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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職場,要說你該說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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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職場,經歷的事情多了後,我們慢慢體會到什麼叫“言多必失”,什麼叫拿捏“分寸”。

人在職場,要說你該說的話

在企業裏,我們究竟該不該跟同事或下屬“推心置腹”,該不該透露私人“祕密”,以拉近彼此的心理距離?該不該與同事無話不說?

踏入社會後,面對錯綜複雜的人際關係,我們常常懷念大學期間與室友的徹夜懇談,從家裏的老母親,談到自己初戀的女友(男友),無所顧忌,暢所欲言。

很明顯的是,在這一番天南海北的暢談後,你與室友的情誼更深了,你們彼此分享心中的祕密,你們也更加“死黨”了。

你是不是很懷念這種默契的感覺?

步入職場後,你還是那個你,我也還是那個我,就算是當年的“好兄弟”、“好姐妹”,只要進了同一家企業,彼此之間的“深厚”情誼好像也不知不覺中微妙起來了。

如果兩人中的一人再“不小心”升職了,這關係就更加難以言說了。

很多以前想對彼此說的話,不再說了;很多以前敢對彼此說的話,不敢說了。我們開始不願意真實的表達自己的情緒和想法。

於是,我們詫異,社會爲什麼是這個樣子?我們爲什麼不能再像當年作爲室友那樣相處?爲什麼不再無話不談?

常聽到這樣的說法,說身邊的同事都是戴着“面具”生活,都很“假”,大家都不願意將自己的真實想法輕易視人。

在這樣的大環境下,當年少不更事的我們,當年心直口快的我們,也慢慢被打磨得能更有城府的待人處事了,也開始崇尚“沉默是金”。

也許有些“愣頭青”,“直腸子”在初入職場的前幾年,仍然保有自己的青春本色,率性直言,對誰都直言不諱,他們認爲這樣才能在更大程度上體現自己的“真誠”與“坦蕩”。

殊不知,從某個角度來說,這恰恰是心智不成熟的一種表現。

說了不該說的話,有可能弄巧成拙,亦或者,被少數“有心”的人利用,惹禍上身,啞巴吃黃連,成了替罪羊,從而不利自己的職場發展。

再年輕些的時候,我也算是一個率性直言的人,號稱要“坦坦蕩蕩”做人。在初入職場的幾年也曾不知天高地厚的“叫板”過一些同事,也因此當年曾與幾位同事結了一些小怨。

當然現如今這“怨”早就煙消雲散了。

那時,我認爲都是別人的錯,他們太世故了,他們太有心計了。

我覺得當年自己的單純被某些別有用心的同事利用了,感嘆這社會太現實,太功利了,與我們在學校裏想像的完全不一樣。

今天,在職場摸爬滾打多年後,在經歷了許多事情後,再回想當年,我發覺那時更多是自己的`問題。

當年的自己很不成熟,缺乏承受力,不懂得尊重“老”同事,隨性而爲,更不懂去區分自然人和組織人。

自然人和組織人是有本質區別的。

作爲自然人,你是一個單獨的個體。

你可以有你的性格,有你的個人喜好,你喜歡做什麼事,你愛跟什麼樣的人交往,你想要怎麼表達自己,只要你不違反法律和道德,你大可以按你自己的喜好自由行事。

但如果你加入了一個組織,一家企業,人在職場,你便不僅代表你自己,你更代表你所在的組織,你的言行也因此得跟你的職位(崗位)對你的要求相匹配。

你做事做人就不能那麼“隨性”,你得站在組織的立場出發,言行都得顧及你的職位所賦予你的權利和責任。

如此一來,我們是不是在跟內部客戶、外部客戶溝通前要三思一下:

你此番溝通的目的是什麼?你溝通的對象是哪些人?你溝通的渠道是什麼?你將以什麼樣的方式來表達?你的溝通是爲了渲泄個人的情緒嗎?你是在背後評論他人嗎?你評論他人的後果是什麼?等等,你都要在開口溝通前有所思考,有所顧慮。

這樣一思考,此番溝通的的對象可能就減少了,你知道只需與必要的人溝通,與當事人溝通。

標籤:在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