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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管局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總結範文

根據市委深化改革領導小組2014年工作要點和任務分工,我局以全面深化招標採購改革工作爲重點,堅持求真務實,開拓進取,積極推進公共資源交易改革工作。現將2014年招標採購改革主要工作的開展情況彙報如下:

公管局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總結範文

一、深化公共資源交易改革推進情況

(一)新體制機制順利實施

1、機構職能調整到位:按照改革後的“三定”方案,市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局、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已於4月1日正式掛牌成立,內設機構設定、人員交流、定崗工作已全部落實到位。市財政、住建、交通運輸、水務、資訊辦等部門分別對職責範圍內的招標採購項目實施監督,開展交易檔案審查備案,監督答疑、開標、評標、定標,辦理投訴案件,組建和管理交易代理機構庫,組織開展誠信評價等工作。實現了監督管理相對分離和相互制約。

2、代理模式全部轉換:自2014年4月1日起,所有進入交易中心交易的項目全部實行社會代理機構代理。改革之初,寬門檻引進與培育社會代理機構78家,其中:工程類甲級資質36家,乙級資質37家;採購類甲級資質15家,乙級資質28家。試執行半年後,透過公開招標重新遴選33家代理機構,其中:工程招標代理機構甲級7家,乙級7家,暫定級4家;政府採購招標代理機構甲級9家,乙級6家。4月1日至11月20日代理機構共代理項目1436個,對代理機構開展業務培訓450餘人次。

(二)誠信體系構架初步形成

根據誠信評價辦法,5個行業主管部門,13個相關評價單位於5月份制定了26個評價細則。6月份,對各縣區、各開發區、市直單位大規模組織培訓25場,培訓1630人次。7月份開始組織各評價主體進行誠信評價計分。目前,已建立評價資訊記錄企業3114戶,資訊評價記錄27242條,已啓用信用標項目31個,已完成信用標項目評審12個項目。10月份啓用信用標項目約佔當月133個公開招標項目的23.31%。信用標運用效果已經顯現,已評審12個項目的中標人中,信用標列第一名的有8個,其餘4個信用標得分均列前三名,信用標得分高低,在項目評審中發揮了舉足輕重的作用。

(三)全程電子招投標功能基本實現

目前,已改造提升了專家抽取、協議維修、網上競價、協議供貨4個系統功能;開發完成了投標人登記管理、誠信評價、保證金收退、電子開標評標、計算機圍標串標自動識別、中心站、中介服務抽取系統7個。行政監督、電子監察系統正在開發之中。擬再開發電子檔案歸集、統計分析2個系統。已開發投入使用的系統功能能滿足招投標活動各項工作的需求,日常執行基本穩定,一些技術問題根據實際需要進行不斷完善。自4月1日以來,累計實行全電子招標採購項目457個,其中11月份以來採用全程電子招投標的項目34個,佔全部公開招標採購項目的61%。

(四)制度體系基本建立

依照“制度建設體系化、制度完善常態化”要求和“先急後緩”原則,按照體制機制、誠信體系、電子招投標、資訊公開、招標辦法等五個方面改革內容和“先宏觀、後中觀、再微觀”制度設定構架,強力推進制度建設。分三批完成制度136個。在頂層設計上,市委、市政府先後出臺了《市深化招標採購改革方案》和《市公共資源交易管理辦法》等5個制度;制定了中觀層面制度17個,微觀層面制度114個。目前各項制度構架體系基本形成。

(五)新的`評標辦法執行良好

按照分類分級評標辦法的要求,先期制定建設工程類評比辦法8個,政府採購類評標辦法10個。新評標辦法根據招標人的意見以及過去中標價與預算價的經驗比值,調整了項目中標價區間,遏制惡意低價中標。目前,招標人特別是工程類項目招標人普遍反映中標價格較過去趨於合理。在評審過程中,允許招標人派出一名代表參加評標委員會,讓招標人有參與權。

(六)資訊公開明顯加強

制定了招標採購資訊公開辦法和資訊公開範本,完善了資訊發佈網站功能。在制度設計中,除評標專家評審環節隔絕評標專家與場外人員接觸,實現嚴格的保密管理外,交易過程的招標公告、開標記錄、中標候選人公示、中標公告、資訊更正或補充事項、質疑、投訴處理、投標企業及其人員的資質及業績資訊、誠信評價記錄及得分等均已在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等媒體上網公示,既讓潛在投標人和社會各方面有充分的知情權,也引入社會力量監督交易過程,發揮社會監督作用。

