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文谷

位置:首頁 > 素材圖片 > 黑板報

拒絕校園欺凌手抄報

黑板報1.64W

校園欺凌通常都是重複發生,而不是單一的偶發事件。下面是拒絕校園欺凌手抄報,和小編一起看一下吧。

拒絕校園欺凌手抄報

近期,校園欺凌成爲熱議話題。孩子是非觀念並不清晰,重視規則教育十分必要。

遏制校園欺凌,法治思維不可或缺,但過於依賴懲治,可能讓複雜問題簡單化、線條化。依法懲戒是對行爲的末端治理,並不能告訴學生應該遵循何種行爲規範。讓所有孩子建立起清醒的底線意識和規則意識,纔是負責任的做法。

防範校園欺凌,需要良好且成體系的規則教育。有專家指出,根據國外一些經驗,從幼兒園到中小學,根據不同年齡和年級,設立詳細的行爲規範和干預措施,如發生推碰他人、投擲物品、吐唾沫等行爲,會視情節做出勒令停止、給予告誡、逐出課堂等懲罰。行爲規範越是細緻,指導意義和操作意義越明顯。只要在特定“烈度”範圍內邊解決邊引導,就能儘早規束行爲,有效避免欺凌升級。

校園欺凌的存在,說明教育是一個艱難的過程,抵達光明需要在學生、家長、學校、社會共同樹立規則意識。一旦孩子們在這樣的環境中成長,校園欺凌就不至於成爲一個需要到校外解決的問題。

感受教育不可或缺

每談及校園欺凌,都會勾起我埋藏多年的痛苦,引發對教育的深思。欺凌多發,其中一個原因是孩子們缺少感同身受的教育。這在心理學上被稱爲“共情”。欺凌行爲令人痛心,一些孩子對受害者沒有共情體驗,對一些衝動行爲也不以爲然,更值得擔憂。

教育專家認爲,物質短缺時心理感受不是最重要的,那麼在物質豐裕時代,孩子們對尊重心理的需求極爲強烈。此時,如果不重視培養共情能力,只看重競爭結果,很容易結出惡果。

在青少年時代,感同身受的意識與能力,應該成爲教育的重要內容。教育學生行爲得體,不能只靠違紀、違法的後果去“嚇唬”,而要引導他們體驗因過失導致的痛苦,特別是那些弱者的傷痛。如講《孔乙己》時提示學生,那些短衣幫們明知孔乙己的痛苦卻當面羞辱他的不堪;講《風箏》時,也可說明,兄長將“風輪擲在地下,踏扁”“傲然走出”的舉動,讓弟弟內心多麼絕望。

教師和家長作爲教育者,也要接受感受教育。除了對孩子的境遇感同身受,也要明確告訴他們,失當行爲會給家長和老師帶來痛苦。用換位感受驅散欺凌陰霾,這堂課要跟上。

錘鍊教育要會引導

教會孩子們對欺凌說“不”,尤其是鼓勵男孩保護自己和同學,是讓其真正成長、適應社會的必修課。

當前確實存在着另一個層面的問題,即家庭的“過度保護”讓孩子容易養成“柔軟心理”,孩子們也需要一定的錘鍊。在一些發達國家,仍用童子軍制度來培養孩子的生存技能;在日本,幼兒園孩子要在冰天雪地裏光着小身子滿操場跑,進行“耐寒訓練”;上海某小學日前推出全國首本男生性別教材……適當探索性別教育,就是爲了找回正在流失掉的堅強、陽光、力量等性格品質。

當然,錘鍊孩子的性格,教會孩子對欺凌說“不”,並非教唆孩子“以暴制暴”。錘鍊教育要有引導,不是讓孩子適應“弱肉強食”,而是讓孩子們更有擔當,更願意呵護弱者,更能夠見義勇爲。

學校是一個微縮的社會系統,校方當然要承擔一個建設“文明環境”的主要責任,而讓終要離開父母懷抱的孩子們成長起來,也是題中應有之義。

校園欺凌現象調查:不容忽視的隱痛

最近,中關村二小學生涉嫌“欺凌”事件引爆網絡。一位學生家長稱,孩子被同班同學用廁所垃圾筐扣頭,造成重度抑鬱。昨天(13日),中關村二小披露事情基本經過及調查情況,認爲涉事的三名學生屬於正常的同學關係,沒有明顯的矛盾衝突,該“偶發事件”不足以認定涉事學生的行爲構成校園“欺凌”或“暴力”。

雖然校方予以了否認,但事件的持續發酵無疑讓“校園欺凌”一詞再次觸動了公衆敏感的神經。校園欺凌因何愈演愈烈?如何遏制惡劣行爲、還校園一方淨土?

