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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礦事故應急預案

在學習、工作乃至生活中,保不齊會出現一些突發事件,爲了儘可能減小事故造成的不良影響,常常要提前編制一份優秀的應急預案。應急預案應該怎麼編制纔好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煤礦事故應急預案,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煤礦事故應急預案

煤礦事故應急預案1

河東區非煤礦山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爲保證在非煤礦山企業發生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後,能夠迅速、有效和有序地實施應急救援,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依據《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應急救援範圍本預案適用於河東區行政區域內非煤礦山企業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或不足3人但影響重大的生產安全事故。

二、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區政府成立河東區非煤礦山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統一領導應急救援工作。指揮部總指揮由區政府分管副區長擔任,副總指揮由有關領導和負責人擔任,成員由區安監局、區公安分局、區總工會、區衛生局、區民政局、區國土資源分局、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區供電部等部門負責人組成。指揮部主要職責是:

1、組織領導全區應急救援工作,發佈應急救援命令;

2、根據事故發生情況統一部署有關應急救援預案的實施工作,並對應急救援工作發生的情況採取緊急處理措施;

3、在全區範圍內緊急調用各類救援物資、設備、人員;

4、根據事故災害情況,有危及周邊單位和人員的險情時,組織人員疏散工作;

5、做好穩定社會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後及安撫工作。

(二)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設在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辦公室主任由區安監局分管負責人擔任,工作人員由指揮部成員單位和事故單位的有關負責人員組成。主要負責傳達指揮部領導指示,協調有關部門做好應急救援工作;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制定應急救援預案;事故發生時,迅速瞭解、收集和彙總有關情況,及時向指揮部提供各種相關資訊和資料。

(三)指揮部下設8個工作組

1、警戒保衛組由區公安分局牽頭,具體負責交通管制和維持現場秩序。

2、醫療救護組由區衛生局牽頭,具體負責組織專家、醫療隊伍,對受傷人員進行緊急救護和現場防疫工作。

3、事故搶險組由區安監局牽頭,具體負責事故現場施救等搶險工作。

4、物資供應組由事故發生地街道辦事處牽頭,主要負責搶險救災物資和設備的及時調度和供應。

5、技術資料組由區國土資源分局牽頭,具體負責提供有關資源開發和地質方面的基礎資料。

6、後勤保障組由區政府辦公室牽頭,具體負責事故調查組的接待服務、搶險人員的食宿、車輛調度等工作。

7、善後處理組由事故發生地街道辦事處牽頭,區民政局、區總工會、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等部門配合,具體負責傷亡人員家屬安撫、撫卹、理賠等善後處理和社會穩定工作。

8、新聞組由區委宣傳部牽頭,負責接待新聞媒體記者和對外發布資訊,及時瞭解並提供事故動態和事故搶險救援、醫療救護和善後處理等方面的情況。同時,根據救援情況,及時召開新聞發佈會,做好宣傳報道,鼓勵動員民衆參與搶險救援,及時平息謠傳或誤傳,安定民心。

三、危險性評估非煤礦山事故可能發生的區域:河東街道、付莊街道、冊山街道、羅西街道、雙月湖街道、湯莊街道境內的採石廠。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爲坍塌、火藥、放炮等。

四、應急救援體系及演練非煤礦山應急救援以發生事故單位和事故發生地的街道有關部門爲主,實行區域互救原則。有關街道辦事處應根據轄區內非煤礦山的實際,制定訓練計劃,每年至少要進行一次應急救援演練。

五、應急救援物資和設備

(一)非煤礦山應急救援物資和設備儲備,以各企業自備爲主。

(二)救援物資和設備的調運。根據救援的需要,由應急救援指揮部隨時調集全區各礦山企業儲備的應急救援物資。

六、事故報告和現場保護

(一)事故報告

1、非煤礦山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生單位應立即報告區安監局和所在街道辦事處,區安監局在30分鐘內報區政府,並按程序上報。

2、事故發生單位應在事故發生後24小時內寫出事故書面報告,上報區安監局。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發生事故的單位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2)事故單位的經濟類型、企業規模;

(3)事故的簡要經過、遇險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4)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

(5)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及採取的措施,並附示意圖;

(6)需要有關部門、單位協助事故救援和處理的有關事宜;

(7)事故報告單位、簽發人和報告時間。

(二)事故單位必須嚴格保護事故現場事故發生後,所在地街道辦事處和事故發生單位要保護好現場,配合公安部門做好警戒保衛和維護治安秩序。

(三)通訊聯絡區政府值班室電話:區安監局值班室電話:

七、事故的應急救援

(一)區安監局接到報告後,應立即向指揮部總指揮報告,由總指揮確定是否啓動本預案。確需啓動本預案的,立即報告區政府,同時立即通知指揮部成員趕赴現場,並組織專業救助力量趕赴現場實施救護。

(二)應急救援措施現場搶救工作應在現場搶險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進行。現場搶救應根據坍塌範圍、爆炸情況、人員傷亡情況,制定科學、合理的搶險方案和應急救援措施,並認真組織實施。事故發生後,應及時調運搶險救援物資和設備(吊車、起重機、挖掘機等),及時、有效地搶救遇險人員,減少傷亡,把事故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三)搶險救災原則

1、統一指揮原則。搶險救災工作必須在指揮部的統一領導和現場搶險指揮部的具體指揮下開展。

2、自救互救原則。事故發生初期,事故單位應按照《礦井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積極組織搶救,並迅速搶救遇險的人員,防止事故擴大。

3、安全搶救原則。在事故搶救進程中,應採取措施,確保救護人員的安全,嚴防搶救過程中發生新的事故。

煤礦事故應急預案2

1、事故類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凡是發生在井下地面而威脅礦井安全生產的火災均屬礦井火災。礦井火災按起因的不同可分爲外因火災和內因火災兩大類。外因火災:如井下明火,放炮、電火或電弧,機械摩擦發熱着火,火災或煤塵爆炸引起的火災。

內因火災:爲自然火災,是煤破碎後與空氣中的氧接觸,氧化生熱,熱量積聚導致煤層引起火災。

礦井火災的危害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產生大量的高溫火焰及有害氣體,造成人員傷亡。

(2)引起瓦斯煤塵爆炸。

(3)火災燒燬設備和煤炭資源。

(4)火災使井下風流逆轉,導致災情擴大。

發生火災事故主要與以下幾種因素相關:

(1)一定溫度和足夠熱量的熱源。

(2)一定數量的可燃物。

(3)足夠的氧氣。

(4)開拓、開採選擇不正確、不合理。

(5)缺乏自然發火的早期識別和預報。

(6)管理上的缺陷。

2、應急處置的基本原則

礦井發生火災事故後,應急救援工作應貫徹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分工協作,以人爲本的原則,結合礦井消防物資的配備,合理運用滅火戰術,把職工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護職工生命或礦井生產設施的安全,將火災的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1)積極滅火,組織人員使用滅火器,水和砂土進行滅火。

