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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離婚協議書(通用15篇)

協議書2.18W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協議的使用成爲日常生活的常態,簽訂簽訂協議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那麼相關的協議到底怎麼寫呢?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民政局離婚協議書,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民政局離婚協議書(通用15篇)

民政局離婚協議書1

協議人: 男 漢族 **歲

身份證號:

住所:

協議人: 女 漢族 ** 歲

身份證號:

住所:

男方 與女方 因夫妻感情破裂,自願離婚,經雙方商定,對有關事項達成以下協議:

一、雙方婚生女 由男方撫養。

二、 雙方共同財產分割方案如下:

位於北京市海淀區房屋,歸女方所有。

位於 的房一套歸女方所有。

位於 花園小區房子一套歸男方所有。

三、鑑於女方多年來照顧家庭和撫育女兒,以及未來就業和生活的不可預見問題,男方向女方給付貳拾萬(¥200,000)作爲補償。

雙方各自名下的其它財產歸各自所有。

四、夫妻雙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內無其它共同債權債務;個人名下的債權債務離婚後由各自享有和承擔。

五、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據此辦理協議離婚手續。

六、如產生爭議,由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上述協議事項,雙方保證切實履行;協議內容如有隱瞞、欺騙,責任自負。

男方(簽字): 女方(簽字):

年 月 日

民政局離婚協議書2

離婚協議書,是夫妻雙方因感情破裂、基於雙方自願的情況下籤訂的關於解除婚姻關係相關事宜的經過婚姻登記機關或者法院認可的書面協議。下面是關於離婚協議書民政局樣本的內容,歡迎閱讀!

男方:周___,男,漢族,____年__月__日生,住______,身份證號碼:

女方:呂___,女,漢族,____年__月__日生,住______,身份證號碼:

男方周____與女方呂____於____年__月認識,於__年__月__日在____登記結婚,婚後於__年__月__日生育一兒子/女兒,名______。因____致使夫妻感情破裂,已無和好可能,現經夫妻雙方自願協商達成一致意見,訂立離婚協議如下:

一、男女雙方自願離婚。

二、子女撫養、撫養費及探望權:

兒子/女兒______由女方撫養,隨同女一起生活,撫養費(含託養費、教育費、醫療費)由男方全部負責,男方應於__年__月__日前一次性支付______元給女方作爲女兒的撫養費(/男方每月支付撫養費__元,男方應於每月的1—5日前將女兒的撫養費交到女方手中或指定的____銀行帳號:)。

在不影響孩子學習、生活的情況下,男方可隨時探望女方撫養的孩子。(/男方每星期休息日可探望女兒一次或帶女兒外出遊玩,但是應提前通知女方,女方應保證男方每一週探望的時間不少於一天。)

三、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

(1)存款:雙方名下現有銀行存款共______元,雙方各分一半,爲______元。分配方式:各自名下的存款保持不變,但是男方/女方應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支付 元給女方/男方。

(2)房屋:夫妻共同所有的位於xxx的房地產所有權歸女方所有,__房地產權證的業主姓名變更的手續自離婚後一個月內辦理,男方必須協助女方辦理變更的一切手續,過戶費用由女方負責。女方應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補償房屋差價______元給男方。

(3)其他財產:婚前雙方各自的財產歸各自所有,男女雙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飾歸各自所有(附清單)。

四、債務的處理:

雙方確認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沒有發生任何共同債務,任何一方如對外負有債務的,由負債方自行承擔。(/____方於__年__月__日向____所借債務由__方自行承擔)

五、一方隱瞞或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的責任:

雙方確認夫妻共同財產在上述第三條已作出明確列明。除上述房屋、傢俱、家電及銀行存款外,並無其他財產,任何一方應保證以上所列婚內全部共同財產的真實性。

本協議書財產分割基於上列財產爲基礎。任何一方不得隱瞞、虛報、轉移婚內共同財產或婚前財產。如任何一方有隱瞞、虛報除上述所列財產外的財產,或在簽訂本協議之前__二年內有轉移、抽逃財產的,另一方發現後有權取得對方所隱瞞、虛報、轉移的財產的全部份額,並追究其隱瞞、虛報、轉移財產的法律責任,虛報、轉移、隱瞞方無權分割該財產。

六、經濟幫助及精神賠償:

因女方生活困難,男方同意一次性支付補償經濟幫助金____元給女方。鑑於男方要求離婚的原因,男方應一次性補償女方精神損害費____元。上述男方應支付的款項,均應於__年__月__日前支付完畢。

