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文谷

位置:首頁 > 規章制度 > 制度

食品規章制度範本

制度2.45W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我們該怎麼擬定製度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食品規章制度範本,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食品規章制度範本

食品規章制度1

食品用具清洗消毒管理制度

第一條食品用具、容器、包裝材料應符合有關衛生標準,無毒無害,便於洗刷、消毒、保潔。

第二條食品用具每天班前、班後要清洗、消毒一次,執行過程要有序、保持清潔、無污垢、見本色。

第三條食品用具要有專人保管、不混用不亂用。

第四條食品冷藏、冷凍工具應每天保潔一次,每週洗刷、消毒一次,專人負責、專人管理。

第五條食品用具清洗、消毒應定期檢查、不定期抽查,對不符合衛生標準要求的用具及時更換。

從業人員衛生健康管理制度

第一條食品從業人員每年必須按規定經過健康檢查及衛生知識培訓合格,同時取得健康體檢合格證及培訓合格證後,方可上崗工作。

凡患有:

①傷寒;

②痢疾;

③病毒性肝炎;

④活動性肺結核;

⑤化膿性或滲出性面板病;

⑥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必須立即調離食品工作崗位,在未徹底治癒前,不得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

第二條配備食品衛生專(兼)職衛生管理人員,負責日常衛生檢查工作,實行責任制,將衛生任務進行分解,具體責任到人。開展定期與不定期的衛生檢查,對發現問題的環節和個人做好記錄,並經予相應的處理。

第三條從業人員有發熱、腹瀉、面板傷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礙食品衛生病症的,應立即脫離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礙食品衛生的病症或治癒後,方可重新上崗。

第四條建立健全從業人員健康檔案。

從業人員培訓管理制度

1、食品生產經營人員必須在接受食品衛生法規和食品衛生知識的培訓並經考覈合格後,方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工作。

2、食品生產經營人員的培訓對象應包括食品生產經營單位的負責人、衛生管理人員及一般食品從業人員。對經過初訓的已在職的食品生產經營人員,兩年必須複訓一次。

3、食品生產經營單位的主管部門負責組織所屬食品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和衛生管理人員的培訓工作:食品生產經營個體戶由主管部門或行業組織會同食品衛生監督機構共同組織培訓工作。衛生行政部門有責任協助食品生產經營單位搞好培訓工作,並組織對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和衛生管理人員的考試,對成績合格者,發給培訓合格證。

4、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必須有按規定經過培訓並取得培訓合格證的負責人或衛生管理人員方可申請開業。

加工操作管理制度

加工操作規程的制定與執行:

(一)生產經營者應按本規範有關要求,根據預防食物中毒的基本原則(餐飲業和集體用餐配送單位預防食物中毒的基本原則見附件2),制定相應的加工操作規程。

(二)加工操作規程應包括對食品採購、運輸和貯存、粗加工、切配、烹調、涼菜配製、現榨果蔬汁及水果拼盤製作、點心加工、裱花操作、燒烤加工、生食海產品加工、備餐及供餐、食品再加熱和工具、容器、餐飲具清洗、消毒、保潔、食品配送等各道操作工序的具體規定和詳細的操作方法與要求。

(三)加工操作規程應具體規定標準的加工操作程序、加工操作過程關鍵項目控制標準和設備操作與維護標準,明確各工序、各崗位人員的要求及職責。

(四)應教育培訓員工按照加工操作規程進行操作,使其符合加工操作、衛生及品質管理要求。

集體用餐配送單位、加工經營場所面積2000㎡以上的餐館、就餐場所有300座位以上或單餐供應300人以上的餐館、食堂及連鎖經營的餐飲業經營者宜建立和實施HACCP食品安全管理體系,制定HACCP計劃和執行檔案。

消費者投訴管理制度

第一條爲了構築入市商品質量安全防線,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及時公正處理消費者投訴,特制定投訴處理制度。

