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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員工考覈獎罰制度(精選6篇)

酒店員工考覈獎罰制度

管理制度特徵

1.權威性。管理制度由具有權威的管理部門制定,在其適用範圍內具有強制約束力,一旦形成,不得隨意修改和違犯;

2.完整性。一個組織的管理制度,必須包含所有執行事項,不能有所遺漏,如發現或新的執行事項產生,應相應的制定管理制度,確保所有事項“有法可依”;

3.排它性。某種管理原則或管理方法一旦形成制度,與之相牴觸的其他做法均不能實行; 特定範圍內的普遍適用性。各種管理制度都有自己特定的適用範圍,在這個範圍內,所有同類事情,均需按此制度辦理;

4.可執行性。組織所設定的管理制度,必須是可執行的,不能偏離組織本身事務,成爲一紙空文;

5.相對穩定性。管理制度一旦制定,在一般時間內不能輕易變更,否則無法保證其權威性。這種穩定性是相對的,當現行制度不符合變化了的實際情況時,又需要及時修訂。

6.社會屬性。因而,社會主義的管理制度總是爲維護全體勞動者的利益而制定的。

7.公平公正性。管理制度在組織力對每一個角色都是平等的,任何人不得在管理制度之外。

酒店員工考覈獎罰制度(精選6篇)

在現在社會,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擬定製度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酒店員工考覈獎罰制度(精選6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酒店員工考覈獎罰制度1

一、工作態度

1、按酒店操作規程,準確及時地完成各項工作。

2、員工應服從上司安排,認真、努力做好上司所安排的工作。

3、員工對直屬上司答覆不滿意時,可以越級向上一級領導反映。

4、工作認真,待客熱情,說話和氣,謙虛謹慎,舉止穩重。

5、對待顧客的投訴和批評時應冷靜傾聽,耐心解釋,儘量自己將問題圓滿解決,任何情況下都不得與客人爭論,解決不了的問題應及時告直屬上司。

6、員工應在規定上班時間的基礎上適當提前到達崗位作好準備工作。工作時間不得擅離職守或早退。在下一班員工尚未接班前當班員工不得離崗。員工下班後,無公事,應在30分鐘內離開酒店。

7、員工不得在工作時間接待親友來訪。未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員工不得使用客用電話。

8、上班時嚴禁串崗、閒聊、吃零食。禁止在餐廳、廚房、更衣室等公共場所吸菸,不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

9、熱情待客,站立服務,使用禮貌語言。

10、未經部門經理批准,員工一律不準在餐廳做客,各級管理人員不準利用職權給親友以各種特殊優惠。

11、上班期間,沒有客人,員工不的隨意在沙發、座椅上坐躺。

二、制服及工作牌:

1、員工制服由酒店發放。員工有責任保管好自己的制服。在工作時間員工應佩戴工作牌。

2、員工離職時須把工作服和工作牌交回到主管部門,如不交回或工作服破損,須交付服裝成本費。

三、儀表、儀容、儀態及個人衛生:

1、員工的精神面貌應表情自然,面帶微笑,端莊穩重。

2、員工的工作衣應隨時保持乾淨、整潔。

3、男員工應修面,頭髮不能過耳和衣領。

4、女員工應盤頭,保證良好的精神面貌。

5、男員工應穿皮鞋,禁穿拖鞋或涼鞋。女員工應穿黒色高跟鞋,肉色襪。

6、手指應無煙薰色,女員工只能使用無色指甲油。

7、只允許戴手錶、婚戒以及無墜耳環。廚房員工上班時不得戴戒指。

8、工作時間內,不剪指甲、摳鼻、剔牙,打哈欠、噴嚏應用手遮掩。

9、工作時間內保持安靜,禁止大聲喧譁。做到說話輕、走路輕、操作輕。

四、公司衛生:

1、保潔人員應當在營業之前打掃一次,在工作期間應保證營業區的衛生良好,但不得影響到其他員工工作,不可妨礙到客人。

五、拾遺:

1、在酒店任何場所拾到錢或遺留物品應立即上繳主管作好詳細的記錄。

2、如物品保管三個月無人認領,則由酒店最高管理當局決定處理方法。

3、拾遺不報將被視爲從偷竊處理。

六、酒店財產:

