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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議案與政協提案的不同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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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議案與政協提案有什麼不同呢?那麼,下面是CN人才網小編給大家介紹的人大議案與政協提案的不同之處,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人大議案與政協提案的不同之處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議案,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及有關部門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提出的議事原案。憲法第72條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有權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分別提出屬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常務委員會職權範圍內的議案。

根據《全國人大組織法》和《全國人大議事規則》的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全國人大常委會、全國人大各專門委員會、國務院、中央軍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以及一個代表團或者30名以上的代表聯名,可以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提出屬於全國人大職權範圍內的議案,由主席團決定是否列入會議議程,或者先交有關的專門委員會審議,提出是否列入會議議程的意見,再決定是否列入會議議程。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各代表團全體會議、小組會議對議案進行審議,主席團可以將議案交有關專門委員會進行審議、提出報告,由主席團審議決定提請大會全體會議表決。經表決,議案由全體代表的過半數透過。

政協提案是政協委員向人民政協組織,並透過政協組織向人民代表大會或人民政府就有關國家或地方大政方針、社會生活等重大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的形式。

政協提案實行提出提案的時間不限、內容不限、人數不限的“三不限制”原則。提出提案一般有4種形式:政協委員以個人或者聯名方式提出提案。政協全體委員會議期間以小組或者聯組名義提出提案。參加政協的各黨派和人民團體,以本黨派、團體名義提出提案。政協各專門委員會以本專門委員會名義提出提案。提案辦理有專門機構負責,要求件件有着落,案案有答覆。

人大代表議案與政協委員提案的不同之處在於:人民代表大會是權力機關,人大代表的議案一經透過,就具有法律效力。而人民政協是統一戰線組織,政協委員提案是民主監督的一種形式,沒有法律的約束力。另外,人大代表議案,一般只在大會期間提出,而政協委員提案,既可在全體會議期間提出,也可在休會期間提出。

相關知識

形成一個議案要具備三個條件:

1、從提出議案的主體來說,要具備提議案的法定資格或符合法定的代表聯名人數。在地方人民代表大會上,大會主席團、人大常委會、各專門委員會、本級人民政府可以向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提出屬於本級人民代表大會職權範圍內的`議案。同時,縣以上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10人以上聯名、鄉鎮人民代表大會代表5人以上聯名,也可以向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提出屬於本級人民代表大會職權範圍內的議案。需要注意的是,在地方人大,各代表團能否提出議案,各地的地方性法規規定不一樣。

2、從議案的內容來說,所提議案的內容必須屬於本級人民代表大會職權範圍內。

3、從議案提出的時間來看,所提議案必須符合法定時間要求。雖然全國人大議事規則第二十一條規定,議案可以在大會舉行前提出,但實踐中絕大多數是在大會期間並在大會主席團規定的議案截止時間前提出的。如果在大會主席團規定的議案截止時間以後提出的議案就要當做建議、批評和意見來處理。

下列事項不屬於代表議案的範圍:

(1)政府行政管理職權範圍內的事項。

(2)應由下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處理的地方性事務。

(3)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審判權、檢察權範圍內的事項。

(4)政黨、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和個人的事務。

(5)其他不屬於本級人大及其常委會職權範圍內的事項。

以上是公文站小編給大家介紹的人大議案與政協提案的不同之處,希望對大家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