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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族的習俗總結

回族的習俗總結

回族的習俗總結

一、回族的主要風俗習慣

回族的生活習俗與"清真"融爲一體。"清真"的宗教意義是"潔淨無染"、"真而獨一"和 "至清至真",因此,回族生活習俗,十分講求身心的清潔乾淨,質純品正。

從用水來說,回族對生活用水十分講究。在城鎮自來水系統產生以前和現在的農村,家家都有磚砌加蓋的水井,提水的桶不用時懸空垂掛,汲水前必須洗手。出外用水以流水爲上,平時洗滌均用湯瓶、吊罐或勺澆沖洗法,不用盆洗。

回族喜食牛、羊、雞、鴨、駱駝、魚、兔等動物肉,忌食豬肉,不食猛禽猛獸及爬蟲類動物的肉,不食自死的或未以安拉名義宰殺的動物肉,不食動物的血。

二、飲食

回族羣衆主食爲麪食,其種類繁多,如饃類就有花捲、塔鍋盔、糖酥饃、油酥饃、烘饃、蒸餅、各種花樣的蒸饃、油香(油炸餅)、各種油果子、傲子、麻花等。麪條類有幹拌吃的醒面、把子面、拉條子、片片揪面、韭葉切面、撥刀子面、炒麪、蘸片子;帶湯吃的有燴麪、揪片子、寸寸子、炮丈子、疙瘩片面、擀麪、麪條、面旗子、臊子面、拌湯;此外還有攪團、涼粉、粉湯、涼皮子、面精、餃子、粉湯餃、包子、油塔子、肉龍、油炸糕、火燒、水煎包子、切糕。肉食有臘牛羊肉、醬牛羊肉、煮牛羊肉、羊雜碎、涼拌牛舌、全牛湯等。逢年過節或嫁娶喜慶待客人,大部分人家仍然做傳統待客菜看"九碗三行子"席。90年代以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 也興一道道上菜,一般上10道菜。

舊社會,回族家中的飯一直是妻子做,丈夫回到家裏不過問做飯問題,只等妻子端飯上桌,吃飽了一抹嘴就完事。直到50-60年代,丈夫也只有個別人乾點輔助工作。70年代 後期,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這種情況有了很大變化,不少丈夫能主動下廚與妻子共同做 飯,有些雙職工家庭,誰早回家誰做飯。1990年調查86人,其中妻子做飯的佔21.24%,父 母做的佔1.74%,丈夫做的佔1.24%;74.78%的人回答誰有時間誰做飯,其中30歲以下 佔60%多。

三、飲料

回民喜喝茶,一般用獲磚茶,有的老年人用薰茶,還添加糖、紅棗、沙棗、葡萄乾、杏仁、 核桃仁、蜂蜜、果乾、杏幹、枸杞、桂圓等輔料。一般老人在晨禮之後先喝茶。各家各戶都有 蓋碗茶具,茶具由茶碗、掌盤、蓋子配套。給客人一般泡糖茶,糖茶又分紅糖磚茶、白糖清 茶、冰糖窩窩茶,尊貴的客人要放八寶茶或三香茶。沏茶講究用牡丹花水(沸水),要當着客 人的面,將碗蓋揭開,放入茶料,然後盛水加蓋,雙手捧遞。喝茶時,邊刮邊喝邊添水。除喝 清茶外,還飲用一種不用茶葉的茶,叫"油條",即將牛、羊油炒熟,加麪粉炒至微黃,加蔥 花、鹽末等,三者拌均,飲用時用沸水沖泡或煮沸用,這是回族人外出時食飲兼用的一種方 便飲食。

