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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入乾股協議書

協議書8.4K

篇一:乾股(虛擬股)分紅協議書--最全最標準

關於入乾股協議書

甲方:

乙方:

1、 ,身份證號 ,住址 ;

2、 ,身份證號 ,住址 ;

3、 ,身份證號 ,住址 ;

4、 ,身份證號 ,住址 ;

鑑於乙方以往對甲方的貢獻及激勵乙方更好的工作,也爲了使甲、乙雙方進一步提高經濟效益,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雙方同意甲方以虛擬股(乾股)的方式對乙方的工作進行獎勵和激勵。爲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特訂立以下協議:

1.定義,除非本合同條款或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用語含義如下:

1.1.虛擬股(乾股):指。。。。。。。。廠(個體經營者)名義上的分紅比例,虛擬股擁有者不是甲方在工商註冊登記的實際股東,虛擬股的擁有者僅享有參與。。。。。。。。廠(個體經營者)年終淨利潤的分配權,而無所有權和其他權利,不得轉讓和繼承。

1.2.分紅:指甲方年終稅後可分配的淨利潤。

1.3. 乙方:指以上具體4人,協議中關於乙方的約定對乙方中任意1人均有同等約束力。

2.分配方式:

2.1.甲方在協議期限內,每年分配給乙方共36%的虛擬股(乾股),乙方4人每人平均分配9%的虛擬股(乾股),即甲方將年終稅後淨利潤的36%平均分配給乙方4人。若當年4人每人按9%的比例分紅所得少於人民幣1.5萬元的,則甲方將當年分配給乙方的虛擬股(乾股)提高到40%,即乙方4人每人分紅10%,無論每人10%分紅所得是否高於人民幣1.5萬元均爲最後分配結果。

2.2甲方按以上方式分配的前提爲甲方年終稅後有可分配的淨利潤,如果當年虧損則沒有分紅。

2.3乙方取得的甲方虛擬股(乾股)分紅比例,由甲乙雙方簽字確認,但對外不產生法律效力;乙方取得的該虛擬股(乾股)分紅比例,沒有任何實際股份作爲分紅依據,即乙方按上述比例分紅,僅僅是甲方的單方面獎勵,與股權無關;

乙方不能據此認爲在甲方有相應36%或40%的股權,不得以此虛擬股(乾股)對外作爲在甲方擁有資產的依據;乙方亦不能以其虛擬股(乾股)要求甲方折成現金退出或要求甲方收購。

2.4乙方任意1人或多人提前終止與甲方的勞動關係或者乙方違反勞動合同或甲方的規章制度而被甲方解職的,或者其他任何因爲甲方或乙方原因而使乙方離職的,基於本協議的獎勵性質,雙方認可:乙方中任意1人或多人離開甲方,則本協議對乙方已離職的具體個人自動失效,對乙方其他在職人員繼續有效。如前一年已進行了分紅,前一年的分紅不用退還,但當年的分紅不再分配給乙方已離職的具體個人,其分配比例歸甲方所有,乙方其餘人仍按每人9%,不足1.5萬元的按10%的比例進行分配。甲方會在乙方有人離職的情況下,選擇新的符合條件的人加入獎勵行列,儘量使乙方人數長期維持在4人。如有新人加入,則甲方和乙方重新簽訂與本協議內容相同的新協議,僅在乙方具體名字上有所變更,若有其他變更則以新協議所述爲準。

2.5簽訂本協議不影響甲方和乙方的正常勞動關係,乙方在獲得甲方授予的虛擬股(乾股)同時,仍然按照人民幣2500元/月的待遇領取勞動報酬。

3.權利義務:

3.1.乙方無需進行實物、土地使用權、貨幣、有價證券等的投入。

3.2. 乙方需組織、管理甲方技術服務和業務拓展工作,以適應生產經營的需要;

3.3. 乙方需保證勝任並積極完成甲方的工作,積極努力爲甲方創造利潤;

