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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範合同模板合集五篇

隨着廣大人民羣衆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合同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簽訂合同能夠較爲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爲。那麼一般合同是怎麼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規範合同5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規範合同模板合集五篇

規範合同 篇1

訂立合同雙方:

託運方:XXXXXXXXXXXX;(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方:XXXXXXXXXXXX。(以下簡稱乙方)

託運方詳細地址:XXXXXXXXXXXX

收貨方詳細地址:XXXXXXXXXXXX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貨物名稱、規格、數量、價款

第二條 包裝要求託運方必須按照國家主管機關規定的標準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否則承運方有權拒絕承運。

第三條 貨物起運地點XXXXXXXXXXXX

貨物到達地點XXXXXXXXXXXX

第四條 貨物承運日期XXXXXXXXXXXX

貨物運到期限XXXXXXXXXXXX

第五條 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XXXXXXXXXXXXXXXXXXXXX

第六條 貨物裝卸責任和方法XXXXXXXX

第七條 收貨人領取貨物及驗收辦法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第八條 運輸費用、結算方式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第九條 各方的權利義務

一、託運方的權利義務

1.託運方的權利:要求承運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貨物託運後,託運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託運時,有權向承運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運方,並應按有關規定付給承運方所需費用。

2.託運方的義務:按約定向承運方交付運雜費。否則,承運方有權停止運輸,並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託運方對託運的貨物,應按照規定的標準進行包裝,遵守有關危險品運輸的規定,按照合同中規定的時間和數量交付託運貨物。

二、承運方的權利義務

1.承運方的權利:向託運方、收貨方收取運雜費用。如果收貨方不交或不按時交納規定的各種運雜費用,承運方對其貨物有扣壓權。查不到收貨人或收貨人拒絕提取貨物,承運方應及時與託運方聯繫,在規定期限內負責保管並有權收取保管費用,對於超過規定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承運方有權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2.承運方的義務: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按時向收貨人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對託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無人爲的變質,如有上述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在貨物到達以後,按規定的期限,負責保管。

三、收貨人的權利義務

1.收貨人的權利:在貨物運到指定地點後有以憑證領取貨物的權利。必要時,收貨人有權向到站、或中途貨物所在站提出變更到站或變更收貨人的要求,簽訂變更協議。

2.收貨人的義務:在接到提貨通知後,按時提取貨物,繳清應付費用。超過規定提貨時,應向承運人交付保管費。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託運方責任

1.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託運的貨物,託運方應按其價值的XXXXXXXX%償付給承運方違約金。

2.由於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錯報笨重貨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斷裂、貨物摔損、吊機傾翻、爆炸、腐蝕等事故,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於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它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設備被污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在託運方專用線或在港、站公用線、專用鐵道自裝的貨物,在到站卸貨時,發現貨物損壞、缺少,在車輛施封完好或無異狀的情況下,託運方應賠償收貨人的損失。

5.罐車發運貨物,因未隨車附帶規格質量證明或化驗報告,造成收貨方無法卸貨時,託運方應償付承運方卸車等存費及違約金。

二、承運方責任

1.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配車(船)發運的,承運方應償付託運方違約金XXXXXXXX元。

2.承運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如果貨物逾期達到,承運方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承運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託運方。

4.聯運的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應由承運方承擔賠償責任的,由終點階段的承運方向負有責任的其它承運方追償。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於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承運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①不可抗力;

②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③貨物的合理損耗;

④託運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XXXX份,送……等單位各留一份。

甲方(公章):XXXXXXXXX 乙方(公章):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簽字):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簽字):XXXXXXXXX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規範合同 篇2

出租人(甲方): 證件類型及編號:

通訊地址:

承租人(乙方): 證件類型及編號:

通訊地址: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一)房屋坐落於 市 區(縣) 街道辦事處(鄉鎮)

,建築面積 平方米。

(二)房屋權屬狀況: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權證/ □公有住房租賃合同/ □房屋買賣合同/ □其他房屋來源證明檔案),房屋所有權證書編號: 或房屋來源證明名稱: ,房屋所有權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購房人)姓名或名稱: ,房屋(□是 / □否) 已設定了抵押。

第二條 房屋租賃情況及登記備案

(一)租賃用途: ;如租賃用途爲居住的,居住人數爲: ,最多不超過 人。

(二)如租賃用途爲居住的,乙方應將居住人員情況告知甲方,甲方應建立居住人員登記簿。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居住人員發生變更的,乙方應當提前2日內告知甲方並徵得甲方同意。

租賃用途爲非居住的,甲方應自訂立房屋租賃合同之日起30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門辦理房屋租賃合同備案手續。

第三條 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 年 個月。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屋交割清單》(見附件一)經甲乙雙方交驗簽字蓋章並移交房門鑰匙及 後視爲交付完成。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應按照原狀返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甲乙雙方應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乙方繼續承租的,應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書面 / □口頭)續租要求,協商一致後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第四條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人民幣(大寫) 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總計:人民幣(大寫) 元整(: )。

