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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股協議書錦集六篇

協議書2.63W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協議,簽訂協議能夠較爲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爲。想寫協議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乾股協議書6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乾股協議書錦集六篇

乾股協議書 篇1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鑑於乙方以往在旅遊行業的優秀工作業績,爲了激勵乙方更好的工作,也爲了使甲、乙雙方進一步提高經濟效益,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雙方同意甲方以乾股的方式對乙方的工作進行獎勵和激勵。爲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特訂立以下協議:

1.定義,除非本合同條款或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用語含義如下:

1.1 乾股:指擁有者不是甲方在工商註冊登記的實際股東,乾股的擁有者僅享有參與(公司)年終淨利潤的分配權,而無所有權和其他權利,不得轉讓和繼承。

1.2 分紅:指甲方年終稅後可分配的淨利潤。

2. 分配方式:

2.1 甲方在協議期限內,每年分配給乙方共20%的乾股,即甲方將年終稅後淨利潤的20%分配給乙方。

2.2 甲方按以上方式分配的前提爲甲方年終稅後有可分配的淨利潤,如果當年虧損則沒有分紅。

2.3 在確定乙方可得分紅的個工作日內,甲方應無條件將乙方可得分紅全額支付給乙方。

2.4 乙方取得的虛擬股份分紅,以人民幣形式支付,除非乙方同意,否則甲方不得以其它任何形式支付。

2.5 乙方取得的甲方乾股分紅比例,由甲乙雙方簽字確認,產生法律效力;乙方取得的該乾股分紅比例,沒有任何實際股份作爲分紅依據,即乙方按上述比例分紅,僅僅是甲方的單方面獎勵,與股權無關;乙方不能據此認爲在甲方有相應20%的股權,不得以此乾股對外作爲在甲方擁有資產的依據;乙方亦不能以其乾股要求甲方折成現金退出或要求甲方收購。

2.6 乙方提前終止與甲方的勞動關係或者乙方違反勞動合同或甲方的規章

制度而被甲方解職的,或者其他任何因爲甲方或乙方原因而使乙方離職的,基於本協議的獎勵性質,雙方認可:如前一年已進行了分紅,前一年的分紅不用退還;當年的分紅截止到解除合同當月計算出平均值,乘以當年乙方工作的月份爲當年最終分紅利潤。

2.7 簽訂本協議不影響甲方和乙方的正常勞動關係,乙方在獲得甲方授予的乾股同時,仍然按照甲乙雙方約定的待遇領取勞動報酬。

3. 權利義務:

3.1 乙方無需進行實物、土地使用權、貨幣、有價證券等的投入。

3.2 乙方需保證勝任並積極完成甲方的工作,積極努力爲甲方創造利潤。

3.3 乙方在甲方處工作期間,不得在其他任何地方自行從事或爲他人從事與甲方構成競爭的業務。

3.4 甲乙雙方對甲方的盈虧狀況進行監督,每月一小節,每季度中結,年終總結,以統計出實際可分配的稅後淨利潤。乙方對甲方所報的合理開支應充分尊重,予以認可,若有遺漏,允許甲方在分配之前補充。年終稅後可分配的淨利潤經甲乙雙方簽字認可。

4. 協議期限:

4.1 本協議期限爲於並於年月日屆滿。

4.2 協議到期終止後,甲乙雙方協商決定是否簽署新的虛擬乾股分紅協議。

5. 協議解除情形。

5.1 因乙方工作不稱職或損害甲方利益的前提下,甲方有權依法提出解除雙方勞動關係並終止本協議。

5.2 乙方在本協議期限未滿前因個人原因提出解除勞動關係,並經甲方同意的,雙方可解除勞動關係,本協議同時終止。

5.3 除以上5.1、5.2條規定外,在任何情況下,甲乙雙方的勞動關係解除,本協議也隨之終止。協議終止後的其他事項按本協議2.6條的規定處理。

5.4 本協議終止後,本協議第6條的規定甲、乙雙方仍須遵守。

6.保密義務。

乙方對本協議的內容承擔保密義務,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本協議中乙方所得虛擬股以及分紅等情況,除非事先徵得甲方的許可。

