甲、乙雙方各執x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傳真:______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人)

(授權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傳真_______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於________;位於第____層,共______〔套〕〔間〕,房屋結構爲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平方米(其中實際建築面積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_______平方米);該房屋的土地使用權以〔出讓〕〔劃撥〕方式取得;該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該房屋附着設施見附件二;〔房屋所有權證號、土地使用權證號〕〔房地產權證號〕爲:__________。

第二條房屋廠房租賃合同範本用途該房屋用途爲____________________。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任改變房屋用途。

第三條租賃期限租賃期限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條租金該房屋租金爲(幣)___萬___千___百__拾__元整。租賃期間,如遇到市場變化,雙方可另行協商調整租金標準;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調整租金。

第五條付款方式乙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幣)___萬___千___百__拾__元整。租金按〔月〕〔季〕〔年〕結算,由乙方於每〔月〕〔季〕〔年〕的第__個月的___日交付給甲方。

第六條交付房屋期限甲方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

第七條甲方對產權的承諾甲方保證在出租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除補充協議另有約定外,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稅項及租金等,甲方均在出租該房屋前辦妥。出租後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八條維修養護責任租賃期間,甲方對房屋及其附着設施每隔____〔月〕〔年〕檢查、修繕一次,乙方應予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費用由甲方承擔;日常的房屋維修由____方承擔。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連設備的損失和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責任並賠償損失。租賃期間,防火安全、門前三包、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衛等工作,乙方應執行當地有關部門規定並承擔全部責任和服從甲方監督檢查。

第九條關於裝修和改變房屋結構的約定乙方不得隨意損壞房屋設施,如需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和裝修或設定對房屋結構影響的設備,需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由乙方自理。退租時,除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原狀恢復或向甲方交納恢復工程所需費用。

第十條關於房屋租賃期間的有關費用在房屋租賃期間,以下費用由乙方支付,並由乙方承擔延期付款的違約責任:1.水、電費;2.煤氣費;3.電話費;4.物業管理費;5.________________;6.________________。在租賃期,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徵收本合同未列出但與使用該房屋有關的費用,均由乙方支付。

第十一條租賃期滿租賃期滿後,本合同即終止,屆時乙方須將房屋退還甲方。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則須提前____個月書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滿前____個月內向乙方正式書面答覆,如同意繼續租賃,則續簽租賃合同。

第十二條因乙方責任終止合同的約定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終止合同並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1.擅自將承租的房屋轉租的;

2.擅自將承租的房屋租賃合同範本房屋轉讓、轉借他人或擅自調換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結構或改變承租房屋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計達____個月;

5.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6.故意損壞承租房屋的;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提前終止合同租賃期間,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需提前_____月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後簽訂終止合同書,在終止合同書籤訂前,本合同仍有效。如因國家建設、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現本合同第十條規定的情形,甲方必須終止合同時,一般應提前_____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經濟損失甲方不予補償。

第十四條登記備案的約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內,甲、乙雙方持本合同及有關證明檔案向______申請登記備案。

第十五條違約責任租賃期房屋出租合同範本間雙方必須信守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按年度須向對方交納年度租金的_____%作爲違約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權按月租金的____%向乙方加收滯納金。

第十六條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該房屋毀損和造成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七條其它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爲準。

第十八條合同效力本合同之附件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第十九條爭議的解決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深圳分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二十條合同份數本合同連同附件共___頁,一式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規範合同 篇4

出租人(甲方): 證件類型及編號:

通訊地址:

承租人(乙方): 證件類型及編號:

通訊地址: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一)房屋坐落於 市 區(縣) 街道辦事處(鄉鎮)

,建築面積 平方米。

(二)房屋權屬狀況: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權證/ □公有住房租賃合同/ □房屋買賣合同/ □其他房屋來源證明檔案),房屋所有權證書編號: 或房屋來源證明名稱: ,房屋所有權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購房人)姓名或名稱: ,房屋(□是 / □否) 已設定了抵押。

第二條 房屋租賃情況及登記備案

(一)租賃用途: ;如租賃用途爲居住的,居住人數爲: ,最多不超過 人。

(二)如租賃用途爲居住的,乙方應將居住人員情況告知甲方,甲方應建立居住人員登記簿。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居住人員發生變更的,乙方應當提前2日內告知甲方並徵得甲方同意。