七、違約責任的約定:

任何一方不按本協議約定期限履行支付款項義務的,應付違約金____元給對方(/按______支付違約金)。

八、協議生效時間的約定:

本協議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記機頒發《離婚證》之日起生效,男、女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九、如本協議生效後在執行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長沙芙蓉區人民法院起訴。

男方:(簽名)

女方:(簽名)

年 月 日

民政局離婚協議書3

男方: ,身份證號:33012 ,住址:蕭山區 街道(身份證地址)。 女方: ,身份證號:330121197住址:蕭山區 街道。

男女雙方於200 年 月 日登記結婚,於2006年 月 2日生兒子。現因夫妻感情破裂,已無和好可能,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雙方共同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 雙方自願離婚。

二、 兒子由男方監護撫養,女方支付撫養費 元/月,一

年一付,每年 月 日前支付,上述款項包括學費、生活費、女方應付至兒子大學畢業。(考慮到通貨膨脹因素每年適當遞增位 %),但如遇兒子重大疾病住院治療或意外傷害等特殊情況需較大開支,由雙方各半承擔;

三、 夫妻共同財產按以下分割:

1、男方一次性支付女方 萬元(該款包括但不限於女方拆遷補償、安置、過渡、獎勵等費用),在雙方辦理離婚登記手續後,當日付清。

2、浙A車輛歸男方所有;

3、現有傢俱、家電等家庭用品全部歸 所有。

4、雙方目前自有現金歸各自所有。

5、

四、 雙方無共同債權、債務。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個人債務由個人承擔,與對方無涉。

五、 女方對兒子享有探視權,男方應積極配合,原則上每月次,

具體時間、方式雙方另行協商。

六、 本協議書一式三份,男女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男方:

民政局離婚協議書4

男方:_________,_________族,_________歲,_________省_________人。

女方:_________,_________族,_________歲,_________省_________人。

男女雙方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結婚,_________年_________月生一女(子)_________,現就離婚事議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遵照執行:

1.男女雙方都同意離婚。

2.婚生女_________跟隨男方_________共同生活,女方_________每月給付生活費_________元,以現金形式月初給付,男方保證女方每月至少可探望女兒一次,時間定爲每月最後一個星期日,由女方負責接送。

3.夫妻共同財產中電視機一臺(_________),冰箱一臺(_________),洗衣機一臺(_________)、組合音響一套、縫紉機一臺歸女方_________所有;組合傢俱一套(牀、牀頭櫃、大衣櫃、梳妝檯)、沙發一套、茶几一個、牀上用品一套、廚具一套(包括鍋、碗、液化汽竈及抽油煙機)歸男方_________所有;各人衣服歸個人所有,個人生活用品(女方首飾、化妝品、男方剃鬚刀等)歸個人所有。無共同債務。

4.夫妻雙方不存在生活困難需要幫助的情況。

5.此協議一式三份,男女雙方各持一份,交婚姻登記機關一份。自雙方簽字後生效。

男方(簽字):_________

女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民政局離婚協議書5

男方:,年齡:,民族:,職業:,身份證號碼:住址:。

女方:,年齡:,民族:,職業:,身份證號碼:住址:。

經商定,達成以下自願離婚協議:

一、雙方自願離婚

男方與女方於年月日在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登記結婚。現因夫妻感情徹底破裂,雙方自願離婚。

二、離婚後子女撫養問題

雙方婚生子女_____由_____方撫養,_____方每月_____日前向_____方支付子女生活費計____元人民幣,直至其_____歲。

子女大學畢業之前的教育費、醫療費由雙方平均分攤,非監護方應在見相關票據後5日內支付,但不排除緊急情況下非監護方的墊付責任。

如果子女對外侵權並承擔賠償責任,由雙方平均分攤。

非監護方探視子女的具體方式爲:

三、夫妻共同財產及分割

夫妻共同財產明細如下:

如果一方持有、控制的夫妻共同財產未在上款列明,一經發現,另一方有權分得該財產的80%。

夫妻共同債務如下:

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如下:

以下財產歸女方所有:

以下財產歸男方所有:

其他特別約定:

夫妻共同債務承擔:

四、本自願離婚協議書一經雙方簽訂即合法成立,經婚姻登記機關登記即具有法律效力。

五、上述自願離婚協議書事項,雙方保證切實履行。因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對外賠償等,延遲支付的一方應按日向全部墊付一方支付未支付金額千分之六的延期違約金。子女監護方阻止非監護方探視或不提供探視機會的,非監護方有權取得監護權,有權要求另一方支付精神損失賠償金,精神損失賠償金金額爲監護方違約行爲發生時的上年度全部收入。

自願離婚協議書當事人:

男方:女方:

年月日年月日

民政局離婚協議書6

男方: ,身份證號:33012 ,住址:蕭山區 街道(身份證地址)。 女方: ,身份證號:XXXXXXXXX7住址:蕭山區 街道。

男女雙方於20xx年 月 日登記結婚,於20xx年 月 2日生兒子。現因夫妻感情破裂,已無和好可能,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雙方共同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 雙方自願離婚。

二、 兒子由男方監護撫養,女方支付撫養費 元/月,一

年一付,每年 月 日前支付,上述款項包括學費、生活費、女方應付至兒子大學畢業。(考慮到通貨膨脹因素每年適當遞增位 %),但如遇兒子重大疾病住院治療或意外傷害等特殊情況需較大開支,由雙方各半承擔;

三、 夫妻共同財產按以下分割:

1、男方一次性支付女方 萬元(該款包括但不限於女方拆遷補償、安置、過渡、獎勵等費用),在雙方辦理離婚登記手續後,當日付清。

2、浙A車輛歸男方所有;

3、現有傢俱、家電等家庭用品全部歸 所有。

4、雙方目前自有現金歸各自所有。

5、

四、 雙方無共同債權、債務。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個人債務由個人承擔,與對方無涉。

五、 女方對兒子享有探視權,男方應積極配合,原則上每月次,具體時間、方式雙方另行協商。

六、 本協議書一式三份,男女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男方:

女方:

年月 日

民政局離婚協議書7

男方: 身份證號碼:

女方: 身份證號碼:

雙方於 年 月在 縣區人民政府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並生有 名婚生女( , 年 月 日出生)

現因雙方性格不合影響共同生活,就自願離婚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雙方自願解除夫妻關係。

二、婚生女 由女方直接撫養。撫養期間,男女雙方共同承擔婚生女的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以及其他重大費用開支,生活費 元/月,計算至18週歲,共計 元,男方一次性於 年 月 日前向女方支付。教育費、醫療費以及其他重大費用開支,男女雙方各承擔50% ,待實際產生後的一個月之內,由男方向女方支付。18週歲後的有關費用日後協商處理。

男方每個月可以探望婚生女,也可以到學校探望,女方有協助的義務(探望需提前2天聯繫,共同居住需提前一週聯繫,共同居住日期以雙方協商爲主),探望權的行使以不影響生活、學業爲準。

女方或男方中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當婚生女面或其他方式灌輸,語言詆譭、仇視或辱罵另一方。應提供積極、健康的氛圍,以利於婚生女身心健康的成長。

三、財產分割

(1)雙方認可婚後個人隨身物品歸個人所有。個人

隨身物品中包含衣物、首飾、個人用品、手機、化妝品等個人專用物品。

(2)夫妻之間共同財產: ,女方取得 所有權,其餘歸男方所有。 >20xx年離婚協議書(最新版)

(3)雙方確認無其它共同債權、無共同債務。

四、離婚後,一方(包括近親屬)不得干擾另一方的生活,不得故意詆譭另一方名譽的行爲,否則承擔違約金 萬元。

五、雙方確認各自都是完全民事行爲能力的人。

六、雙方承諾對該協議書的字詞義非常清楚,並願意完全履行本協議書,不存在受到脅迫、欺詐、誤解情形。

七、本協議書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部門保留一份。在雙方簽字,並經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相應手續後生效。

民政局離婚協議書8

男方姓名:

身份證件號:

戶籍所在地:

女方姓名:

身份證件號:

戶籍所在地:

雙方曾合法辦理結婚登記,現自願離婚。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

一、子女撫養

說明:一般包括(1)子女姓名、性別、出生日期;(2)隨男方或女方生活;(3)另一方行使探望權的方式、時間;(4)另一方支付撫養費用包括生活、教育和醫療等費用的數額、時間、方式、負擔期限,以及期限屆滿後若子女不能獨立生活繼續支付撫養費用等問題。

二、財產處理

共同財產的分割:

說明:(1)共同財產包括房產、交通工具、傢俱、現金和存款、有價證券、公司股份或企業財產份額、牲畜、林木等。(2)分割標的應具體明確,以利於辦理權屬轉移手續:如位於xx市xx街x號x單元x號,產權證書號爲xxx,面積爲xx平方米的房屋;牌照號爲xxx、發動機號爲xxx的汽車;等。(3)財產所有權歸屬應明確:例如房屋歸xxx所有,或者房屋所有權歸xxx;約定房屋等按份共有的,應明確具體份額、分割方式;約定將房屋等贈與未成年子女的,應明確一方如果爲被監護人利益而處理財產是否需要徵得另一方同意;等。(4)約定一方對歸對方所有的房屋等享有使用權的,應明確使用期限、方式。

雙方可以確認屬於一方所有、不進行分割的財產。包括(1)一方的婚前財產;(2)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3)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4)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三、債權、債務分割

說明:應明確債的標的、數量。分割債權的,還應明確債務人,由誰享有債權;分割債務的,應明確債權人,由誰承受債務。

四、其它協商一致的事項:

五、本協議一式三份,男女雙方各持一份,存婚姻登記檔案一份。

說明:離婚後,存婚姻登記檔案的離婚協議書不能要求修改。當事人就子女撫養、財產等產生爭議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達成新協議的,可透過公證的方式確認協議真實性。

男方

女方

××年××月××日

××年××月××日

男女雙方應在登記現場簽字、按指印。協議書已經簽署的,也應在登記現場簽字、按指印確認。

民政局離婚協議書9

男方: ,身份證號: ,住址: 街道(身份證地址)。

女方: ,身份證號: ,住址: 街道。

男女雙方於 年 月 日登記結婚,於 年 月 日生兒子。現因夫妻感情破裂,已無和好可能,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雙方共同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 雙方自願離婚。

二、 兒子 由男方監護撫養,女方支付撫養費 元/月,一年一付,每年 月 日前支付,上述款項包括學費、生活費、女方應付至兒子大學畢業。(考慮到通貨膨脹因素每年適當遞增位 %),但如遇兒子重大疾病住院治療或意外傷害等特殊情況需較大開支,由雙方各半承擔;

三、 夫妻共同財產按以下分割:

1、男方一次性支付女方 萬元(該款包括但不限於女方拆遷補償、安置、過渡、獎勵等費用),在雙方辦理離婚登記手續後,當日付清。

2、 車輛歸男方所有;

3、現有傢俱、家電等家庭用品全部歸所有。

4、雙方目前自有現金歸各自所有。

四、 雙方無共同債權、債務。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個人債務由個人承擔,與對方無涉。

五、 女方對兒子享有探視權,男方應積極配合,原則上每月 次,具體時間、方式雙方另行協商。

六、 本協議書一式三份,男女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男方: 女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民政局離婚協議書10

男方:某某,男,漢族,年月日生,住址,聯繫電話,身份證號碼:

女方:某某,女,漢族,年月日生,住址,聯繫電話,身份證號碼:

男方與女方於年月認識,於年月日在登記結婚,婚後於年月日生育一兒子/女兒,名。因致使夫妻感情破裂,已無和好可能,現經夫妻雙方自願協商達成一致意見,訂立離婚協議如下:

一、男女雙方自願離婚。

二、子女撫養、撫養費及探望權:

兒子/女兒由女方撫養,隨同女方生活,撫養費(含託養費、教育費、醫療費)由男方全部負責,男方應於年月日前一次性支付元給女方作爲女兒的撫養費(/男方每月支付撫養費元,男方應於每月的1-5日前將女兒的撫養費交到女方手中或者指定的xx銀行帳號:)。

在不影響孩子學習、生活的情況下,男方可隨時探望女方撫養的孩子。(/男方每星期休息日可探望女兒一次或者帶女兒外出遊玩,但應提前通知女方,女方應保證男方每週探望的時間不少於一天。)離婚協議漫畫

三、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

⑴存款:雙方名下現有銀行存款共元,雙方各分一半,爲元。分配方式:各自名下的存款保持不變,但男方/女方應於年月日前一次性支付元給女方/男方。

⑵房屋:夫妻共同所有的`位於xxx的房地產所有權歸女方所有,房地產權證的業主姓名變更的手續自離婚後一個月內辦理,男方必須協助女方辦理變更的一切手續,過戶費用由女方負責。女方應於年月日前一次性補償房屋差價元給男方。

⑶其他財產:婚前雙方各自的財產歸各自所有,男女雙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飾歸各自所有(附清單)。