四、服飾

回族講求"服飾淨,居處淨"。服飾偏愛白色,嬰兒用白布包,長大戴白帽,歸真(死亡) 後用白布裹屍。因白色不藏污垢,發現不潔之處便於及時清洗。

焉耆回族婦女都精於針線活,特別擅長繡花,繡工精細,枕頭、馬甲、鞋、嬰兒的褲子、 帽子甚至男人的襪跟上都繡上花、昆蟲。姑娘出嫁後,能取得"上炕的裁縫,下炕的廚師"稱 號,才能算是個好媳婦。中年婦女多穿短裝,上衣上窄下寬且長,一般都是過膝蓋或達到膝 蓋;頭戴髮網,有的則蒙上棕色或白色的頭巾。青年婦女愛穿顏色鮮豔的服裝,不少少婦、 少女穿的肚兜、夾襖、棉襖、坎肩的胸部和褲腳上都繡有各式各樣的花邊,頭扎紅、綠色絲 綢頭巾,腳穿繡花鞋。年老婦女喜歡青、黑兩種顏色的布料,服飾純樸、素淨。

20世紀60年代前,焉營的回族男子服裝多肥大,外衣爲黑色,內衣爲白色小褂,對襟直領,鎖釦、外穿坎肩;褲子多用黑色,長及腳面,扎褲腿(青年不扎);一般常戴白色小帽。

新中國成立後,服飾已發生很大變化,除一些老年人還循舊俗外,一般青年人大多穿中山裝、軍便服。20世紀80年代以來,流行西服、連衣裙和牛仔褲等。1990年,從各年齡段的115人抽樣調查中,喜歡穿流行服的49人,佔42.6%;喜歡穿西裝的32人,佔27.83%;兩者 相加81人,佔70.43%。根據伊斯蘭教規要求,婦女的腿、臂、胸部都是絕對不能外露的,不論男女衣褲都要寬大些。但現在穿短袖、無領連衣裙、短腰窄褲管的牛仔褲的人日漸增多。經抽樣調查,認爲牛仔褲難看的32人,佔27.82%;認爲連衣裙難看的4人,佔43%;認爲違犯教規的12人,佔10.43%;認爲傷風敗俗的2人,佔1.74%;有72.17%的認爲牛仔褲好看,可以穿。新式的時裝被大部分回族青年所喜愛。

20世紀60年代後,焉耆回族婦女中只有老太太戴頭巾,只遮發不遮面,中年以下婦女很少戴 頭巾的。新中國成立前,婦女婚前多梳辮子,婚後改爲髮髻。新中國成立後,中青年婦女中 逐漸盛行短髮。80年代,盛行燙髮和披肩發。1990年,對77名具有各種職業、不同年齡的 婦女進行調查,有38.96%的人喜歡燙髮、披肩發,有37.66%的贊成傳統髮式,認爲女式 短髮好的人佔13.3%。

焉耆婦女向有喜戴飾物的習慣。過去女孩最遲在五六歲就要扎耳朵眼,開始戴銀絲耳 環,買不起耳環的貧窮人家用粗細適中的茶葉棒塗上清油塞住耳朵眼,以防長嚴,有的女 孩十幾歲仍用此法。除耳環外,金戒指、金手鍋、玉鍋、項鍊、髮卡也都是回族婦女喜愛的裝 飾品。經調查77位婦女,平日經常佩戴首飾的佔51.95%,只有節日和會客才戴的佔 23.38%,從來不佩戴的佔18.18%,學生禁戴的佔6.48%。在各不同年齡段的婦女中平日 經常佩戴首飾的,16-20歲的佔20%,21-30歲的佔30%,31-40歲的佔32.5%,41- 50歲的佔17.5%。

五、住行

焉耆回民的住房一般以中國傳統古典四合院建築爲模式,融合回民生活起居的特點, 形成一種本民族的建築模式。四合院的正心是二層木結構框架式的閣樓,樓前爲木結構 "勾連搭式"捲棚,所有外露的木構件都有精細的雕刻,兩側廂房也是雕樑畫棟,每一根椽 頭都刻有花紋,過道對廳都是用木結構花格扇門組裝而成。這種住宅要求門窗大、房屋開 間大采光好、所有的雕樑畫棟雕刻以花卉圖案。

