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文谷

位置:首頁 > 教師之家 > 教育隨筆

校紀校規也要與時俱進

            南方都市報     2002-11-25     練洪洋 

 

      西南某學院二年級女學生李某因爲與同校男生髮生性關係懷孕,學校以“品行惡劣,道德敗壞”爲由,將她與男友開除。這對戀人認爲學校的做法侵犯他們的隱私權將母校告上法庭。校方則認爲此舉是根據學校的校規作出的,符合法律。 

     坦白地說,我不支援在校大學生髮生性關係,雖然他們都已是成年人,因爲他們的心智與經濟都尚不能完全承受性關係之重。但我也決不贊同校方的`處理意見---大學生戀人之間發生性關係是一種“品行惡劣,道德敗壞”的行爲。此事要是發生在20年前,被學校定下這樣的“罪”,恐怕當事人羞都來不及,哪敢吱聲?但是在今天,面對日益開放與寬容的社會,這樣的處理方式就值得商榷了。 

     去年高等教育的改革,力度最大的首推高校招生對象的放開---考生不再有年齡限制。隨之高校在校學生可以結婚的規定也浮出水面,一時間成爲新聞。雖然大學生可以結婚,但有關方面表示,無論從哪個角度上說,都不提倡、鼓勵大學生結婚。既放開法規又倡導主流價值觀,使之有序發展,有關方面在處理這件事上體現了與時俱進的思想和民主化、人性化理念,值得讚賞。 

     成爲被告的西南某學院,顯然沒有很好地領會有關政策的變革資訊。在校大學生結婚都沒有問題,發生性關係又豈是一件大逆不道的事?即使婚前性行爲是一種社會不提倡的行爲方式,但也距“品行惡劣,道德敗壞”十萬八千里。學校據此把學生開除,實在難以在社會博得同情之聲。 

     校紀校規,是一個小環境內的法規,訂立的初衷也是爲了更好地服務於教書育人這個大目標。但是,目的的正確並不證明手段的合法,小法決不能與大法牴觸,校紀校規也順應時代的變化,與時俱進,否則在法律法規建設日益完善人們的法制觀念日益鞏固的今天,十分容易惹生煩惱。西南某學院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

 

標籤:校紀 校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