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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額貸款公司財務分析報告

分析報告與國民經濟中的其他商品或服務一樣,市場是行業發展的基礎,市場容量決定廠商規模。下面是小編整理的關於小額貸款公司財務分析報告,歡迎閱讀參考。

小額貸款公司財務分析報告

【小額貸款公司財務分析報告】

我們對小額貸款業務開展了前期調研,就國內小額貸款公司的政策環境、發展態勢、運作模式和風險控制等方面進行了調研,提出了設立小額貸款公司的意義以及運作模式、產品設計和風險控制框架。

一、設立小額貸款公司的背景意義

(一)小額貸款公司的定義

小額信貸(micro credits)是國際上新興的信貸概念。有別於傳統的貸款業務,小額信貸是以低端客戶爲服務對象,向其提供額度小到可以控制風險的無抵押信用貸款。小額貸款是目前國內使用的概念,按照央行試點方案的定義,單筆貸款額在貸款機構註冊資金5%以下的爲小額貸款。國內現行政策對小額貸款公司的定義是“由自然人、企業法人與其他社會組織投資設立,不吸收公衆存款,經營小額貸款業務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 關於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的指導意見》(銀監發〔2008〕23號))。

(二)小額貸款公司的政策背景

近年來,央行和銀監會這兩大金融監管機構分別發佈了小額貸款公司管理的一些試行性質的規定,其中央行發佈《關於村鎮銀行、貸款公司、農村資金互助社、小額貸款公司有關政策的通知》(銀髮〔2008〕137號),銀監會先後發佈了《關於調整放寬農村地區銀行業金融機構准入政策 更好支援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若干意見》、《貸款公司管理暫行規定》(銀監發〔2007〕6號)。2008年,央行和銀監會聯合發佈《 關於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的指導意見》(銀監發〔2008〕23號)。在此類中央級別的規定之外,一些地方政府也相繼發佈了小額貸款公司試行規範,如重慶市人民政府發佈《關於印發重慶市推進小額貸款公司試點指導意見的通知》(渝府發〔2008〕76號)。這些中央和地方規定在小額貸款公司試執行方面做了大量嘗試,爲小額貸款公司業務的正規化、合法化作了鋪墊。

銀監會和人民銀行在各自試點的基礎上,逐步取得一些共識。根據銀監會、人行2008年發佈的《 關於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的指導意見》(銀監發〔2008〕23號),小額貸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業法人與其他社會組織投資設立,不吸收公衆存款,經營小額貸款業務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我國把小額貸款公司定義爲“只貸不存”

的半金融機構,這是與其他國家的一個重要區別。銀監會和人民銀行本次共同發佈的小額貸款公司試點指導意見,是國內在開放民間融資的政策方面走出的重要一步。

近期,爲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四川省委九屆六次全會作出了《關於統籌城鄉發展 開創農村改革發展新局面的決定》,其中提出“創新金融服務農村制度。健全適應“三農”特點的農村金融體系,推進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作爲具體措施之一,提出 “大力發展小額信貸,鼓勵發展適合農村特點和需要的各種微型金融服務”,可見小額貸款公司在省內的政策土壤基本成熟。

(三)國內小額貸款公司的發展態勢

2005年、2006年兩個中央一號檔案都提出要探索建立更加貼近農民和農村需要、由自然人或企業發起的小額信貸組織,增加農村金融供給,解決微小企業和農民貸款難等問題。根據這一要求,2005年10月,開始在山西、四川、貴州、內蒙古、陝西五省(區)各選擇一個縣進行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由人民銀行進行業務指導。其中,四川省在廣元市開展了小額貸款公司的試點工作,先後有兩家小額貸款公司在廣元成立。

在前期試點的基礎上,人民銀行和銀監會今年相繼出臺了關於小額貸款公司的政策規定,各地關於小額貸款公司的政策也紛紛出臺,開闢了一條以民間資本“輸血”中小企業的合法渠道,小額貸款公司被廣泛看好。如在浙江,民間金融發達,率先開展小額貸款公司試點,小額貸款公司政策出臺後,大量民間金融轉爲小額貸款公司,一是取得合法地位,二是期望政策進一步明朗後向村鎮銀行轉型。如在重慶,隨着小額貸款公司的試點推廣,申請成立小額貸款公司者衆多,重慶市金融辦已計劃在今年10月再審批10家小額貸款公司,把年中的計劃指標擴充一倍,即年內將發展到20家。在成都,淡馬錫富登公司已設立了一家小額貸款公司,註冊資本達4500萬美元,準備在成都鋪開小額貸款業務,並設立分支機構,發展成類似社區銀行的模式。