四、債務的處理:

雙方確認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沒有發生任何共同債務,任何一方如對外負有債務的,由負債方自行承擔。(/方於年月日向xxx所借債務由方自行承擔……)

五、一方隱瞞或者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的責任:

雙方確認夫妻共同財產在上述第三條已作出明確列明。除上述房屋、傢俱、家電及銀行存款外,並無其他財產,任何一方應保證以上所列婚內全部共同財產的真實性。

本協議書財產分割基於上列財產爲基礎。任何一方不得隱瞞、虛報、轉移婚內共同財產或者婚前財產。如任何一方有隱瞞、虛報除上述所列財產外的財產,或者在簽訂本協議之前二年內有轉移、抽逃財產的,另一方發現後有權取得對方所隱瞞、虛報、轉移的財產的全部份額,並追究其隱瞞、虛報、轉移財產的法律責任,虛報、轉移、隱瞞方無權分割該財產。

六、經濟幫助及精神賠償:

因女方生活困難,男方同意一次性支付補償經濟幫助金元給女方。鑑於男方要求離婚的原因,男方應一次性補償女方精神損害費元。上述男方應支付的款項,均應於年月日前支付完畢。

七、違約責任的約定:

任何一方不按本協議約定期限履行支付款項義務的,應付違約金元給對方(/按支付違約金)。

八、協議生效時間的約定:

本協議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記機關頒發《離婚證》之日起生效,男、女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九、如本協議生效後在執行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xxx人民法院起訴。

  男方:女方:

  簽名:簽名:

  年月日年月日

民政局離婚協議書11

根據《婚姻登記工作暫行規範》第六章離婚登記的規定,當事人辦理離婚登記手續時應當持有離婚協議書,協議書中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離婚協議書內容至少應包括:⑴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⑵子女撫養;⑶財產處理;⑷債務處理。

[範文]

男方: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出生,民族:___族,工作單位:_________,現住址: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出生,民族:___族,工作單位:_________,現住址:_________。

雙方於 ___年___月___日在___市___城區(縣)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門登記結婚,現因_________(注:指感情不和等)的原因,自願離婚,經雙方協商一致,對有關事項,依《婚姻法》的規定達成如下協議:

一、男方_________與女方_________自願離婚。

二、子女的撫養:

1、雙方於___年___月___日生育有一兒子/女兒,取名:_________,離婚後兒子/女兒隨男方/女方直接撫養生活,由女方/男方每月給付撫養費(包括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_________元,在每月___號前付清,直到孩子完成高中教育階段止。高中教育階段之後的有關費用雙方日後重新協商。

2、男方/女方(注:指未直接撫養的一方)可在每月的第___周星期六起至週日接兒子/女兒隨其生活或娛樂。如臨時或節假日的探望,可提前一天由雙方協商,達成一致後可按協商的辦法進行探望。兒子/女兒十週歲以上時,探望權的行使應尊重兒子/女兒的意見,不可強行按本協議執行。

三、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

1、房產:a夫妻雙方婚後購有坐落在___路___號___小區___棟___單元___號的樓房一套,登記在男方/女方(或雙方)名下,屬夫妻共有財產。離婚後,該套房屋歸男方/女方所有(注:包括房內裝修內附屬設施及相關配套設施),雙方相互配合辦理產權變更登記手續。因辦理產權變更登記手續所應支付的一切稅費等均由男方/女方承擔。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給予另一方經濟補償人民幣_________元,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___日內付清。

b夫妻雙方婚後購有坐落在___路___號___小區___棟___單元___號的樓房一套,購房時以男方/女方爲主貸人向___銀行按揭貸款購買,首付及按揭還款都來源於夫妻共有存款,該房屬夫妻共有財產。離婚後,該套房屋歸男方/女方所有(注:包括房內裝修內附屬設施及相關配套設施),雙方相互配合辦理產權變更登記及辦理貸款主貸人變更手續。因辦理產權變更登記及辦理貸款主貸人變更手續所應支付的一切稅費等均由男方/女方承擔。取得房屋所有權

的一方給予另一方經濟補償人民幣_________元,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___內付清。

夫妻共有房屋內的家用電器及傢俱等等(見清單),雙方同意作價_________萬元,歸男方/女方所有,取得的一方給予另一方經濟補償人民幣_________元,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___內付清。

