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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羨林寫的文章

季羨林1.07W

季羨林在大陸被許多人尊重,並被一些人奉爲中國大陸的“國學大師”、“學界泰斗”、“國寶”。下面小編整理的季羨林寫的文章,歡迎來參考!

論 朋 友

人類是社會動物。一個人在社會中不可能沒有朋友。任何人的一生都是一場搏鬥。在這一場搏鬥中,如果沒有朋友,則形單影隻,鮮有不失敗者。如果有了朋友,則衆志成城,鮮有不勝利者。

因此,在人類幾千年的歷史上,任何國家,任何社會,沒有不重視交友之道的,而中國尤甚。在宗理色彩極強的中國社會中,朋友被尊爲五倫之一,曰“朋友有信”。我又記得什麼書中說:“朋友,以義合者也。”“信”、“義”涵義大概有相通之處。後世多以“義”字來要求朋友關係,比如《三國演義》“桃園三結義”之類就是。

《說文》對“朋”字的解釋是“鳳飛,羣鳥從以萬數,故以爲朋黨字”。“鳳”和“朋”大概只有輕脣音重脣音之別。對“友”的解釋是“同志爲友”。意思非常清楚。中國古代,肯定也有“朋友”二字連用的,比如《孟子》。《論語》“有朋自遠方來,不亦說乎!”卻只用一個“朋”字。不知從什麼時候起,“朋友”才經常連用起來。

在中國幾千年的歷史上,重視友誼的故事不可勝數。最著名的是管鮑之交,鍾子期和伯牙的故事等等。劉、關、張三結義更是有口皆碑。一直到今天,我們還講究“哥兒們義氣”,發展到最高程度,就是“爲朋友兩肋插刀”。只要不是結黨營私,我們是非常重視交朋友的。我們認爲,中國古代把朋友歸入五倫是有道理的。

我們現在看一看歐洲人對友誼的看法。歐洲典籍數量雖然遠遠比不上中國,但是,稱之爲汗牛充棟也是當之無愧的。我沒有能力來旁徵博引,只能根據我比較熟悉的一部書來引證一些材料,此時這就是法國著名的《蒙田隨筆》。

《蒙田隨筆》上卷,第28章,是一篇叫做《論友誼》的隨筆。其中有幾句話:

我們喜歡交友勝過其他一切,這可能是我們本性所使然。亞里士多德說,好的立法者對友誼比對公正更關心。

寥寥幾句,充分說明西方對友誼之重視。蒙田接着說:

自古就有四種友誼:血緣的、社交的、待客的和男女情愛的。

這使我立即想到,中西對友誼涵義的理解是不相同的。根據中國的標準,“血緣的”不屬於友誼,而屬於親情。“男女情愛的”也不屬於友誼,而屬於愛情。對此,蒙田有長篇累牘的解釋,我無法一一徵引。我只舉他對愛情的幾句話:

愛情一旦進入友誼階段,也就是說,進入意願相投的階段,它就會衰落和消逝。愛情是以身體的快感爲目的,一旦享有了,就不復存在。相反,友誼越被人嚮往,就越被人享有,友誼只是在獲得以後纔會昇華、增長和發展,因爲它是精神上的,心靈會隨之淨化。

這一段話,很值得我們仔細推敲、品味。                        

有爲有不爲

“爲”,就是“做”。應該做的事,必須去做,這就是“有爲”。不應該做的事必不能做,這就是“有不爲”。

在這裏,關鍵是“應該”二字。什麼叫“應該”呢?這有點像仁義的“義”字。韓愈給“義”字下的定義是“行而宜之之謂義”。“義”就是“宜”,而“宜”就是“合適”,也就是“應該”,但問題仍然沒有解決。要想從哲學上,從倫理學上,說清楚這個問題,恐怕要寫上一篇長篇論文,甚至一部大書。我沒有這個能力,也認爲根本無此必要。此時我覺得,只要訴諸一般人都能夠有的良知良能,就能分辨清是非善惡了,就能知道什麼事應該做,什麼事不應該做了。

中國古人說:“勿以善小而不爲,勿以惡小而爲之。”可見善惡是有大小之別的,應該不應該也是有大小之別的,並不是都在一個水平上。什麼叫大,什麼叫小呢?這裏也用不着煩瑣的論證,只須動一動腦筋,睜開眼睛看一看社會,也就夠了。

小惡、小善,在日常生活中隨時可見,比如,在公共汽車上給老人和病人讓座,此時能讓,算是小善;不能讓,也只能算是小惡,夠不上大逆不道。然而,從那些一看到有老人或病人上車就立即裝出閉目養神的樣子的人身上,不也能由小見大看出了社會道德的水平嗎?

至於大善大惡,目前社會中也可以看到,但在歷史上卻看得更清楚。比如宋代的文天祥。他爲元軍所虜。如果他想活下去,屈膝投敵就行了,不但能活,而且還能有大官做,最多是在身後被列入“貳臣傳”,“身後是非誰管得”,此時管那麼多幹嗎呀。然而他卻高賦《正氣歌》,從容就義,留下英名萬古傳,至今還在激勵着我們全國人民的愛國熱情。

透過上面舉的'一個小惡的例子和一個大善的例子,我們大概對大小善和大小惡能夠得到一個籠統的概念了。凡是對國家有利,對人民有利,對人類發展前途有利的事情就是大善,反之就是大惡。凡是對處理人際關係有利,對保持社會安定團結有利的事情可以稱之爲小善,反之就是小惡。大小之間有時難以區別,這只不過是一個大體的輪廓而已。

大小善和大小惡有時候是有聯繫的。俗話說:“千里之堤,潰於蟻穴。”此時拿眼前常常提到的貪污行爲而論,往往是先貪污少量的財物,心裏還有點打鼓。但是,一旦得逞,嚐到甜頭,又沒被人發現,於是膽子越來越大,貪污的數量也越來越多,此時終至於一發而不可收拾,最後受到法律的制裁,悔之晚矣。也有個別的識時務者,迷途知返,就是所謂浪子回頭者,然而難矣哉!

我的希望很簡單,我希望每個人都能有爲有不爲。一旦“爲”錯了,就毅然回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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