支付方式:(□現金/□轉賬支票/□銀行匯款),押 付 ,各期租金支付日: , , , , , 。

(二)押金:人民幣 元整(: ) 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押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當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給乙方。

第五條 其他相關費用的承擔方式

租賃期內的下列費用中, 由甲方承擔, 由乙方承擔:(1)水費(2)電費(3)電話費(4)電視收視費(5)供暖費(6)燃氣費(7)物業管理費(8)房屋租賃稅費(9)衛生費(10)上網費(11)車位費(12)室內設施維修費(13) 費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與房屋有關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如乙方墊付了應由甲方支付的費用,甲方應根據乙方出示的相關繳費憑據向乙方返還相應費用。

第六條 房屋維護及維修

(一)甲方應保證房屋的建築結構和設備設施符合建築、消防、治安、衛生等方面的安全條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證遵守國家、海口市的法律法規規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區的物業管理規約。

(二)租賃期內,甲乙雙方應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

1、對於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十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爲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 轉租

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並就受轉租人的行爲向甲方承擔責任。

第八條 合同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房屋達十日的。

2、交付的房屋嚴重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影響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4、 。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十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相當於押金數額的。

3、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屋主體結構的。

5、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附屬物品、設備設施損壞並拒不賠償的。

6、利用房屋從事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8、 。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第八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有第八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並可要求乙方將房屋恢復原狀或

賠償相應損失。

(二)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 日通知對方,並按月租金的 %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甲方還應退還相應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四)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房屋的,應按 標準支付違約金。

(五)

第十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爲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簽章: 承租人(乙方)簽章:

居住地址 : 居住地址:

聯繫方式: 聯繫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內 容 結 束 ]

規範合同 篇3

甲方(轉讓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______________”號雙體鋼質客輪的買賣事宜,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第一條 標的物名稱

停泊在______________港的“_____________________”號雙體鋼質客輪,該船現有設施有:

a.動力系統;b.通訊系統;c.中央空調主機;d.救生設備;e.所有隨船原圖紙。

第二條 轉讓價格

人民幣_______________萬元。

第三條 支付方式

本合同簽訂後三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__萬元,作爲本合同定金。餘款_________萬元乙方用銀行承兌匯票一次性支付。

第四條 前期準備

4.1 甲方收到乙方定金後,甲方將“______________”號交由乙方管理,管理期間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支付,包括水電費、碼頭費、人工費等。乙方管理“______________”號輪期間,“______________”號輪的一切風險由乙方承擔;

4.2 乙方向銀行申請貸款,如需甲方提供有關手續,甲方應全力協助。

第五條:移交

5.1 乙方應自管理“______________”號輪後_______日內向甲方提交無瑕疵的銀行承兌匯票,確保甲方收齊餘款,以示乙方已付清餘款;

5.2 甲方收到銀行承兌匯票後,立即與乙方辦理“______________”號輪的過戶移交手續,過戶費用按國家有關規定各自承擔。

第六條 違約責任

6.1 甲方違約責任

6.1.1 甲方將“______________”號輪移交給乙方時,須確保“______________”號輪具備本合同第一條約定的設備。如乙方發現“______________”號輪設施不全,且合法彌補,導致“______________”號輪不能正常行駛,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應雙倍返還定金給乙方;

6.1.2 甲方收到定金後,如無正常理由單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雙倍返還定金給乙方;

6.1.3 如甲方自身原因,“_______”號輪不能辦理過戶手續,甲方應雙倍返還定金給乙方;如非甲方原因導致“______”號輪不能辦過戶手續,甲方只需返還 萬元定金給乙方;

6.1.4 “___________________號輪移交前,“______________”號輪的全部債權債務均由甲方承擔。如有遺留債務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須儘快解決,否則,甲方直接賠償乙方的全部損失。

6.2 乙方違約責任

6.2.1 乙方不能按時支付餘款,按日______________計算逾期付款違約金,計算至付清時止。逾期時間超過一個月,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有權沒收定金;

6.2.2 乙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權沒收定金。

第七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提交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解決。敗訴方除承擔仲裁費外,還應承擔勝訴方支付的律師費。

第八條 其他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規範合同 篇4

甲 方:

乙 方:

a.1 總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a.2 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a.2.1甲方(用人單位)情況

名稱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註冊地址

經營地址

聯繫電話

a.2.2乙方(勞動者)情況

姓名 性別

民族 年齡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居住地址

戶籍所在地 省(市) 區(縣) 街道(鄉鎮)

