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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高三冊語文課本指瑕(網友來稿)

江西省清江中學 李弗不

新版高三冊語文課本指瑕(網友來稿)

人教版(新課標)高三冊語文課本,想來是經過有關專家,慎之又慎、反覆斟酌才編輯出來的標準教本,是不會有很多錯誤的,但令人遺憾的是,在使用過程中,我發現有多處紕瑕。現本人不揣鄙陋,一一指出,以就教於大方之家。

一、第109頁,講“文言常用句式”的“判斷句”舉例時,就舉了這樣一句:“石之鏗然有聲者,所在皆是也。”(蘇軾《石鐘山記》)編者認爲這是一句判斷句,並將其作爲標準判斷句的例句舉出。其實,這一句並非判斷句。這裏的“者、也”並不構成判斷關係,並非是“……者……也”的句式。“者”在此處只是作定語後置的標誌詞的,這是一句“定語後置句”。翻譯出來是:“敲打而發出鏗然聲音的石頭,到處都這樣。”這是很明顯的一句“定語後置句”,並非什麼“判斷句”。

二、第96頁,歸有光的《項脊軒志》一文中有:“兒寒乎?欲食乎?”的句子。這是一個選擇關係複句,並不是兩句,兩個疑問句,所以前面的一個疑問號應該改爲逗號。揣測歸有光回憶往事的本意,他要表達的是,當時娘聽到女兒在老嫗懷中“呱呱而泣”時,就關切地詢問老嫗:是冷到了,還是餓了想吃東西呢?並非是問既冷又餓這麼兩層意思。所以,這是編輯者的一個紕漏。應該把前一個疑問號改爲逗號纔對。

三、第94頁,最末尾,講“名詞作狀語”的第5小點“表示動作、行爲的處所”,“除了上面講到的`以外,詞類活用還有其他一些情況。例如:”。說完“例如:”就再也沒有了下文,這很明顯,是編輯先生的一個低級錯誤,連審稿、定稿者也未能發現。既然後面沒有了下文,那何必還要“例如:”呢?要麼刪去“例如:”,要麼把“例如:”後面的句子補充出來,纔是正確的。

四、第48頁,魯迅《記念劉和珍君》一文的第6節,作者引了陶潛的《輓歌》詩(其三)的最後四句:“親戚或餘悲,他人亦已歌,死去何所道,託體同山阿。”“他人亦已歌”後面用逗號錯誤,應該是一個句號。陶潛的《輓歌》詩(其三)共有18句:“荒草何茫茫,白楊亦蕭蕭。嚴霜九月中,送我出遠郊。四面無人居,高墳正崔嶢。馬爲仰天鳴,風爲自蕭條。幽室一已閉,千年不復朝。千年不復朝,賢達無奈何。向來相送人,各自還家裏。親戚或餘悲,他人亦已歌。死去何所道,託體同山阿。”這18句詩可以分爲五層,每四句爲一層,最後兩句爲一層。作者引用的是第四層的後兩句和第五層的兩句。根據全詩,很明顯是兩分句一句號,不可能是突然又四個分句一句號。所以“他人亦已歌”後面應用句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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