(2)迅速撤離,如果不能使用滅火器或採取直接滅火無效時,組織人員應迅速撤離災區。

(3)煙霧巷道撤退時,應儘量躬着腰,低着頭前進。

(4)遇有爆炸徵兆時,應立即避開正面巷道,進入躲避硐室內。迅速佩戴自救器。應背向爆源,俯臥向外爬行。

3、組織機構及職責

3.1應急組織體系

火災事故應急組織體系主要由企業應急救援指揮部、企業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以及現場應急指揮部組成,企業應急救援指揮部成員主要由通風,機電,安監等部分的人員以及總工程師組成。

3.2指揮機構以及職責。

3.2.1企業應急救援指揮部及職責。

煤礦發生火災事故時,應參照綜合預案的指揮機構設定,及時有效地處理事故。煤礦發生火災事故後,礦長、總工程師和其他領導必須立即趕到救災指揮現場,組織搶救,礦長是負責處理災害事故的全權指揮者。在礦長未到之前,由值班礦長負責指揮。

3.2.2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及職責。

企業應急救援指揮部下設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的具體事務工作。辦公室設在礦井調度室總指揮由礦長兼任或由總工程師兼任,副指揮由相關的副礦長及有關部門人員共同組成。

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的主要職責

(1)負責礦山應急救援指揮工作的綜合協調和管理,根據事故情況和救援工作進展情況,及時嚮應急指揮部報告。

(2)與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保持聯繫,傳達企業應急救援指揮部的命令。

(3)調度礦山應急救援力量,調配礦山應急救援資源。

(4)提供技術支援,組織礦山應急救援技術組參加救援工作,協調礦山醫療救護工作。

(5)調用礦山應急救援基礎資料及資訊。

(6)火災事故災難擴大或專業領域救援力量,資源不足時,協調相關救援力量,及設備增援。

(7)完成企業應急救援指揮部交辦的其它事項。

3.2.3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及職責

結合火災事故的實際情況,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可設五個救災小組:

(1)通信供電主扇組。

①熟悉井下各條供電線路,並需時切斷火災事故地點的電源。

②確保井下通信暢通,一旦發生火災時,能保持正常聯繫。

③根據礦長命令,必要時對主扇進行反風。

(2)通風組

①負責正常的通風系統管理,確保通風系統的合理,穩定可靠。

②組織完成必要的通風工程,組織人員對火區封閉,並執行與通風有關的其它措施。

③完善必要的局部反風設施,確保重點地段能進行局部反風。

(3)安全撤退組

①負責接指揮部要求有序撤到安全地點,直至地面,清點彙總人數等工作,並且主時彙報。

②要求各單位撤退前將動力,主副風機饋電開關找到零位並閉鎖,同時關閉供水閥門。

(4)後勤保障組

①供應所需物資,設備並且保質保量到位。

②負責救援人員的食宿安排工作。

(5)安全保衛組

①參加搶險救災的全過程,根據批准處理事故的作戰計劃,調配檢查人員,對作戰計劃的各環節,措施的實施過程進行檢查,確保作戰計劃安全順行完成,發生不安全因素有權制止並提出安全可靠的補救措施,及時向企業應急救援指揮部彙報聽取指令。

②負責事故搶救和處理過程中的治安保衛工作,維持礦區的正常秩序,不準閒雜人員入礦,並在井口附近設專人警戒,嚴禁閒雜人員逗留,圍觀,保證井口附近無火源。

4、預防與預警

4.1危險源監控

根據《煤礦安全規程》的有關規定。

(1)生產礦井都必須建立地面和井下防火措施和制度,必須設地面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系統,每隔一定距離設消防水龍頭。

(2)禁止一切人員攜帶菸草及點火工具下井。

(3)井下不準存放汽油,煤油和變壓油。

(4)加強放炮管理,使用安全炸藥,禁止違章放炮。避免放炮產生火焰。

(5)井口房、進風巷、迴風巷、平峒主要巷道連接處,峒室,變電所都應採用不燃性材料支護。

(6)進風井口設防火門,防止井口火災波及井下。

(7)井口附近100米以內,設定消防材料庫,主要運輸大巷也要設定消防材料庫,儲備消防器材、滅火材料和工具,必須滿足礦井滅火時的需要,平時不準挪作他用。

(8)正確選擇開拓、開採方法,隔絕採空區,減少向採空區漏風。

(9)加強自燃發火的早期識別和預報。

4.2預警行動

煤礦火災事故的危險源,主要是可燃物和一定溫度的熱源,火災必需的條件有:

外因火災,形成同時具備三個條件:

①一定溫度和足夠熱量的熱源。

②一定數量的可燃物。

③足夠的氧氣。

要預防外因火災的發生,只要破壞其中一個或兩個基本條件既可。

內因火災,形成具有三個因素。

(1)煤塵本身有自燃傾向性。

(2)不斷適量供應的氧氣。

(3)有散熱不良使熱量得以積聚。

要預防內因火災的發生,除第一條因素外,後兩個因素是可以人爲控制的。

在一般情況下,氧氣濃度是滿足的,只要有熱源和可燃物隨時會引發火災,因此,礦井必須加強對高溫火源的管理,以及使用不燃材料,經常檢查消防系統和滅火器材,減少各種發生隱患,一旦發現超標,就發佈事故預警避免火災事故的發生。

5、資訊報告程序

礦井調度室接到火災事故彙報後,立即將事故概況向值班礦長彙報,並根據值班礦長的指示向礦山救護隊,礦長,礦技術負責人彙報。彙報的主要內容,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故發生的初步原因;已經採取的措施等,現場人員狀況,人員傷亡及撤離情況(人數、程度、所屬單位)等。

6、應急處置

6.1響應分級

調度室接到火災事故彙報後,立即通知值班領導,值班領導根據具體情況,通知企業應急救援指揮部成員立即到調度室集合,總指揮決定是否啓動應急預案,以及啓動哪一級別應急預案。

(1)發生特別重大傷亡事故時,事故後30人以上被困突區,已經或可能導致30人以上死亡,爲Ⅰ級響應。

(2)發生特大傷亡事故時,事故後10人以上,29人以下死亡,爲Ⅱ級響應。

(3)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時,即事故後3人以上,10人以下被困井下災區,已經或即將導致3-9死亡,爲Ⅲ級響應。

(4)發生一般傷亡事故時,既事故後1人以上,3人以下被困災區,已經或即將導致3人以死亡,爲Ⅳ級響應。

6.2礦井發生火災事故後,礦井調度室爲發出預警,通報的責任單位。當調度室接到井下發生火災事礦的彙報後,立即控制火勢,必要時進行礦井反風,火勢嚴重時,立即撤出災區人員。按礦井應急預案規定的順序,通知礦長、總工程師等有關人員,有關人員立即嚮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彙報,召集礦山救護大隊 ,成立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派救護隊員進入災區偵察災情救人,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制定救災方案,救護隊進入救災工作,直至災情消除,恢復正常生產。

