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文谷

位置:首頁 > 實用範文 > 協議書

離婚民政局離婚協議書四篇

協議書3.04W

現如今,協議書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簽訂協議書可以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那麼寫協議書真的很難嗎?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離婚民政局離婚協議書4篇,歡迎大家分享。

離婚民政局離婚協議書四篇

離婚民政局離婚協議書 篇1

男方: 身份證號碼:

女方: 身份證號碼:

雙方於 年 月在 縣區人民政府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並生有 名婚生女( , 年 月 日出生)

現因雙方性格不合影響共同生活,就自願離婚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雙方自願解除夫妻關係。

二、婚生女 由女方直接撫養。撫養期間,男女雙方共同承擔婚生女的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以及其他重大費用開支,生活費 元/月,計算至18週歲,共計 元,男方一次性於 年 月 日前向女方支付。教育費、醫療費以及其他重大費用開支,男女雙方各承擔50% ,待實際產生後的一個月之內,由男方向女方支付。18週歲後的有關費用日後協商處理。

男方每個月可以探望婚生女,也可以到學校探望,女方有協助的義務(探望需提前2天聯繫,共同居住需提前一週聯繫,共同居住日期以雙方協商爲主),探望權的行使以不影響生活、學業爲準。

女方或男方中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當婚生女面或其他方式灌輸,語言詆譭、仇視或辱罵另一方。應提供積極、健康的氛圍,以利於婚生女身心健康的成長。

三、財產分割

(1)雙方認可婚後個人隨身物品歸個人所有。個人隨身物品中包含衣物、首飾、個人用品、手機、化妝品等個人專用物品。

(2)夫妻之間共同財產: ,女方取得 所有權,其餘歸男方所有。

(3)雙方確認無其它共同債權、無共同債務。

四、離婚後,一方(包括近親屬)不得干擾另一方的'生活,不得故意詆譭另一方名譽的行爲,否則承擔違約金 萬元。

五、雙方確認各自都是完全民事行爲能力的人。

六、雙方承諾對該協議書的字詞義非常清楚,並願意完全履行本協議書,不存在受到脅迫、欺詐、誤解情形。

七、本協議書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部門保留一份。在雙方簽字,並經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相應手續後生效。

離婚民政局離婚協議書 篇2

男方: ,身份證號:33012 ,住址:蕭山區 街道(身份證地址)。 女方: ,身份證號:330121197住址:蕭山區 街道。

男女雙方於200 年 月 日登記結婚,於2006年 月 2日生兒子。現因夫妻感情破裂,已無和好可能,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雙方共同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 雙方自願離婚。

二、 兒子由男方監護撫養,女方支付撫養費 元/月,一

年一付,每年 月 日前支付,上述款項包括學費、生活費、女方應付至兒子大學畢業。(考慮到通貨膨脹因素每年適當遞增位 %),但如遇兒子重大疾病住院治療或意外傷害等特殊情況需較大開支,由雙方各半承擔;

三、 夫妻共同財產按以下分割:

1、男方一次性支付女方 萬元(該款包括但不限於女方拆遷補償、安置、過渡、獎勵等費用),在雙方辦理離婚登記手續後,當日付清。

2、浙A車輛歸男方所有;

3、現有傢俱、家電等家庭用品全部歸 所有。

4、雙方目前自有現金歸各自所有。

5、

四、 雙方無共同債權、債務。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個人債務由個人承擔,與對方無涉。

五、 女方對兒子享有探視權,男方應積極配合,原則上每月次,

具體時間、方式雙方另行協商。

六、 本協議書一式三份,男女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男方:

離婚民政局離婚協議書 篇3

男方: ,身份證號: ,住址: 區 街道(身份證地址)。

女方: ,身份證號: ,住址: 區 街道。

男女雙方於年月日登記結婚,於年月日生兒子。現因夫妻感情破裂,已無和好可能,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雙方共同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 雙方自願離婚。

二、兒子由男方監護撫養,女方支付撫養費元/月,一年一付,每年 月 日前支付,上述款項包括學費、生活費、女方應付至兒子大學畢業。(考慮到通貨膨脹因素每年適當遞增位%),但如遇兒子重大疾病住院治療或意外傷害等特殊情況需較大開支,由雙方各半承擔;

三、 夫妻共同財產按以下分割:

1、男方一次性支付女方 萬元(該款包括但不限於女方拆遷補償、安置、過渡、獎勵等費用),在雙方辦理離婚登記手續後,當日付清。

2、車輛歸男方所有;

3、現有傢俱、家電等家庭用品全部歸 所有。

4、雙方目前自有現金歸各自所有。

四、 雙方無共同債權、債務。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個人債務由個人承擔,與對方無涉。

五、 女方對兒子享有探視權,男方應積極配合,原則上每月 次,具體時間、方式雙方另行協商。

六、 本協議書一式三份,男女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男方:

女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離婚民政局離婚協議書 篇4

男方: ,身份證號: ,住址: 區 街道(身份證地址)。

女方: ,身份證號: ,住址: 區 街道。

男女雙方於 年月日登記結婚,於年月日生兒子。現因夫妻感情破裂,已無和好可能,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雙方共同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 雙方自願離婚。

二、 兒子由男方監護撫養,女方支付撫養費元/月,一年一付,每年月日前支付,上述款項包括學費、生活費、女方應付至兒子大學畢業。(考慮到通貨膨脹因素每年適當遞增位%),但如遇兒子重大疾病住院治療或意外傷害等特殊情況需較大開支,由雙方各半承擔;

三、 夫妻共同財產按以下分割:

1、男方一次性支付女方 萬元(該款包括但不限於女方拆遷補償、安置、過渡、獎勵等費用),在雙方辦理離婚登記手續後,當日付清。

2、車輛歸男方所有;

3、現有傢俱、家電等家庭用品全部歸 所有。

4、雙方目前自有現金歸各自所有。

四、 雙方無共同債權、債務。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個人債務由個人承擔,與對方無涉。

五、 女方對兒子享有探視權,男方應積極配合,原則上每月 次,具體時間、方式雙方另行協商。

六、 本協議書一式三份,男女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男方:女方:年 月 日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