3.4. 在執行協議過程中, 由於乙方的過錯,造成本協議或其附屬檔案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 由此發生的損失, 由乙方承擔。

3.5. 乙方4人在甲方處工作期間,不得在其他任何地方自行從事或爲他人從事與甲方構成競爭的業務。

3.6. 甲乙雙方對甲方的盈虧狀況進行監督,每月一小節,每季度中結,年終總結,以統計出實際可分配的稅後淨利潤。乙方對甲方所報的合理開支應充分尊重,予以認可,若有遺漏,允許甲方在分配之前補充。年終稅後可分配的淨利潤經甲乙雙方簽字認可。

4.協議期限:

4.1.本協議期限爲2012年度及2013年度,2013年底協議終止。

4.2.協議到期終止後,甲方根據兩個年度的經營情況決定是否簽署新的虛擬股(乾股)分紅協議。

5.協議解除情形

5.1. 因乙方工作不稱職或損害甲方利益的前提下,甲方有權依法提出解除雙方勞動關係並終止本協議。

5.2. 乙方在本協議期限未滿前因個人原因提出解除勞動關係,並經甲方同意的,雙方可解除勞動關係,本協議同時終止。

5.3.除以上5.1、5.2條規定外,在任何情況下,甲乙雙方的勞動關係解除,本協議也隨之終止。協議終止後的其他事項按本協議2.4條的規定處理。

5.4.本協議終止後,本協議第6條的規定甲、乙雙方仍須遵守。

6.保密義務。

乙方對本協議的內容承擔保密義務,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本協議中乙方所得虛擬股以及分紅等情況,除非事先徵得甲方的許可。

7.爭議的解決。

因本協議引起的相關爭議,雙方應爭取友好協商解決。如雙方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8.其他規定。

8.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8.2.本協議不得以口頭方式修改,而須以雙方簽署書面檔案的方式修改。

8.3.本合同以中文寫就,正本一式六份,甲方持兩份,乙方每人持一份。 (以下無正文)

甲方:(簽章)

授權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乙方:1:簽字: 身份證號碼:

2:簽字: 身份證號碼:

3:簽字: 身份證號碼:

4:簽字: 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

篇二:乾股協議書

乾股協議書

協議編號:FS001

甲方:(公司名稱)

乙方:(員工姓名),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乙方以往對甲方開辦的益,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雙方同意甲方以虛擬股(乾股)的方式對乙方的工作進行獎勵和激勵。爲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特訂立以下協議:,

第一條 定義

1.1 公司股份:甲方公司在___________工商部門登記註冊,資本金總額爲人民幣_______萬元。現暫按

照每股人民幣【壹】元計算,公司總股份數共計_____股。

1.2 乾股:甲方公司及創始股東授予乙方員工本協議約定比例或數量的股份,乙方無需實際出資,在合

同關係存續期間,享有該股份比例項下的公司經營業績分紅權。該股份性質不屬於進行工商登記的資本股份,不享有股東比例項下對應的公司資產權益,不享有表決、同比增資、資產分配、公司清算等資本股份權利,不能轉讓與繼承。

1.3 分紅:指甲方公司根據《公司法》、《章程》以及財務稅務規定,按照財務年度覈算下來的公司稅

後淨利潤。該淨利潤作爲分紅分配時,應保留公司業務發展的`足夠現金流。

1.4

1.5 員工股東:指按照本協議享受乾股分紅的甲方員工。 期權股權激勵:指公司在條件成熟時,在本乾股協議實施的基礎上,由模擬股份過渡至資本股份的

股權激勵。在該方案下,員工股東實現和享有資本意義項下的股份權利。

第二條 乙方乾股

2.1 甲方授予乙方___%的乾股,即_____股(數)。

2.2 乙方持有上述乾股,僅在乙方與甲方之間合同關係存續期間有效。乙方離職時,協議自動終止,乙方不再享有本協議項下乾股權利。

2.3 乙方享有該股份比例下的公司經營業績分紅權利,但無其他資本股份項下的股東權利。與此對應,如甲方公司未能實現盈利,將不進行分紅;而乙方作爲乾股股東也無需承擔以自有資金填補公司虧損的資本股東義務。