1、員工應清楚自己工作時所需器具的擺放位置;

2、酒店物品(包括髮給員工使用的物品)均爲酒店財產,無論疏忽或有意損壞,當事人

都必須酌情賠償。員工如犯有盜竊行爲,酒店將立即予以開除,並視情節輕重交由公

安部門處理。

七、出勤:

1、員工必須依照《員工作息時間表》及管理人員安排的班次表上班,需要變更班次,須先徵得領導允許。

2、員工在上班時間之前必須簽到。

3、嚴禁替他人簽到,如有違反,代簽卡者及持卡本人將受到紀律處分。

4、員工如有急事不能按時上班,應電話通知徵得部門經理認可,事畢後補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5、工作牌遺失,立即報告人事部,經部門經理批准後補發新卡,辦理所需費用由遺失工作牌的員工本人承擔。

6、員工在工作時間未經批准不得離職。

八、酒店安全:

1、員工進出酒店,主管人員保留隨時檢查隨帶物品的權利。

2、員工不得攜帶行李、包裹離店,特殊情況必須部門主管同意方可離店。

九、電路故障:

當電路出故障時,應採取下列措施:

1、通知維修人員,立即採取應急措施,不要擅自處理。

2、和正在用餐客人談話,表示歉意。

十、消防安全:

1、酒店配有標準的消防設備。每一位員工都必須熟悉並瞭解正確使用滅火

器和消防設備,熟記酒店消防樓梯和疏散通道。

2、發現火災時,情節較小時,儘快用滅火器處理,情節嚴重時,撥打119。

十一、火災預防:

1、遵守有關場所"禁止吸菸"的規定。

2、嚴禁把菸蒂或其它燃燒留在樓梯內、包廂、過道或字紙簍裏。

3、酒店內任何地方都不得堆積廢紙、髒毯、髒棉織品或其它易燃物品,以杜絕易燃源。

4、不準在竈臺或高瓦數電燈附近放置燃易爆物品。

5、盛有易燃、易爆物的容器,不得存放在大樓內。

6、任何員工發現還在冒煙的菸頭都應該立即把它熄滅。

7、如果發現電線鬆動、磨損、折斷、電源插座和電器的`破損等情況,應立即報告維修部門,以便及時修復。

8、廚師上班前必須檢查燃油管道、燃燒器、開關等設施的安全狀況。發現泄漏,應該關閉閥門,報告維修部門。

9、廚師下班前必須檢查所有廚房設備,關掉所有閥門的開關。

十二、獎罰條例

爲了實現個人利益與公司利益的高度統一,所有員工應遵守《員工日常行爲準則》,在此特制定以下規定:

(一)、優秀員工:

酒店每月會取用一定的資金作爲員工的獎金,按照各員工的崗位職責進行考覈,月末、季末、年終進行評比,被評爲優秀員工者,將受到酒店的榮譽及物質獎勵。

(二)、嘉獎、晉升:

酒店對改進管理,提高服務質量和經濟效益有突出貢獻,或者在酒店日常的工作中,創造出優異成績者將進行嘉獎或晉升。

(三)、失職的種類,紀律處分:

1、紀律處分爲口頭警告、糾正面談、書面警告、辭退警告、扣工資、停薪、辭退、解除合同或開除。紀律處分由部門經理髮失職表,失職表交失職的員工簽收,副本送主管部門負責歸檔。

2、凡第三次發生甲類失職予以50元的經濟處罰,以後發現一次甲類失職扣除50元,超過五次將不能進行優秀員工評比,六次公司可將該員工辭退;

3、凡第一次發生乙類失職時予以100—500元的經濟處罰,第二次發生乙類失職時將扣除500—1000元的處分,對公司造成的經濟損失相關人員得酌情負責,情節特別嚴重者可被辭退。

4、上班期間,沒有客人,員工不的在沙發、座椅上坐躺。違反一次罰款30元。

5、一經被公司辭退的職員,該月工資將被扣除40%。

附:失職類型

甲類失職:

1、上班遲到,早退,上班不簽到或唆使別人爲自己簽到和替別人簽到;