第二條本店特設立投訴處,在市消費者協會指導下開展工作。具體工作由本店質檢員負責承擔。

第三條質檢員負責消費者投訴接待、記錄、調查、處理、反饋等投訴事宜。

第四條要認真作好投訴記錄,並開展調查工作,及時向店主彙報情況,主動處理投訴事件。

第五條對於消費者投訴應登記投訴者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單位名稱、聯繫方式、投訴事件等一切與投訴事件有關的資料。

第六條對於投訴事件,質檢員能自行處理的,要及時處理並予以答覆,不能處理的,要及時向店主請示,在做出處理意見後再作處理。

第七條對投訴者的書面答覆應載明下列事項:

1、被投訴事由;

2、調查覈實過程;

3、基本事由及證據;

4、責任及處理意見。

第八條消費者投訴處理情況要定期向工商部門報告。

第九條消費者直接投訴到市消費者協會的,質檢員應積極配合市消協妥善處理,不留後患。

食品規章制度2

第一條購進的任何食品一律應當進行實地查驗。

第二條在購進食品時,應查驗證明供貨方主體資格合法的有效證件,並按批次向供貨方索取證明食品質量符合標準或規定,以及證明食品來源的票證,並儲存原件或者複印件。

第三條經營包裝食品的,要對食品包裝標識進行查驗覈對,主要查驗內容包括:

①查驗食品包裝是否有中文標明的商品名稱、生產廠家廠名、廠址;是否在包裝上顯着位置清晰標明食品名稱、配料清單、配料定量、淨含量和瀝乾物(固形物)含量。特殊膳食用食品是否在顯着位置予以清晰標示能量營養素、食用方法和適宜人羣的。

②是否標明生產日期、保質期、貯藏說明、產品執行標準、質量等級。

③對使用不當,容易造成損害及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食品是否標警示標記或中文警示語。

④經感官鑑別是否存在已經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黴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或者有其他感官性狀異常,可能對人體健康有害的。

⑤食品是否符合產品說明書的質量情況。

⑥是否存在應當檢驗、檢疫而未檢驗、檢疫,或者僞造檢驗、檢疫結果,或者檢驗、檢疫不合格的;

⑦進口食品是否用中文標明的原產國國名或者地區名以及在中國依法登記註冊的代理商、進口商或者經銷商名稱和地址的。

⑧輻照食品、轉基因食品是否在顯着位置予以清晰標示的。

第四條法律法規規定必須檢驗或者檢疫的,必須查驗其有效檢驗檢疫證,未經檢驗檢疫的,不得上市銷售。法律、法規沒有明確規定的,應經有關產品質量檢測機構或市場設立的檢測點檢測合格才能上市銷售。

第五條應加強檢查食品的外觀質量,對包裝不嚴實或不符合衛生要求的,應及時予以處理,對過期、腐爛變質的食品,不得進入庫,並立即停止銷售,並進行無害化處理。

第六條審查食品是否與其廣告宣傳相一致,是否存在有虛假和誤導宣傳的內容。

第七條在進貨時,對查驗不合格和無合法來源的食品,應拒絕進貨。發現有假冒僞劣食品時,應及時報告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食品規章制度3

一、實行餐飲服務許可制度,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後,方可從事餐飲服務活動,按照許可證範圍依法經營,並在就餐場所顯着位置懸掛或者擺放《餐飲服務許可證》;

二、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的食品安全負全面責任。單位要配備專(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

三、從業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取得健康合格證後方可參加工作;

四、從業人員參加食品安全培訓,學習食品安全法律法規、標準和食品安全知識,明確食品安全責任,並建立培訓檔案;

五、食品加工經營場所應當保持內外環境整潔,採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蒼蠅和其他有害昆蟲及其孽生條件;

六、食品操作人員在製作加工過程中應當檢查待加工的食品及食品原料,發現有腐敗變質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

