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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農村教師的議案

議案2.18W

農村教師是我國教師隊伍建設和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近年來,關於農村教師的議案是有提出,那麼,以下是本站小編給大家整理的關於農村教師的議案,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關於農村教師的議案

關於農村教師的議案1

  關於穩定農村中小學教師隊伍的提案

隨着我國社會經濟的發展和城鎮化進程的推進,農村地區的教育格局和教育資源分配呈現出新情況和新問題,農村教師隊伍的穩定與建設存在着諸多嚴峻挑戰,主要表現爲:

1.農村教師待遇差,工作任務重,人員流失嚴重。農村地區教師津補貼制度在一些地方尚未貫徹落實到位。偏遠地方農村教師在交通、住房、就餐等方面均存在諸多困難。

2.由於待遇差、任務重,農村教師這一職業長期以來缺乏社會認同。師範類院校的畢業生甚至是城市超編教師不願意到農村學校就業,農村教師千方百計向城鎮調動,一些學校後續師資無以爲繼。

3.師資力量薄弱,結構不合理,教學質量難以保障。現有的教師隊伍中,受過正規教師教育的比例很低,水平和能力有限。音樂、美術、體育等非主科教育以及英語、資訊技術、科學等素質教育師資缺乏。

爲此建議:

1.改革現有的教育投入制度。合理協商並確定中央、省級、市級、縣級政府的教育財權和事權。構建農村義務教育投入主要由中央財政、省級財政承擔,按地區經濟狀況、教育狀況分類管理的長效機制。將教育財政、人事管理權重心上移,由省(市)實行“大統籌”,衡量各縣(區)財政實力,再由縣(區)級政府提出用於農村義務教育的財政支出最低比例,實行“小統籌”,以確保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不受地方經濟起伏的影響。明確各級政府責任,逐步建立省級統籌義務教育學校教師工資保障機制。

2.提高農村教師的福利待遇。透過設立農村地區教師津補貼,鼓勵教師安心山區、農村教育工作,並優先考慮農村教師職稱評定、評優。一是財政單列支出農村教師津補貼。在績效工資總量之外,由財政單列農村教師的津貼補貼支出。進一步明確津補貼政策的實施範圍、實施對象、發放標準、類別與分檔等實施細則。二是增加農村教師崗位津貼。將農村教師任教津貼提高到工薪總額的1/4至1/3,發放依據考慮距離和職稱兩個維度。完善農村教師住房保障機制,發展多元化的農村教師住房供給體系。一是主要由政府建設具有宿舍性質的教師住校週轉房和公寓房,教師工作調動隨即搬離。二是結合當地城鎮建設規劃,爲農村教師建設一定數量的經濟適用房、廉租房、限價房和集資房;三是鼓勵單位或個人投資在校園內和校園附近建房向教師出租,由財政給予教師一定的住房補貼。

3.加快農村教師人事制度改革。積極吸納、公開招聘優秀的本、專科畢業生充實到農村中小學去,緩解當前農村學校師資結構不合理的矛盾。對農村中小學教師編制覈定和補充實行動態管理。結合農村教育自身特點,在開齊科目的前提下,按班級數覈定教師數,保證薄弱學校有足夠的教師編制。鼓勵和引導教師由城市向農村、由師資富餘學校向緊缺學校、由強勢學校向薄弱學校的合理流動,實現農村教師資源優化配置。對農村學校後勤管理進行改革,後勤管理人員可以採用合同制,不佔編制,以減少農村教師從事勤雜事務的工作負擔。

4.建立靈活多源的農村教師增量機制。制定對農村中小學教師的定向招生、定向培養、定向使用的政策。每年在省屬師範大學和其他高校中拿出一些招生計劃,尤其對基層需要的特殊專業招收定向生,由中央財政投入,爲定向生提供基本的生活學習費用。接受資助的學生畢業後有到農村中小學工作一定時間的義務,期滿後優先享受保送碩士、錄取公務員加分等優惠政策,以改變師範生生源較差、合格教師進不來的問題。針對農村小學教師學科失衡現象,可考慮定向培養農村小學全科教師,農村小學全科教師在校學習期間免除學費、免繳住宿費,並補助生活費。爲改變偏遠地區合格教師進不來的問題,可培養農村本地師範生,對來自偏遠農村的師範生進行定向招生、定向培養、定向使用,培養一批留得住的.本地優秀教師長期在當地任教。