2.4 乙方不享有股份比例下的公司資產權益和相應的分配清算權利,包括固定、無形資產及升值。

第三條 分紅覈算、領取

3.1 每財務年度的分紅覈算,將在下年度的四(4)月份之前完成。

3.2 爲保障公司現金流正常,分紅款將分兩次領取:50%在下年度4月份覈算完畢後一起發放;50%與下年度年終獎(或12月份)一起發放。

3.3 乙方確認,該分紅款爲本協議項下的乾股分紅。

第四條 雙方權利與義務

4.1 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分配乙方乾股股份比例和數量,並根據公司發展情況、乙方工作業績等做出相應調整。

(2)在乙方違反本協議時,甲方有權提前解除合同,收回乾股股份。

4.2 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獲得乾股無需進行貨幣、實物、土地使用權等的實際投入。

(2)乙方有權根據本協議享受乾股分紅。

(3)乙方需較非員工股東更加勤勉盡責,帶頭遵守、尊重甲方公司各項規章制度,維護甲方公司利益和商譽。

(4)乙方不得泄漏甲方公司客戶名單、技術資訊等商業祕密,不得收受商業賄賂或回扣,或以其他形式侵佔、損害公司利益和商譽。乙方在本協議期間及終止後二(2)年內不得在與甲方生產同類產品、經營同類業務或有其他競爭關係的用人單位任職,也不得自己生產、經營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同類產品或經營同類業務。否則,甲方公司有權要求退還全部分紅款,並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第五條 協議期限、終止與解除

5.1 本協議期限爲_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5.2 本協議於到期日自動終止,除非雙方在到期日前15日內簽署書面協議,對本協議期限進行續期。

5.3 存在以下情形時,甲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協議,無償收回股權,取消當年分紅: (1)合同協議關係解除或終止的,包括但不限於辭職、離職、被甲方解聘等;

(2)乙方違反法律法規,或嚴重違反公司章程或規章制度、保密協議、公司決定等對乙方有約束力的檔案的;

(3)違反本協議第4.2條第(4)項保密義務、廉潔義務及竟業限制義務的; (4)其他嚴重損害甲方利益或商譽的行爲。 如發生上述(2)、(3)、(4)項,甲方另有權要求乙方返還已分配的分紅款,並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第六條 爭議解決

與本協議有關或因本協議引起的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交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七條 通知與送達

7.1 協議雙方有效通訊地址與聯繫方式

(1)甲方有效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電子郵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有效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電子郵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2 雙方有關協議履行過程中的書面檔案或通知,以及相關司法文書、法律檔案等均應按照上述通訊地址或聯繫方式送達。如有變更應提前30日書面通知對方。否則,按照上述地址或方式寄送,均視爲有效送達且不得異議。

第八條 其他

8.1 本協議未盡內容,雙方友好協商,以書面補充協議的形式另行簽署;

8.2透過一年的磨合,乙方可以以現金形式入股甲方,成爲甲方實際註冊股東;

8.3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於_____年___月____日簽訂於佛山市。

甲方: (蓋章) 乙方:(簽字)

篇三:乾股合同

乾股合同

甲方:東莞市年年豐糧油有限公司

乙方:彭文勝、邱佩鑾、郭亦彬

鑑於乙方以往對甲方的貢獻和爲了激勵乙方更好的工作,也爲了使甲、乙雙方進一步提高經濟效益,經雙方友好協商,雙方同意甲方以虛擬股的方式對乙方的工作進行獎勵和激勵。爲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特訂立以下協議:

一、定義 除非本合同條款或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用語含義如下:

1、股權:是指股東因出資而取得的、依法定或者公司章程的規定和程序參與事務並在公司中享受財產利益的、具有可轉讓性的權利。東莞市年年豐糧油有限公司在工商部門登記的註冊資本金,總額爲人民幣100萬元,按每股人民幣1萬元計,共計100股。

2、虛擬股:指東莞市年年豐糧油有限公司名義上的股權,虛擬股擁有者不是指甲方在工商註冊登記的實際股東,虛擬股的擁有者僅享有參與公司年終利潤的分配權,而無所有權和其他權利;不得轉讓和繼承。

3、分 紅:指東莞市年年豐糧油有限公司年終按照公司章程規定可分配的利潤。

二、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表現,授予乙方虛擬股30股。

1、乙方取得的虛擬股股份記載在公司內部虛擬股股東名冊,由甲乙雙方簽字確認,但對外不產生法律效力;乙方不得以此虛擬股對外作爲在甲方擁有資產的依據。

2、每年會計年終,根據甲方的稅後利潤計算每股的利潤;

3、乙方年終可得分紅爲乙方的虛擬股數乘以每股利潤。

三、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無需進行實物、土地使用權、貨幣、有價證券的投入。

2、甲方同意乙方享有其30%的股權,並承擔相應的義務。

3、乙方需組織、管理甲方技術服務和業務發展工作,以能適應生產經營的需要;

4、乙方需組織甲方人員招聘,工作安排和業務培訓工作;

四、分紅的取得和喪失

1、年利潤扣除應交稅款後,在確定乙方可得分紅的七個工作日內,甲方將乙方可得分紅付給乙方;

2、如乙方的技術和業務管理無法達到年利潤【】時,則乙方不享有乙方上款規定的股權利潤分紅。甲方將擁有乙方依約減少的股權。

3、如乙方中有不參加管理工作或拒絕參加工作的人員則不能參與分紅。

4、如果甲方增資,乙方股權根據現有比例進行稀釋。甲方目前註冊資本爲人民幣100萬元,乙方享有30%股權,當甲方註冊資本到人民幣1000萬元是,乙方享有股權爲3%,根據同等比例,以此類推。

5、乙方在獲得甲方授予的虛擬股同時,仍可根據甲乙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享受甲方給予的其他待遇。

五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期限爲 年,於 年 月 日開始,並於 年 月 日屆滿;

2、合同期限的續展:

本合同於到期日自動終止,除非雙方在到期日之前簽署書面協議,續展本合同期限。

六合同終止。

1、本合同於合同到期日終止,除非雙方按第五條第二項規定續約;

2、如甲、乙雙方的勞動合同終止,本合同也隨之終止。:

3、本合同終止後,本合同第7條的規定甲、乙雙方仍須遵守。

七、保密義務。

乙方對本協議的內容承擔保密義務,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本協議中乙方所得虛擬股及股數以及分紅等情況,除非事先徵得甲方的許可。

八、違約

1、如乙方違反《勞動合同》第 149條,甲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

2、如乙方違反本協議的第7條之規定,甲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

3、在執行合同過程中, 由於一方的過錯,造成本合同或其附屬檔案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 由此發生的損失, 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如屬雙方的過錯, 則應根據股權比例, 由各方分別承擔各自的責任。

九、爭議的解決。

1、如果發生由本合同引起或者相關的爭議,雙方應當首先爭取友好協商來解決爭議。

2、如果雙方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到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規定。

1、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不得以口頭方式修改,而須以雙方簽署書面檔案的方式修改。

3、本合同爲甲乙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的補充,履行本合同不影響原勞動合同所約定的權利義務。

4、本合同以中文寫就,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四:乾股合作協議

合作協議書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以下簡稱乙方)

鑑於乙方運用其方面的專業技術和管理經驗爲甲方進一步提高公司技術水平和經濟效益,經雙方友好協商,雙方同意甲方以乾股的方式對乙方進行獎勵和激勵。爲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特訂立以下協議:

一、定義 :