6.3處置措施

發生火災事故後,煤礦企業應及時採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的進一步擴大,可以採取如下措施:

(1)井下發生火災時有關人員的行動原則

①任何人發現井下火災時,根據火災的性質、範圍,立即採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滅火,並迅速報告調度室。

②井下發生火災時,爲保證有效的滅火,必須嚴守紀律,服從命令,切不可驚慌失措,擅自行動。

③礦調度接到火災報告後,值班礦長通知礦山救護隊搶險,並迅速通知受到火災威脅人員撤離災區。

④搶救人員,滅火及封閉火區工作時,要指定專人檢查各種氣體及煤塵和風流的變化並嚴密注意頂板變化防止因燃燒或頂板冒落傷人。

⑤設定一氧化碳火災監測傳感器,煙霧傳感器,溫度傳感器,及時發現火災。

(2)直接滅火方法

①用水滅火,要有充足的供水,應從火源的外圍開始滅火,防止大量蒸氣傷人。

②隨檢查火區附近的瓦斯濃度和一氧化碳濃度防止爆炸或一氧化碳中毒。

③電氣設備着火後,應首先切斷電源,再用水滅火。

④滅火人員應站在進風側,不準站在迴風側,防止高溫煙流或水蒸氣傷人。

⑤用砂子或巖粉滅火,通常用於撲滅油料和帶電電氣設備火災。

⑥用化學滅火器滅火,可適用人員可接近,火勢較小的火源。

⑦挖除火源,在人員可達地點,火源範圍不大,火區無瓦斯積聚,無煤塵積存的情況下,將煤炭挖出撲滅。

(3)隔絕滅火法

當井下火災不能用直接滅火法撲滅火時,必須迅速將火區封閉,在通向火區的所有巷道中構築防火牆,切斷風流,切斷

氧氣供給,給過一定時間以後,氧氣消耗殆盡,火災不能維持自然熄火。

(4)綜合滅火法

綜合滅火法當火源範圍大,利用直接滅火隔絕滅火法難以撲滅時,可先用防火牆將火區封閉,然後再採取其它手段,如向密閉內灌水注漿,注入惰性氣體,調節風壓等。使火區內的火加速熄滅。

7、應急保障

7.1應急物資保障

按照《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要求,建立健全進上、井下消防材料庫,儲備局部通風機,水泵、風筒、水管、滅火器材。施工材料(如料石、紅磚、水泥、黃沙)等,必要的救災裝備,物資等。

7.2應急裝備保障

礦山救護和醫療救護裝備配備專用警燈,警笛、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後,請求地方政府及時協調對事故進行交通管制。開設應急救援特別通道,最大限度贏得搶險救災時產。同時,企業應建立有線、無線相結合的基礎應急通信系統並提供相應的通信設備。

煤礦事故應急預案3

爲高效、有序地組織實施煤礦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遙遠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__縣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結合全縣煤礦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應急救援範圍和事故劃分

(一)全縣煤礦基本情況

全縣共有各類煤礦101個,年生產原煤120萬噸,全縣101個爲礦主要頒在全縣5個鄉鎮,其中,茅坪場鎮和河口鄉共有煤礦個,年生產煤炭約90萬噸,屬無煙煤區;花林寺鎮、舊縣鎮和洋坪鎮共有煤礦個,年生產煤炭約30萬噸,屬煙煤區。全縣各類事故中,尤以瓦斯、火災、水災、頂板和運輸災害事故危害最大,加之煤礦是井下作業,受客觀條件的限制,其事故搶險難度最爲困難。

(二)全縣煤礦救護情況

全縣煤礦共有專業礦山救隊1個,專業救護隊員9人,礦山輔助自救隊個,指戰人員人。

(三)應急救遙遠服務區域劃分

__縣礦山救護隊承擔全縣煤礦事故及全縣非煤礦山事故搶險救遙遠的機動性任務。礦山輔助救護隊主要服務於本礦區的煤礦。

(四)事故劃分

煤礦發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後,按照屬地管理原則,事故所在鄉(鎮)政府和縣政府有關部門參與應急救遙遠工作的指揮和組織實施,縣政府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統一組織指揮。

二、應急救援職能劃分

根據《__縣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中明確“重特大煤礦和非煤礦山安全事故施救組由縣安監局牽頭負責”的要求,明確牽頭部門的主要職責:

1、全面指導、協調縣直有關部門、鄉鎮政府和有關單位按照應急救援預案迅速開展搶險救災工作,力爭把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

2、對事故應急工作中發生的爭議和總是提出緊急處理意見和建議,並根據預案實施過程中發生的變化和問題,及時對預案提出調整、修改、補充意見。

3、幫助縣直有關部門、鄉鎮政府和有關單位緊急調用各類物資、設備和人員。

4、根據完善情況,有危及周邊單位和人員的險情時,指導人員和物資疏散工作。

5、指導有關單位做好傷亡人員的善後安撫工作,維護社會穩定。

6、適時發佈公告,將事故的原因、責任及處理意見向社會公佈。

三、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及隊伍

1、應急救援領導機構

設__縣重特大煤礦安全事故應急救遙遠領導小組。

組長:__*

副組長:(商務局、公安局、衛生局、國土局)

成員:

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由侯成富副局長全面負責,領導小組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礦山救護指揮中心(縣安監局),處理日常事務,負責礦山救護的業務管理,救護隊員的培訓、考覈、發證,發生事故時救護隊的調動和現場指揮等。

辦公室日常工由侯成富負責。

2、救護隊現場指揮機構

煤礦應急救遙遠領導小組下設現場搶險救災救護隊指揮機構。

總指揮:

副總指揮:

3、應急救遙遠隊伍以專業救護隊爲主要力量,輔助救護隊和煤礦其他工種協同、配合。

四、事故報告和現場保護

(一)煤礦重、特大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生單位必須立即將發生事故的情況上報,縣人民政府(指揮部)及__縣重特大煤礦安全事故應急救遙遠領導小組辦公室(縣安監局),聯繫電話______。並在24小時內寫出局面報告,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事故發生單位、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2、事故單位的事故類型、經濟類型、企業規模;

3、事故的簡單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初步估算;

4、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

5、事故救遙遠鼾情況和採取的措施,需要協助的有關事項;

6、事故的報告單位,簽發人和報告時間。

(二)煤礦重特大安全事故發生後,事故單位必須嚴格保護事故現場,凡與事故有關的物體、痕跡、狀態不得

隨意挪動和破壞,因搶救工作需要移動現場物體的,應當透過拍照、繪製事故現場圖等方式對事故現場做出標

記和詳細記錄,妥善儲存現場重要痕跡、書證特證等證據。

五、應急反應

(一)煤礦重特大安全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生地鄉鎮政府和縣政府要迅速啓動應急救援預案,事故發生地的鄉