租賃用途爲非居住的,甲方應自訂立房屋租賃合同之日起30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門辦理房屋租賃合同備案手續。

第三條 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 年 個月。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屋交割清單》(見附件一)經甲乙雙方交驗簽字蓋章並移交房門鑰匙及 後視爲交付完成。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應按照原狀返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甲乙雙方應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乙方繼續承租的,應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書面 / □口頭)續租要求,協商一致後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第四條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人民幣(大寫) 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總計:人民幣(大寫) 元整(: )。

支付方式:(□現金/□轉賬支票/□銀行匯款),押 付 ,各期租金支付日: , , , , , 。

(二)押金:人民幣 元整(: ) 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押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當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給乙方。

第五條 其他相關費用的承擔方式

租賃期內的下列費用中, 由甲方承擔, 由乙方承擔:(1)水費(2)電費(3)電話費(4)電視收視費(5)供暖費(6)燃氣費(7)物業管理費(8)房屋租賃稅費(9)衛生費(10)上網費(11)車位費(12)室內設施維修費(13) 費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與房屋有關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如乙方墊付了應由甲方支付的費用,甲方應根據乙方出示的相關繳費憑據向乙方返還相應費用。

第六條 房屋維護及維修

(一)甲方應保證房屋的建築結構和設備設施符合建築、消防、治安、衛生等方面的安全條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證遵守國家、海口市的法律法規規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區的物業管理規約。

(二)租賃期內,甲乙雙方應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

1、對於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十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爲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 轉租

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並就受轉租人的行爲向甲方承擔責任。

第八條 合同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房屋達十日的。

2、交付的房屋嚴重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影響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4、 。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十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相當於押金數額的。

3、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屋主體結構的。

5、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附屬物品、設備設施損壞並拒不賠償的。

6、利用房屋從事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8、 。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第八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有第八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並可要求乙方將房屋恢復原狀或

賠償相應損失。

(二)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 日通知對方,並按月租金的 %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甲方還應退還相應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四)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房屋的,應按 標準支付違約金。

(五)

第十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爲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簽章: 承租人(乙方)簽章:

居住地址 : 居住地址:

聯繫方式: 聯繫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內 容 結 束 ]

規範合同 篇5

承運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託運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甲方承運乙方貨物的有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運輸貨物品名 包裝

第二條 運費費用及支付方式、時間:

1、 運輸價格及服務方式(詳見附表一)。

2、 乙方同意甲方採用公路運輸服務。

3、運費支付方式及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乙方交運貨物的包裝必須符合國家或行業包裝標準,沒有統一標準的,乙

方應在保證運輸、搬運裝卸作業安全和貨物完好的原則下進行包裝。乙方可委託甲方包裝,包裝費用雙方協商確定。

第四條 裝卸責任:

1、發貨提貨由貨物裝卸由 負責,收貨方卸貨由 負責。

2、因搬運裝卸人員過錯造成貨物毀損或滅失由裝卸方負責。

3、甲乙雙方必須在提貨車尾清點貨物並簽發出貨單據,確保單據完整、有效。

第五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合同約定收取運雜費。

2、有權拒絕承運乙方交運或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品或禁運品。

3、確保將貨物安全、及時運抵指定地點。

4、屬收貨人自提的貨物,在貨物到達後及時電話通知收貨人提貨。

5、甲方有爲乙方保守商業祕密的義務。

6、乙方逾期付款超過合同約定期限______日以上或欠款超過______元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六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乙方在發貨時需提前一天向甲方申報運輸計劃,甲方電話爲:_________________,便於甲方及時安排裝車運輸計劃。

2、 要求甲方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地點將貨物運抵目的地。

3、 乙方自願將貨物保險運輸的,應按投保價值金額的 ‰向甲方交納保險費。乙

方應在貨物運單上註明保險運輸和保險金額,如同批貨物品名、價值不相同的應分別申明價值,否則高價貨物按平均價計算保險金額。乙方選擇貨物保價運輸時,申報的貨物價值不得超過貨物本身的實際價值,超過部分無效。但未向甲方交納保險費的,視爲乙方未保險運輸。

4、按本合同的約定時間和方式向甲方支付運費和其他費用;