1、乾股:指經公司股東同意記載在股東名冊但不在工商部門登記的股份,對外不產生法律效力,乙方不得以此乾股對外作爲在甲方擁有資產的依據。乾股的擁有者僅享有參與公司年終利潤的分配權,而無所有權和其他權利,不得轉讓和繼承。

2、分紅:指公司年終稅後的可分配的淨利潤。

二、.甲方根據乙方的專業技術和管理經驗,授予乙方總股份 %的乾股。

三、分紅的取得。

在扣除應交稅款後,甲方按以下方式將乙方可得分紅給予乙方。

1、在確定乙方可得分紅的三十個工作日內,甲方將乙方可得分紅支付給乙方;

2、乙方取得的乾股分紅以人民幣形式支付,除非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以其它形式支付。

四、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在獲得甲方授予的乾股的同時,須與甲方簽訂勞動合同,擔任甲方 職位,負責甲方 的 工作,勞動合同年限不得低於 年。

2、乙方在任職期間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享受工資等福利待遇。

五、合作期限。

1、本協議期限爲月年月 日屆滿;

2、合作期限屆滿後,乙方不在享有本協議約定的乾股份額,除雙方在到期日之前簽署書面協議,續展本合同期限。

六、保密義務。

乙方對本協議的內容承擔保密義務,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本協議中乙方所得乾股股份、分紅等情況以及保密協議要求的若干事項,除非事先徵得甲方的許可。

七、違約責任

1、如乙方違反本協議和《勞動合同》的約定,甲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並終止乙方享有乾股的權益,造成甲方損失的須賠償甲方的損失。

八、爭議的解決

如果發生由本合同引起或者相關的爭議,雙方應當首先爭取友好協商來解決爭議。如果雙方協商不成,則將該爭議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訴訟裁決。

九、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不得以口頭方式修改,而須以雙方簽署書面檔案的方式修改。

甲方: 乙方(簽名):

授權人簽字:

時間: 時間:

篇五:乾股股權激勵協議書(最全完整版)

股權激勵協議書

甲方(原始股東姓名或名稱):

乙方(員工姓名):

身份證件號碼:

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公平、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協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公司章程》、《股權期權激勵規定》,甲乙雙方就股權期權購買、持有、行權等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及公司基本狀況

甲方爲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原始股東,公司設立時註冊資本爲人民幣 萬元,甲方的出資額爲人民幣 萬元,本協議簽訂時甲方佔公司註冊資本的 %,是公司的實際控制人。甲方出於對公司長期發展的考慮,爲激勵人才,留住人才,甲方授權在乙方在符合本協議約定條件的情況下,有權以優惠價格認購甲方持有的公司 %股權。

第二條股權認購預備期

乙方對甲方上述股權的認購預備期共爲兩年。乙方與公司建立勞動協議關係連續滿兩年並且符合本協議約定的考覈標準,即開始進入認購預備期。

第三條預備期內甲乙雙方的權利

在股權認購預備期內,本協議所指的公司 %股權仍屬甲方所有,乙方不具有股東資格,也不享有相應的股東權利。但甲方同意自乙方進入股權預備期以後,讓渡部分股東分紅權給乙方。乙方獲得的分紅比例爲預備期滿第一年享有公司 %股東分紅權,預備期第二年享有公司 %股權分紅權,具體分紅時間依照《公司章程》及公司股東會決議、董事會決議執行。

第四條股權認購行權期

乙方持有的股權認購權,自兩年預備期滿後即進入行權期。行權期限爲兩年。在行權期內乙方未認購甲方持有的公司股權的,乙方仍然享有預備期的股權分紅權,但不具有股東資格,也不享有股東其他權利。超過本協議約定的行權期乙方仍不認購股權的,乙方喪失認購權,同時也不再享受預備期的分紅權待遇。

