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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音樂遊戲教學計劃

新的學期又開始了,在本學期的教研活動中,我將結合新課程音樂教育論,改變傳統的音樂教育模式,統合幼兒音樂,舞蹈等多元藝術。一起來看看幼兒音樂遊戲教學計劃吧!

幼兒音樂遊戲教學計劃

幼兒音樂遊戲教學計劃

一、音樂遊戲的內涵

關於遊戲的定義,中外學者說法不一,他們認爲遊戲是一種傾向、是一種行爲、一種情景,遊戲是生活的本質,遊戲是幼兒的生活與工作等等。綜合國內外學者對遊戲本質及特徵的認識,可以看出遊戲具有源於內在動機、重過程輕結果、自由選擇、主動參與、非實際性、具有積極情感等特徵。《幼兒園工作規程》中提出:“遊戲是對幼兒進行全面發展教育的重要形式”,《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試行)》中指出“幼兒園以遊戲爲基本活動”,這些提法都確定了遊戲在幼兒園教育中的地位。音樂遊戲是以歌唱、律動、演奏、欣賞等手段爲主要形式的音樂教學活動,它將音樂和遊戲緊密結合起來,以遊戲的方式學習音樂,以音樂的內容進行遊戲,促使幼兒擁有輕鬆、積極的學習心態,從而達到理想的教育效果。

二、音樂遊戲的發展價值

在音樂遊戲中,音樂和遊戲是相互促進、相輔相成的,它將教育教學的要求以生動有趣的形式表現出來,幫助幼兒具體、形象地感受和理解音樂,獲得一定的情緒情感體驗,使孩子們在樂此不疲的遊戲和玩耍中掌握音樂知識和技能,滲透品德教育和審美教育。它的發展價值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

(一)促進幼兒音樂能力的發展

音樂是音樂遊戲的靈魂,貫穿音樂遊戲活動的始終。幼兒在音樂遊戲中可以伴隨音樂的流動、旋律的起伏、節奏的跳躍、音色的異同、情緒的變化與發展感受音樂的情緒情感、體裁、形式以及音樂風格與流派,進而在教師的幫助和指導下透過遊戲的方式鍛鍊自己,用手中的樂器或是身體表現和創造音樂。幼兒的音樂創造能力是以音樂感知能力爲基礎,是表現能力的昇華。透過多樣化的音樂遊戲可以幫助幼兒透過音樂認識自我、認識世界,進而激發孩子的音樂潛能,幫助孩子用自己獨特的表達方式來表現音樂。

(二)促進幼兒身心和諧發展

根據馬斯洛的需要層次理論以及現代動機心理學關於內在動機的研究和對兒童行爲的觀察,兒童具有三個層次九種需要。驅使兒童去遊戲的需要主要有身體活動的需要、與環境保持平衡與協調的需要以及社會性交往和自我實現的需要。遊戲可以滿足兒童在生理、認知、社會性發展和自我實現自我肯定等方面的需要。各種需要發動了遊戲,遊戲使各種需要得到滿足,需要的滿足帶來快樂,快樂作爲強化物使兒童對遊戲活動本身產生興趣,興趣和快樂這兩種情緒體驗相互作用,相互補充,如此循環反覆,遊戲就成爲兒童穩定的興趣,成爲兒童與外界環境相互作用的基本活動形式。

在音樂遊戲中,幼兒可以透過發聲訓練鍛鍊肺活量以及聲帶和嗓音的柔韌性,透過舞蹈和律動鍛鍊手腳協調能力,透過打擊樂器鍛鍊手持樂器的技巧以及腦中樞神經系統的配合能力等身體基本素質。音樂是幫助幼兒學習語言不可或缺的工具,一首首歡快活潑的歌曲往往就是一首朗朗上口的兒歌,透過音樂律動遊戲學習單詞、短句,積累語言經驗,現如今許多智障兒童透過音樂治療來刺激語言的發展,也是音樂對語言發展功能的體現。在音樂遊戲中,幼兒對音樂的聆聽可以提高幼兒的專注力,音樂中不同形式的音樂刺激幼兒分辨不同類型的聲音以及聲音中包含的情感,幫助幼兒培養注意力和良好的行爲習慣。音樂是情感的藝術,音樂遊戲讓幼兒在情感體驗中獲得美好的生活經驗,利用音樂遊戲活動對幼兒進行審美教育,不僅會使幼兒在音樂活動中體驗積極快樂的情緒,在情感上產生共鳴,還可以培養幼兒的審美感知,提高幼兒的審美理解,從而對幼兒的道德品質、行爲習慣及審美能力產生積極影響。音樂遊戲還可以多途徑幫助幼兒形成獨立的音樂個性,同時在遊戲的過程中對遊戲規則的遵守等還有利於幼兒集體意識和合作意識的形成,提高幼兒同伴交往的能力,幫助幼兒各種社會性特徵得到鍛鍊和培養。