7.爭議的解決。

因本協議引起的相關爭議,雙方應爭取友好協商解決。如雙方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8.其他規定。

8.1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8.2 本協議不得以口頭方式修改,而須以雙方簽署書面檔案的方式修改。

8.3 本合同以中文寫就,正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兩份。

(以下無正文)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年月日

乾股協議書 篇2

甲方:…教授、…教授(××大學××學院現聘)

乙方: (公司)

第一條 合作宗旨和目的:爲了促進高科技生物技術的推廣應用,推動高技術農業產業化經營和上市工作,現甲方和乙方充分利用其科技優勢、投資優勢、融資優勢和品牌優勢,共同進行涉及良種牛的胚胎技術的開發和應用推廣工作,共同成立生物技術研究所。

第二條 擬成立研究所的基本情況爲:

(一)研究所名稱:

(二)組織形式:企業法人

(三)註冊資金:××萬元

(四)註冊地:××市××路××大廈××樓

(五)法定代表人:

(六)職能和經營範圍:爲××公司進行配套的×××牛和其他良種牛進行胚胎技術開發推廣應用。

第三條 甲方出資條 件及享有的權益條 件約定如下:

(一)甲方勿需進行實物、土地使用權、貨幣、有價證券的投入。

(二)甲方以其專有的技術投入研究所,如系專利或專利技術則需辦理產權轉移手續。

(三)乙方同意甲方技術折成研究所股份××%,即乙方擁有研究所的××%的股權。

(四)甲方投入的技術必須達到以下條 件:1 2 3 。

(五)如甲方的技術無法辦理產權轉移手續,則甲方需爲研究所工作滿三年以上纔可以擁有本條 第三款規定的完全股權,否則,依年份的長短計算,即甲方在研究所工作第一年爲實現股權擁有率比例爲研究所總股權的1/3,第二,第三年依此類推,末滿一年以實際月份計算。

(六)甲方每工作滿一年,於該年的會計年度束的最後兩天可以依據其擁有的××%的股份權享有研究所的利潤分成,如不參加研究工作或拒絕參加工作則不能參與分成。

第四條 乙方以現金××萬元出資,佔有研究所××%的股份。如果甲方根據本協議第三條 (五)項規定,乙方擁有甲方依約減少的股份。乙方××萬元註冊資金於××××年××月××日到位。

第五條 甲方根據勤勉原則以其擁有的技術爲研究所工作。甲方到研究所工作的基本要求爲:

(一)組織胚胎技術的研究開發工作,以便能夠適應甲方經營生產的需要:

(二)組織乙方爲研究所招聘的技術人員進行相關技術的培訓工作,使其掌握相關技術(3年內完成);

(三)甲方在經營生產中需積極配合乙方;

(四)甲方擁有的技術描寫爲:1 2 3 。

第六條 乙方擬將乙方公司上市,如乙方公司能夠上市,乙方也同意將公司股份的lO%送給甲方參股的研究所;如乙方公司未能申請上市,乙方也同意依前述比例贈送股份給研究所;甲方根據其在研究所持有股權比例享有相關權利。

乙方將本條 規定lO%的公司股權贈送給研究所,需甲方達到以下條 件,否則,乙方無需承擔上述義務:

(一)甲方必須爲研究所工作滿3年,實現乙方擁有總股權的5%,滿6年後,實現擁有總股權的10%。

(二)甲方由乙方聘任爲研究所的主任,副主任由乙方委託,主任缺位工作時,由副主任行使主任之職。前述工作的年限以聘書爲準。聘任的工作爲本協議第一條 規定之內容。

第七條 甲乙雙方同意研究所租用乙方的場地爲工作場地,乙方以市場價格爲準收取租金。

第八條 乙方負責研究所的成立註冊事宜。研究所最遲不得遲於××××年××月××日註冊成立。

第九條 研究所爲營利性機構。甲乙雙方對研究所的分紅根據《公司法》的舍計制度執行。

第十條 研究所的會計由乙方委派,出納由雙方共同聘任。乙方有責任要求其委派的會計每月出一份研究所的會計報表供甲方查閱。

第十一條 當本協議第六條 規定和條 件滿足之後,乙方必須依法對研究所進行分紅和依法享有相關的股東權益(以整體的研究所作爲股東)。

第十二條 研究所股份的轉讓需股東全體同意。乙方不能在五年內要求退股或轉讓研究所的股份。

第十三條 甲方不能以其技術乾股要求研究所或乙方折成現金退出或要求乙方強制收購。

第十四條 甲方不得從事下列工作和進行其他同業競爭:

(一)不得利用其技術和其他機構進行合作或進行盈利性的工作;

(二)甲方不得免費爲其他盈利性機構進行相關技術性工作。

第十五條 違約責任:任何一方違約將支付守約方lO萬元的違約金。

第十六條 糾紛的解決途徑:出現糾紛,任何一方均可在××市各級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 本協議於××××年××月××日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地址: 地址:

代表: 代表: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年 ××月××日

乾股協議書 篇3

甲方:(公司名稱)

乙方:(員工姓名),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乙方以往對甲方開辦的益,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雙方同意甲方以虛擬股(乾股)的方式對乙方的工作進行獎勵和激勵。爲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特訂立以下協議:,

第一條 定義

1.1 公司股份:甲方公司在___________工商部門登記註冊,資本金總額爲人民幣_______萬元。現暫按

照每股人民幣【壹】元計算,公司總股份數共計_____股。

1.2 乾股:甲方公司及創始股東授予乙方員工本協議約定比例或數量的股份,乙方無需實際出資,在合

同關係存續期間,享有該股份比例項下的公司經營業績分紅權。該股份性質不屬於進行工商登記的資本股份,不享有股東比例項下對應的公司資產權益,不享有表決、同比增資、資產分配、公司清算等資本股份權利,不能轉讓與繼承。

1.3 分紅:指甲方公司根據《公司法》、《章程》以及財務稅務規定,按照財務年度覈算下來的公司稅後淨利潤。該淨利潤作爲分紅分配時,應保留公司業務發展的足夠現金流。

1.4 員工股東:指按照本協議享受乾股分紅的甲方員工。期權股權激勵:指公司在條件成熟時,在本乾股協議實施的基礎上,由模擬股份過渡至資本股份的股權激勵。在該方案下,員工股東實現和享有資本意義項下的股份權利。

第二條 乙方乾股

2.1 甲方授予乙方___%的乾股,即_____股(數)。

2.2 乙方持有上述乾股,僅在乙方與甲方之間合同關係存續期間有效。乙方離職時,協議自動終止,乙方不再享有本協議項下乾股權利。

2.3 乙方享有該股份比例下的公司經營業績分紅權利,但無其他資本股份項下的股東權利。與此對應,如甲方公司未能實現盈利,將不進行分紅;而乙方作爲乾股股東也無需承擔以自有資金填補公司虧損的資本股東義務。

2.4 乙方不享有股份比例下的公司資產權益和相應的分配清算權利,包括固定、無形資產及升值。

第三條 分紅覈算、領取

3.1 每財務年度的分紅覈算,將在下年度的四(4)月份之前完成。

3.2 爲保障公司現金流正常,分紅款將分兩次領取:50%在下年度4月份覈算完畢後一起發放;50%與下年度年終獎(或12月份)一起發放。

3.3 乙方確認,該分紅款爲本協議項下的乾股分紅。

第四條 雙方權利與義務

4.1 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分配乙方乾股股份比例和數量,並根據公司發展情況、乙方工作業績等做出相應調整。

(2)在乙方違反本協議時,甲方有權提前解除合同,收回乾股股份。

4.2 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獲得乾股無需進行貨幣、實物、土地使用權等的實際投入。

