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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與規則的議論文

議論文1.77W

哈佛樓大火後,學生將違規帶出館外、已成珍本的圖書交還學校,校長表達感謝後將其開除。校長的做法是否妥當?學生所受待遇是否不公?“道德”與校規相沖突之時,該如何作爲?

道德與規則的議論文

私以爲,校長的做法、學生所受待遇是妥當、公平的。

學生爲私人目的違反校規,將珍藏圖書帶出館外。倘若事件到此結束,毫無異議地,學生從校規與道德兩方面來說都應受懲治。但哈佛樓發生了大火,使學生帶出的書籍成爲孤本。到此,學生違規行爲該被如何處理?先是學生違規,後是哈佛樓大火,難道哈佛樓的大火或學生手持孤本書便能使學生違規的行爲不再違規,因而不受懲處嗎?或者,若哈佛樓未大火,學生便應受懲治;若哈佛樓大火,學生便不該受懲治?這顯然不對,學生保護了孤本完全是偶然結果,對待違規懲處方式並不該受外界因素導致的偶然結果所影響。況且,動機上,學生也並非因預知火災,爲儲存孤本而違規,只是爲己私慾。

那麼,爲什麼所謂的“道德觀點”認爲學生所受待遇是不公呢?這是因爲,“道德觀點”混淆了學生兩個不同的行爲過程。行爲過程如上文,是爲個人目的違反校規的行爲,應受批判。行爲過程二,則是學生深思熟慮後,在個人利益有受損風險的情況下,冒着被處分的風險,將孤本交還學校,保障了學校、集體的利益。而這應受褒揚。因而,我贊同校長對兩個行爲過程,一採取開除處分,二表達感謝的做法。校長獎罰分明,學生所受的待遇是公平的。

校長之所以說“讓校規看守哈佛的一切,比讓道德看守哈佛更安全有效”,正是因爲“大衆道德”“輿論道德”常常犯這類混淆錯誤,與屢經完善的校規相比,並不大可靠。

但是,又有觀點認爲,從處理方式可能造成的結果來看,學生可能因遭開除心生不滿,下次不再爲集體犧牲個人利益;可能促進精緻的利己主義的`發展。這其實是誤解。先不說,校長並非只有開除,而是也有感謝。就算採取肯定的處理方式,也只是使學生產生一種假裝爲集體主義犧牲個人利益便可以得到好處的錯誤認識。而獎罰分明的做法將使學生認識到,違規就應受罰,但即使違規,也會可以進行補救而受認可、感謝。而從是否促進精緻的利己主義的角度說,倘若採取肯定的處理方式,只是促使其以後學會爲利己行爲添上僞裝——假裝爲集體主義犧牲個人利益——而已。

綜上所述,我認爲校長的態度與做法無可非議,學生所受待遇正顯示了校規公正,而非不公。當“輿論道德”與校規衝突,屢經完善的校規更加可靠。不過,對於“道德觀點”,也應深思,不應抱有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