2、機動車輛:___年___月___日購有___牌汽車一輛,離婚後歸男方/女方所有,取得的一方給予另一方經濟補償人民幣_________元,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___內付清。

3、股權、股票、債券等:(如前述 依協議詳定)

4、債權與債務:(如前述 依協議詳定)

5、雙方各自名下的其它私人財產(如首飾、衣服等)歸各自所有。

四、離婚後住房的安排:

男方住:__________________

女方住:__________________

五、其他協議事項: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協議事項,雙方保證切實履行;協議內容如有隱瞞、欺騙、責任自負。

立協議人:

男方:_________(簽章) 女方:_________(簽章)

___年___月___日

(本協議一式三份,當事人雙方各執一份,交婚姻登記機關存檔備案一份)

【擴展閱讀】

在書寫符合民政局對離婚協議書時,要注意以下幾項內容:

1、民政局對離婚協議書在內容上的規範:

(1)、明確表示雙方自願離婚;(2)、協議內容爲雙方自願達成;(3)、有對子女撫養、財產和債務的一致處理意見。

2、民政局對離婚協議書的形式要求:

(1)、使用A4紙張、藍黑墨水筆或

者黑色簽字筆書寫或打印;(2)、提交一式三份離婚協議書並在婚姻登記員面前簽名;(3)、協議內容應當清晰可辨,不得塗改。

3、民政局對離婚協議書的合法有效的規定:

(1)、協議約定內容不得違法國家法律法規;(2)、協議約定內容不得侵犯第三人合法權益;(3)、協議約定內容不得剝奪或者限制一方合法權利。

4、民政局對離婚協議書的存檔要求:

雙方當事人要準備三分離婚協議書,一份交給離婚協議書婚姻登記機關當地民政局存檔一份,雙方當事人各持一份。

民政局離婚協議書12

甲方(男方)

姓名:

身份證號:

通訊地址:

聯繫電話:

乙方(女方)

姓名:

身份證號:

通訊地址:

聯繫電話:

男女雙方於年月日在民政局(辦)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年月日生育一子。因協議人雙方性格不合,夫妻感情破裂,無法繼續共同生活,已無和好可能。現雙方就自願離婚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男女雙方自願離婚。

二、兒子由女方撫養,由男方每月給付撫養費元,在每月號前付清;直至付到成年爲止。

在不影響孩子學習、生活的情況下,男方可隨時探望女方撫養的孩子。

三、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

⑴存款:雙方名下現有銀行存款共元,雙方各分一半,爲元。分配方式:各自名下的存款保持不變,但男方/女方應於年月日前一次性支付元給女方/男方。

⑵房屋:夫妻共同所有的位於XXX的房地產所有權歸女方所有,房地產權證的業主姓名變更的手續自離婚後一個月內辦理,男方必須協助女方辦理變更的一切手續,過戶費用由女方負責。女方應於年月日前一次性補償房屋差價元給男方。

⑶其他財產:婚前雙方各自的財產歸各自所有,男女雙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飾歸各自所有(附清單)。

四、債務的處理:

雙方確認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沒有發生任何共同債務,任何一方如對外負有債務的,由負債方自行承擔。(/方於年月日向XXX所借債務由方自行承擔……)

五、一方隱瞞或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的責任:

雙方確認夫妻共同財產在上述第三條已作出明確列明。除上述房屋、傢俱、家電及銀行存款外,並無其他財產,任何一方應保證以上所列婚內全部共同財產的真實性。

本協議書財產分割基於上列財產爲基礎。任何一方不得隱瞞、虛報、轉移婚內共同財產或婚前財產。如任何一方有隱瞞、虛報除上述所列財產外的財產,或在簽訂本協議之前二年內有轉移、抽逃財產的,另一方發現後有權取得對方所隱瞞、虛報、轉移的財產的全部份額,並追究其隱瞞、虛報、轉移財產的法律責任,虛報、轉移、隱瞞方無權分割該財產。

六、經濟幫助及精神賠償:

因女方生活困難,男方同意一次性支付補償經濟幫助金元給女方。鑑於男方要求離婚的原因,男方應一次性補償女方精神損害費元。上述男方應支付的款項,均應於年月日前支付完畢。

七、違約責任的約定:

任何一方不按本協議約定期限履行支付款項義務的,應付違約金元給對方(/按支付違約金)。

八、協議生效時間的約定:

本協議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記機關頒發《離婚證》之日起生效,男、女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九、如本協議生效後在執行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XXX人民法院起訴。