2、儀表不整潔:A男士留長髮,女士不盤發;B手髒;C站立姿勢不正;

D手插口袋;E衣袖、褲腳捲起;F不符合儀表儀容規定;

3、在公共場所大聲喧譁或在酒店其它客人可以看到和聽到的地方做不雅的習慣動作,聚衆討論個人事情;

4、擅離工作崗位或到其它部門閒蕩,上班時間做私事,看書報和雜誌、聽收音機、錄音機或看電視(休息或工作需要例外);不遵守打電話的規定;

5、損壞工作服,將酒店文具用於私人之事;下班時未將自己工作用品歸位,未關閉電腦、音響、打印機、照明、空調、飲水機等電器電源。

6、培訓課曠課,不參加單位舉行的集體活動。

7、不經許可帶妻子、丈夫、男女朋友等進入酒店。

8、不按規定做事,對公司造成一定損失的。

9、違反《員工日常行爲準則》、《辦公人員行爲準則》規定情節較輕的。

乙類失職:

1、曠工。

2、營業區、服務生個人、餐具的衛生不合格,影響客人心情的'。

3、上班時間打瞌睡;在酒店內賭博或觀看賭博;

4、對客人和同事不禮貌,說辱罵性和無禮的話,發表虛假或誹謗言論,影響酒店、客人或其他員工的聲譽;在酒店內危害任何人員,毆打他人或互相打架。

5、未經允許在酒店內喝酒,在除了指定位置以外的其它場所吸菸。

6、在酒店內亂丟東西,故意損壞消防設備,因粗心大意損壞酒店財產,私自拿公司財產。

7、拒絕安全檢查包裹、手提包或員工身份證,塗改工卡,擅自配置酒店範圍內任何鑰匙,遺失、複製、未經許可使用總鑰匙;

8、不遵守消防規定,因對火源、電路、水管未處理妥當,而出現事故的,隱瞞事故,違反安全規定的。

9、未經同意改換班次、休息天或休息時間;拒絕執行管理人員的合法的命令,違犯店規,造成重大影響或損失的。

10、超過工作範圍與客人過分親近;向顧客索取小費或其它報酬;作不道德交易。

11、泄露酒店機密情況;偷竊酒店、客人或其他人的財物或拿用酒店、客人的食物、飲料

12、工作表現差或工作效能差。

13、違反《員工日常行爲準則》、《辦公人員行爲準則》規定情節嚴重的。

14、觸犯國家任何刑事罪案。

酒店員工考覈獎罰制度2

總機是一個酒店的視窗與核心,客人第一時間接觸到的服務便是接線生所提供的,因此不斷加強並提高接線生的自身素質及服務意識,是至關重要的。對此,本部門將對接線生進行規範化管理,做到獎罰分明,具體規章制度如下:

一、有關獎勵制度

1、一個月內做到禮貌優秀者獎5分。

2、一個月內做到轉接電話無誤者獎5分。

3、一個月內考覈記國內外常用電話號碼,成績最佳5分。

4、對待自己的本職工作認真負責,能及時發現工作中所存在的問題者獎3分。

5、服務周到熱情,受到客人表揚者,每人次獎3分。

6、能夠積極配合並支援部門工作,在工作需要時自願加班者每人次獎5分。

二、有關懲罰制度

(1)儀容儀表。

1、上班時間一律穿制服,並保持制服整潔,違者扣2分。

2、上班時間一律佩戴工牌,違者扣2分。

3、上班時間應檢查並整理自己的儀容,要求畫淡妝,頭髮應梳理整齊,違者扣2分。

4、不準留長指甲,不準塗指甲油,違者扣2分。

5、不準在總機內穿拖鞋,或不穿鞋,違者扣3分。

6、在工作中應注意隨時用禮貌用語,例如客人需要幫助而又不馬上爲其提供服務時應講“對不起,請稍等”如有事需詢問客人時要講“對不趣,請問”“得到答覆時要講謝謝”等,如工作中語言便態度冷淡,將據情節嚴重性給予扣3分以上處理。