關於農村教師的議案2

案由:關於加強農村小學師資隊伍建設的提案

主辦:教育部

會辦:中央編辦 財政部

提案形式:黨派提案

第一提案人:九三學社中央

內容:

當前,我國城鄉教育發展不均衡情況仍比較突出,農村教師隊伍綜合建設水平特別是農村小學師資隊伍建設水平仍然比較低。這一問題不僅關係到基礎教育發展、國民素質提高,甚至關係國家整體發展和社會長治久安。問題主要表現在:

1.師資力量匱乏。目前,學校教師編制數量依據師生比,這一方法在班級學生滿額情況下適用,但在一些農村,班級學生數在十幾人到三十人之間不等,編制數遠不能滿足實際需要,“足編缺人”問題普遍。又因近10%的教師由於借調、疾病等原因不能正常履職,小學教師總量嚴重不足。

2.結構不合理。第一,年齡結構不合理。據統計,農村小學教師年齡在50歲以上的比例在34.9%到41.3%之間。第二,學科結構不合理。英語、音體美等課程缺乏專業教師,一般由語文、數學老師兼任,教學質量難以保證。第三,學歷總體偏低。目前,第一學歷專科的佔1/3左右,中專的佔1/3左右,其餘則是由民師轉正而來(多爲初高中畢業)。第四,知識老化,觀念陳舊。因工學矛盾或經費問題,農村小學教師的繼續教育力度不夠,教師知識老化,觀念陳舊,不適應時代變化的要求。第五,從教條件差。農村教師待遇相對較低,有的學校教學功能用房尚無法保證,爲教師提供午休、居住條件更難,缺乏足夠的辦公和生活條件。

建議:

1.調整編制覈定辦法。對師生比、班師比、學科、教輔人員等情況綜合覈定,避免“足編缺人”,爲充實農村小學師資隊伍提供政策依據。

2.調整農村小學佈局和規模。在編制新農村建設規劃時,各級地方政府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應綜合考慮學校覆蓋範圍、規模適當性、長遠發展等因素,對農村小學佈局、規模進行調整,改變現有農村小學過於分散和規模偏小的狀況,調高建設標準。對覆蓋範圍較大的學校,由政府投入購置校車解決學生上學的交通問題,輔以寄宿制方式。

3.改善教師從教條件。首先,保證農村小學教師收入水平不低於城區同級教師收入水平並足額發放,對長期在農村工作的教師,在工資、職稱等方面實行必要傾斜,完善津補貼標準和績效工資評定標準。其次,學校不能爲教師提供生活或休息場所的,建議以鄉鎮爲單位,在鄉鎮駐地爲走教教師建立生活週轉房;鄉鎮駐地離學校較遠的,應提供通勤車解決教師的交通問題。最後,榮譽表彰要向農村小學教師適當傾斜,確保每年各類表彰中農村小學教師獲獎比例不低於城區小學教師獲獎比例。

4.實行城鄉教師定期輪崗制度。爲均衡教育資源,應建立統一的教師輪崗制度並納入法治軌道。合理、有序、長效的城鄉教師定期交流輪崗機制,輔以配套的保障措施,對縮小城鄉小學教育差距,合理配置城鄉教育資源具有重要作用。

5.加大中央財政支援力度,確保農村教育經費足額投入。基礎教育經費目前主要依賴於各級地方政府,中央財政投入較少。限於財力,地方政府對基礎教育的投入難以完全滿足基礎教育的需要。加強農村小學師資隊伍建設,改變現有“人員少,年齡老,條件差”現狀,亟須中央財政加大投入。

6.增加定向免費師範生名額,擴大“特崗教師”實施範圍。定向培養是保障農村小學教師“下得去、留得住”的有力措施,國家應增加面向農村小學的定向免費師範生名額,主要面向農村生源,畢業後安排在家鄉任教,經費由中央和地方共同承擔。實施特崗教師政策,對緩解中西部地區農村教師缺乏問題起到了重要作用,但目前實施範圍有限,主要側重於初中階段。建議擴大特崗教師實施範圍至全國所有農村小學,按需設崗,以儘快緩解農村小學師資缺乏現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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