5、辦理與貨物有關的準運手續。

第七條 貨物的驗收及單證的流轉:

1、貨物的驗收期限:乙方或收貨人應在接收甲方交付貨物的同時,對貨物進行檢

驗。

如發現有貨損、貨差等,應當即提出,並由甲方和乙方或收貨人當場做好相關記

錄,共同簽字確認;否則視爲甲方已完成約定交貨義務。

2、單證的流轉:

第八條 甲方的責任:

因甲方責任造成貨運事故,甲方按下列方式承擔賠償責任。

1、 投保的賠償:發生貨損貨差的,甲方的賠償金額以投保金額爲限。只損失一部

分時按乙方貨損貨差金額與全批貨物金額的比例乘以投保金額對乙方進行賠償。發生保險事故甲方在向保險公司索賠時,乙方有義務提供相關有效索賠資料,包括貨物價值證明等。

2、未投保的賠償: 出現貨損、貨差時,屬甲方責任的,由甲方按以下方式賠償。

3、貨物破損、浸溼、污染等根據其損壞程度最高按照損壞部分運費的2倍予以賠償。

4、丟失貨物最高賠償不超過丟失貨物部分運費的3倍,鮮貨、易碎品按相關免賠規定辦理。

5、乙方自己保險運輸的貨物發生貨損貨差的,甲方不負賠償責任及不承擔第三方賠償責任,但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向保險公司索賠;

第九條 乙方的責任:

1、因乙方所報貨物品名與實際品名不符或錯報笨重物品重量造成貨物損失或夾帶、匿報危險品及禁運品或因乙方所託運的商品涉及僞劣、假冒等侵權造成的各種損失和其他後果(包括給甲方造成的各種損失),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2、由於貨物的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他貨物被污染腐蝕、破壞,造成人身傷害,運輸設備損壞的,乙方應予賠償。

3、屬自提的貨物,乙方及收貨人接到甲方的通知24小時不提貨的或乙方及收貨人拒收的, 甲方開始按每日 元/噸或 元/方收取倉儲費;自此時起貨物的毀損、滅失風險由乙方及收貨人承擔。乙方應通知、督促收貨人儘快提貨,超過一個月仍未提貨的,甲方有權對貨物進行變價等處理。

第十條 由於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減少、變質、污染、損壞的,甲方不承擔責任:

1、不可抗力;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貨物的合理損耗;

2、貨物包裝不善或易碎品的外包裝完好但內部物品損壞的;

3、乙方或收貨人的過錯;

4、乙方或收貨人已按本合同第九條第一款約定驗收並在收貨憑證上簽字,未提出貨損、貨差等異議的。

5、乙方違反國家有關法令,致使貨物被有關部門查扣、棄置或作其他處理。

第十一條 由於國家政策及有關運輸規定的變化,甲方可以更改或終止合同。

1、本協議在試運作期間到雙方無書面補充自動生效後,任何一方涉及經營範圍發生變動,有權提出解除本合同,但需在解除前30天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2、本合同有效期內,因國家宏觀調控,及油價調整高於10%以上,雙方重新協商調整運輸價格。

3、合同終止解除或提前終止,雙方應結清債權債務和其它手續等。

第十二條 本合同的附件《 貨物公路運輸價格表 》、以及與本合同有關的“貨物運單”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服務期限爲 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內,若雙方認爲需要繼續合作,另行協商續簽事宜。

第十四條 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按相關運輸法律法規規定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附件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1、貨物公路運輸價格表

2、營業執照

3、稅務登記證

4、道路運輸許可證

5、其它證件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規範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

地址:______

乙方:_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

地址:______

甲乙雙方準備共同投資舉辦本合同約定演唱會,於____年____月__日在____市___區達成如下約定

1.演唱會概況:

1.1演唱會的名稱、類型與主題:“______演唱會”,屬於商業演唱會,是以_____爲主題演唱活動(以下簡稱“本次演唱會”)。

1.2演出場次:____場。

1.3演出規模:約_____名觀衆。

1.4演唱會的舉辦時間與地點: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_____時至____時,在_____市______體育館,如變更時間與地點應由雙方共同協商決定。

1.5演唱會的投資與舉辦及組織:本次演唱會由甲乙雙方共同投資, 並共同委託具有演唱會舉辦資質和經驗的機構具體承辦。

2.合作方式:

2.1雙方按約定提供投資,用於本次演唱會的各項支出。

2.2雙方除提供投資外,還須按約定完成所分配的工作任務,共同協 作完成本次演唱會;雙方約定的分配工作任務,系本協議簽署的基礎和分配利潤的前提之一。

2.3雙方按照約定比例、方式分配本次演唱會全部收益。

3.合作內容:

3.1雙方投資:

3.1.1雙方確認,本次演唱會的總預算爲人民幣_____元,包括:前期籌備費用、廣告宣傳、場地費用、各項演出酬金及相關支出;總預算如遇不足,由雙方確認後按約定投資比例共同追加。

3.1.2根據總預算確定總投資額,雙方的投資比例分別爲:

(1)甲方投 資____元,佔總投資的____%;

(2)乙方投 資_______________元,佔總投資的________%。

3.1.3雙方投資款項的支付進度如下,並將款項匯入雙方共同指定銀行帳戶。

(1)本協議簽署 後_____個日曆天內,支付投資額的___%;

(2) 於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支付投資額的__%;

(3) 於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支付投資額的____%。

(4)追加的投資,由雙方本着不影響演唱會工作進度的原則確定到位 進度和期限。

3.1.4雙方同意就本次演唱會在______方名下在銀行開立專用帳戶,該帳戶爲本次演唱會支出與收入的主帳戶。凡各方投資、票房收入及廣 告贊助收入都進入該帳戶,所有涉及演唱會的支出也均從該帳戶中支出。

3.1.5 雙方均同意在雙方對演唱會成本預算簽字確認後,雙方對演 唱會進行運作。在預算範圍之內的成本支出,須經雙方共同簽字後方可支 出,超出預算部分也需經過雙方另行協商同意後再行支出。

316本次演唱會的成本預算由雙方共同編制和決定。

(1)經雙方簽字認可的本次演唱會成本預算表爲本協議書不可分割 的組成部分。

(2)本次演唱會在實施過程中如因實際情況致使成本增加時,雙方應 立即處理並經雙方共同確認後執行。

3.2雙方分配工作任務:

3.2.1甲乙雙方分別爲本次演唱會的第一、第二主辦單位,決定本次 演唱會全部事項,包括但不限於演出內容的確定、預決算的制定、本次演唱 會權益的分配(主辦單位、承辦單位及協辦單位的選擇與確認)、票價的制 定和票務銷售方案的確認、宣傳方案的確認、接待方案的確認、財務方案的確認、贊助商的確認等。

3.2.2甲方作爲本次演唱會第一主辦單位,須對本次演唱會的全部安全(含保安、消防等)事務負責並承擔全部責任。

3.2.3在向演唱會相關主管機關報審、備案時,甲方作爲第一申報單位,乙方作爲共同申報單位。

3.3利潤分配與盈虧責任:

3.3. 1 甲方按___%的比例分享本次演唱會的盈利,按__%的比例承擔本次演唱會的虧損。

3.3.2 乙方按__%的比例分享本次演唱會的盈利,按 __%的比例承擔本次演唱會的虧損。

3.3.3雙方確認,雙方在本協議項下權利和對本次演唱會所擁有的權益,任何一方不得私自轉讓或轉由他人享有;否則,將視爲違約行爲,且 此類轉讓合同無效。

3.3.4本次演唱會的成本預算表是雙方權益分配及盈虧承擔的基礎檔案,雙方依據成本預算表對本次演唱會進行投資並按比例承擔盈虧。

3.3.5本次演唱會的收益覈算與分配:

(1)本次演唱會的淨利潤是指全部收益在扣除各項成本、稅費且返還 全部投資款項後的淨額。本次演唱會的利潤(虧損)計算公式爲:本次演 唱會的利潤(虧損)額=演唱會收入(票房收入+贊助收入+廣告收入+ 預算資金節餘部分)-實際成本支出。

(2)全部收益的項目按照本協議約定確定。

(3)收益覈算由甲方負責編制草案,經雙方共同認可後生效;乙方提 出疑問、異議,甲方均應予必要解釋、配合覈查。如此類疑問、異議仍未得 到滿足,提出方還可自行委託會計師進行財務審計,甲方應予配合;如經審 計出現差額或不實收支項目,則由雙方協商處理,但在此情形下審計費用 由甲方承擔。