此外,一些商業銀行也相繼推出了小額貸款產品,如下表所示。

表1 部分銀行小額貸款產品

(四)設立小額貸款公司的意義

一是帶動和規範行業發展,目前小額貸款公司的試點大多以民間資本爲主力,國有資本的介入,不但是國有資本在這方面的有益嘗試,還可以起到規範行業發展的作用;二是國有資本對十七屆三中全會發展“三農”精神的具體執行;三是對傳統金融的有益補充,對於活躍地方“三農”、微型經濟起到促進作用;四是在經濟效益方面具有良好的潛力,根據前期的研究和試點的實踐來看,“三農”和微型經濟對小額貸款的需求很大,經濟效益可期。

二、小額貸款公司的運作模式及特點

(一)小額貸款公司的性質

《 關於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的指導意見》(銀監發〔2008〕23號,以下簡稱“23號文”),小額貸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業法人與其他社會組織投資設立,不吸收公衆存款,經營小額貸款業務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二)小額貸款公司的設立

23號文規定,小額貸款公司的組織形式爲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其中有限責任公司的註冊資本不得低於500萬元,股份有限公司的註冊資本不得低於1000萬元。單一自然人、企業法人、其他社會組織及其關聯方持有的股份,不得超過小額貸款公司註冊資本總額的10%。集團如設立小額貸款公司,建議首期註冊資本1-2億元,並引入商業銀行作爲股東。

(三)小額貸款公司的資金來源

23號文規定,小額貸款公司的主要資金來源爲股東繳納的資本金、捐贈資金,以及來自不超過兩個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融入資金。 在法律、法規規定的範圍內,小額貸款公司從銀行業金融機構獲得融入資金的餘額,不得超過資本淨額的50%。

(四)小額貸款公司的資金運用

23號文規定,小額貸款公司發放貸款,應堅持“小額、分散”的原則,鼓勵小額貸款公司面向農戶和微型企業提供信貸服務,着力擴大客戶數量和服務覆蓋面。同一借款人的貸款餘額不得超過小額貸款公司資本淨額的5%。貸款利率上限放開,但不得超過司法部門規定的上限,下限爲人民銀行公佈的貸款基準利率的0.9倍。

(五) 小額貸款公司監督管理

23號文規定,凡是省級政府能明確一個主管部門(金融辦或相關機構)負責對小額貸款公司的監督管理,並願意承擔小額貸款公司風險處置責任的,方可在本省(區、市)的縣域範圍內開展組建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申請設立小額貸款公司,經省級主管部門批准後,到當地工商部門申請辦理註冊手續,並向當地公安機關、銀監部門、人民銀行報送相關材料,接受監督。

(六)小額貸款公司的運作特點

小額貸款的服務對象爲低端客戶,包括農戶(農場主)、城市個體戶和微型企業。小額貸款公司有以下一些運作特點:

1、由於服務對象的特殊性,所以一般要求提供無須抵押的信用貸款;

2、由於是信用貸款,所以額度一定要小到可以控制風險的程度,並適當採用個人擔保的方式;

3、貸款週期靈活,一般較短,常見的貸款週期有3個月-2年。

4、國際上對小額信貸的額度一般用當地人均GDP的倍數來衡量,其經驗是,在農村一般不高於5000元,在城市一般不高於2萬元。在實際操作中,鑑於國內城

市和城市近郊農村的經濟發展水平,可適當提高小額貸款額度;

5、針對小額度的信用貸款,需要有一套不同於普通銀行機構的貸款管理模式,手續相對簡化以降低操作成本,縮短審批週期;

6、小額信用貸款的操作成本和風險較高,需要收取可以彌補成本和風險的較高的貸款利息,國內試點年利率一般在16-18%左右;

7、還款方式一般採取“整貸零還”,還款週期比較短,一般以月爲還款週期,以降低風險;