7、待客一下要耐心,服務要熱情周到,對客人所提出的頭號題要耐心解答違者扣2分。

8、接到酒店內上級領導的電話應對其進行稱呼,並問好違者扣2分。

(2)工作態度

1、無故不參加部門培訓,會議者每人次扣3分。

2、上班時間心不在焉,帶有緒工作者扣3分。

3、工作態度懶散,接聽電話緩慢每人次扣5分。

4、上班時間不準接聽私人電話,違者將據情節嚴重性給予扣2分以上處理。

5、上班時間不準看書,看報做與工作無關的事,違者扣3分。

6、上班時間應保持總機房內安靜,不得大聲說笑,打鬧等,違者將據情節嚴重性給予扣3分以上處理。

7、接聽電話時無論什麼情況都不得與客人頂撞,違者扣3分。

8、接聽電話時不耐心,無故掛掉對方電話者扣3分。

9、夜班接線生睡覺,造成工作失職者一次扣5分。

(3)崗位職責

1、認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如發現因交接班不清楚造成後果的扣3分。

2、認真做好叫醒工作,如發現忘記叫醒而造成客人投訴者扣5分。

3、認真做好爲客留言服務,如發現忘記將客人留言進傳達而造成客人投訴者扣5分。

4、接進電話時應重複客人所講的分機號碼,正確無誤主可轉,如轉接電話時粗心大意,造成轉錯電話每人次扣3分。

5、熟記酒店內所有分機號碼,如出現因分機號記不清楚而出現轉錯電話或耽誤客人人時間扣3分。

酒店員工考覈獎罰制度3

爲了加強與規範前廳管理,切實把前廳服務提升到一個新的水平,充分體現獎罰分明的原則,制定制度如下:

一、條例部分

酒店前臺懲罰部分:

1、提前十分鐘到崗,要求儀容儀表符合酒店規定,女員工化淡汝、工服整潔、皮鞋光亮,每違反一次罰款5元(扣0.1分);

2、不得遲到、早退,每遲到、早退一次(5分鐘之內)罰款5元(扣0.1分),超過5分鐘罰款10元;

3、不得無故空崗、串崗,每違反一次罰款5元(扣0.1分);

4、衛生工作必須一班一清,主管將班前檢查一次衛生、交接班時再檢查一次,如檢查兩次均不合格,當班人員每人罰款5元(扣0.1分);

5、不準帶情緒上班,班中不準無精打采,要爲客人提供微笑服務。不可在休息室內吃東西、看報紙,每違反一次罰款5元(扣0.1分);

6、嚴格準確的交接班,如由於交接班不清楚,導致客人不滿的對當班人罰款5元(扣0.1分),如出現客人重大投訴,當事人罰款50元(取消參加“服務之星”評先資格)。

7、不得私自調班,如果確有需要必須事前申請,每人每月調班不得超過三次,如果私自調換班,對雙方當事人每人罰款5元(扣0.1分);

8、前臺工作人員嚴格按工作流程爲客人辦理預訂、入住手續,熟悉協議價格及掛帳單位有效簽單人,每出現一次現金支取單,罰款10元(扣0.2分)。

9、接營銷辦的會議通知單時,要做到準確無誤,如因個人接單不清導致房間超額預訂 ,每違反一次罰款20元(扣0.5分)。

10、做好住客房及各相關辦公室的電話升降級工作,如班間連續兩次爲及時爲住客房升級,每違反一次罰款5元(扣0.1分)。

11、商務中心人員嚴格按工作流程爲客人提供服務,杜絕無關人員在商務中心逗留,每違反一次罰款5元(扣0.1分)。

12、前廳各崗如被酒店、值班經理或部門通報,追查責任到人,一經查實,罰款30元(扣1分)。

13、外管登記單要符合公安局要求,並按規定由當值早班送到公安局外管科,如出現退單或退盤,每違反一次罰款10元(扣0.2分)。

14、嚴格按規定時間完成部門下達的任務指標,每拖延一天,罰款10元(扣0.2分)。

酒店前臺獎勵部分:

1、主動爲客人服務,得到客人口頭表揚者,每次加獎勵10元(加0.2分),受到客人書面表揚者,每次獎勵50元(加2分);

2、如有會議、團隊或重要接待,加班者,可以用下班次提前下班的方式補償。

3、受到酒店表揚者,每次獎勵50元(加2分);