(2)乙方有權根據本協議享受乾股分紅。

(3)乙方需較非員工股東更加勤勉盡責,帶頭遵守、尊重甲方公司各項規章制度,維護甲方公司利益和商譽。

(4)乙方不得泄漏甲方公司客戶名單、技術資訊等商業祕密,不得收受商業賄賂或回扣,或以其他形式侵佔、損害公司利益和商譽。乙方在本協議期間及終止後二(2)年內不得在與甲方生產同類產品、經營同類業務或有其他競爭關係的用人單位任職,也不得自己生產、經營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同類產品或經營同類業務。否則,甲方公司有權要求退還全部分紅款,並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第五條 協議期限、終止與解除

5.1 本協議期限爲_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5.2 本協議於到期日自動終止,除非雙方在到期日前15日內簽署書面協議,對本協議期限進行續期。

5.3 存在以下情形時,甲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協議,無償收回股權,取消當年分紅:

(1)合同協議關係解除或終止的,包括但不限於辭職、離職、被甲方解聘等;

(2)乙方違反法律法規,或嚴重違反公司章程或規章制度、保密協議、公司決定等對乙方有約束力的檔案的;

(3)違反本協議第4.2條第(4)項保密義務、廉潔義務及竟業限制義務的;

(4)其他嚴重損害甲方利益或商譽的行爲。 如發生上述(2)、(3)、(4)項,甲方另有權要求乙方返還已分配的分紅款,並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第六條 爭議解決

與本協議有關或因本協議引起的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交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七條 通知與送達

7.1 協議雙方有效通訊地址與聯繫方式

(1)甲方有效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電子郵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有效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電子郵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2 雙方有關協議履行過程中的書面檔案或通知,以及相關司法文書、法律檔案等均應按照上述通訊地址或聯繫方式送達。如有變更應提前30日書面通知對方。否則,按照上述地址或方式寄送,均視爲有效送達且不得異議。

第八條 其他

8.1 本協議未盡內容,雙方友好協商,以書面補充協議的形式另行簽署;

8.2透過一年的磨合,乙方可以以現金形式入股甲方,成爲甲方實際註冊股東;

8.3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於_____年___月____日簽訂於佛山市。

甲方: (蓋章) 乙方:(簽字)

乾股協議書 篇4

甲方:

乙方:

鑑於:

一、甲方出於對餐飲長期發展的考慮,爲激勵人才,增強責任感,以拓展市場,發展業務,經餐飲股東會、董事會研究決定,同意以讓渡部分乾股(分紅權)的方式作爲對乙方的激勵措施;

三、乙方經甲方聘請,願意擔任甲方名譽董事,願意與甲方訂立本協議;

四、甲、乙方雙方確認本協議爲其真實意思表示,同意認真履行本協議的各項約定。

據上,雙方經協商,達成一致,特訂立本協議,以資恪守:

一、乙方爲甲方聘用的名譽董事,乙方的待遇及職權如下:

(一)乙方爲甲方名譽董事,不享有基本工資,但可以按其業務開拓的業務收入提取業務提成,業務提成按其開拓業務收入的10%提取。

(二)甲方同意讓渡乾股給乙方,即甲方可讓渡其依法所享有的餐飲分紅權給乙方。乙方的乾股比例爲10%,即乙方可以獲得餐飲年度之淨利潤的10%。乙方的權限僅限於此,其作爲乾股持有人並非餐飲法意義的股東,不享有餐飲法或餐飲章程所規定的股東權利,不承擔餐飲法或餐飲章程所規定的股東義務。乙方不得以此乾股對外作爲在甲方擁有資產的依據。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將其持有的餐飲乾股(分紅權)用於設定抵押、質押、擔保、交換、還債等。