股權期權持有人的行權期爲兩年,受益人每一年以個人被授予股權期權數量的二分之一進行行權。

第五條乙方的行權選擇權

乙方所持有的股權認購權,在行權期間,可以選擇行權,也可以選擇放棄行權。甲方不得干預。

第六條預備期及行權期的考覈標準

1.乙方被公司聘任爲董事、監事和進階管理人員的,應當保證公司經營管理狀況良好,每年年度淨資產收益率不低於 %或者實現淨利潤不少於人民幣 萬元或者業務指標爲 。

2.甲方對乙方的考覈每年進行一次,乙方如在預備期和行權期內每年均符合考覈標準,即具備行權資格。具體考覈辦法、程序可由甲方授權公司董事會執行。

第七條乙方喪失行權資格的情形

在本協議約定的行權期到來之前或者乙方尚未實際行使股權認購權(包括預備期及行權期),乙方出現下列情形之一,即喪失股權行權資格:

1.因辭職、辭退、解僱、退休、離職等原因與公司解除勞動協議關係的;

2.喪失勞動能力或民事行爲能力或者死亡的;

3.刑事犯罪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4.執行職務時,存在違反《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損害公司利益的行

爲;

5.執行職務時的錯誤行爲,致使公司利益受到重大損失的;

6.沒有達到規定的業務指標、盈利業績,或者經公司認定對公司虧損、經營業績下降負有直接責任的;

7.不符合本協議第六條約定的考覈標準或者存在其他重大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行爲。

第八條行權價格

乙方同意在行權期內認購股權的,認購價格爲,即每1%股權乙方須付甲方認購款人民幣 元。乙方每年認購股權的比例爲50%。

第九條股權轉讓協議

乙方同意在行權期內認購股權的,甲乙雙方應當簽訂正式的股權轉讓協議,乙方按本協議約定向甲方支付股權認購款後,乙方成爲公司的正式股東,依法享有相應的股東權利。甲乙雙方應當向工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公司向乙方簽發股東權利證書。

第十條乙方轉讓股權的限制性規定

乙方受讓甲方股權成爲公司股東後,其股權轉讓應當遵守以下約定:

1.乙方轉讓其股權時,甲方具有優先購買權,即甲方擁有優先於公司其他股東及任何外部人員的權利,轉讓價格爲 :

⑴在乙方受讓甲方股權後,三年內(含三年)轉讓該股權的,股權轉讓價格依照第八條執行;

⑵在乙方受讓甲方股權後,三年以上轉讓該股權的,每1%股權轉讓價格依公司上一個月財務報表中的每股淨資產狀況爲準。

2.甲方放棄優先購買權的,公司其他股東有權按前述價格購買,其他股東亦不願意購買的,乙方有權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轉讓價格由乙方與受讓人自行協商,甲方及公司均不得干涉。

3.甲方及其他股東接到乙方的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覆的,視爲放棄優先購買權。

4.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將公司股權用於設定抵押、質押、擔保、交換、還債。乙方股權如被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行的,參照《公司法》第七十三條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關於聘用關係的聲明

甲方與乙方簽署本協議不構成甲方或公司對乙方聘用期限和聘用關係的任何承諾,公司對乙方的聘用關係仍按勞動協議的有關約定執行。

第十二條關於免責的聲明

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簽訂本股權期權協議是依照協議簽訂時的國家現行政策、法律法規制定的。如果本協議履行過程中遇法律、政策等的變化致使甲方無法履行本協議的,甲方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2.本協議約定的行權期到來之前或者乙方尚未實際行使股權認購權,公司因破產、解散、註銷、吊銷營業執照等原因喪失民事主體資格或者不能繼續營業的,本協議可不再履行;

3.公司因併購、重組、改制、分立、合併、註冊資本增減等原因致使甲方喪失公司實際控制人地位的,本協議可不再履行。

第十三條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如果發生任何糾紛,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 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附則

1.本協議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協議內容如與《股權期權激勵規定》發生衝突,以《股權期權激勵規定》爲準。

4.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北京有限公司儲存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20xx年 月 日

標籤:協議書 乾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