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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與集體》說課稿(網友來稿) 教案教學設計

幹方來  

《個人與集體》說課稿(網友來稿) 教案教學設計

一、教材分析:

《個人與集體》處於浙江省編寫的義務教材初中語文第四冊第三單元“議論的方式和方法”中第二課《小駁論兩則》的第二則。

第四冊是整套教材“總-分-總”的最後一冊“分”,側重於議論文的教學。第四冊相對集中地編排了兩個議論文單元,即第一、三單元。第三單元從議論文的方式方法入手,讓學生懂得議論的主要方式和議論的基本方法,並能在聽說讀寫中初步學會運用。該單元的第一篇《反對自由主義》是立論,瞭解立論的特點、立論文的結構及論證方法。本文是駁論,要求在學習立論的基礎上了解駁論的特點、駁論文的結構及批駁方法。因本課處於小駁論的第二則,要求鞏固駁論的特點,進一步理解駁論文的結構及批駁方法,並區別立論和駁論的差異。

教學目標:

一、認識“人人爲自己,也就是人人爲大家”的.錯誤,樹立集體主義的觀念。

二、回顧駁論的特點,理清本文的層次,進一步理解駁論文的結構及批駁方法。

教學重點:

進一步理解駁論文的結構及批駁方法。

教學難點:

形式新穎的批駁方法。本則小駁論的作者別出心裁,借鑑數學公式,驗算數學題的方式批駁錯誤觀點。文章活潑多姿,用語幽默生動。因這種寫法學生理解起來有點難度,故把它定爲難點。

二、學情學法:

初二學生有一定的抽象邏輯思維能力,也接觸過不少議論文,但大多學的是立論文,即用論據來論證論點的正確性。對駁論文還是初次接觸,雖在前一則已學過駁論的概念,初步瞭解了駁論文的結構及簡單的批駁方法,對駁論方法之一--駁論點有所瞭解。但因抽象邏輯思維能力還不強,所以學習本課可教給學生比較分析的方法,即透過與第一則比較的方法學習本篇課文。這樣既可降低教學難度,也鞏固了前一則學過的方法,又學會了本篇課文的批駁方法。最後透過與立論文的比較,全面掌握議論的方式和方法。

三、教學方法:

根據教材內容、教學目標以及初二學生的心理特點及本人的特長,教學本課宜採用討論法。教師圍繞教學目標設計幾個問題,讓學生討論分析。在討論中,教師及時給予啓發、引導。這種方法,以學生爲主體,以教師爲主導,把教師的主導作用和學生的主動性有機地結合在一起,符合當前“以人爲本”的教學理念。

四、教學程序設計:

本文的教學時數爲一課時。

教學要點:

1、新課匯入。回顧上一課時的內容。複習駁論文“樹靶--批駁--結論”的基本結構,複習駁論文駁論方法之一--駁論點,補充介紹駁論的另外兩種方法--駁論據、駁論證。複習的目的是與遺忘作鬥爭。遺忘的規律是“先快後慢”。要鞏固第一天所學的知識,第二天就應及時複習,使記憶內容在頭腦中留下深刻的痕跡,不致遺忘。另外,複習上篇的內容使學習本篇有了自然的引導,爲本課的比較分析作了鋪墊。

2、分析討論本文的主要內容和結構層次。教師可設計下列問題供學生討論:

⑴文章批駁的錯誤觀點是什麼?持這一論點的人有什麼理由?這個觀點的實質是什麼?

⑵全文可分爲幾個部分?注意與上文比較異同。

透過討論、分析,學習駁論據這個駁論方法,進一步掌握駁論文的結構,落實教學目標。

3、討論本文的批駁方法。教師可利用課後練習三的第1和第3小題。第1小題,用什麼方法批駁錯誤觀點的?第3小題,本文批駁的形式很新穎,作者是借鑑什麼方法寫的?

討論時,讓學生聯繫中學其他學科的知識,借用數學中的等式求證的方法,使“個人主義”和“集體主義”兩個概念的本質更爲明確,暗示出論據的荒謬性,講解歸謬法。檢驗“公式”時用了假設的三個典型事例,講解例證法,使學生掌握本文的批駁方法,落實教學目標。

小結時,將本文與《駁“實惠”論》比較,比較它們的異同,使學生對駁論文的批駁方法有個全面的瞭解。

4、總結課文。總結的內容分兩個方面:⑴駁論文的結構和批駁方法;⑵與《反對自由主義》比較,明確立論與駁論的區別,完成課後練習四。

課文總結概括了本文的內容,使整節課內容統一,結構完整。另外,透過比較,使學生更全面掌握議論的方式及方法,落實單元教學目標。

5、佈置作業:課後練習六。可先引導學生討論,明確迷上蟋蟀的危害,然後提示學生借鑑課文的結構方法和批駁方法。

佈置的作業緊扣教學目標,鞏固了課文的內容,深化了課文的內容。

五、板書設計:

                           論點:“人人爲自己,也就是人人爲大家”(×)

                           論據:付出足以換來自己生活需要的勞動=爲集體做了事(×)

                           個人主義+個人主義+個人主義……=集體主義(?)

                                     民族危亡時……

                           假定   人民掙扎呻吟時……

                                     人民生命財產危險時……

     結論(13):人人爲自己=害大家(√)

                                                                                                          幹方來 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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