二、執行方式

1、違反條例時,現金處罰與扣分同時進行,由部門開取罰款單,並請主管與當事人在罰款、扣分記錄上雙方簽字確認。

2、受到表揚獎勵時,現金獎勵與加分同時進行,由主管與當事人在獎勵、加分記錄上雙方簽字確認。

3、罰金(獎金)以現金的形式交納。

三、補充內容

1、本規定需不斷的.完善,在日常工作中要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增刪,需大家多提建議。

2、在日常工作中,相互監督,不斷的提高服務水平,把工作提高到一個新的水平。

3、本規定是評先“服務之星”日常行爲規範類的考覈依據。

酒店員工考覈獎罰制度4

第一條爲嚴明紀律,獎懲分明,提高員工工作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經濟效率,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範圍:全體員工

第三條對員工的獎懲實行精神鼓勵和思想教育爲主、經濟獎懲爲輔的原則

第四條獎勵辦法

第五條本酒店設立如下獎勵方法,酌情使用:

1.通告表揚;

2.獎金獎勵;

3.晉升提級;

第六條有下列表現的員工應給予通告表揚:

1.品德端正,工作努力;

2.維護酒店利益,爲酒店爭得榮譽,防止或挽救事故與經濟損失有功;

3.一貫忠於職守,積極負責,廉潔奉公;

4.有其他功績,足爲其他員工楷模

第七條有以下表現的員工應給予獎金獎勵

1.思想進步,文明禮貌,團結互助,事蹟突出;

2.完成計劃指標,經濟效益良好;

3.向酒店提出合理化建設,爲酒店採納;

4.維護財經紀律,抵制歪風邪氣,事蹟突出;

5.節約資金,節儉費用,事蹟突出;

6.領導有方,帶領員工良好完成各項任務;

7.其他對酒店作出貢獻,董事局或總經理認爲應當給予獎勵的

第八條有以上表現,酒店認爲符合晉級條件的予以晉級獎勵

第九條獎勵程序如下:

1.員工推薦、本人自薦或單位提名;

2.監察委員會或監察部會同勞動人事部審覈;

3.董事局或總經理批准。其中,屬董事局聘任的員工,其獲獎由監察委員會審覈,董事局批准;屬總經理聘任的員工,其獲獎由監察部審覈,總經理批准

第十條處罰辦法

第十一條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以以下處罰:

1.警告;

2.記過;

3.降級;

4.辭退;

第十二條員工有以下行爲給以警告處分

1.在工作時間聊天、嬉戲或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2.工作時間內擅離工作崗位者或無故遲到、早退、曠工;

3.因過失以致發生工作錯誤情節輕微者;

4.妨害現場工作秩序或違反安全衛生工作守則;

5.無故不參加酒店安排的培訓課程;

6.初次不遵守主管人員指揮;

7.浪費公物情節輕微

8.檢查或監督人員未認真履行職責;

9.遺失員工證或員工守則者及未按要求穿戴整潔工作服和佩戴廠牌;

10.出入廠區不遵守規定或攜帶物品出入廠區而拒絕警衛或管理人員查詢;

11.破壞環境衛生

第十三條員工有以下行爲者,給予記過處分:

1.對上級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報正當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處理不;

2.因疏忽導致機器設備或物品材料遭受傷害或傷及他人;

3.在工作場所喧譁、嬉戲、吵鬧妨害他人工作;

4.未經許可擅帶外人入廠參觀;

5.攜帶危險物品入廠;

6.在禁菸區吸菸者;

7.投機取巧,隱瞞矇蔽,謀取非分利益;

8.對同仁惡意攻擊或誣告、僞證而製造事端;

9.在工作時間內擅離工作崗位,躺臥、睡覺者

10.塗改考勤卡,代替他人打卡或接受他人打卡

第十四條員工有以下行爲者,給予降級處分:

1.違反國家法規、法律、政策和酒店規章制度,造成經濟損失或不良影響的;

2.違反勞動紀律、經常遲到、早退、曠工、消極怠工,沒完成生產任務或工作任務的;