(4)雙方同意,在招募本次演唱會贊助商時,向營銷方、承辦方等合作 方的提成比例或酬金視具體情況由雙方共同決定。

(5)雙方同意,除現金贊助外,實物贊助及其他任何形式的廣告贊助均無代理費提成。

(6)雙方同意,向贊助商(現金贊助)贈送本次演唱會入場券爲贊助總額的_____%。實物贊助及其他贊助贈送的入場券數量,可根據實際情況雙方協商決定。

3.3.6雙方同意,本次演唱會的結算工作在本次演唱會結束後的____個工作日內完成,結算表需經雙方同意並簽字。雙方所投入的資本金及本場演唱會的利潤部分,按雙方承擔的盈虧比例進行分配。雙方應 得金額需在結算完成之日起_____個工作日內匯入雙方指定帳戶。

3.3.7若本次演唱會出現虧損,經甲乙雙方確認,在雙方投入資金與 本場演唱會所有收入相加,不足以衝抵虧損額度時,甲乙雙方均有義務向 本場演唱會指定帳戶按盈虧比例注入資金,且必須在結算完成之日起 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完畢。

4.工作安排:

4.1工作方案:

4.1.1 __方應在本協議簽署後-個工作日內製作演唱會具體工作進度表,經雙方共同確認後執行。

4.1.2 __方應在本協議簽署後_____個工作日內製作演唱會具體全面工作方案,經雙方共同確認後執行。

4.1.3上述工作進度表或工作方案如因特殊情況需要變更,亦須經 雙方共同確認後執行。

4.2甲乙雙方具體負責下列工作事項:

4.2.1甲方負責完成下列工作事項:

(1)負責本次演唱會的策劃、統籌和組織工作。

(2)負責本次演唱會演出內容的確認、硬件設備的租賃、搭建與使用

以及演出需要的相關合同的簽訂。

(3)負責辦理本次演唱會演出批准檔案。

(4)負責本次演唱會運作成本的制定與控制、執行。

(5)負責本次演唱會宣傳方案的制定與執行。

(6)負責本次演唱會票務方案的制定與執行。

(7)負責本次演唱會接待方案的制定與執行。

(8)負責本次演唱會財務方案的制定與執行。

(9)負責本次演唱會對外的協調與聯絡工作。

(10)負責本次演唱會各參與單位的確認與協調工作。

4.2.2乙方負責完成下列工作事項:

(1)承諾發揮自身優勢與資源爲本次演唱會進行宣傳資源的提供、贊 助商資源的提供和其他社會資源的提供。

(2)負責與甲方共同制定本次演唱會的宣傳方案。

(3)負責與甲方共同制定本次演唱會的票務銷售方案。

(4)配合甲方共同完成本次演唱會航空公司、賓館飯店等工作。

(5)有義務就本次演唱會的各個工作環節提出合理化建議和改進意見

4.3相關事項安排:

4.3.1雙方同意以——方的名義與演員或其經紀公司簽署演出協議。

4.3.2雙方代表均有權以同等身份出席與本次演唱會有關的各種 活動。

方均有權瞭解、顏與本次演唱會有關的各婦議的具體

4.3.4凡與本次演唱會有關合約中涉及的所有支出款項,雙方均必 ,出具合法有效發票,經雙方指定財務人員確認後,方可入賬報銷。無合 法有效發票的支出款項,須經雙方逐一確認後,方可支出,否則,將不會被列入本次演唱會成本。

4.3.5雙方享有的本次演唱會贈票,贈票數量爲甲方_____張、乙方__張(內場票及看臺票各佔50%)。此外,需贈送演出藝人本場演唱會贈票_____張。本次演唱會的各類工作證、車證、節目冊獲取的時間另行商定。

5.其他事項:

5.1不可抗力:由於地震、颱風、水災、火災、傳染性疾病流行等自然 災害或戰爭、政府行爲及其他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的後果不能防止或避 免的不可抗力原因,致使直接或間接影響本協議的履行,或不能按約定的 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合約方,應立即通知其他合約方,並需同 時提供不可抗力的書面說明,及協議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霈要延 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檔案,根據所發生不可抗力對本協議影響的程 度,由雙方協商是否繼續履行或延期履行本協議。