8、由於小額貸款公司的特殊性,需要在金融監管方面採取相對靈活的政策和做法。

三、小額貸款公司產品設計框架

(一)小額貸款公司的目標市場

1、目標客戶

小額貸款公司的定位主要是爲統籌城鄉服務,服務於“三農”。但在現階段,由於農村土地流轉等一系列具體政策、制度尚未出臺,而且與農信社、村鎮銀行存在一定的市場重合,所以目前小額貸款公司的目標客戶羣定位於中心城市的零售商、批發商和小型製造企業,以及中心城市近郊的農戶、農場主和農村企業。

表2 小額貸款公司目標客戶羣

2、客戶限制(黑名單)

小額貸款公司根據控制風險和成本的需要,設立行業限制,避免與高風險行業的業務往來,如:出租車、旅行社、房地產中介、娛樂業、美容業等。

小額貸款公司透過信用調查、徵信查訪等方式取得相應資訊後,可以對部分客戶作出信用限制,必要時予以排除。

【擴展閱讀:網絡小額貸款公司財務分析】

一、 網絡小額貸款公司經營中存在的問題

儘管目前網絡小額貸款公司呈現較爲良好的態勢, 但發展中的一些問題也在不斷暴露, 若不加以很好的解決, 將對其後續發展形成制約。 基於對網絡小額貸款公司的調研考察, 筆者歸納總結了網絡小額貸款公司的發展困境, 主要有:

(一) 資金來源不足

根據《關於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的指導意見》, 銀監會未能賦予小額貸款公司以金融機構屬性, 沒有將其納入銀行金融監管體系; 規定不能進行任何形式的內外部集資和吸收公衆存款; 除股東繳納的資本金和捐贈資金之外。 主要資金來源只可從不超過兩個銀行業金融機構融人資金。 因此, 從制度設計上分析, 小額貸款公司只貸不存, 存在跛腳態勢, 資金來源不足, 難以滿足客戶需求。

(二) 行業整體微利

央行研究局的研究報告表明, 國內小額貸款公司的貸款利率最高達到 23%。小額貸款公司雖然還算不上, 但與銀行利息相比仍然高出不少。 但由於小額貸款的額度小、 風險大、 佔用人力多, 導致其運營成本較高。 即使是較高的貸款利息, 小額貸款公司也只是微利。

(三) 存在風險隱患

小額貸款公司資本金較小、 抗風險能力較弱、 資訊化程度及相關人力資源配套與銀行業經營管理的專業化, 集中化趨勢和要求相差甚遠。 同時小額貸款公司無需接受銀監會的審慎監管, 而主要是由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在縣級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對其進行監管, 與其他工商企業並無二致。 加之其貸款的主要對象是在校大學生等弱勢羣體, 往往不能提供足額的抵押物擔保, 借貸關係通常建立在最樸實的信用機制和互助機制而非市場約束機制之上, 極易引發羣體性的信用風險。

(四) 市場細分能力較差

透過調查發現, 目前校園金融市場的發展已經不是簡單的機構擴張問題, 而是如何提供符合在校學生需要的金融服務, 那麼網絡小額信貸機構就存在一個如何細分市場的問題。 但是從目前調查的情況看, 網絡上大多數小額貸款公司細分市場的能力還很弱。不論在貸款品種、貸款方式、 貸款定價、 風險識別能力還是人員素質等方面都不具備優勢。

二、 網絡小額貸款公司財務風險的表現形式

(一) 利率風險

網絡小額貸款公司的利率高低問題一直是爭論的焦點, 以經濟學家茅於軾爲代表的國內經濟學界認爲“小額貸款就得高利率”。 而一些持反對意見的人認爲小額貸款公司成立的意義在於幫助弱勢羣體, 如果利率過高, 反而會增加他們的負擔,起到相反的作用。 實踐證明, 搞小額貸款公司就必須制定高利率, 這是全世界搞小額貸款總結出來的一項歷史經驗。