酒店員工考覈獎罰制度5

爲進一步提高酒店員工素質,規範工作行爲,激勵員工積極性,特制訂此制度。

一,獎勵制度

1. 員工過生日時,酒店統一爲其提供禮物或活動如統一就餐。

2. 業務技能優秀,不遲到,不早退,不請假,無曠工。

3. 工作積極,團結同事,任勞任怨。

4. 禮貌,熱情,周到的服務,經常得到客人的好評。

5. 所在區域樓層衛生,連續合格數週。

6. 從公司利益出發,爲酒店發展出謀劃策,有貢獻,盡心盡力。

以上6條,酒店按照月.季.年度進行評比依據評比結果給予獎勵。

二.懲罰制度

(一).違反一下規定,每次處罰二十元。

1.上班遲到,早退三十分鐘以內,(三十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處理,月累計曠工3次無全勤)。

2.在工作時間.玩手機.閒聊.嬉戲干與工作無關的事。

3.浪費公物,視情節處理。

4.妨害工作秩序或違反安全衛生工作守則。

5.工作時間內躺臥.睡覺.對客人指手畫腳,品頭論足,把個人情緒帶入工作中。

6.操作不按照規定,不標準服務,違規操作。

(二).違反一下規定按次罰款五十元。

1.不服從管理與分配工作。(多次給予開除)

2.對同事惡意攻擊或誣告,僞證而製造事端。

3.隨意進入廚房,偷吃.偷拿等

4.工作散漫,粗心大意。

5.在更衣櫃存放酒店物品.食品或飲料。

6.上下班拒絕酒店管理人員或授權人員的檢查。

7.對賓客不禮貌,與賓客爭辯。

8.當班時擅自離崗,閒逛,幹私人事情。

9.不請假,隨意曠工。

(三).違反一下條款給予辭退或開除,造成經濟損失的按原價賠償,觸碰刑法的提交司法機關。

1.偷盜同事財務或公有財物。

2.對上司或同事實施暴力或有重大的侮辱行動。

3.蓄意破壞酒店或他人財務。

4.不服從工作安排,調動指揮.無理取鬧影響工作秩序。

5.工作不負責任.損壞工具設備浪費原材料,趙成經濟損失較大的。

6.玩忽職守,違章操作,指揮,造成事故或經濟損失較大的。

7.包庇員工,對員工所犯錯誤視而不見,屢教不改的。

8.道德敗壞,向客人索取小費或物品,與客人吵架的。

9.連續曠工三天.或月累計三天的

10觸動刑法,造成影響的,移交司法機關。

以上獎罰項目均由總經理主持並進行落實。

酒店員工考覈獎罰制度6

(一)處罰種類分爲:

1、行政處罰:告誡、警告、辭退。

2、經濟處罰:各類行政處罰附帶相應的經濟處罰。

①告誡:罰款 5~50元;

②警告:罰款 100~200元;

③辭退:只發放按出勤日計算的基本工資;

(二)獎勵種類分爲:

1、行政獎勵:通報表揚、嘉獎、晉級。

2、經濟獎勵:各類行政獎勵附帶相應的經濟獎勵。

①通報表揚:獎金 50~100元;

②嘉獎:獎金 150~300元;

③晉級:原有崗位工資晉升一級(並不代表職位變動);

二、實施細則

(一)處罰細則:

告誡過失

1) 由於工作失誤或不慎,引起客人投訴的;

2) 工作推諉、懈怠,工作被動導致服務工作受影響;

3) 在服務中漫不經心;

4) 沒有正當理由,未能很好的完成本職工作的;

5) 工作時飲酒或睡覺;

6) 爲個人目的下班後在酒店逗留,影響他人正常工作的;

7) 未經許可,擅自在宿舍留宿外來人員的;

8) 個人的儀容儀表沒有達到酒店要求;

9) 不遵守員工宿舍規定;

10) 不遵守酒店着裝規定;

11) 上下班不按時簽到;

12) 無故遲到或早退20分鐘以內的;

13) 工作時在工作地點以外地區遊逛;

14) 違反酒店制度規定;

15) 擅自在公共場所製造噪音或有其它干擾他人的行爲;

16) 違反員工餐廳規定;

17) 隨地吐痰,亂扔廢棄物及其它不衛生習慣;