鎮政府和縣政府有關部門負責人,要立即趕填現場,安排協調各方力量,迅速開展救遙遠處置工作。

(二)煤礦發生重特大事故,需外援礦山救肪隊時,由縣人民政府(指揮部)負責人,向市、省安全應急救援

救護中心報請礦山救護隊。

(三)縣安監局積極指導、幫助進行煤礦搶險並及時報告搶險救災情況。

(四)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必須從全面出發,服從縣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遙遠領導小組和現場指揮部的統一

指揮與高度,各司其職,盡職盡責,分工協作,共同做好事故的救援處置工作。

六、其他工作

(一)根據國家有關“礦山救護隊實行有償服務”的規定,召請縣外礦山救護隊的單位按規定辦理支付費用

(二)在重特大安全事故救援工作中,各有關單位負責人必須堅守崗位,認真履行職責,不得擅自脫崗和玩忽

職守。對瞞報、謊報或拖延不報,不及時組織救遙遠以及救遙遠中工作不力,造成事故進一步擴大的,要嚴肅

追究單位領導和責任人的責任。

(三)對在應急救遙遠中表現突出有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應給予獎勵。

煤礦事故應急預案4

河東區非煤礦山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爲保證在非煤礦山企業發生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後,能夠迅速、有效和有序地實施應急救援,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依據《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預案,非煤礦山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一、應急救援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河東區行政區域內非煤礦山企業發生一次死

二、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區政府成立河東區非煤礦山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統一領導應急救援工作。指揮部總指揮由區政府分管副區長擔任,副總指揮由有關領導和負責人擔任,成員由區安監局、區公安分局、區總工會、區衛生局、區民政局、區國土資源分局、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區供電部等部門負責人組成。指揮部主要職責是:

1、組織領導全區應急救援工作,發佈應急救援命令;

2、根據事故發生情況統一部署有關應急救援預案的實施工作,並對應急救援工作發生的情況採取緊急處理措施;

3、在全區範圍內緊急調用各類救援物資、設備、人員;

4、根據事故災害情況,有危及周邊單位和人員的險情時,組織人員疏散工作;

5、做好穩定社會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後及安撫工作。

(二)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設在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辦公室主任由區安監局分管負責人擔任,工作人員由指揮部成員單位和事故單位的有關負責人員組成。主要負責傳達指揮部領導指示,協調有關部門做好應急救援工作;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制定應急救援預案;事故發生時,迅速瞭解、收集和彙總有關情況,及時向指揮部提供各種相關資訊和資料。

(三)指揮部下設8個工作組

1、警戒保衛組

由區公安分局牽頭,具體負責交通管制和維持現場秩序。

2、醫療救護組

由區衛生局牽頭,具體負責組織專家、醫療隊伍,對受傷人員進行緊急救護和現場防疫工作。

3、事故搶險組

由區安監局牽頭,具體負責事故現場施救等搶險工作。

4、物資供應組

由事故發生地街道辦事處牽頭,主要負責搶險救災物資和設備的及時調度和供應。

5、技術資料組

由區國土資源分局牽頭,具體負責提供有關資源開發和地質方面的'基礎資料。

6、後勤保障組

由區政府辦公室牽頭,具體負責事故調查組的接待服務、搶險人員的食宿、車輛調度等工作。

7、善後處理組

由事故發生地街道辦事處牽頭,區民政局、區總工會、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等部門配合,具體負責傷亡人員家屬安撫、撫卹、理賠等善後處理和社會穩定工作。

8、新聞組

由區委宣傳部牽頭,負責接待新聞媒體記者和對外發布資訊,及時瞭解並提供事故動態和事故搶險救援、醫療救護和善後處理等方面的情況。同時,根據救援情況,及時召開新聞發佈會,做好宣傳報道,鼓勵動員民衆參與搶險救援,及時平息謠傳或誤傳,安定民心。

三、危險性評估

非煤礦山事故可能發生的區域:河東街道、付莊街道、冊山街道、羅西街道、雙月湖街道、湯莊街道境內的採石廠。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爲坍塌、火藥、放炮等。

煤礦事故應急預案5

從蒐集資料到預案的制訂、實施、完善,從而形成一個完整有效的煤礦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需要經歷一個多步驟的工作過程,整個過程包括編制準備、預案編制、審定與實施、預案的演練、預案的修訂與完善5大步驟。

1、編制準備成立編寫組織機構。煤礦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工作是一項涉及面廣、專業性強的工作,是一項非常複雜的系統工程,需要安全、工程技術、組織管理、醫療急救等各方面的知識,其編制人員要由各方面的專業人才或專家組成。因此,需要成立一個由各專業人員組成的編寫組織機構。

制定編制計劃。一個完整煤礦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檔案體系要由總預案、程序、作業指導書、行動記錄4級檔案體系構成。內容十分豐富,涉及面很廣,既涉及到本礦的應急能力和資源,也涉及到主管上級、區域,以及相鄰的應急要求。因此,需要制定一個詳細的工作計劃,內容包括工作目標、控制進程、人員安排、時間安排等,並應突出工作重點。

蒐集整理資訊。就是要蒐集和分析現有的影響事故預防、事故控制的一些資訊資料,對所涉及的區域進行全面調查。

初始評估。就是對煤礦現有的救援系統進行評估,找出差距,爲建立新的救援體系奠定基礎。初始評估一般包括明確適用的法律法規要求,審查現有的救援活動和程序,對以往的重大事故進行調查分析等。

危險源辨識與風險評價。危險分析的目的是明確煤礦應急的對象,存在哪些可能的重大事故、性質及影響範圍、後果嚴重程度等,爲應急準備、應急響應和減災措施提供決策和指導依據。危險分析包括危險辨識、脆弱性分析、風險評價。危險分析應按照國家法規要求,結合煤礦的具體情況進行。

能力與資源評估。透過分析已有能力的不足,爲應急資源的規劃和配備、與相應簽訂互助協議和預案編制提供指導。

2、預案編制這是編制預案的重點工作,是一項專業性和系統性很強的工作。預案質量的好壞直接關係到實施的效果,即事故控制和降低事故損失的程度。編寫時應按照煤礦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檔案體系、應急響應程序、預案的內容,以及預案的級別(6級)和層次(綜合、專項、現場)要求進行編寫。

3、審定與實施完成預案編寫以後,要進行科學評價和審覈、審定。編制的預案是否合理,能否達到預期效果,救援過程中是否產生新的危害等都需要經過有關機構和專家進行評定。而且,透過審覈、批准、實施,這也是國家有關規定的要求。

4、預案的演練爲全面提高應急能力和對應急人員進行教育,應急訓練和演習是一項必不可少的工作步驟。應急演練包括基礎培訓與訓練、專業訓練、戰術訓練及其他訓練等。透過演練、評審,爲預案的完善創造條件。

5、預案的修訂與完善這是實現煤礦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持續改進的重要步驟。應急預案是煤礦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指導檔案,同時又具有法規的權威性,透過定期或在應急演習、應急救援後對之進行評審,針對煤礦的實際情況的變化以及預案中暴露出的缺陷,不斷地更新、完善和改進應急預案檔案體系。