七、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應當燒熟煮透,加熱至中心溫度70℃以上;需要冷藏的熟製品,應當在冷卻後及時冷藏,冷藏溫度的範圍應控制在0℃-10℃之間,冷凍溫度的範圍應控制在-20℃--1℃之間。加工後的熟製品應當與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開存放,半成品應當與食品原料分開存放;

八、製作涼菜應達到專人負責,專室製作,工具專用、消毒專用和涼菜專用的要求;

九、按照要求清洗消毒餐飲具,並貯存在專用保潔櫃內備用,不得使用未經消毒的餐飲具。禁止重複使用一次性的餐飲具;

十、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應立即封存導致或者或可能導致食品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在2小時之內向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衛生部門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並按照相關監管部門的要求採取控制措施。

食品規章制度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爲了有效解決食品衛生安全事故,維護羣衆利益,確保社會穩定,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第二條食品衛生安全事故實行“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

第三條患者和家屬不得以食品衛生安全事故爲由,無理取鬧,影響單位、他人的正常工作秩序。

第二章領導機構與職責

第四條鄉成立由鄉長任組長,人大副主席、副鄉長任副組長,鄉黨政辦、安辦、衛生院、民政所、綜治辦、計生服務站、財政所、小學、派出所等部門負責人爲成員的食品衛生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於鄉衛生院,兩同志負責辦公室日常工作。

第五條職責及分工

(一)鄉食品衛生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職責:發佈資訊,組織、領導、指揮全鄉食品衛生安全事故處置工作,負責組織、協調各部門採取切實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切實維護穩定。

(二)鄉食品衛生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積極協助領導小組做好各部門協調工作,調動各部門迅速開展事故救援工作。

(三)衛生院職責:負責人員救治工作,組織相關專業技術人員到達現場,及時診斷、檢查、治療;對病重者要採取果斷措施,並送上一級醫院救治;組織相關技術人員對涉案食品進行封存、檢驗。

(四)計生服務站職責:積極協助衛生院處理計生服務中所發生的食品衛生安全事故。

(五)派出所職責:負責組織指導協調有關食品衛生安全事故涉嫌案件的偵察工作,在事故發生現場劃定警戒線,維護治安秩序,及時疏散圍觀羣衆,對衝擊、毆打工作人員的行爲進行控制,並全力制止,對影響惡劣的人或事進行依法查處。

(六)民政所職責:負責組織調查、救濟等工作,若發現嚴重事件的,立即作好各部門的協調工作,對屍體轉移至殯儀館存放。並按規定對屍體進行火化,若發生一般事故,且當事人較爲貧困的,要及時調查,並按規定予以救濟。

(七)財政所職責:按照領導小組要求積極籌措資金,確保處置工作順利開展。

(八)黨政辦職責:積極協調作好情況的收集整理,按照領導小組要求,及時發佈資訊。

(九)事發地村、組職責:及時上報事故情況,並立即趕赴事故現場,保護好現場,努力作好羣衆思想工作,穩定當事人及親屬情緒,說服、勸誡、疏散羣衆,防止事態擴大。

第三章食品衛生安全事故處置

第六條由食品衛生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統一指揮應急處理工作,下設現場處置組、醫療救助組、維穩保衛組、善後處理組,各相關部門必須按職責迅速展開工作。

(一)現場處置組:由鄉長任組長,派出所、衛生院、民政所、安辦等部門人員爲成員,組織現場處置工作。

(二)醫療救助組:由分管衛生的副鄉長任組長,衛生院、計生服務站等部門人員爲成員,具體作好患者的救治工作。

(三)維穩保衛組:由分管安全的領導任組長,派出所、安辦、綜治辦等單位人員爲成員,具體負責維護現場秩序、及時劃定警戒線、疏散羣衆、維護穩定,確保現場處置工作順利進行。

(四)善後處理組:由分管民政的領導任組長,民政、財政等相關部門人員爲成員,具體做好事後的一切善後工作。

第四章資訊發佈

食品衛生安全事故處置的資訊發佈由領導小組負責,具體由其辦公室統一發布。

標籤:規章制度 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