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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車安全條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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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導語:校車是用於運送學生往返學校的交通工具。下面是小編爲你帶來的校車安全條例規定,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會議指出,條例起草過程中,透過到地方調研、召開座談會和上網公佈等方式,廣泛徵求了社會各界的意見,作了多次修改。草案按照確保安全、切合實際的總體思路,規定了保障校車安全的基本制度。會議決定,條例草案經進一步修改後,由國務院公佈施行。

在《校車安全條例(草案)》徵求意見稿出臺之前,北京師範大學袁桂林教授曾作爲專家代表參與論證。對於此次透過的草案,袁教授表示支援和期待,對六大基本思路逐一進行了解讀。

1 保障學生就近入學

地方政府要依法保障學生就近入學或在寄宿制學校入學,減少學生交通風險。對確實難以保障就近入學且公共交通不能滿足需要的農村地區,要採取措施保障學生獲得校車服務。

就近入學格局已被打破

【解讀】北京師範大學袁桂林教授說,解決校車問題首先要保證學生就近入學。就近入學原則是義務教育法早就規定的,也是農村義務教育佈局一個根本性的指導原則。現在的問題是就近入學的格局被打破了,孩子上學普遍比較遠,造成農村很多地方要去鄉鎮讀小學,很麻煩。後來,國家透過建立寄宿制學校解決上學遠問題。

小學階段還是應該強調就近入學,不適宜搞寄宿制,這是教育規律要求的。這一時期,孩子要在家庭接受教育,要有親情呵護和關愛。而且現在我國處於人口流動量比較大的年代,農村的兒童在減少,流動人口向城市流動速度較快,去農村做調查時也發現,很多寄宿制學校都是閒置的。

在有的.農村學校已經撤併的情況下,在寄宿制學校和校車兩者關係上,應主導校車優先,即使是中學生,也不應該強求一律。

2 縣級以上政府負總責

明確政府及有關部門的校車安全管理職責。縣級以上地方政府對本行政區域的校車安全管理工作負總責。國務院有關部門對校車安全管理履行統一指導、督促等職責。

應明確哪一級政府負責

【解讀】袁桂林說,這條規定是對的,但至於縣級以上哪級政府來負責,沒有進一步明確。縣級以上地方政府包括省、市、縣三級,如果不明確這一點,一旦出現問題容易造成推諉、扯皮的情況。袁桂林認爲應該以地級市爲主,便於招商引資,在地級市範圍內,由校車公司開展市場化運作,便於開展業務和經營。此外,校車具體由哪個部門管理還應明確,到底是教育部門,抑或交通部門,還是公安部門,或者成立一個專門的部門來管理,都應該明確。

3 派專人隨車照管學生

規定了學校和校車服務提供者保障校車安全的義務和責任。建立健全校車安全管理制度,配備安全管理人員,指派照管人員隨車照管學生。

專人照看擡高運營門檻

【解讀】袁桂林認爲,指派專人照看學生涉及到運營公司的成本問題,要有編制,要開工資。校車本來效率就低,早上出車、晚上收車,中間時段是閒置的,本來就不盈利,再養一個人怎麼辦?如果這樣的話更沒有公司願意幹了,進入門檻太高。

在徵求意見階段,關於這個問題也有很多爭論,不妨透過聘請與校車執行線路同路的教師來兼職擔任管理員,可能更有效解決問題。

此外,在事權沒有明確之前,由哪個部門來建立健全校車管理制度還存在主語模糊的情況。

4 對駕駛員要求更嚴格

設定校車使用許可。對校車安全技術條件和校車駕駛人資格條件規定了比一般客車更爲嚴格的要求。

校車司機應是固定職業

國家應將校車司機列入固定職業類型,不能簡單要求有幾年駕照,無違規記錄等。將校車司機作爲一個工種,列入國家人事和社會保障部的職業目錄中,設定不同的級別,建立考覈和晉升機制,透過一種激勵機制來保證這一行業的穩定性。

5 賦予校車優先權

賦予校車透過優先權,對校車最高時速和嚴禁超載作了明確規定。

建議增加按照規劃行駛

【解讀】袁桂林認爲,校車三項路權是很有必要的,還應該加一條:校車應該按照規劃的線路和規劃站點營運、行駛和停靠。校車不能什麼路都走,一定是要在規定的路線中行駛。地方政府根據學生居住的分散情況、學校的位置來規劃線路。校車在城市行駛可以走公交線路,在農村應該在規定的線路運營,停靠站點也是固定的,這樣才能解決大家對校車增加交通擁堵的擔心。

對校車限速和限載也是很重要的,這些都是減少事故的重要措施。但現在有的校車生產廠家總是在車輛動力系統上製造噱頭,吹噓動力系統如何如何,增加了校車的成本。其實,校車限速後,對動力系統要求並不高,相反可以降低一些成本。這應該引起注意。

6 明確法律責任

對違法使用車輛或提供校車服務、不履行安全管理責任等,分別規定了法律責任,包括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按人羣劃分更利於定責

【解讀】在罰則部分,袁桂林在之前參與討論時提出,徵求意見稿許多是舉例說明,一旦出現具體的違規情況,不易追責,容易推諉扯皮。他認爲,最好以人羣爲線索。比如,生產廠商要生產什麼車輛;運營公司要購置什麼車輛;司機要如何操作駕駛;跟車的看護人員有什麼行爲規範;學校校長如何教育學生;家長有什麼責任;孩子乘車應注意什麼,有什麼行爲要求;政府的責任是什麼。要按人羣來說,而不是按事情來說,不同的身份,不同的人羣有不同的要求,一定要說到這一步纔有意義。

不同的人看了才知道自己要怎麼做,這樣各盡其責,校車才能真正安全。安全問題不是小事,責任問題沒說清楚,法案的教育價值就沒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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