聯繫電話

a.3 勞動合同期限

a.3.1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a)固定期限:從20xx年xx月xx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止。

b) 無固定期限:從20xx年xx月xx日起至法律規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c) 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爲期限:從20xx年xx月xx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 工作任務完成時止。

a.3.2試用期限

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試用期期限(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以內):

a) 無試用期。

b) 試用期從20xx年xx月xx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

a.4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a.4.1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從事 崗位(工種)工作。簽訂勞動合同以前,甲方應告知乙方崗位的工作內容和工作標準。

a.4.2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地點爲 省 市 縣(市區)。

a.4.3乙方應按崗位職責要求提供相應的勞動。

a.5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a.5.1工作時間

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a) 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 小時,每週工作 天,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b) 不定時工作制,即經主管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c) 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主管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 爲週期,總工時 小時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d) 甲方確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一條規定執行。

a.5.2休息休假

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乙方依法享受法定節假日以及探親、婚喪、計劃生育、帶薪年休假等休假權利。

a.6 勞動報酬

a.6.1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按下列第( )種形式執行,不得低於當年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a) 計時工資:乙方試用期工資 元/月;試用期滿工資 元/月。

b) 計件工資:

c) 其他形式:

a.6.2甲方必須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不得剋扣或拖欠乙方工資。

a.6.3甲方每月 日前發放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前支付。

a.6.4甲方結合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製度。乙方的工資水平,按照本單位的工資分配製度,結合乙方的勞動技能、勞動強度、勞動條件、勞動貢獻等因素確定,實行同工同酬。

a.6.5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a.7 社會保險及其他福利待遇

a.7.1甲乙雙方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和地方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爲乙方辦理參加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的手續,並承擔社會保險繳費義務。其中,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部分,可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a.7.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的規定給予醫療期的醫療待遇,並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支付病假工資。

a.7.3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甲方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傷保險條例》和地方規定辦理。

a.7.4甲方爲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a.8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a.8.1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爲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a.8.2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工藝技術操作規程、設備使用維護檢修規程等,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a.8.3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a.8.4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爲,有權要求改正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a.9 勞動合同的變更

a.9.1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書面通知應寫明變更的有關內容和變更理由。

a.9.2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並辦理變更合同的手續。

a.10 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續訂

a.10.1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a.10.2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爲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爲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甲方如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地方有關規定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向乙方支付。

a.10.3乙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

a.11 當事人雙方約定條款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選擇以下第 條約定條款。

a)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業祕密的,甲方應當事前與乙方依法協商約定保守商業祕密或競業限制的事項,並簽訂保守商業祕密協議或競業限制協議。

b)甲乙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內容不得違反法律及相關規定,可另加雙方簽名或蓋章的附頁):

a.12 勞動爭議處理及其他

a.12.1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可以先行協商;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在爭論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勞動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在十五日內向當地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a.12.2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辦理。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地方有關勞動管理的新規定相悖的,按新規定執行。

a.12.3本合同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甲方有爲乙方履行勞動用工備案的義務。

甲方(公 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20xx年xx月xx日 20xx年xx月xx日

規範合同 篇5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註冊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委託代理人):

經營地址:

聯繫電話: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現居住地地址:

戶籍所在地地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或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 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用工之日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爲 天。

(二)無固定期限:自用工之日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爲 天。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爲期限。自用工之日 年 月 日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點 從事 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工作崗位(工種)。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完成 工作數量,並達到 質量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 甲乙雙方選擇實行以下第 種工時制度:

(一)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度。

(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

(三)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度。

休息休假按國家和我省有關規定執行。

四、勞動報酬

第五條 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爲 元/月(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本合同第十條約定的工資的80%,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六條 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 種工資形式:

(一)計時工資。乙方的月工資爲 。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二)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約定爲 元/件、 元/件、

元/件。

(三)其他工資形式:

第七條 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爲每月 日,不得剋扣或無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應不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第八條 實行標準工時制度,甲方安排乙方延長日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五、社會保險及其他福利待遇

第九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爲乙方辦理基本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的手續,並承擔社會保險繳費義務;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十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我省的規定給以醫療期的醫療待遇,並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支付病假工資。

第十一條 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甲方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傷保險條例》和我省規定辦理。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爲乙方辦理職工檔案和社會保險轉移等相關手續,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乙方應及時辦理工作交接手續。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三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和我省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防護用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十四條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第十五條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爲,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

第十六條 任何乙方要求變更合同的有關內容,都可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第十七條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並辦理變更合同的手續。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續訂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我省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甲乙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爲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爲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甲方如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向乙方支付。

第二十條 乙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

九、當事人雙方約定條款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一)甲方出資,爲乙方提供法定以外培訓的約定

(二)保守商業祕密的約定

(三)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的約定:

1、

2、

3、

(四)其他事項的約定:

1、

2、

3、

十、其 他

第二十一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如發生爭議,可以先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調解;如調解無效,可在爭論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在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解決,與今後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委託代理人):(簽名或蓋章)

年 月 日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