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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鄉環境綜合治理通告

通告2.02W

以下是本站小編給大家整理收集的城鄉環境綜合治理通告,歡迎閱讀參考。

城鄉環境綜合治理通告

城鄉環境綜合治理通告1

xx農貿市場各商戶:

xxxx年4月3日,由宜賓市工商局南岸分局組織,在分局會議室召開了有南岸街道辦事處、南岸工商分局、南岸各農貿市場業主、市場管理負責人、各社區主任參加的“四川省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動員會議”。會上,街道辦事處和工商分局的領導通報“四川省城鄉環境綜合治理”的情況,強調了這次由省委、省政府牽頭,對四川省城鄉環境綜合治理的重要性。明確各市場業主及管理部門爲這次城鄉環境綜合治理的管理第一責任人,市場各商戶爲這次這次城鄉環境綜合治理的參加者,是這次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具體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切實做好這一工作,以提高老百姓的文明素質、生活質量,美化生存環境改變髒亂差的環境。

爲了搞好本次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工作,結合本農貿市場的實際情況,現在向各商戶通告:

一、各商戶必須配合市場管理部有關市場治理的一切工作,按照工商局的要求與市場管理部簽訂《市場入市經營責任書》。

二、各商戶必須按照要求辦理營業執照。在本市場經營中,必須文明經商,完成攤前“包衛生、包秩序、包服務、包文明、包立面”。

三、各商戶不得在市場私自亂接電線、私自亂棚傘、亂停放車輛、亂堆雜物、亂放物品、亂擺攤點、亂倒垃圾、亂潑污水、堵塞通道及街道交通、不按規定的範圍設攤冒位經營等不規範、不文明行爲。凡商戶有違反者,查明事實原因後,將按工商局規定予以警告、暫停七天營業、終止租賃合同處理。

四、熟食(包括豆腐、滷製品、醃臘製品)商戶必須按照工商管理要求辦理健康證,有防塵防蠅衛生罩,有食品衛生夾。熟食區域的熟食經營者必須穿戴衛生白色服裝、帽。

五、鮮肉、活禽(畜)及其製品,各商戶必須儲存檢疫票證上市。蔬菜必須淨菜上市。

六、市場各商戶必須保持攤位整齊、整潔。必須嚴格按照衛生要求清理自己攤位前後的污垢、污水、雜物。

七、各商戶應該按照工商局有關市場管理的要求,不得在市場使用石油液化氣瓶、不得經營違禁品(如野生動物及製品、煙花爆竹、有毒有害物品等)、不得佔到經營、不得遮擋市場場牌、

八、本通告是按工商管理部門規定和宜賓市經典物業服務有限公司xxxx年4月4日《通知》而定,具有市場管理法規性,將在與各商戶的合同履行中強制執行。若在執行過程中,不按規定執行,甚至阻擾執行,市場管理部將嚴格執行合同,直至向人民法院起訴強制執行,其經濟損失由不執行規定的責任者承擔。

  宜賓市xx農貿市場管理部

  xxxx年4月6日

城鄉環境綜合治理通告2

爲進一步推動海雲鄉城鄉環境綜合治理集中行動,切實改善城鄉面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四川省城鄉環境綜合治理條例》等法律法規,按照省、市、縣相關要求,現就進一步加強全鄉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工作通告如下:

一、嚴禁亂停亂放

機動車臨時停車,應進入劃定的停車泊位順向停放,摩托車及非機動車應當在規定地點停放,並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車頭應朝街面方面整齊停放。貨車應密閉嚴蓋,嚴禁拋灑滴漏。固定停車點:原農機站、車站、敬老院、政府院壩及街道劃線內。

二、嚴禁攤點亂擺

嚴格遵守“六歸一進”(攤點歸區、坐商歸店、農貿歸市、停車歸點、廣告歸欄、建築歸線、爐竈(商品)進店。經營戶應自覺維護好經營場所的秩序、環境衛生、綠地園林和公共設施。洗車場、修理場、攤位一律不得佔道或在有安全隱患地點擺設。流動商販收攤後必須將攤點及周圍衛生打掃乾淨。

三、嚴禁亂扔垃圾

任何單位、門市經營戶和個人都必須按規定投放生活垃圾,不得將生活垃圾隨意投放在門前、道路、河道、綠化帶等公共場所。廣大羣衆要愛護公共場所環境衛生,不隨地吐痰、便溺,不亂扔果皮、紙屑、菸頭等廢棄物。

四、嚴禁廣告亂貼

戶外廣告必須按批准的地點、形式、時間發佈,設定必須符合安全技術規範。店招店牌和商店櫥窗應及時保潔,表面不得有浮土、鏽跡、油漬等污垢,同一地段設定的店招店牌和商店櫥窗應距地面高度一致、寬度一致、款式基本一致,有破損的及時修補或更換。各類資訊小廣告一律張貼到固定的公共資訊欄內,嚴禁亂張貼、亂塗寫、亂刻畫各類非法小廣告。沿街單位住戶、經營業主應對各自“門前三包”責任區範圍內的建築面、店面、公共設施等加強管理,制止亂張貼、亂塗寫、亂刻畫行爲,並及時向執法部門舉報。

五、嚴禁亂搭亂建

任何單位和個人必須遵守土地管理和規劃管理的.有關法律法規,未經許可,不得擅自搭建(新建、擴建、改建)建築物和構築物。

六、嚴禁工地亂象

工地必須打圍作業,施工作業必須在圍牆或圍檔內進行,施工現場的各種告示牌等必須安裝牢固、字跡清晰醒目。工地出入口採取淨化措施保證淨車上路,嚴禁將泥土等帶出污染街道和路面。