(二) 內控制度風險

近年來, 網絡小額信貸服務在解決人數衆多、 缺乏金融服務的學生貸款難、微小企業貸款難問題上發揮了無可替代的作用。然而, 小額信貸作爲一種新產品、新市場的定位和發展理念, 在實踐過程中出現了貸款管理技術、 風險控制、 財務管理及後續融資難等一系列亟待解決的問題。 目前, 網絡小額貸款公司面臨的主要風險有貸款風險、 內部風險和利率風險。 而且, 企業內部的信貸人員管理、 績效考覈、 業務能力管理、 財務管理等已經成爲了小額貸款公司內部控制的`關鍵問題。《指導意見》 規定, 小額貸款公司應按照《公司法》 要求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結構, 明確股東、 董事、 監事和經理之間的權責關係, 制定穩健有效的議事規則、決策程序和內審制度。 但在現實中, 出於業務開展的需要, 往往是經理主管日常業務開展, 而股東負責定期或定額的貸款審批和監督, 監事制度則完全流於形式。

(三) 貸款風險

自從小額貸款公司成立以來, 信貸風險一直備受關注, 全國首份小額貸款公司年度監管報告顯示, 網絡小額貸款公司信貸風險控制能力增強, 90%以上的小額貸款公司貸款逾期率爲 0%。 小額貸款公司要保證商業上的可持續性, 首要的問題就是控制貸款風險, 儘量降低呆壞賬比率。 小額貸款的風險控制是否到位, 首先取決於對借款人信用的瞭解程度, 對借款人信用瞭解越徹底, 就越能有效降低貸款後的道德風險。 這就需要小額貸款有足夠的風險評估技術和人才。 同時, 風險控制還涉及貸款的擔保品和抵押品等問題。

(五) 客戶風險

小額貸款公司的最大風險來自於在校學生的信用度, 小額貸款公司的數據日前尚未接入企業和個人資訊基礎數據庫, 還不具備查詢用戶條件, 尚未實現信用資訊的共享。 這就導致小額貸款公司與其它金融機構對同一個人放款時,不得不重複進行相關的資信調查, 不僅增加了成本, 而且加大了貸款風險。

三、 網絡小額貸款公司財務風險防範措施

(一) 利率風險控制

公司管理者應強化利率風險意識, 逐步確立利率風險管理在經營中的重要地位, 加強風險體系的建設。 公司必須有準確判斷央行利率走勢的能力, 對利率的變化做出準確的預測。 但是針對任何客戶、 任何類型的貸款者都執行現在的“死利率”, 既不現實也不科學。 近期網絡小額貸款公司將不再擁有以前獨家經營的優勢, 同業競爭將會越來越激烈。只有擁有穩定健康的客戶羣, 又有了一定數量的潛在客戶, 才能使網絡小額貸款公司的經營規模不斷擴大, 爲未來發展壯大奠定基礎。

(二) 建立健全內部風險控制機制

對於網絡小額貸款公司而言, 擁有完善的內控機制不僅有助於防範業務風險, 也有助於優化風險監控成本, 實現業務經營效益最大化。

(三) 合理把握不良資產處置時機, 加強貸後管理

對不良資產的處置速度越快, 對公司就越有利。因此, 要把握好經濟週期變化的規律和特點, 善於利用經濟週期變化, 合理把握處置不良資產的時機, 提高不良資產的處置回報率。 要建立一種評估和盤活機制。 同時, 進行相關金融知識的普及, 使貸款人能正確地瞭解小額貸款公司貸款的意義, 從而合理使用貸款, 提升貸款人的信用意識, 保證貸款安全執行。

四、 結論

網絡小額貸款公司的出現是信貸行業中的一種新生事物, 它爲解決在校學生貸款難問題進行了新的嘗試。 網絡小額貸款公司孕育了將聚集民間資金服務於經濟增長的新模式, 這一全新的過程必然會使傳統的公司、 金融、 擔保等法律制度面臨如何界定及調整貸款公司及其經營活動的嶄新問題。 同時, 也可能會使傳統法律制度圍繞貸款公司的經營活動而進行新的調整。 在這一過程中,有關網絡小額貸款公司本身都需要在其中進行復雜而全新的博弈及嘗試。網絡小額貸款公司的財務風險存在於財務管理工作的各個環節, 任何環節的工作失誤都可能會給企業帶來財務風險。 小額貸款公司的經營者、 管理者、 財務人員必須將風險防範貫穿於財務管理工作的始終, 要及時瞭解企業財務運營的真實情況, 優化財務結構, 從而規避風險, 改善不良經營狀況, 實現財務目標,確保企業的生存和不斷髮展壯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