18) 不維護工作區域,員工宿舍,更衣室等地點的衛生;

19) 未經許可進入非公共區域(如:廚房、餐廳等);

20)報告工作時不誠實;

21) 隨意使用酒店客人設施;

22) 工作時幹私活;

23) 管理幹部所管轄的直接下屬一個月內合計3次以上告誡過失的;

24) 管理幹部發現員工過失不予糾正或隱瞞不報的;

25) 管理幹部的直接下屬有重大違紀現象的;

警告過失

1) 由於違規操作或不慎造成財產輕度損失或客人投訴;

2) 未經許可隨意使用酒店電腦,國際/國內直撥電話或其它設備造成公司損失的;

3) 未經酒店或客人許可進入賓客房間;

4) 未經許可,擅自或帶外來人員在客房內過夜的或使用酒店設施設備。(需同時繳納等額的房款);

5) 未經許可在酒店兜售物品;

6) 因粗心大意丟失酒店樓層房卡或工作間鑰匙;

7) 未遵守酒店經營程序,導致酒店,客人或員工損失;

8) 浪費酒店財物,如紙張,易耗品等;

9) 製造或傳播有損酒店、客人或員工的閒言碎語;

10) 未經管理人員許可更改工作班次;

11) 未通知有關人員而無故缺勤一天,未對工作造成較大影響的;

12) 違反或拒絕接受酒店領班以上領導的決定,指示,政策或工作程序;

13) 不參加酒店有關部門規定的活動;

14) 違反國家或酒店防火規定、安全政策等,未造成嚴重後果的;

15) 爲其他員工簽到;

16) 拿取酒店或客人的財務,尚不構成盜竊的;

辭退過失

1) 同客人吵架或當客人的面爭吵;

2) 對客人粗魯或頂撞客人;

3) 向客人索要或暗示希望得到小費;

4) 爲個人目的向客人兜售物品;

5) 欺騙或騷擾客人;

6) 未經許可複製酒店鑰匙;

7) 未經酒店許可受僱其它公司或從事其它工作;

8) 在未通知酒店管理人員的情況下,無故缺勤連續兩天或本月累計兩日;

9) 故意不向酒店報告自己的傳染性疾病;

10) 拾遺不交,據爲已有,情節較嚴重,如現金等;

11) 同酒店客人進行個人交易,從而與飯店利益發生衝突;

12) 在酒店質量監測活動中有弄虛作假等欺詐行爲或知情不報、管理不善;

13) 偷竊行爲;

14) 騷擾、欺辱,危害酒店客人或員工;

15) 鬥毆或慫恿打架鬥毆;

16) 從事任何違法活動,如賭博等;

17) 違反國家其它法令;

18) 由於失職,造成酒店較大損失或賓客投訴的。

備 注:

1、在告誡處分有效期內,重犯類似錯誤將給予警告處分;

2、在警告處分有效期內,再犯任何錯誤將同時給予留店察看處分,崗位工資下調一級;

3、留店察看期間,有違紀現象的酒店將對其進行辭退處理;

4、處分的有效期:告誡1個月,警告3 個月,留店察看6個月。

(二)獎勵細則:

通報表揚

1) 由於優質服務而得到賓客表揚的;

2) 一慣工作表現好,得到領導認可的;

3) 拾金不昧;

4) 連續四個月沒有違紀現象的;

5) 積極參加部門文化和業務培訓,業務和文化考覈達標併名列前三名的;

6) 服務技能優越,能夠帶領其他員工共同進步的;

7) 爲維護社會公德和酒店秩序見義勇爲的;

嘉 獎

1) 對酒店經營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並證明行之有效的;

2) 因能及時發現苗頭或採取相關措施,防止或避免了可能發生的事故或損害酒店的事件的;

3) 見義勇爲且爲酒店挽回較大經濟損失的;

4)4個月內連續3次以上受到通報表揚的;

5) 其他表現優異或貢獻突出的;

晉 級

1) 發現事故苗頭或採取相應措施避免重大安全事故,爲酒店挽回重大損失的;

2) 1年內連續多次以上受到表揚及嘉獎的;

3) 服務技能優越、管理水平突出得到到賓客多次表揚或事蹟突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