煤礦事故應急預案6

摘 要:本文從煤礦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編制的目的、範圍、編制步驟、法律法規依據、編制要求、編制內容及格式等方面,闡述了煤礦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編制的原則、方法和要求,對煤礦企業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與應用具有積極的指導作用。

1 引言

居於高風險行業之首的煤礦行業,生產條件十分差,工作場所又處於不斷地變化和移動之中,水害、火災、瓦斯、煤塵、有毒有害因素、頂板事故以及自然災害等不安全因素,嚴重威脅着煤礦的安全生產。針對這些重大事故隱患需要制定相應的緊急措施和應急方法。筆者透過多年的煤礦事故控制的實踐經驗,從煤礦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編制的目的、範圍、法律依據、編制要求、編制步驟、編制內容及格式等六個方面,闡述了煤礦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編制的原則和要求,對煤礦企業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與應用具有一定的借鑑作用。

2 煤礦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編制的目的

煤礦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編制的目的,就是透過事前計劃和應急措施,充分利用一切可能的力量,在煤礦重大事故發生後,迅速控制事故發展並儘可能排除事故,保護現場人員和場外人員的安全,將事故對人員、財產和環境造成的損失降至最低程度。

3 煤礦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編制步驟

完整、有效的煤礦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從蒐集資料到預案的實施、完善,需要經歷一個多步驟的工作過程。整個過程包括:編制準備;預案編制;審定、實施;預案的演練;預案的修訂與完善五個大的步驟。

3.1 編制準備

(1)成立編寫組織機構。煤礦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工作涉及面廣、專業性強,是一項非常複雜的系統工程,需要安全、工程技術、組織管理、醫療急救等方面專業人才或專家參與。因此,需要成立一個由各專業方面人員組成的編寫組織機構。

(2)制定編制計劃。一個完整的煤礦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檔案體系,由總預案、程序、作業指導書、行動記錄四級檔案體系構成。內容十分豐富,涉及面很廣,既涉及到本礦的應急能力和資源,也涉及到主管上級、區域以及相臨單位的應急要求。因此,需要制定一個詳細的工作計劃。計劃應包括工作目標、控制進程、人員安排、時間安排,並且要突出工作重點。

(3)蒐集整理資訊。蒐集和分析現有的影響事故預防、事故控制的資訊資料,對所涉及的區域進行全面的調查。

(4)初始評估。對煤礦現有的救援系統進行評估,找出差距,爲建立新的救援體系奠定基礎。初始評估一般包括:明確適用的法律法規要求,審查現有的救援活動和程序,對以往的重大事故進行調查分析等。

(5)危險源辨識與風險評價。危險分析的目的是明確煤礦應急的對象,存在哪些可能的重大事故,其性質及影響範圍,後果嚴重程度,爲應急準備、應急響應和減災措施提供決策和指導依據。危險分析包括危險辨識、脆弱性分析、風險評價。要結合國家法規要求,根據煤礦的具體情況進行。

(6)能力與資源評估。透過分析現有能力的不足,爲應急資源的規劃和配備、與相臨單位簽訂互助協議和預案編制提供指導。

3.2 預案編制

編制預案是一項專業性和系統性很強的工作,預案質量的好壞直接關係到實施的效果,即事故控制和降低事故損失的程度。編寫時按照煤礦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檔案體系,應急響應程序、預案的內容以及預案的級別(六級)和層次(綜合、專項、現場)要求進行編寫。

3.3 審定、實施

完成預案編寫以後,要進行科學評價和實施審覈、審定。編制的預案是否合理,能否達到預期效果,救援過程中是否會產生新的危害等,都需要經過有關機構和專家進行評定。

3.4 預案的演練

爲全面提高應急能力,對應急人員進行教育、應急訓練和演習必不可少。應急演練應包括基礎培訓與訓練、專業訓練、戰術訓練及其他訓練等,透過演練、評審爲預案的完善創造條件。

3.5 預案的修訂與完善

預案的修訂與完善是實現煤礦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持續改進的重要步驟。應急預案是煤礦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指導檔案,同時又具有法規權威性,透過定期或在應急演習、應急救援後對之進行評審,針對煤礦實際情況的變化以及預案中暴露出的缺陷,不斷地更新、完善和改進應急預案檔案體系。

4 煤礦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要求

煤礦事故救援應在遵循預防爲主的前提下,貫徹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區域爲主、煤礦自救與社會救援相結合的原則。應分類、分級制定預案內容,上一級預案的編制應以下一級預案爲基礎。煤礦必須對以下潛在的重大事故建立應急救援預案:a.冒頂、片幫、邊坡劃落和地表塌陷事故;b.重大瓦斯爆炸事故;c.重大煤塵爆炸事故;d.衝擊地壓、重大地質災害、煤與瓦斯突出事故;e.重大水災事故;f.重大火災(包括自燃發火)事故;g.重大機電事故;h.爆破器材和爆破作業中發生的事故;i.粉塵、有毒有害氣體、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有害物質引起的急性危害事故;j.其他危害事故。

預案編制應體現科學性、實用性、權威性的編制要求。在全面調查基礎上,實行領導與專家相結合的方式,開展科學分析和論證,制定出嚴密、統一、完整的煤礦事故應急救援方案;煤礦事故應急救援方案應符合本礦的客觀實際情況,具有實用性,便於操作,起到準確、迅速控制事故的作用;預案應明確救援工作的管理體系,救援行動的組織指揮權限和各級救援組織的職責、任務等一系列的行政管理規定,保證救援工作的統一指揮,制定的預案經相應級別、相應管理部門的批准後實施。

預案在編制和實施過程中不能損害相臨單位利益。如有必要可將本礦的預案情況通知相臨地域,以便在發生重大事故時能取得相互支援。

預案編制要有充分依據。要根據煤礦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煤礦安全現狀評價,應急準備與響應能力評估等方面調查、分析的結果。同時要對預案本身在實施過程中可能帶來的風險進行評價。

切實做好預案編制的組織保障工作。煤礦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需要安全、工程技術、組織管理、醫療急救等各方面的專業人員或專家組成,他們應熟悉所負責的各項內容。

預案要形成一個完整的檔案體系。應包括總預案、程序、說明書(指導書)、記錄(應急行動的記錄)的四級檔案體系。

預案編制完成後要認真履行審覈、批准、發佈、實施、評審、修改等管理程序。

5 煤礦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編制內容及格式

5.1 方針與原則

應急救援預案要有明確的方針和原則作爲指導。應急救援工作要體現保護人員安全優先、防止和控制事故蔓延優先、保護環境優先;同時體現事故損失控制、預防爲主、常備不懈、統一指揮、高效協調以及持續改進的思想。

5.2 應急策劃

應急策劃是煤礦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編制的基礎,是應急準備、響應的前提條件,同時又是一個完整預案檔案體系的一項重要內容。在煤礦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中,應明確煤礦的基本情況以及危險分析與風險評價、資源分析、法律法規要求分析等結果。