5.2違約責任

5.2.1雙方同意,本協議任何一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協議各合約方各自項下約定之義務時,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承擔違約責任,同時必須向守約方賠償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協議本方項下約定之 義務及責任而給守約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5.2.2任何一方延遲提供投資款項或遲延分配收益,則每延遲一日應向其他方支付本次演唱會總投資額______%的違約金並賠償因此造的全部損失;如累計延遲超過_____日以上時,每日應向其他方支付削述標準兩倍的違約金,其他方還可採取解除本協議並對違約方已投入款 不予返還而直接抵爲對其他方的賠償款。

5.2.3任何一方如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虛列收支或採 取其他方式佔用總收益、減少給其他方的分配,則其他方有權要求違約方公開道歉、支付違約方的投資份額_____%的違約金並賠償全部損失。

5.2.4如因任何一方工作失誤或過錯導致本次演唱會失敗、虧損或超支、或者導致另一方承擔其他責任,則該方須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5.3爭議解決:

5.3.1雙方因合同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應先由雙方協商解決。

5.3.2如協商不成,按照第____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 交___仲裁委員會依照其最新生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2) 向___地(如:甲方所在地或乙方所在地或本合同簽署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5.4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署後生效。本合同雙方的聯絡方式如下,任何一方改變其聯絡方式,均須書面提前通知另一方,否則送達至原授權代表或以原聯絡方式送達即視爲有 效送達:

(1)甲方指定聯繫人:_________,電話 ________,傳真__,手機_______,電子信箱______,通信地址_____,郵編___。

(2)乙方指定聯繫人:__________,電話 ________,傳真__,手機_______,電子信箱______,通信地址_____,郵編___。

(以下無正文}

甲方: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乙方: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_

規範合同 篇7

編號:__________

注:爲便於規範管理,建議用工單位爲所有員工的勞動合同訂立統一編號。《勞動合同法》第七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因此,建議用工單位將勞動合同書編號與職工名冊編號保持一致

甲 方:__________(用工方) 乙 方:__________(勞動者)

簽訂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注:簽定日期是重要的,用工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面臨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資的懲罰。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除面臨雙倍工資懲罰外,視爲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十條、第十四條、第八十二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 經營地址__________

注:勞動合同法規定的分支機構,依法取得營業執照或者登記證書的,可以作爲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未依法取得營業執照或者登記證書的,受用人單位委託可以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而註冊地與經營地址(本合同履行地)則關係到勞動者最低工資標準、勞動保護、勞動條件、職業危害防護和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等事項——以依勞動合同履行地爲原則,若註冊地標準高且雙方有約定按註冊地標準執行,則從其約定。

依據:《條例》第四條、第十四條 第二條乙方性別__________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其他有效證件名稱__________證件號碼__________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 在本市居住地址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戶口所在地__________省(市)__________區(縣)__________街道(鄉鎮)

注:用工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職工名冊的內容應當包括勞動者姓名、性別、公民身份號碼、戶籍地址及現住址、聯繫方式、用工形式、用工起始時間、勞動合同期限等

若未按規定建立職工名冊,勞動行政部門有權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處20xx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同時,用人單位有權瞭解勞動者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這也是用人單位爲數不多的權利之一。

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七條,《條例》第八條、第三十三條。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爲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本合同於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終止。

注:勞動合同分爲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的勞動合同。大部分勞動合同如本合同所示,爲固定期限合同。

關於試用期期限的問題:

1、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2、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4、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爲勞動合同期限。

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十二條,第十九條。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注:工作崗位問題,也是引發勞動爭議較多的問題之一。在此略作引伸。

工作崗位確定的本身涉及到工資、試用期工資、加班費、績效獎金、福利待遇、勞動合同無效情況下勞動報酬的支付標準、勞動條件和保護、辭退、同工同酬等問題。特別是在無過失性辭退中,如果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用人單位可以單方面解除合同,明確約定工作崗位也是避免雙方產生勞動爭議的要件。

也有些用人單位爲便於管理,在勞動合同中約定:用人單位有權依據單位實際經營情況,調整勞動者工作崗位。這雖然是雙方意思自治的結果,但如果用人單位存在惡意調整勞動者工作崗位之情形,顯然也是對勞動者權利的侵害,不應得到法律的支援。

