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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士資格考試基礎護理:體溫過高的概述

體溫過高發熱因產熱增加而散熱減少而導致體溫高於正常範圍,稱爲發熱。下面本站小編爲大家整理了護士資格考試基礎護理:體溫過高的概述,歡迎瀏覽。

護士資格考試基礎護理:體溫過高的概述

1、發熱程度:以口腔溫度爲標準,發熱程度可劃分爲:

(1)低熱:體溫37、3℃~38℃。

(2)中度熱:體溫38、1℃~39、0℃。

(3)高熱:體溫39、1℃~41℃。

(4)超高熱:體溫41、0℃以上。

2、發熱的過程:可分爲三個階段:

(1)體溫上升期:其特點爲產熱大於散熱。臨牀表現:畏寒、面板蒼白、無汗。體溫上升方式有驟升(如肺炎球菌性肺炎)和漸升(如傷寒)。

(2)高熱持續期:其特點爲產熱和散熱在較高水平上趨於平衡,患者表現爲面板潮紅而灼熱、呼吸和脈搏加快。高熱持續時間因疾病及治療效果而異。

(3)退熱期,其特點爲散熱增加而產熱趨於正常。臨牀表現:患者大量出汗,面板溫度降低。退熱方式有驟退和漸退兩種。體溫下降時因大量出汗,易出現虛脫,表現爲血壓下降、脈搏細速、四肢厥冷等,護士應注意觀察。

3、熱型:

(1)稽留熱:體溫持續升高達39、0~40、0℃左右,持續數日或數週,日差不超過1℃,常見於傷寒、肺炎球菌性肺炎等。

(2)弛張熱:體溫在39、0℃以上,體溫高低不一,日差>1℃,最低溫度高於正常水平,見於敗血症等。

(3)間歇熱:體溫驟然升高至39℃以上,持續數小時或更長時間,然後很快下降至正常或正常以下,經過一個間歇時間後,又再次升高,如此反覆發作,見於瘧疾。

(4)不規則熱:體溫在一日中的變化不規則,持續時間不定,見於流行性感冒、腫瘤性發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