二、經驗做法

(一)理順關係,搭建“新機制”。遵循“政府主導、管辦分離,集中交易、規範執行,部門監管、行政監察”的基本原則,實行“一委一局一中心”的管理模式,設立市公共資源交易委員會,負責公共資源交易重大問題的決策、重大事項的領導和協調工作;設市立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局,作爲公共資源交易工作的日常管理機構;成立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作爲提供公共資源交易日常服務的事業機構。理順監管機制,市五個行政監督部門負責依法實施行政監督;市紀委監察局在市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局派駐紀檢組(監察室),並在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設立投訴受理中心,負責接收、分流、督辦投訴事項。建設工程和政府採購全部推行社會招標代理。形成決策權、執行權、監管權既相對分離又相互制約的執行體制,構建全市公共資源交易“共同體”。

(二)建章立制,權力“進籠子”。把制度體系建設作爲深化改革的重要工作來抓,突出了監管分離、管辦分開,相互制約,權力制衡,將交易行爲關進制度的籠子,有利於提高執法公信力,有利於防範職務風險,確保公共資源交易市場公正、公平、公開。

(三)突出重點、推進“誠信體系”。實行監管部門、招標人和相關管理部門對投標人的三方評價,對投標人信用情況實行動態管理,評價結果直接運用到招標評審中,體現評價結果價值。建立嚴重違約企業強制清場退出機制,嚴重不良行爲企業禁止參與招投標,並實行網上曝光。透過建立誠信評價體系,讓守信者一路暢通,失信者寸步難行。

(四)分類分級,打好“特色牌”。招標採購項目涉及的面廣,不同項目各具特性,根據建設工程、政府採購項目不同類別,以及各類項目的不同特點制定分類分級的評標辦法,以適應不同項目類型的招標採購的需要。

(五)科技引領,破解“老難題”。加大資訊化建設力度,開發全流程全方位的電子招投標系統,用計算機管人管事,實行計算機“留痕”和系統封閉管理,最大限度地減少人爲操作,規範交易執行,提高交易質量和效率。

(六)服務爲本,塑造“新形象”。公共資源交易改革的目的,就是要充分發揮政府引導作用,優化資源配置,更好地爲經濟和社會發展服務。我們堅持以服務爲本,注重加強隊伍建設,轉變幹部作風,努力塑造公共資源交易工作新形象。一是注重提高服務質量。加強對工作人員的思想素質、道德品質的教育和培養,積極轉變作風,完善硬件配套,提高辦事效率。二是注重提高業務水平。爲提高公共資源交易各方從業人員工作水平,舉辦社會代理機構、投標人(供應商)、行政監管部門、交易中心工作人員各類培訓31次,培訓人員3000餘人次。三是加強縣域工作調研指導。着力推進縣級公共資源交易改革,下半年,我們對4個縣招投標工作進行了調研,瞭解情況,加強對縣域招標採購工作的指導。

三、面臨的困難和問題

我市公共資源交易改革執行半年多來,基本達到了預期效果。目前,存在的困難:一是工作協調的壓力大。由於社會代理機構的業務能力不足,解決招投標中問題能力弱;部門職責交叉,部分職責不明晰等原因,協調的工作量大。二是人員不足與工作量大的矛盾突出。

存在的主要問題有:一是部分項目監管部門難以明確劃分。例如:交通路燈項目,既有貨物採購,又有安裝施工,還有系統集成控制,項目監督涉及財政、住建、交通、資訊辦部門,需要研究確定一個部門。二是一些制度需要根據實踐執行情況進行評估與完善,比如誠信評價細則需要評估執行效果。

四、意見建議

下一步我市公共資源交易改革工作重點抓好以下幾項工作:

1、擴大公共資源交易範圍。在市區招標採購改革進入常態化後,下一步推進公共資源交易管理領域全覆蓋和地域全覆蓋。領域全覆蓋主要是將國土資源交易納入交易管理範圍。地域全覆蓋主要是實現市縣一體化,建設全市統一的公共資源交易平臺。

2、繼續完善管理制度和招投標辦法。開展制度執行情況集中分析研究,重點是評標辦法、誠信評價細則的評估。擬安排在年底至明年3月之間分項進行。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完善現有制度,創新新的制度。

3、加快推進誠信體系建設。開展誠信評價工作大檢查,紮實做好企業誠信評分工作,全面推進誠信評價資訊在招標採購項目中的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