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條、第二十八條、第四十條第二項、第六十二條第 (一)、(三)、(四)項。

第五條 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爲:

注:確認工作地點一方面爲用人單位的說明義務,也是勞動合同的必備內容;另一方面,也是對單位制定規章制度、確認工傷事故有一定參考作用。

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條、第十七條。

第六條乙方工作應達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

注:確認勞動者的工作應當達到的標準,是用人到位的說明義務,也是避免因調整工作崗位、辭退等問題引發勞動爭議的方法。

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條、第十七條。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週休息日爲__________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注:標準工時制度的每日工作時間,每週工作時間有法定標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不定時工作制需取得行政許可。具體審批辦法由各地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部門規定。

依據:《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勞動法》第三十九條、原勞動部《關於企業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審批辦法》(勞部發[1994]503號)

第八條 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20xx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20xx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休假的,經職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對職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具體可參見20xx年1月1日起實行的《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該條例同時規定了不享受帶薪年休假的情形和法律責任等具體問題。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 甲方每月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爲__________元或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執行。

注: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依據:《勞動法》第五十條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爲__________元。

注: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條。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詳情可參見國務院及江蘇省的《工資支付條例》。

第十條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爲__________元或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執行。

注:用人單位非因勞動者原因停工、停產、歇業,在勞動者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應當視同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支付其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可以根據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按照雙方新約定的標準支付工資;用人單位沒有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應當按照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百分之八十支付勞動者生活費。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依據:《江蘇省工資支付條例》第三十一條。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江蘇省和無錫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爲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並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無錫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注: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停止勞動,且在國家規定醫療期內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工資分配製度的規定以及勞動合同、集體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病假工資或者疾病救濟費。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百分之八十。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依據:《江蘇省工資支付條例》第二十七條

第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省和無錫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此處填寫除法律規定以外,用人單位承諾爲勞動者提供的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爲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六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七條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江蘇省、無錫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爲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爲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第二十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一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如雙方需要約定培訓期、服務期、保守商業祕密、競業限制等相關內容,可在此補充約定,也另行簽訂專門合同。鑑於所涉內容較多,在此不予展開。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一般附件可包括員工身份證複印件、《員工手冊》、《規章制度》、《培訓協議》、《保密協議》、《競業限制協議》等。

第二十四條 未盡事宜,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 章)__________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規範合同 篇8

一、公司規章制度

1. 合同簽章頁必須含有正文內容,避免單獨成頁,並應在蓋章欄上方標明合同名稱。

2. 合同簽署前,應做好籤約細節審批工作,包括:

1) 審批會籤是否已籤批完整,擬用印檔案是否符合會簽定稿;

2) 合同內容不得留空,不涉及約定的留空應劃“/”;

3) 合同頁是否齊全,附件是否完整;

4) 簽署時間是否填寫;

5) 對方當事人的公司名稱與印章是否一致;

6) 如對方由授權代理人簽字,應查驗是否有授權檔案。 3. 一般性合同加蓋公章(或合同章)和法人名章;重要合同必須按程序提交董事長簽字(包括董事長授權代表簽字)。

4. 如合同雙方不能同時蓋章,應將簽約文字交由對方先蓋章,再由公司蓋章。原則上應避免發生公司蓋章後交給對方蓋章情形。 5. 、合同文字(含附件)超過兩頁(含)的,必須蓋齊縫章,確保每頁均有痕跡。

6. 合同經辦人應在合同簽訂後按制度規定完成合同原件移交和歸檔。

二、財務審覈要點

1. 合同名稱(施工合同、勞務分包、採購合同等)是否與合同內容實質一致;

2. 封面與正文第一頁中的“乙方”是否與供應商簽章一致;

3. 合同雙方當事人的簽章是否加蓋在簽章欄,檢查有無套章;

4. 合同價款大小寫是否一致;

5. 合同清單價款合計是否與合同價款一致;

6. 合同文字(含附件)超過兩頁(含)的,騎縫章是否加蓋,每頁是否均有痕跡;

7. 合同簽署日期是否填寫,是否不小於開工日期或供貨日期;

8. 合同文字頁數是否齊全,檢查有無斷頁、少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