(三)乙方的職權、職責

得由餐飲另行規定。

二、乙方必需在一個年度內能夠實現淨利潤及銷售業務指標達到,乙方方享有乾股的分紅權,否則乙方對該乾股不享有分紅權。

(一)乙方違反法律、法規及/或餐飲所制定頒佈的規章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損害餐飲利益的或者構成違紀、違法或被追究行政、刑事責任的,乙方不享有本協議約定之乾股(分紅權):

1、未在任職範圍內行使權利,濫用職權;

2、未經餐飲章程規定或者股東會在知情情況下批准,同本餐飲訂立合同或者進行交易;

3、利用內幕資訊爲自己或他人謀取利益;

4、自營或者爲他人經營與餐飲同類的業務或從事損害餐飲利益的活動;

5、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或者未經股東會在知情情況下批准,接受與餐飲交易有關的佣金;

6、侵佔餐飲財產;

7、挪用資金或者將餐飲資金借貸給他人。

8、利用職務便利爲自己或他人侵佔或者泄露屬於餐飲的商業機密或者未經股東會在知情情況下同意,泄漏在任職期間所獲得的涉及本餐飲機密資訊;

9、未經股東會在知情情況下批准,以餐飲資產爲自己或者其他單位或個人提供債務擔保;

10、利用其關聯關係損害餐飲利益。

(二)執行職務時的錯誤行爲,致使餐飲利益受到重大損失的;

(三)乙方喪失勞動能力或民事行爲能力或者死亡的;

三、本協議所約定之乾股(分紅權)以餐飲章程規定之年度決算日(每年的 12月31日)爲準,在協議期間內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結算盈利與分紅。

四、本協議有效期爲年,自20xx年 月 日至年 月日止。期滿雙方均無異議,可以另行訂立新的協議。

六、關於勞動關係的聲明

甲方與乙方簽署本協議僅代表雙方的合作關係,並不代表甲方與乙方建立勞動關係,雙方不具有勞動法律關係。

七、如不是乙方的原因造成該協議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仍按該協議的約定給予乙方實際履行期間的分紅權。

八、關於免責的聲明

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一)甲、乙雙方簽訂本協議是依照協議簽訂時的國家現行政策、法律、法規制定的。如果本協議履行過程中遇法律、政策等的變化致使甲方無法履行本協議的,甲方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二)餐飲因破產、解散、註銷、吊銷營業執照等原因喪失民事主體資格或者不能繼續營業的,本協議可不再履行;

(三)餐飲因併購、重組、改制、分立、合併、註冊資本增減等原因致使甲方喪失餐飲實際控制人地位的,本協議可不再履行。

九、優先受讓權

甲方若依餐飲法及餐飲章程的規定,對外轉讓股權的,在同等條件下,甲方可優先考慮乙方的受讓要求。屆時,雙方得就轉讓標的、轉讓價格等另行訂立股權轉讓協議。

十、爭議的解決

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蘇州市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申請。

十一、附則

(一)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二)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三)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年 月 日年 月 日

乾股協議書 篇5

甲方(原始股東姓名或名稱):

乙方(員工姓名):

身份證件號碼:

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公平、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協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公司章程》、《股權期權激勵規定》,甲乙雙方就股權期權購買、持有、行權等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及公司基本狀況

甲方爲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原始股東,公司設立時註冊資本爲人民幣 萬元,甲方的出資額爲人民幣 萬元,本協議簽訂時甲方佔公司註冊資本的 %,是公司的實際控制人。甲方出於對公司長期發展的考慮,爲激勵人才,留住人才,甲方授權在乙方在符合本協議約定條件的情況下,有權以優惠價格認購甲方持有的公司 %股權。

第二條股權認購預備期

乙方對甲方上述股權的認購預備期共爲兩年。乙方與公司建立勞動協議關係連續滿兩年並且符合本協議約定的考覈標準,即開始進入認購預備期。

第三條預備期內甲乙雙方的權利

在股權認購預備期內,本協議所指的公司 %股權仍屬甲方所有,乙方不具有股東資格,也不享有相應的股東權利。但甲方同意自乙方進入股權預備期以後,讓渡部分股東分紅權給乙方。乙方獲得的分紅比例爲預備期滿第一年享有公司 %股東分紅權,預備期第二年享有公司 %股權分紅權,具體分紅時間依照《公司章程》及公司股東會決議、董事會決議執行。

