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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行政許可監督檢查情況的自查報告

隨着人們自身素質提升,報告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報告具有語言陳述性的特點。那麼大家知道標準正式的報告格式嗎?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關於行政許可監督檢查情況的自查報告,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關於行政許可監督檢查情況的自查報告

按照政務服務局《關於報送開展行政許可監督檢查工作自查情況的通知》,民政局對行政許可事項的辦理情況進行了認真的自查,自查情況如下:

一、行政許可設定情況

目前,我局行政許可事項共5項,分別是:社會團體的成立、變更、註銷登記及修改章程覈准;民辦非企業單位的成立、變更、註銷登記及修改章程覈准;基金會的'成立、變更、註銷登記及修改章程覈准;慈善組織公開募捐資格審批;養老機構設立、變更、註銷許可等。所有的行政許可事項均有法律依據,因此不存在違法違規設立許可事項、增設許可條件、增加許可環節、指定諮詢機構搞變相審批、自行設定前提條件等行爲,對取消的行政許可事項沒有實施審批。

二、行政許可相應制度的建立情況

一是建立行政許可公開制度。

對民政開展的行政許可事項的許可條件、辦理期限、受理部門、聯繫電話等事項進行公開,對行政許可事項的申請材料、辦理程序、辦理時限、申請示範文本在網上辦事大廳進行公示,便於當事人瞭解、諮詢及辦理。

二是理順行政許可辦理流程。

針對辦理行政許可的實際情況,專門對許可事項受理、審查、決定、送達等相關程序做出具體規定,明確了行政許可辦理股室、分管領導的職責和辦理期限,有效避免了因職責交叉,期限不明造成的推諉和效率低下。

三是規範行政許可文書。

爲保證行政許可辦理質量,制定了規範的行政許可格式文書,要求工作人員和承辦行政許可事項的業務人員規範使用行政許可格式文書,確保行政許可的規範運作。

四是便民制度。

按照提高服務效能的便民、高效、優質的辦理原則,將所有行政許可事項、法律法規依據、辦理流程、行政許可文書等材料,集中放置在行政許可受理場所,便於當事人瞭解,查詢。同時按照相關規定執行,全面落實《公開承諾制》、《首問負責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時辦結制》等制度。

三、加強對行政許可的監督檢查

爲規範工作人員的行政行爲,從源頭上遏制行政過錯現象,明確規定工作人員辦理行政許可事項職能職責,若辦理行政許可工作人員和有關責任人員違法實施行政許可,給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並引起國家賠償的,對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承辦人員作出相應的處理。到目前爲止,未發現行政許可辦理人員在行政許可中有違法違紀行爲,同時做到了審批與監管兩不誤、兩促進。

四、存在的問題和下一步打算

對行政許可實施情況自查主要存在以下不足:一是行政許可辦理人員不足,審批與管理還不是十分的協調。二是行政許可網上辦理系統不穩定,還需進一步完善。下一步我們將按照上級的要求和部署,繼續深入改進工作作風,提高管理效能,完善網上辦理系統,認真組織行政許可各環節的落實和運作,全面規範行政許可事項的受理、審批。同時將加強實施行政許可過程的監督檢查,督促受理和辦理工作人員嚴格依法辦理行政許可事項,促進依法行政工作的深入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