“打一下頭,然後掐脖子,跟你要東西。要吃的,要錢。”說話的王魯青(化名)今年17歲,由於靦腆、老實,從小學四年級開始,就經常成爲其他同學欺負的對象。升入初中後,同學的欺辱和打罵不僅沒有結束,反而變本加厲,“一個星期打兩三次,情況好的話,碰上他們不捱打,但下個星期肯定得捱上一次。”

儘管王魯青曾向家長、學校和老師反映自己的遭遇,但並沒有得到重視。由於每天都生活在恐懼和不安之中,他因此開始厭學,成績也下降得厲害。

中國青少年研究會副會長陸士幀認爲,校園欺凌已經影響到未成年人形成健全的人格。受害者往往會消極自我認知,缺乏自信,自我評價比同齡人逐漸偏低。這種自信心、自尊心的影響有時會伴隨一生,嚴重的會產生自殺和報復社會的傾向。而施暴者有盲目的優越感,缺乏理智,脾氣越來越暴躁易怒,嚴重的會造成心理扭曲、變態,形成成年後的不良心理狀態,有的會誘發犯罪。

中國青少年研究中心2015年公佈的針對十省市五千多名中小學生的調查報告顯示,32.5%的中小學生表示“偶爾會被欺負”,而6.1%的中小學生表示“經常被高年級同學欺負”。遺憾的是,很多家長往往會按照慣常思維,認爲這只是孩子們之間的“玩笑”而不以爲然。

那麼,到底什麼是校園欺凌?它與嬉笑打鬧、惡作劇之間有沒有明顯界限?西北政法大學教授褚宸舸認爲,同學糾紛、校園欺凌、校園暴力三者是漸進的過程。校園欺凌也叫霸凌,它強調自覺的、故意的、重複的攻擊行爲、操縱行爲或排斥行爲;偶發的同學之間的惡作劇、開玩笑不是重複的、故意的、自覺的,一般不認爲是校園欺凌行爲,就是一般同學間的糾紛、矛盾;校園暴力通常比欺凌造成的傷害程度深,一般來說違反行政法,比如治安管理處罰法或刑法,或者行爲主體沒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但實際上已經造成輕傷以上的傷害或者財產比較重大的損失。

今年4月底,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曾下發《關於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的通知》。通知指出,發生在學生之間蓄意或惡意透過肢體、語言及網絡等手段,實施欺負、侮辱造成傷害的校園欺凌事件,損害了學生身心健康。在北京市青少年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主任佟麗華看來,通知沒有強調行爲的重複性,所以涵蓋範圍更爲寬泛。

佟麗華說:“我贊成這種提法。因爲有些即便是單次的嚴重欺凌行爲,也會對受害學生造成嚴重傷害,所以沒有必要過於強調它的重複性。只要發生了故意欺負其他同學的行爲,給其他同學造成了傷害,根據《通知》的定義,都應該列入校園欺凌的關注範疇。”

由於未成年人對自己的行爲缺乏足夠認知,不少校園欺凌事件會升級爲校園暴力,甚至引發未成年人違法犯罪。根據最高法的統計,2013年到2015年,我國審結的100件校園暴力案件中,針對人身傷害的暴力佔到88%之上,實際造成被害人重傷、死亡嚴重後果的高達67%。

今年4月23日凌晨,山西絳縣一名15歲的少年張超凡,在網吧被多名同學毆打長達4小時,最終被活活打死。據目擊者稱,張超凡被毆打的起因,是因爲同學讓他買東西。“看小孩不順眼,讓他買東西,他沒帶錢,不給人買。買不成,就被打。”目擊者告訴記者。

據張超凡的母親說,事發前,孩子休學在家。家人一直以爲他不願意去學校,只是因爲調皮搗蛋。事發後才知道,原來張超凡在學校裏就一直被欺負。

而就在同一個月,山西稷山縣曾發生高一學生在宿舍內被11名同學毆打致死的悲劇。短短20天時間,兩個未成年人死在同學的拳腳之下,讓人震驚而惋惜。最高法關於校園暴力刑事案件的統計報告顯示,從涉案階段看,小學生佔2.52%,初中生佔33.96%,高中生佔22.64%。

最高法中國應用法學研究所副研究員代秋影認爲,這與未成年人的身心特點密切相關。青春期的未成年人由於生理髮育等客觀原因,攻擊性較強,衝突事件的引發多少基於情緒而非基於利益。加之青春期的未成年人沒有發展出足夠的同情心和控制力,因此校園欺凌事件和衝突的後果,特別是對受害人的心理傷害巨大。

曾有學者對在媒體上搜集到的51個校園暴力典型案例進行梳理,發現有多人蔘與的多達37例,且均爲多個孩子毆打一個孩子,說明校園暴力有規模化的趨向。令人意外的是,女生的施暴行爲竟然佔到一半。同時,校園暴力的形式也更加多樣化。除了傳統的打罵、勒索之外,還有利用QQ,微博等傳播手段進行的言語暴力,上傳受害者視頻、照片等網絡暴力。

代秋影分析指出,由於法律法規不完善和監管執行不到位等原因,網吧、暴力色情網絡遊戲等容易對青少年產生不良影響的場所管理不善,認同、模仿和示範也是部分衝突事件和校園欺凌產生的重要原因。

相比較而言,留守兒童或流動兒童等羣體更容易成爲校園欺凌和暴力的對象。代秋影這指出,這些缺乏愛的孩子,在成長過積壓了太多憤怒、仇恨和不滿,情緒會逐漸向弱勢轉移,在一些微小事情的激發下變得“攻擊性”特別強,由本來的受害者變爲加害者。

中國青少年研究會副會長陸士幀認爲,校園欺凌和暴力的發生,還與懲罰機制缺位和學校教育缺失相關。他建議,首先,要儘快完善校園暴力立法和執法,明確標準、明確責任主體和追究賠償責任;其次,要把生命教育和反暴教育納入到學校的教育體系;第三,對構成校園暴力行爲的人員採取矯正、感化、醫療等方式,改善其行爲,預防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