(1)基本情況。主要包括煤礦的地址、經濟性質、從業人數、隸屬關係、主要產品、產量等內容,周邊區域的單位、社區、重要基礎設施、道路等情況。

(2)危險分析、危險目標及其危險特性、對周圍的影響

1)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危險分析結果應提供:a)地理、人文、地質、氣象等資訊;b)煤礦功能佈局及交通情況;c)重大危險源分佈情況;d)重大事故類別;e)特定時段、季節影響;f)可能影響應急救援的不利因素。

2)危險目標的確定。可選擇對以下材料辨識的事故類別、綜合分析的危害程度,確定危險目標:a)重大危險裝置、設施現狀的安全評價報告;b)健康、安全、環境管理體系檔案;c)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檔案;d)重大危險源辨識、評價結果;e)其他。

(3)資源分析。根據確定的危險目標,明確其危險特性及對周邊的影響以及應急救援所需資源;危險目標周圍可利用的安全、消防、個體防護的設備、器材及其分佈:上級救援機構或相臨單位可利用的資源。

(4)法律法規要求。法律法規是開展應急救援工作的重要前提保障。列出國家、省、市及應急各部門職責要求以及應急預案、應急準備、應急救援有關的法律法規檔案,作爲編制預案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煤礦安全監察條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國務院令第373號)、《建築設計防火規範》(GBJ16)、《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使用有毒物品作業場所勞動保護條例》等都作了相應規定。

5.3 應急準備

在煤礦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中應明確下列內容:

(1)應急救援組織機構設定、組成人員和職責劃分。依據煤礦重大事故危害程度的級別,設定分級應急救援組織機構。組成人員應包括主要負責人、現場指揮人及有關管理人員。主要職責爲:a)組織制訂煤礦重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b)負責人員、資源配置、應急隊伍的調動;c)確定現場指揮人員;d)協調事故現場有關工作;e)批准本預案的啓動與終止;f)事故狀態下各級人員的職責;g)煤礦事故資訊的上報工作;h)接受集團公司的指令和調動;i)組織應急預案的演練;j)負責保護事故現場及相關數據。

(2)應急資源。應急資源的配備是應急響應的保證。在煤礦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中應明確預案的資源配備情況,包括應急救援保障、救援需要的技術資料、應急設備和物資等,並確保其有效使用。

1)應急救援保障。分爲內部保障和外部保障。依據現有資源的評估結果,內部保障確定以下內容:①確定應急隊伍,包括搶修、現場救護、醫療、治安、消防、交通管理、通訊、供應、運輸、後勤等人員;②消防設施配置圖、工藝流程圖、現場平面佈置圖和周圍地區圖、氣象資料、煤礦安全技術說明書、互救資訊等存放地點、保管人;③應急通信系統;④應急電源、照明;⑤應急救援裝備、物資、藥品等;⑥煤礦運輸車輛的安全、消防設備、器材及人員防護裝備;⑦保障制度目錄;⑧責任制;⑨值班制度;⑩其他有關制度。依據對外部應急救援能力的分析結果,外部救援確定以下內容:①互助的方式;②請求政府、集團公司協調應急救援力量;③應急救援資訊諮詢;④專家資訊。

2)礦井事故應急救援應提供的必要資料,通常包括:a)礦井平面圖;b)礦井立體圖;c)巷道佈置圖;d)採掘工程平面圖;e)井下運輸系統圖;f)礦井通風系統圖;g)礦井系統圖;h)排水、防塵、防火注漿、壓風、充填、抽放瓦斯等管路系統圖;i)井下避災路線圖;j)安全監測裝備佈置圖;k)瓦斯、煤塵、頂板、水、通風等數據;l)程序、作業說明書和聯絡電話號碼;m)井下通信系統圖等。

3)應急設備。應確定所需的應急設備,並保證充足提供。要定期對這些應急設備進行測試,以保證其能夠有效使用。應急設備一般包括:a)報警通訊系統;b)井下應急照明和動力;c)自救器、呼吸器;d)安全避難場所;e)緊急隔離柵、開關和切斷閥;f)消防設施;g)急救設施;h)通訊設備。

(3)教育、訓練與演練。煤礦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中,應確定應急培訓計劃;演練計劃;教育、訓練、演練的實施與效果評估等內容。

1)應急培訓計劃。依據對從業人員能力的評估和社區或周邊人員素質的分析結果,確定以下內容:a)應急救援人員的培訓;b)員工應急響應的培訓;c)社區或周邊人員應急。嚮應知識的宣傳。

2)演練計劃。依據現有資源的評估結果,確定以下內容:a)演練準備;b)演練範圍與頻次;c)演練組織。

3)教育、訓練、演練的實施與效果評估。依據教育、訓練、演練計劃,確定以下內容:a)實施的方式;b)效果評估方式;c)效果評估人員;d)預案改進、完善。

(4)互助協議。當有關的應急力量與資源相對薄弱時,應事先尋求與外部救援力量建立正式互助關係,做好相應安排,簽定互助協議,做出互救的規定。

5.4 應急響應

(1)報警、接警、通知、通訊聯絡方式。依據現有資源的評估結果,確定以下內容:a)24小時有效的報警裝置;b)24小時有效的內部、外部通訊聯絡手段;c)事故通報程序。

(2)預案分級響應條件。依據煤礦事故的類別、危害程度的級別和從業人員的評估結果,可能發生的事故現場情況分析結果,設定預案分級響應的啓動條件。

(3)指揮與控制。建立分級。嚮應、統一指揮、協調和決策的程序。

(4)事故發生後應採取的應急救援措施。根據煤礦安全技術要求,確定採取的緊急處理措施、應急方案;確認危險物料的使用或存放地點,以及應急處理措施、方案;重要記錄資料和重要設備的保護;根據其他有關資訊確定採取的現場應急處理措施。

(5)警戒與治安。預案中應規定警戒區域劃分、交通管制、維護現場治安秩序的程序。

(6)人員緊急疏散、安置。依據對可能發生煤礦事故場所、設施及周圍情況的分析結果,確定以下內容:事故現場人員清點,撤離的方式、方法;非事故現場人員緊急疏散的方式、方法;搶救人員在撤離前、撤離後的報告;周邊區域的單位、社區人員疏散的方式、方法。

(7)危險區的隔離。依據可能發生的煤礦事故危害類別、危害程度級別,確定以下內容:a)危險區的設定;b)事故現場隔離區的劃定方式、方法;c)事故現場隔離方法;d)事故現場周邊區域的道路隔離或交通疏導辦法。

(8)檢測、搶險、救援、消防、泄漏物控制及事故控制措施。依據有關國家標準和現有資源的評估結果,確定以下內容:a)檢測的方式、方法及檢測人員防護、監護措施;b)搶險、救援方式、方法及人員的防護、監護措施;c)現場實時監測及異常情況下搶險人員的撤離條件、方法;d)應急救援隊伍的調度;e)控制事故擴大的措施;f)事故擴大後的應急措施。