第四條股權認購行權期

乙方持有的股權認購權,自兩年預備期滿後即進入行權期。行權期限爲兩年。在行權期內乙方未認購甲方持有的公司股權的,乙方仍然享有預備期的股權分紅權,但不具有股東資格,也不享有股東其他權利。超過本協議約定的行權期乙方仍不認購股權的,乙方喪失認購權,同時也不再享受預備期的分紅權待遇。

股權期權持有人的行權期爲兩年,受益人每一年以個人被授予股權期權數量的二分之一進行行權。

第五條乙方的行權選擇權

乙方所持有的股權認購權,在行權期間,可以選擇行權,也可以選擇放棄行權。甲方不得干預。

第六條預備期及行權期的考覈標準

1.乙方被公司聘任爲董事、監事和進階管理人員的,應當保證公司經營管理狀況良好,每年年度淨資產收益率不低於 %或者實現淨利潤不少於人民幣 萬元或者業務指標爲 。

2.甲方對乙方的考覈每年進行一次,乙方如在預備期和行權期內每年均符合考覈標準,即具備行權資格。具體考覈辦法、程序可由甲方授權公司董事會執行。

第七條乙方喪失行權資格的情形

在本協議約定的行權期到來之前或者乙方尚未實際行使股權認購權(包括預備期及行權期),乙方出現下列情形之一,即喪失股權行權資格:

1.因辭職、辭退、解僱、退休、離職等原因與公司解除勞動協議關係的;

2.喪失勞動能力或民事行爲能力或者死亡的;

3.刑事犯罪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4.執行職務時,存在違反《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損害公司利益的行

爲;

5.執行職務時的錯誤行爲,致使公司利益受到重大損失的;

6.沒有達到規定的業務指標、盈利業績,或者經公司認定對公司虧損、經營業績下降負有直接責任的;

7.不符合本協議第六條約定的考覈標準或者存在其他重大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行爲。

第八條行權價格

乙方同意在行權期內認購股權的,認購價格爲,即每1%股權乙方須付甲方認購款人民幣 元。乙方每年認購股權的比例爲50%。

第九條股權轉讓協議

乙方同意在行權期內認購股權的,甲乙雙方應當簽訂正式的股權轉讓協議,乙方按本協議約定向甲方支付股權認購款後,乙方成爲公司的正式股東,依法享有相應的股東權利。甲乙雙方應當向工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公司向乙方簽發股東權利證書。

第十條乙方轉讓股權的限制性規定

乙方受讓甲方股權成爲公司股東後,其股權轉讓應當遵守以下約定:

1.乙方轉讓其股權時,甲方具有優先購買權,即甲方擁有優先於公司其他股東及任何外部人員的權利,轉讓價格爲 :

⑴在乙方受讓甲方股權後,三年內(含三年)轉讓該股權的,股權轉讓價格依照第八條執行;

⑵在乙方受讓甲方股權後,三年以上轉讓該股權的,每1%股權轉讓價格依公司上一個月財務報表中的每股淨資產狀況爲準。

2.甲方放棄優先購買權的,公司其他股東有權按前述價格購買,其他股東亦不願意購買的,乙方有權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轉讓價格由乙方與受讓人自行協商,甲方及公司均不得干涉。

3.甲方及其他股東接到乙方的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覆的,視爲放棄優先購買權。

4.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將公司股權用於設定抵押、質押、擔保、交換、還債。乙方股權如被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行的,參照《公司法》第七十三條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關於聘用關係的聲明