男方(本人簽字並按手印):

時間:

女方(本人簽字並按手印):

時間:

民政局離婚協議書13

男方: ,身份證號:33012 ,住址:蕭山區 街道(身份證地址)。 女方: ,身份證號:330121197住址:蕭山區 街道。

男女雙方於200 年 月 日登記結婚,於2006年 月 2日生兒子。現因夫妻感情破裂,已無和好可能,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雙方共同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 雙方自願離婚。

二、 兒子由男方監護撫養,女方支付撫養費 元/月,一年一付,每年 月 日前支付,上述款項包括學費、生活費、女方應付至兒子大學畢業。通貨膨脹因素每年適當遞增位 %),但如遇兒子重大疾病住院治療或意外傷害等特殊情況需較大開支,由雙方各半承擔;

三、 夫妻共同財產按以下分割:

1、男方一次性支付女方 萬元(該款包括但不限於女方拆遷補償、安置、過渡、獎勵等費用),在雙方辦理離婚登記手續後,當日付清。

2、浙A車輛歸男方所有;

3、現有傢俱、家電等家庭用品全部歸 所有。

4、雙方目前自有現金歸各自所有。

四、 雙方無共同債權、債務。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個人債務由個人承對方無涉。

五、 女方對兒子享有探視權,男方應積極配合,原則上每月次,

具體時間、方式雙方另行協商。

六、 本協議書一式三份,男女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男方:年月 日

女方:年月 日

民政局離婚協議書14

協議人(男方): 身份證號:

協議人(女方): 身份證號:

協議人爲明確婚前婚後雙方財產所有權、債權債務承擔及其他與財產權益相關的法律事宜,經雙方平等自願協商,特作如下協議:

一、雙方婚前各自名下的財產,不論雙方在訂立本協議後是否結婚,均歸各自所有,另一方無論在任何條件下,均無權主張分割。

截止到協議簽訂時,男方名下已有的婚前財產包括但不限於以下財產:

(一)不動產:

(二)動產:

截止到協議簽訂時,女方名下已有的婚前財產,包括但不限於以下財產:

(一)不動產:

(二)動產:

二、協議人雙方婚後實行財產分別制,即婚後各自的財產收入、所得、購置的動產、不動產歸各自所有,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婚後取得的:

以上一方財產所得另一方無權以“夫妻共同財產”爲由主張分割,完全由取得一方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行使完全財產所有權。基於一方名義購得的財產所附權利義務完全由一方享有和承擔,與另外一方無關。如在以一方名義購置不動產時,可由一方以自己名義簽訂買賣合同及貸款,該不動產所有權利義務以及產權完全由一方享有和承擔,與另一方無關,若有必要,另一方有義務協助購買方辦理抵押貸款手續。一方婚前婚後的房屋貸款還貸部分,另一方不得再作爲共同財產予以分割。

三、婚前婚後,雙方各自的債權債務由各自享有和承擔。若在婚後借債,任何一方在形成債務時,有向債權人告知“夫妻婚內財產分別制”的義務,即明確告知債權人,所借財物還債責任僅由借款借物人一人承擔,與配偶無關,配偶不承擔連帶責任,並保證債權人在知悉此事實前提下出借財物,否則,若由於保護善意第三人利益原因,致使非借款借物一方承擔連帶責任時,出借方應按另一方承擔和履行連帶義務的雙倍向另一方支付補償金。

四、爲保證雙方婚後共同生活所需經濟支援,雙方婚後可就夫妻共同財產的範圍、用於存放共同財產的銀行帳戶等事項進行書面約定,該書面約定作爲本協議的附件,同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五、雙方所生子女的開支由雙方承擔,具體承擔的數額和比例可由雙方在子女出生後另行書面約定。該書面約定作爲本協議的附件,同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六、本協議雖名爲“婚前財產約定協議”,但不影響協議中關於子女撫養、婚後財產處理等本協議約定相關事宜的效力。

七、在履行本協議的過程中若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向本協議簽訂地的法院起訴。

八、本協議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存檔一份,自雙方簽字後生效。

漳州市辦理離婚證注意事項有以下幾點:

一、離婚前,請慎重考慮夫妻感情是否確已徹底破裂。

二、從法律角度,夫妻共同財產是各半分割,不因一方存在過錯而少分或不分。

三、離婚協議以登記離婚爲生效要件,如果未辦理離婚登記手續,雙方已經簽字的離婚協議中有關財產約定不具有法律效力。

四、爲避免登記離婚後解決遣留問題的麻煩,建議離婚協議書由律師代爲起草與審查。

五、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雙方當事人系合法登記的夫妻,其結婚登記是在中國內地辦理或中國駐外領事館辦理的;