(9)受傷人員現場救護、救治與醫院救治。依據事故分類、分級,附近疾病控制與醫療救治機構的設定和處理能力,制訂具有可操作性的處置方案,應包括以下內容:a)接觸人羣檢傷分類方案及執行人員;b)依據檢傷結果對患者進行分類現場緊急搶救方案;c)接觸者醫學觀察方案;d)患者轉運及轉運中的救治方案;e)患者治療方案;f)入院前和醫院救治機構確定及處置方案;g)藥物、器材儲備資訊。

(10)公共關係。依據事故資訊、影響、救援情況等資訊發佈要求明確以下內容:a)事故資訊發佈批准程序;b)媒體、公衆資訊發佈程序;c)公衆諮詢、接待、安撫受害人員家屬的規定。

(11)應急人員安全。預案中應明確應急人員安全防護措施、個體防護等級、現場安全監測的規定;應急人員進出現場的程序;應急人員緊急撤離的條件和程序。

5.5 現場恢復

事故救援結束,應立即着手現場恢復工作,有些需要即行可實現恢復,有些是短期恢復或長期恢復。煤礦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中應明確:現場保護與現場清理;事故現場的保護措施;明確事故現場處理工作的負責人和專業隊伍;事故應急救援終止程序;確定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結束的程序;通知本單位相關部門、周邊社區及人員事故危險已解除的程序;恢復正常狀態程序;現場清理和受影響區域連續監測程序;事故調查與後果評價程序。

5.6 預案管理與評審改進

煤礦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定期進行應急演練或應急救援後對預案進行評審,以完善預案。預案中應明確預案制定、修改、更新、批准和發佈的規定;應急演練、應急救援後以及定期對預案評審的規定;應急行動記錄要求等內容。

5.7 附件

煤礦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附件部分包括:組織機構名單;值班聯繫電話;煤礦事故應急救援有關人員聯繫電話;煤礦生產單位應急諮詢服務電話;外部救援單位聯繫電話;政府有關部門聯繫電話;煤礦平面佈置圖;消防設施配置圖;周邊區域道路交通示意圖和疏散路線、交通管制示意圖;周邊區域的單位、社區、重要基礎設施分佈圖及有關聯繫方式,供水、供電單位的聯繫方式;組織保障制度等。

5.8 預案編制的格式

通常煤礦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格式爲:封面包括標題、單位名稱、預案編號、實施日期、簽發人(簽字)、公章;目錄;引言、概況;術語、符號和代號;預案內容;附錄;附加說明等。

6 結論

隨着我國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視程度的提高,預案的編制工作也引起了政府及主管部門的高度重視,國家在相關法規中也作了原則性的規定。但預案編制的方法、內容、格式,還沒有形成規範、規則、標準等,尤其是高風險煤礦企業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亟需技術性標準指導。

煤礦事故應急預案7

爲有效處置我鎮轄區內發生的非煤礦山生產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促進經濟和社會的可持續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省、市、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有關規定,結合我鎮實際特制訂本預案。

一、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本鎮轄區內從事礦產資源(除煤礦外)開採活動的生產經營單位,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死亡1人以上生產安全事故的,適用本專項預案。

二、監管與預報

(一)監管機構及主要工作職責

監管機構由鎮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鎮安委會)監管,各非煤礦山生產經營企業設生產安全事故預防報告員,形成鎮、企業二級監管網絡。鎮安委會應按上級下達的監管任務以及實際情況按時完成監管任務,及時準確上報監管報告。

(二)監管種類

自然因素或人爲活動引發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的地下開採礦石、露天採石、採土、採砂礦(場)、爆炸、坍塌等。

(三)監管方式

鎮安委會對所轄區域非煤礦山企業安全生產隱患情況進行經常性巡查監管,對重大安全隱患實行跟蹤監管;各非煤礦山企業生產安全事故預防報告員負責所在企業的日常監管工作,發現異常情況立即報告鎮安委會辦公室。

(四)監管結果處理和預報

鎮安委會要對有安全隱患的企業進行分析並對發展趨勢進行預測,及時上報預測報告。

三、應急處理工作程序

非煤礦山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後,鎮安委會應立即做出反應,組織相關部門在第一時間到達事故現場並實施搶險救災,維護社會安定。

(一)應急反應

非煤礦山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後,鎮安委會應立即上報鎮政府、區安委會辦公室,並按照生產安全事故速報制度要求的內容和程序及時上報。非煤礦山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機構要設立接警電話。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有非煤礦山安全事故發生時,都應立即嚮應急指揮機構報告,指揮機構接到報告後,應立即派人趕赴現場,對災情、災害做出判斷並及時上報應急指揮機構。

(二)非煤礦山安全事故應急處理

發生非煤礦山安全事故後,鎮安委會立即啓動應急預案。啓動應急組織;組織非煤礦山職工進行自救互救;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分別負責現場搶險救災、應急隊伍保障、交通運輸保障、醫療保障、電力保障、後勤保障、資訊報送等各項工作。在應急過程中,及時報告工作進展情況,直至應急工作結束。

四、工作原則

(一)應急救援,以人爲本。要將保障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作爲首要任務,不斷完善和強化搶險手段,科學、迅速組織應急救援,把人員傷亡和危害降到最低程度。

(二)集中力量,突出重點。要根據事故類別和現場實況,在專家指導下采取切實可行的搶險救援安全措施,組織救護人員進入事故現場勘查事故災害程度,做好搶救受傷人員、運送救災物資和設備、疏散人員等工作,防止事故蔓延擴大。

五、預案啓動程序

非煤礦山企業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後,應立即分別向鎮政府、區安委會辦公室等主管部門報告。報告內容包括事故發生單位、事故發生時間和地點、事故類別、事故原因、危害程度、救援要求和聯繫人、聯繫方式等。並立即啓動我鎮非煤礦山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按照職責分工,迅速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六、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和主要職責

(一)組織機構

天門鎮安委會成立鎮非煤礦山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指揮部,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鎮經貿委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經貿委辦公室主任兼任。(指揮部電話: )。

1、非煤礦山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指揮部總指揮由鎮長擔任,副總指揮由分管工業的副鎮長、經貿委主任、共同擔任,成員由經貿委、財政所、社事委、派出所、衛生院、安監所抽調工作人員組成。

2、職責分工

(1)鎮安監所負責全鎮非煤礦山生產安全事故搶險救援綜合協調、組織管理;與上級主管部門緊急聯繫,迅速組織趕赴事故現場;會同有關部門和領導針對事故類別和災害程度制定相應的搶險方案及防止事故擴大的處理措施,報指揮部審定後實施;依據國家法律、法規,配合事故調查組對事故進行調查處理。

(2)鎮派出所負責抽調警力以最快速度趕赴現場,封閉現場,維護秩序,疏散人員,確保道路暢通和搶險救護車輛有序進出;保障人員和財產安全,防止並處理事故現場出現的突發事件;

