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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教師教育心得:表現不等於表演

許多幼兒都對我說:“老師,我會背兒歌。”“老師,我會繫鞋帶”“老師,我會背唐詩”等等,應該說這些幼兒在積極的表現自己的能力。也有不說話的徐立晨小朋友。在熱鬧的氣氛中,他總是顯得那麼沉靜,靦腆,難道她不想表現自己嗎?她的“苗苗”多,“花兒”也最多,每天午睡起牀,她總是默默的穿好自己的衣服,靜坐一旁等着老師邀請,她可以幫助阿婆收被子,午餐時,面對滿滿一碗飯,她毫無抱怨心急之色,一口一口慢慢吃完…這樣的孩子能力不差,表現力更不差!

幼兒教師教育心得:表現不等於表演

所謂的“表現”,有主動,被動之分。主動的'表現是孩子自發的外在的一種行爲,如幫助老師一起收積木-,別人的椅子倒了會主動扶起,他在做這事時,不是爲了“苗苗”或“花兒”,只是從自覺自願的態度出發,順理成章的“表現”了一下。被動的表現,則是孩子順應了成人的要求所作的行爲,如讓孩子在衆人面前背唐詩,跳舞,以顯示自己教子有方或自己的孩子聰明。按狹義來看,成人往往會被後一種表演所迷惑,以爲這就是“表現”,於是表現力就侷限於表演能力範圍內了。

作爲教師應避免這一情況,孩子與大人一般,有的內向,有的外向,不應強求那些害羞的孩子去表現自己,要考慮孩子的個性及能力。如徐立晨小朋友,應該看到她的能力,對她的積極主動的表現,並給予堅決的肯定,反之,過分勉強她在集體面前單獨表演,反而會帶給她恐懼,挫折感,形成一種心理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