二、雙方當事人離婚是完全自願的;對於一方要求離婚的,登記機關不予辦理;

三、雙方當事人對子女撫養、夫妻一方生活困難的經濟幫助、財產和債務處理等事項達成協議;

四、一方或雙方當事人的戶口是本轄區內的常住戶口;

五、申請離婚登記的雙方當事人必須同時到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不得委託他人代理;雙方當事人或一方爲限制民事行爲能力或無民事行爲能力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受理。

注:辦理離婚需要攜帶的證件有:雙方當事人戶口簿(或戶籍證明)、身份證(身份證與戶口簿上的姓名、出生年月日應相一致,否則先到有關部門更正,身份證在有效期內)、結婚證及雙方各2張二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辦理條件

1、雙方自願離婚;

2、雙方具備完全民事行爲能力(無精神病史和智力低下等情形);

3、已對子女撫養、財產分割及債務處理等問題達成一致意見。

4、一方或雙方當事人的戶口是轄區內常住戶口。

5、需雙方共同到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

辦理材料

1、雙方戶口簿原件、雙方身份證原件;

2、結婚證:本人結婚證原件;

3、離婚協議書:一式三份離婚協議書。

4、當事人各提交2張2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辦理流程

1、受理:雙方當事人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登記機關提供);婚姻登記員監誓並簽名。

2、審查:審查證件、證明材料是否齊全、規範、有效; 詢問相關情況。

3、登記:符合離婚條件的,當場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不符合離婚條件的,不予登記並當場向當事人說明理由。

辦理地點

薌城區民政局

地址:薌城區鍾法路6號

聯繫電話:0596-2662735

龍文區民政局

地址:龍文南路區政府大樓3樓

聯繫電話:0596-2128822

雲霄縣民政局

地址:雲霄縣雲陵鎮汀仔洋舊振雲大酒店2樓

聯繫電話:0596-8519506

漳浦縣民政局

地址:漳浦縣綏安鎮青年路原國稅大樓2層

聯繫電話:0596-3225145

詔安縣民政局

地址:詔安縣南詔鎮光良街良峯路縣政府大院內

聯繫電話:0596-3323962

長泰縣民政局

地址:長泰縣解放路84號

聯繫電話:0596-8322072

東山縣民政局

地址:東山縣西埔鎮經濟技術開發區鹽務局5樓

聯繫電話:0596-5839236

南靖縣民政局

地址:南靖縣人民路山城鎮政府附近

聯繫電話:0596-7822561

平和縣民政局

地址:平和縣小溪鎮政府大院內

聯繫電話:0596-5232362

華安縣民政局

地址:華安縣華豐鎮靖河路24號

聯繫電話:0596-7362181

龍海市民政局

地址:龍海市石碼鎮大埕28號

聯繫電話:0596-6522715

民政局離婚協議書15

男方: ,身份證號:33012 ,住址:蕭山區 街道(身份證地址)。 女方: ,身份證號:330121197住址:蕭山區 街道。

男女雙方於20 年 月 日登記結婚,於2006年 月 2日生兒子。現因夫妻感情破裂,已無和好可能,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雙方共同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 雙方自願離婚。

二、 兒子由男方監護撫養,女方支付撫養費 元/月,一年一付,每年 月 日前支付,上述款項包括學費、生活費、女方應付至兒子大學畢業。(考慮到通貨膨脹因素每年適當遞增位 %),但如遇兒子重大疾病住院治療或意外傷害等特殊情況需較大開支,由雙方各半承擔;

三、 夫妻共同財產按以下分割:

1、男方一次性支付女方 萬元(該款包括但不限於女方拆遷補償、安置、過渡、獎勵等費用),在雙方辦理離婚登記手續後,當日付清。

2、浙A車輛歸男方所有;

3、現有傢俱、家電等家庭用品全部歸 所有。

4、雙方目前自有現金歸各自所有。

四、 雙方無共同債權、債務。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個人債務由個人承擔,與對方無涉。

五、 女方對兒子享有探視權,男方應積極配合,原則上每月次,具體時間、方式雙方另行協商。

六、 本協議書一式三份,男女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男方:

月 日

女方:年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