三、音樂遊戲的教學指導策略

(一)選擇合適的活動材料

選擇合適的音樂作品是開展音樂遊戲的關鍵。選擇的作品既要富有音樂性,也要富有遊戲性。音樂遊戲分爲歌唱類音樂遊戲、律動類音樂遊戲、演奏類音樂遊戲和欣賞類音樂遊戲四種主要類型。歌唱類的音樂遊戲在選材時應該選擇歌詞內容簡單有趣、易記且易被幼兒理解,節奏和旋律比較平穩,歌曲速度適宜,結構簡單多重複,適合幼兒用動作表現歌詞內容,適合自發自由編唱的。例如《我愛我的小動物》這首歌,結構短小,節奏簡單,歌詞內容通俗易懂,孩子在學唱時可以用動作表現不同的小動物,還可以角色扮演並變換角色,邊做動作邊學唱歌曲。律動類的音樂遊戲應該選擇節奏感十分強的音樂,幼兒很容易透過身體律動或模仿性的動作來表現的,例如《泡泡不見了》這首歌,歌詞部分可以用模仿性的'動作表現,間奏部分可以用拍手拍腿等動作表現。演奏類的音樂遊戲應該選擇節奏感強,高低、強弱、長短、快慢對比強烈的,適合幼兒用不同樂器配器的音樂材料。欣賞類的音樂遊戲應該注重選擇音樂情緒情感變化強烈的,比如悲傷、高興、調皮、緊張等。幼兒透過對音樂的喜怒哀樂的感知會幫助他形成對音樂的理解,也爲日後建立豐富的音樂情感打下基礎。

(二)制定適宜的音樂遊戲活動目標

適宜的音樂遊戲目標是有效開展音樂遊戲的基礎,教師在制定活動目標時應該根據幼兒園音樂教育的總目標和幼兒的身心發展水平來確定。比如根據小班幼兒律動能力以模仿爲主、以單純大肌肉動作爲主、持續時間短的特點,因此在活動目標上大多以情感爲主、動作爲輔,發展小班幼兒在律動遊戲中積極參與的態度,感受律動給他們帶來的快樂。而大班幼兒由於動作的抽象性增強,動作與音樂的協調性增強,活動時間也較長,對動作的記憶力增強,因此在設計活動目標時可以對幼兒動作協調性方面提出更高的要求。目標要求的不同,教師在設計遊戲活動時側重點就不同,就能夠根據不同孩子的需要制定不同的遊戲活動方案。

(三)創設良好的遊戲環境

遊戲環境的創設包括物質環境,也包括心理環境的創設。物質方面應提供幼兒參與音樂遊戲的材料和場地,律動音樂遊戲應保證每個幼兒都有活動的空間,演奏類音樂遊戲應保證每個孩子都有參與配器的合適樂器。同時要注重寬鬆、自由、和諧的人際環境的創設,包括良好的師幼關係以及同伴關係。

(四)遊戲過程中進行有針對性的遊戲指導和規則設定

遊戲具有“自然性”和“教育性”雙重屬性,因此,在幼兒遊戲過程中,教師在注重培養幼兒遊戲的自主性的同時,也應加強指導,給予幼兒遊戲自由的同時強調規則意識。在音樂遊戲活動中,老師應該仔細觀察幼兒表現,在幼兒成功嘗試後給予肯定的評價,在幼兒嘗試失敗或遇到困難止步不前時適時給予幫助和指導。

音樂遊戲的有趣性決定了幼兒在遊戲過程中容易出現過度興奮、人際衝突等現象,而透過規則的設立幫助幼兒保持適度興奮狀態是音樂遊戲順利開展的重要條件。應鼓勵幼兒自己設立遊戲規則,引導幼兒增強遊戲活動中的自律意識。只有這樣,他們才能在這些活動中體驗到集體創造的快樂,學會理解、接納、欣賞他人,學習與同伴的交流和合作。

(五)給予具體有針對性的評價

評價是瞭解幼兒發展水平,檢測教育活動有效性的重要途徑,針對幼兒在音樂遊戲中的表現進行有針對性的評價可以幫助我們更好地瞭解幼兒的發展水平,以便我們調整活動計劃,更好地促進幼兒的發展。例如在小班音樂律動遊戲“小手拍拍”活動中,活動目標是幼兒能夠在遊戲中跟隨音樂用手迅速指出身體各部位。如果大部分孩子都不能很好完成,老師就要考慮是否是目標制定得不恰當、太難,超出幼兒的發展水平,還是選材不適合。如果大部分孩子能夠做到,只有少部分孩子不能很好地做到,那麼老師就要針對這部分孩子給予適當的幫助和指導。可能是因爲孩子對自己身體的各個部位還不熟悉,也可能是孩子對歌曲的內容不熟悉,聽到歌詞不知道到底唱的是什麼,那麼教師就應該幫助孩子熟悉自己身體各部位的名稱,帶着幼兒多聽幾遍音樂。根據孩子在音樂遊戲中的表現給予具體有針對性的評價,以幫助我們調整活動以更好地促進幼兒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