70年代後,建房爲土木結構平房,房上草泥抹頂,一般房屋佈局是一明兩暗三大間。 生活富裕戶,住房分臥房、客房、廚房、庫房等。生活差一些的人家雖然一切都較簡陋,但仍 保留了較大視窗、大開間的特點。

過去,一般人家均是土炕(即火炕)。70年代後,城鎮大部分人家換上了新式牀,只有 個別有老人的家,還有土炕;農村家庭,新式牀、木板牀、土炕並存。1988年,對110人抽樣 調查,歡迎新式牀的佔77.39%,喜歡木板通鋪的佔15.65%,喜歡傳統土炕的佔6.96%; 喜歡炕的均是40歲以上的人。

家戶室內都注重擺設,陳設整齊,窗明几淨,庭院每日灑水清掃,室內常燃巴蘭香等。 栽植葡萄、養花是焉耆回民的傳統習慣,家家葡萄架成蔭、院子裏花草繁茂。

離城較遠的農村,人們上街多騎毛驢,或坐毛驢車。80年代,由於生活改善,年青入外 出騎自行車、摩托車。要是全家上街,部分人家乘上小四輪拖拉機,部分人以毛驢大篷膠輪 車代步。每逢星期日,鎮內街道上車水馬龍,人如潮涌。

六、婚姻

限制同乳兄弟姐妹結婚,不管有無親屬和血緣關係,只要吃過同一個人的奶(母親或 奶媽),都不能通婚。雙方都是穆斯林才能通婚,如遇特殊情況也可以通婚,但非穆斯林一方必須改信伊斯蘭教。

回族人結婚必須舉行宗教儀式,婚姻纔算合乎教律。回族的婚禮喜慶熱鬧,但不奢華。 70年代前,回民聯姻過程中的求婚、允婚、納聘、證婚雖說禮節繁多,但很講節儉。一般男 女青年婚事由父母包辦。先由男方請1-2位媒人帶着糖、茶、乾果等四色禮到女方家提話 (說媒),女方家經過了解男方家情況,並向至親和女兒徵求意見,如果不中意,在媒人第二 次上門時,婉詞回絕,並退還禮物;如果還需進一步瞭解,則託詞延緩幾天給話,一般在媒 人第三次上門時,要作決定,如同意,女方父母就給媒人明確表示,並提名點定另2位媒 人,加原提話的媒人共爲四大媒人。然後由男女家請四大媒人共商下聘定親事宜。定親禮 隨男家心意,一般是4套衣服。80年代,多是8塊布料。定親後,透過媒人串連決定送大禮 和結婚日期。大禮由女方提出禮單,透過媒人與男方家反覆相商確定,在送大禮時決定結 婚日期。然後男女一同去領結婚證。結婚前二三日,媒人給女方家送催妝(一般爲一套棉 衣)。

結婚這天,男女家都要搭喜棚,招待親友。上午女方家先給新娘絞臉(即把新娘臉上額 前的毛髮除去),再打扮一新,然後打發新媳婦的弟弟或者小侄兒到男家新房門上去釘門 簾(表示女方己準備好,即將發親)。這時,新女婿由陪女婿(伴郎)及至親好友約10多人, 前往女方家娶親,娶親隊伍到女方家後,先認親,然後由阿訇念"尼卡哈爾"(證婚詞)。阿訇 念"尼卡"中詢問雙方是否同意結爲夫婦,男方自己回答,女方由至親(窩其力)代答。從 1950年起,阿訇念"尼卡"時,必須詢問是否領過結婚證,到此證婚儀式結束。

發親前,先由 娶親來人將小面值的紅包和糖果、花生、乾果向圍觀的人衆撤布,然後新媳婦由已婚至親 婦女作伴娘,另有女方至親送親,並帶上嫁妝。喜車快到男方門前時,男方客人耍公公、婆 婆,要給公公翻穿皮襖,倒騎毛驢,背上插掃把,臉上抹黑灰;給婆婆戴紙糊高帽,耳朵上掛 兩串紅辣椒。公公前往迎親,婆婆在採棚前候親。過去,迎送新娘還有"姑不娶親,姨不送 親"的說法。晚上,要鬧洞房(叫耍牀),一般只限於青年和小輩之間,現在改爲參加婚禮的 青年人和新人一同唱歌跳舞,越熱鬧越好。