七、全面落實門前三包、院內四自

各單位要搞好“院內四自”:自搞環境衛生、自建公用設施、自搞院內綠化、自管院內秩序。臨街單位、住戶、商鋪應自覺搞好“門前三包”:一包門前環境衛生整治,二包門前市容秩序良好,三包門前綠地整潔完好。不放養家禽家畜。農貿市場必須保持乾淨整潔。

八、各單位、個人要對照上述整治內容,進行自查自糾,自行整改到位。對違反上述規定拒不改正的,按照《四川省城鄉環境綜合治理條例》第七章規定,處五十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對阻礙執法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由公安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處罰法》進行處罰,情節嚴重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九、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xxxx年七月三十日

城鄉環境綜合治理通告3

爲營造優美舒適、乾淨靚麗、文明有序的城鄉環境,提升宜居宜遊城市形象,彰顯金xx的獨特優勢和魅力,市委、市政府決定在全市範圍內集中開展城鄉環境綜合整治。現就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徹底整治城鄉“五亂”

(一)嚴禁垃圾亂堆亂放亂倒。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城市主次幹道、背街小巷、居民小區、機關單位、集貿市場、經營門店、施工工地等區域亂堆亂倒生活垃圾、建築垃圾等廢棄物。嚴禁各類建設、拆遷、市政道路工地周邊未採取圍擋、苫蓋、密閉或噴灑覆蓋劑等防塵措施堆放煤炭、砂石、灰土、垃圾等。渣土及建築垃圾運輸車輛必須嚴密覆蓋,堅決杜絕拋冒撒漏。

(二)嚴禁商鋪攤點亂擺亂設亂賣。所有門店一律不準出店經營,嚴禁佔道修理、洗車,加工及流動售貨。嚴禁城區範圍內隨意設定露天燒烤及各類飲食小攤點。嚴禁未經城管執法部門審批佔用公共場地從事展銷、街頭慶典等活動。嚴禁在未經批准的公路、街道擺攤設點,堅決取締馬路市場。嚴禁沿街散發廣告等宣傳品。

(三)嚴禁車輛亂走亂停亂靠。堅決杜絕在公衆場地設定停車場和機動車輛亂停亂靠亂調頭行爲。嚴禁二輪摩托車和非機動車輛在人行道上隨意停放。嚴禁強行拉客載客、車輛非法運營、違規惡性競爭等行爲。

(四)嚴禁廣告牌匾亂貼亂畫亂掛。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城管、工商等部門審批不得擅自設定戶外廣告、招牌及公交站牌、閱報欄、信箱、櫥窗、宣傳欄、霓虹燈、電子顯示屏等設施。強制拆除影響市容市貌的戶外廣告、牌匾、標誌牌等設施。嚴禁隨意懸掛條幅、橫幅。

(五)嚴禁建築亂搭亂修亂建。堅決杜絕違反土地管理、城市規劃、建築管理、消防、地震等法律法規的建設行爲。嚴禁私自改變土地用途、破壞耕地搭建倉儲等各類建築。嚴禁違法佔用道路、綠地、公共用地。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擅自拆除、遷移、改建、停用環衛公用設施。嚴禁隨意挖掘城市道路、綠地和毀壞交通護欄、休閒座椅、廣告燈箱等公用設施。對嚴重違反規劃、嚴重損害公共利益和城市形象的建築,必須在規定時限內自行拆除,拒不拆除的依法強拆並徵繳拆除費用。

二、集中開展農村“四清四改”

集中開展以清垃圾、清柴草、清塑料、清廢物,改造道路、改造廁所、改造圈舍、改進垃圾處理方式爲主的“四清四改”活動。堅決杜絕在村莊周邊、村內街道、房前屋後、溝渠等地段積存垃圾、堆放柴草秸稈、砂石土堆、糞堆等雜物。堅決杜絕田間地頭廢舊地膜亂飛、農藥包裝及廢棄秸稈等隨意堆放。建立農村垃圾“戶清掃、村收集、鎮轉運、縣處理”無害化處理模式。維護改造通鄉通村道路、村內街道,杜絕路面坑窪不平、雨天泥濘難行、晴天塵土飛揚現象。因地制宜選擇改廁形式,推廣無害化衛生廁所。嚴禁在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自然保護區等生態敏感區建設規模化養殖小區。

三、切實改善環境空氣質量

(一)嚴禁燃煤供熱鍋爐超標排放。限期拆除城區集中供熱管網覆蓋區域內未採取高效除塵脫硫或燃用潔淨煤等措施的燃煤鍋爐,實行集中供熱。嚴禁商業門店、集貿市場個體經營戶在店外或戶外使用燃煤小火爐。

(二)嚴禁污染空氣的違法違規行爲。堅決杜絕焚燒秸稈、樹葉、枯草、垃圾、電子廢物、油氈、橡膠、塑料、皮革等排放污染物的行爲。城市規劃區內未經審批嚴禁燃放大型煙花產品,環境敏感區一律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嚴禁不採取防塵措施的作業,土方和拆遷施工必須採取噴水灑水溼法作業等措施,四級以上大風天氣,嚴禁土方和拆遷作業。

對違反上述規定的,由規劃、建設、公安、城管執法、環保、工商等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國務院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甘肅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予以處罰並在媒體曝光。對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由公安機關依法查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監察機關對城鄉環境綜合整治中失職瀆職、濫用職權等部門、單位的責任領導和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xx市人民政府

  xxxx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