甲方與乙方簽署本協議不構成甲方或公司對乙方聘用期限和聘用關係的任何承諾,公司對乙方的聘用關係仍按勞動協議的有關約定執行。

第十二條關於免責的聲明

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簽訂本股權期權協議是依照協議簽訂時的國家現行政策、法律法規制定的。如果本協議履行過程中遇法律、政策等的變化致使甲方無法履行本協議的,甲方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2.本協議約定的行權期到來之前或者乙方尚未實際行使股權認購權,公司因破產、解散、註銷、吊銷營業執照等原因喪失民事主體資格或者不能繼續營業的,本協議可不再履行;

3.公司因併購、重組、改制、分立、合併、註冊資本增減等原因致使甲方喪失公司實際控制人地位的,本協議可不再履行。

第十三條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如果發生任何糾紛,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 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附則

1.本協議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協議內容如與《股權期權激勵規定》發生衝突,以《股權期權激勵規定》爲準。

4.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北京有限公司儲存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20xx年 月 日

乾股協議書 篇6

甲方:

(營業執照註冊號: )

乙方:

(身份證號: )

***公司(以下簡稱“甲方”或“公司”)鑑於 (以下簡稱“乙方”)對公司的貢獻,以及爲了激勵乙方更好的工作,進一步提高公司經濟效益和工作效率,甲方與20xx年02月 日召開股東會,決議向乙方以贈與乾股的方式對其進行獎勵和激勵。爲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特訂立以下協議條款:

1、 甲方贈與乙方乾股比例爲公司總股本的百分之叄,有效期爲叄年,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後正式生效,在有效期內不得轉讓和繼承;

2、 雙方均明瞭公司對外股權狀況仍是工商登記的緣由股東及其所佔比例,乙方不是甲方在工商註冊登記的實際股東,乙方按照本協議約定,享有相應比例利潤分紅的權利。

3、 公司會計年度利潤的確定,甲方按照現行國家會計制度要求覈算出真實的利潤金額。如乙方對會計年度利潤金額有異議,應以雙方均認可的第三方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確定金額爲準。

4、 乙方享有甲方年終總利潤分紅的權利,即乙方享有公司會計年度利潤總額百分之叄的分紅。乙方不參與公司具體經營管理,也不參加公司股東會,同時乙方不承擔公司經營虧損。

5、 乙方取得的乾股分紅甲方應以人民幣行使兌現,除非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其他形式支付。乾股分紅按中國現行會計年度覈算並支付,甲方應在確定乙方可得分紅後的七個工作日內支付給乙方;

6、 乙方在獲得甲方贈與的乾股股權的同事,仍應根據甲乙雙發籤訂的勞動合同享有甲方給予的其他福利及待遇;本協議作爲一種激勵手段,不與乙方的工資薪資掛鉤,也不作爲調整乙方薪資的參考或者依據。

7、 在乾股期限未滿時,乙方提前與甲方解除勞動關係的,則乙方不再享有當年乾股分紅的權利;甲方在協議期內與乙方解除勞動關係的,乙方仍享有當年度利潤分紅的權利。

8、 在本協議期限屆滿前30天內,甲乙雙方應協商是否繼續簽訂類似條款的協議。如雙方在期限屆滿前30天內均未提出是否繼續簽訂,則本協議在履行完畢後自動失效;

9、 乙方對本協議的各項條款承擔保密義務,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有關本協議的任何條款;

10、 關於違約責任。乙方違約,則甲方有權提前終止本協議,並有權取消乙方該年度的利潤分紅;甲方違約,乙方有權提前終止本協議,並有權索取當年應得的利潤分紅。

11、 爭議的解決。如果發生由本協議引發或者相關的爭議,甲乙雙方應當首先爭取友好協商來解決爭議。如果雙方協調不成,則將該爭議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仲裁機構仲裁。

12、 本協議不得以口頭方式修改,而須以雙方簽署書面檔案的方式修改。如有其它未盡事項,以補充協議的方式另行約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13、 甲乙雙方均明瞭本協議雖未經第三方公證處公證,但共同約定此協議依然具有法律效力。

14、

甲 方:***(蓋章)

實際股東: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 日 期: 年 月 日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