第二天清早,孃家弟弟給新媳婦送睜眼包子,以示父母關心女兒,同時新女婿由陪女 婿陪同到岳父家行謝禮,並在岳父家吃睜眼包子。有的親友和好事者還在個別包子中包上 鹽巴、辣椒等物,以試探女婿是否精明。夾上鹽巴或辣椒餡的包子,只要咬開,不管多麼難 吃,新女婿都得吃下去,也會引起一場鬨笑。吃完睜眼包子後,由送親的人領着新媳婦一一 認婆家的大人、小孩。中午,孃家人要攜帶禮品去婆家"下堂"。第三天,新婚夫婦和公婆到 女方家拜謝新娘父母,叫做回門。此後,婆婆還要帶着新媳婦到孃家各親戚家去認親。

婚後如感情不和允許離婚,離婚後的婦女要等一百天後才能改嫁,這叫"守限於"。這樣的規定,一方面是爲了讓雙方重新考慮是否復婚,另一方面是檢視婦女是否懷有身孕, 以免釀成不必要的糾紛。

1950年國家頒佈《婚姻法》後,嫁娶習俗發生了較大變化。現在男女青年多自由戀愛, 但在婚禮形式上仍然保留着傳統風俗。

七、取名

焉耆回族無論男女,每個人都有一個"經名",習慣上把這種名字叫"小名"。嬰兒出生 ‘的第三天要用清水沐浴,同時請阿訇唸經起名,男嬰一般用《古蘭經》和伊斯蘭教史上的先 聖、先哲、英雄的名字,如"而不都"(穆罕默德的父親)、"木合買"(穆罕默德)、"阿里"(穆罕默德堂弟)等;女嬰用《古蘭經》和伊斯蘭教史上的婦女名,如"海迪車"(穆罕默德的妻子)、 "在乃拜"(穆罕默德的另一妻子)、"法圖買"(穆罕默德的女兒)等。命名時,阿訇要詢問家 人,避諱長輩中的同名。也有以出生時間命名的,如"主麻"(星期五聚禮日)、"古爾邦"(古 爾邦節日)、"潘閃"(星期四)。兒童入學或成年步人社會時,都要起官名(學名)。

焉耆口語中經名的最後一個字往往兒化,而且透過兒化給這個名字增添了一些親呢 的感情色彩,如阿舍兒、海姐兒等;還有一種情況是由於家長非常疼愛孩子,在經名外又有 愛稱小名,如燕燕、蛋蛋、豆豆、二姐、三姐、四娃、大頭等。

經名的叫法與阿拉伯語有很大變異,如回族命名中往往選擇較爲簡短的經名,凡是超 過3個字的,在口語中都有意無意地壓縮在3個字以內,如經名"而不都拉"成了"而不 都"、"穆罕默德"成了"木合買"或"穆罕爾"。回民起官名(學名)時,舊社會家中兄弟多的有 用"福祿壽喜"、"榮華富貴"、"仁義禮智信"和"龍虎豹彪"等排行的;新中國成立後出生的 人名有解放、建新、建國、學兵等;80年代,給小孩命名多用單字,如男孩叫晶、敏、銳、卓、 淵、濤、斌、波等,女孩名瓊、靜、援、萍、莉等。

八、割禮

回族男孩10歲左右要作"遜奈提"(行割禮)。割禮這天要請阿訇過"也貼",邀請親友前來祝賀。

九、喪葬

回族主張簡葬、速葬,提倡"入土爲安"。當一個回民"無常"了(死了)後,就要及早安 葬,以求得落土安然。所謂"亡人盼土"就是回民共同的喪葬觀。一般對年老、病重的人早 就準備了喪事,當天"無常"就當天埋,不得已才拖延一天。