(3)鎮衛生院負責聯繫、安排區急救中心和醫院,組織急救車輛、醫療器械和醫護人員,提供急救所需藥品;事故現場傷員搶救;隨時向指揮部報告人員傷亡、搶救等情況。

(4)鎮財審所負責事故應急救援所需資金的保障工作。

(5)鎮工會、鎮社事委負責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傷亡人員家屬安撫工作。

(6)鎮供電所負責事故發生區域供電的應急處置。

(7)鎮礦山救護隊負責現場搶險、救援工作。

3、通訊聯絡

鎮黨委辦公室: 鎮政府辦公室:

鎮安委會辦公室: 安監所辦公室:8314059

鎮衛生院

(二)資金和物資保障

鎮政府設立非煤礦山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準備資金,納入同級財政預算,確保應急需要。指揮部應指定有關單位做好非煤礦山生產安全事故處理的物資儲備,資金由鎮財政解決。

七、事故預防和監督管理機制

(一)非煤礦山企業對事故危險源的監控和管理

非煤礦山企業對已確定易發生事故的危險源,要指定專門人員和機構負責管理,並認真做好以下相關工作。

1、掌握危險源的基本情況,瞭解發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嚴重程度,搞好現場安全管理;

2、加強職工安全教育和培訓,增強安全意識,嚴禁違規作業;

3、對危險源進行定期檢查和巡迴檢查,隨時掌握動態變化情況,一旦出現危及安全生產的問題,立即採取措施進行處理;

4、制定事故應急處理預案,配備充足、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和工具,每年至少進行1次應急預案演習。

(二)搞好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

鎮安委會要督促有關企業,定期進行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並要根據演習中發現的問題,重點從以下方面對事故應急預案進行檢查、修訂和完善。

八、相關要求

(一)非煤礦山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由鎮安委會負責制定,並根據法律、法規制定、修改和完善和國家、省、市、縣的要求及全鎮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實際,存在的問題或出現的新的情況,及時做進一步修訂、補充、完善,經審定後報鎮政府備案。

(二)對在實施非煤礦山事故應急救援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給予獎勵;對在事故應急救援中失職、瀆職的,依據《國務院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向社會發布非煤礦山生產安全事故預報。

(四)應急預案根據事故的態勢和實施中出現的問題及時進行修訂和補充。

(五)本預案由鎮安委會負責解釋。

(六)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煤礦事故應急預案8

1預案編制的目的和範圍

煤礦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編制的目的就是透過事前計劃和應急措施,充分利用一切可能的力量,在煤礦重大事故發生後,迅速控制事故發展並儘可能排除事故,保護現場人員和場外人員的安全,將事故對人員、財產和環境造成的損失降至最低程度。煤礦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適用範圍就是它在對人、地域、時間以及空間上的效力。也就是說,煤礦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當具有針對性、可操作性、實踐性。在編制預案時一定要明確界定其適用範圍,以確保預防事故的針對性。

2預案的編制步驟

從資料整理到預案的編制、完善,直至形成一個完整有效的煤礦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需要經歷一個多步驟的工作過程,整個過程包括:編制準備;預案編制;審定、實施;預案的演練;預案的修訂與完善5個步驟。

(1)編制準備。在編制準備階段需要做的工作有: ①成立編寫組織機構; ②制定編制計劃; ③蒐集整理資訊; ④初始評估; ⑤危險源辨識與風險評價;⑥能力與資源評估。

(2)預案編制。這是編制預案的重點工作,是一項專業性和系統性很強的工作。預案質量的好壞直接關係到實施的效果,即事故控制和降低事故損失的程度。編寫時按照煤礦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檔案體系,應急響應程序、預案的內容以及預案的級別(六級)和層次(綜合、專項、現場)要求進行編寫。

(3)審定、實施。完成預案編寫以後,要進行科學評價和審覈、審定。編制的預案是否合理,能否達到預期效果,救援過程中是否產生新的危害等,都需要經過有關機構和專家進行評定。而且,預案必須透過審覈、批准、實施,這也是國家有關規定的要求。

(4)預案的演練。爲全面提高應急救援能力,對應急救援人員進行教育、應急訓練和演習是必不可少的工作步驟。應急演練應包括基礎培訓與訓練、專業訓練、戰術訓練及其他訓練等,透過演練、評審,爲預案的完善創造條件。

(5)預案的修訂與完善。修訂與完善是實現煤礦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持續改進的重要步驟。應急預案是煤礦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指導性檔案,同時又具有法規權威性,故必須透過定期或在應急演習、應急救援後對之進行評審,針對煤礦實際情況的變化以及預案中暴露的缺陷,不斷完善和改進應急預案檔案體系。

3預案的編制要求

(1)煤礦事故救援應遵循在預防爲主的前提下,貫徹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區域爲主、煤礦自救與社會救援相結合的原則。

(2)預案編制應分類、分級制定預案內容;上一級預案的編制應以下一級預案爲基礎。

(3)煤礦必須對潛在的重大事故建立應急救援預案。①冒頂、片幫、邊坡滑落和地表塌陷事故; ②重大瓦斯爆炸事故; ③重大煤塵爆炸事故; ④衝擊地壓、重大地質災害、煤與瓦斯突出事故; ⑤重大水災事故; ⑥重大火災(包括自然發火)事故; ⑦重大機電事故; ⑧爆破器材和爆破作業中發生的事故; ⑨粉塵、有毒有害氣體、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有害物質引起的急性危害事故; ⑩其他危害事故。

(4)預案編制應體現科學性、實用性、權威性的編制要求。

(5)預案在編制和實施中不能損害相臨礦井的利益。

(6)預案編制要充分依據煤礦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煤礦安全現狀評價,應急準備與響應能力評估等方面調查、分析的結果。同時要對預案本身在實施過程中可能帶來的風險進行評價。

(7)切實做好預案編制的組織保障工作。

(8)預案要形成一個完整的檔案體系,應包括總預案、程序、說明書(指導書) 、記錄(應急行動的記錄)四級檔案體系。

(9)預案編制完成後要認真履行審覈、批准、發佈、實施、評審、修改等管理程序。

4預案編制的內容及格式煤礦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是針對可能發生的重大事故所需的應急準備和響應行動而制定的指導性檔案。其編制的主要內容爲:方針與原則,應急策劃,應急準備,應急響應,現場恢復,預案管理與評審改進,附件等。預案編制的格式:封面包括標題、單位名稱、預案編號、實施日期、簽發人(簽字) 、公章,目錄,引言、概況,術語、符號和代號,預案內容,附錄,附加說明等。

5結語

透過平煤集團四礦礦井應急救援預案編制與應用的實踐,從預案編制的目的、範圍、步驟、編制要求、編制內容及格式、程序、檔案體系等方面完善了煤礦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編制的原則、方法和要求,指導編制了具有規範性、針對性、實用性的應急救援預案。這些技術性標準對於平煤集團四礦礦井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與應用起到了積極的指導作用,同時對於煤炭行業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與應用也具有一定的借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