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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東方同學會章程

章程2.13W

新東方同學會是北京新東方同學會會員進行學術交流、自我提升、互動聯誼、社會實踐的組織,下面是小編給大家整理的新東方同學會章程,歡迎閱讀。

新東方同學會章程

  新東方同學會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新東方同學會性質:

新東方同學會是北京新東方同學會會員進行學術交流、自我提升、互動聯誼、社會實踐的組織,是聯繫廣大學生的橋樑和紐帶,是提供給中學生髮展和鍛鍊的平臺。

第二條 新東方同學會基本任務:

1、 遵守和貫徹黨的教育方針,結合同學會發展素質教育的特點,在促進學生德、智、體全面發展的同時,加強對學生的特色教育和實踐機會。團結和引導各年級學生熱愛祖國、熱愛同學會、誠信勤奮、明禮成才,成爲具有良好政治思想素質的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和接班人。

2、充分發揮橋樑紐帶作用,在維護同學會整體利益的同時,透過正當民主渠道,吸納廣大學生的建議、意見和要求,維護廣大同學的具體利益,積極參與同學會的各項事務。

3、結合同學會具體情況和自身特點,倡導和組織學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發展,以適應社會需求爲契機,以同學會素質教育爲導向開展各種健康有益,突出中學生特色的課外活動,努力爲我校學生進步與成才創造條件。

4、維護同學會規章制度,倡導良好的校風、學風,促進學生之間的團結,協助同學會建設良好的教學秩序,優化學生學習、生活環境。

5、收集所在學校各種課外活動資訊,以稿件形式發送至論壇,促進各校的資訊交流

6、利用新東方同學會的資源,在學校開展各種主體活動,促進新東方同學會在學校的影響力。

7、定期參加同學會會議

8、新東方同學會必須嚴格遵守並執行《新東方同學會章程》。

第三條 基本守則

1、 遵循同學聚會“優先於日常工作,優先於親友交往”的原則,克服困難,共圓相聚之夢。

2、 舍塵世浮躁之俗,樹自然純樸之風,注珍愛同窗之情,交終身不忘之友。

3、 笑看高低貴賤、禍福成敗;匯聚仁善誠信、柔強神明;齊心互助共勉,同享人生 歡樂。

4、 助弱扶強,一方有難,八方支援;幫人如幫己,水漲使船高。

5、 倡導無私奉獻的博愛精神,視會如家、各盡所能,爲同學會添磚加瓦。我們共同的家不可缺少金錢財物,但更需要全體會員用熱心和濃情去澆注未來。

6 、關愛集體網站,袒露胸懷、敞開心扉暢述人生,傾注熱情、獻出睿智,助人爲樂追求永恆。

第二章 會 員

第四條 凡在本會的正式學員,承認新東方同學會章程者,不分性別、班級、民族、年齡和宗教信仰,均可成爲合法的新東方同學會會員。

第五條 新東方同學會會員權利和義務:

1、會員在新東方同學會內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2、會員對新東方同學會的權利執行機構——“新東方同學會”及其工作,有建議、督促和批評的權利;

3、會員對新東方同學會的各項工作,有反映意見、提出要求和建議的權利;

4、會員必須遵守新東方同學會章程,執行新東方同學會決議,有完成新東方同學會指定的義務。

第三章 新東方同學會幹部選舉及產生辦法

第六條 新東方同學會幹部在會員中產生。會員自願報名作爲初步候選人。

第七條 候選人應具備條件:

1、思想上積極要求上進,自覺遵守同學會規章制度和新東方同學會章程;

2、學習刻苦努力,成績良好;

3、擔任過一定的學生幹部職務,具有較豐富的學生工作經驗。並且有較突出的業績;

4、熱心新東方同學會工作,團結同學,有奉獻、協作精神和創新意識,能獨立開展工作。

第四章 組織原則和職權

第八條 組織原則:

1、本會按照民主集中制的組織和原則,在新東方同學會和主要負責人的指導下,依照同學會的規章制度和本組織的章程,開展各項工作。

2、新東方同學會執委實行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的制度。

3、新東方同學會執委成員個人服從組織,少數服從多數,下級服從上級。

4、新東方同學會執委的下級如果認爲上級做出的決策不正確,可以提出要求改變,但必須服從上級的決定,不能在學生面前公開發表自己的意見。

5、新東方同學會不允許任何成員實行個人專斷和把個人凌駕於新東方同學會之上,如果遇到特殊的情況,必須由個人做出決定時,事後必須向新東方同學會報告,講明原由。

第九條 新東方同學會權利與義務:

1、模範遵守校規校紀,服從同學會新東方同學會決議;

2、積極參加相關會議,對會議確定的工作不明白的可以提問,有意見的可以提出建議和批評,但在集體決議後堅決貫徹執行;

3、檢舉新東方同學會內部違反新東方同學會章程的行爲,要求罷免不稱職幹部,清退不稱職人員;

4、反映同學們的願望和要求。

第五章 附則

第十條 本章程經本次學生代表大會透過生效並實施。

第十一條 本章程解釋權屬於校新東方同學會。

北京新東方學校新東方同學會組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