回民推行土葬,不用棺木,不穿壽衣,不放隨葬品。人去世了,先給親友報喪,親友要前 往弔唁,弔唁來的親友不論男女都戴白布孝帽或束白腰帶。安葬前要做好四件事:一是挖 墳,焉耆回民墳墓都是先挖南北向2米多深長方形深坑,再在坑底西側壁挖一個洞口,洞 內再南北方向挖1個高1米多、長2米、寬1米的洞,活人能躬着身出入;二是縫"克番" (屍衣),"克番"用的布料是3塊白布,共3丈3尺,亡者生前、亡後概不用綢緞細軟做"克 番";三是準備水牀、浴板、皁角水或肥皂水。亡人在埋葬前,要將遺體洗淨、揩乾,然後包在 "克番"裏,一般要在埋體(屍體)的額頭、手腳之處放上冰片、紅花等防腐藥物,然後放入塔 木匣子(一個公用的木匣子)裏面。

塔木匣子、木牀平時都存放在清真寺裏。遺體入塔木匣 子後,由阿訇站"乃麻孜"(阿訇站立誦讀古蘭經有關經文,祈求真主寬恕亡人在生前所犯 的過失,祝願亡人安息),然後把遺體擡到墳地,放置在挖好的"拉哈提"(洞穴)內,放置埋 體必須頭北腳南,仰面平放,開啟面部"克番",將面部扭向朝西,然後用土坯封住"拉哈提" 洞口,再用土填平,多餘的土堆成馬脊樑形墳包。一般還在墳上用土坯作標記,在墳旁栽樹 木,有的地方漸興立碑。

不準婦女送葬,不準進墳地。亡人埋葬後,"三天"、"頭七"、"二七"、"月齋"、"四十"、 "百天"、"週年"都要請阿訇在家念"索兒"(《古蘭經》章節),祭奠亡人。逢"主麻日"或肉孜 節、古爾邦節親人都要去上墳。過去,老人"無常"後還要請阿訇或唸經人走墳唸經100天。

十、日常禮俗

回民對長者均尊敬有禮,晚輩見長輩要道"色蘭"問好,宴席上長輩要坐上席;吃飯,要 先讓長輩;行路,要讓長輩先走。禁止背後誹謗別人和議論別人的短處,反對驕傲、怠惰、欺 騙和惡語傷人,禁止在人面前袒胸露臂,反對抽菸、喝酒、賭博、遊手好閒,禁止在果樹旁和 河邊大小便。

回民很講究禮節,熱情待客,親友間往來密切,平時常互相走訪、問候。第一個孩子過 滿月時,親友要賀禮;一百天要過"百祿",請客;一年過"歲歲"(週歲),親友也要行賀禮。

十一、忌諱

在孕婦面前忌談難產、怪胎,以防止孕婦憂慮,情緒不穩。婦女懷孕期間忌食兔子、駱 駝肉,怕生"豁脣子"。孕婦不能坐門檻,怕難產。在月婆子的房門上掛條紅布,以示產房, 外人不得擅入。禁忌產婦在坐月於期間動冷水,出門外。

忌坐着晃腿,怕妨父母。忌小孩子坐石頭,怕出溼疹。忌孩提時騎狗、坐籮篩子,怕成 親時颳風下雨。忌坐門檻,怕得病抽風。不欺負燕子,不掏燕子窩,怕要害眼病。忌小孩掏 麻雀窩和欺負乳雀,怕長大了手顫。不能傷害鴿子,因鴿子救過聖人。

禁吃有牙的魚,伯有牙的魚吃了死在水裏的動物或者死人,不乾淨。害瘡的人忌吃韭菜,怕留宿根復發。

解手時不得面向西方,因天房(克爾拜)在西方,也不能對着日月解手。

上、下炕時,不能從人的面前過,否則是對客人不禮貌。客人剛走,忌打掃、倒垃圾、潑 髒水,因爲這樣表示不友好。

十二、節日

回族有三個重大節日:開齋節、古爾邦節、聖紀節。

(一)開齋節每年的回曆九月爲穆斯林齋戒日,齋戒的最後一天,要登上清真寺的望月樓,觀望新月,見月開齋,現在則統一按全國伊斯蘭教協會推算確定日期開齋。開齋這一 天的清晨,回族男人要沐浴淨身,穿新衣服,薰香,到清真寺參加會禮。會禮結束,要走墳, 探親訪友,待客;同時,自願向清真寺出"也貼"(佈施),向老弱病殘、生活貧困、孤寡無依靠 的`人施捨。因此,開齋節又被稱爲"濟貧節"。在回族人的心目中,齋月是"吉祥的月份",齋月裏不能說傷害別人的話,不幹損人利己的事。無論窮富都齋戒,提倡施捨行善。

(二)古爾邦節又叫"宰牲節"、"易難節",其宗教本意在於提醒穆斯林學習聖賢爲遵 主命而獻身的精神。節日這天的清晨,回族要上寺會禮,之後走墳,回家舉行宰牲儀式。宰 殺的牛、羊、駝肉不能出售;除自己食用一部分外,分送親友和貧窮的人。吃完肉後,要把骨 頭埋在乾淨的地方。根據伊斯蘭教義宰牲可以1頭牛抵7只羊或1只駱駝抵12只羊。

(三)聖紀節先知穆罕默德的生日與逝世之日,都在回曆三月十二日,因此習慣上把聖紀和聖忌合併紀念。這天,穆斯林們聚集在清真寺裏冰浴,誦《古蘭經》贊聖,阿訇要講述穆聖的功績、品德,之後清真寺施散油香。

十三、文藝

花兒是在我國西北甘、寧、青、新4省區回、漢、撒拉、東鄉、保安、裕固、土家、藏等8個民族中廣泛流傳的一種山歌。花兒也叫"少年"、"山歌"、"山曲"、"野曲",是在野外高聲喊唱的歌曲。常聽到有人邀唱"山歌"時說,喊個"山歌",漫個"少年"。"漫"是不拘形式、信天喊唱之意。

花兒富有濃烈的生活氣息,知識性強,音調圓潤流暢,以風趣見長,曲調悠揚,清脆;長於抒情,其內容非常廣泛,深蘊,有的歌詞是用歷史人物、事件作喻,有的把國家大事、家庭瑣事編人唱詞,甚至大自然中的雲水、風雨、飛禽、走獸、一石一木、一花一草都是花兒歌唱的內容。歌詞自編自唱,出口成詠,幽默風趣,興味盎然。從花兒即興對唱中,可以看出歌手的智慧、才能、記憶力和思維反應能力。情歌是花兒中永不凋謝的一朵奇葩,它往往用確切的比喻、樸素的語言把一對對青年男女的純潔、真摯、堅貞不渝的愛情表現得淋漓盡致。花兒是焉耆境內回族人民的民間文學,是回民寶貴的精神財富。當歌者-張口喊出一聲悠揚婉轉的"哎喲"時,就如曲調的領唱過門,引人人勝,隨後的的唱詞就脫口而出。

焉耆回族民歌的形式可分爲花兒、宴席曲小調。民間傳唱的花兒令調,除《河州令》外,還有《尕連手令》等。傳唱的宴席曲小調有《恭喜曲》、《尕老漢》等。民歌以花兒爲主。花兒的演唱可以配口弦和各種絲絃及打擊樂器伴奏,以配合舞蹈。

回族的彈唱曲"打調兒",在民間自樂中是不可缺少的內容,因爲它的情節是虛構的,詞句編排滑稽,說、唱、聽都有趣,使人發笑,如"打調兒"《小偷去偷桃子》中有這樣的詞句:

"我穿着個沒袖子的夾夾子,揪了一懷兩袖子,聾子聽見了,瞎子看見了,啞巴告給了,瘸子攆上了,沒手兒抓住了。"小偷偷了財主的東西到城裏賣,要吃飯,但不知吃什麼好,說:"想吃鍋盔邊邊子,想吃麻花尖尖子,想吃饅頭瓤瓤子,想吃雞蛋黃瓤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