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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土地出讓意向性的協議書

協議書1.04W

篇一:國有土地出讓意向性的協議書

出讓方:全豐鎮人民政府 (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全豐鎮集鎮總體規劃和國家及地方有關法律、法規要求,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訂立本意向性投資協議。

國有土地出讓意向性的協議書

第一條 甲方協議出讓給乙方的宗地位於全豐鎮全豐大道北西側、廣場北端,面積爲10028.69平方米。其位置與四至範圍及現狀的具體情況見協議後附紅線圖所示。出讓本項目土地使用權,所有權屬屬國有(已完成徵用手續,正在申請用地指標)。

第二條 乙方同意按雙方協商規定以每畝38萬元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土地使用費、轉讓時的土地增值稅以及國家規定的由出讓方承擔有關土地的費(稅)。該宗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總額爲571.64萬元人民幣。

第三條 付款方式:協議雙方簽字支付定金 萬元,2013年4月底付 萬元,餘款在國土部門土地掛牌交易時付清。

第四條 手續辦理:甲方承諾在2013年底11月份完成土地掛牌,掛牌後乙方支付完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後,依照規定申請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手續,簽訂正式國有土地出讓

合同,領取《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土地使用權。開工建設立項、規劃、報建等手續由雙方共同完成,甲方保證不影響施工與工期。

第五條 土地利用要求:乙方在出讓宗地範圍內興建建築物應符合下列要求;

(1)主體建築物的性質規定爲_商住;

(2)附屬建築物__按規劃要求執行__; (3)建築容積率_2.0以內_______; (4)建築密度___50%以內_____; (5)建築限高___35米________; (6)綠化比率___30%________; (7)其他有關規劃參數以批准規劃檔案爲準。

第六條 其他雙方約定:

1 用地紅線外道路、綠化、亮化、排水(污)由甲方負責完成,其中區域外道路硬化在同等價格下優先承包給乙方,工程款由甲方支付。廣場西路硬化路面寬度爲12米,廣場北路硬化路面寬度爲8米。

2 乙方在受讓宗地內進行建設時,用水、用電等由甲方負責到該區域,接入建設區內由乙方負責。

3 甲方在規劃區內設定一廣場,甲方承諾廣場在10月份建成,面積保證在1萬平方米。並承諾衛生院建在乙方用地小區西面,衛生院大門與小區對應。

4 乙方必須在5月份開工建設,2013年11月底主體工程完成,且臨街配套建設全面完成。乙方按期完工,按規劃建設,且按規定足額繳納的地方稅收,甲方承諾在乙方上繳地方稅收中返還40%用於補助乙方配套建設。

5 甲方如以後出讓新地塊,應提前告之乙方,在同等條件下優先出讓給乙方。

第七條 本協議以雙方協商爲準,未盡事宜以法律法規規定爲準。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簽字後正式生效。附:用地紅線圖一份

出讓方(蓋章): 代表簽字:

受讓方(蓋章、簽字):

簽訂地點:全豐鎮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3年4月 日

篇二:國有土地出讓意向性的協議書

出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住址: 住址:

電話: 電話:

法定共有權人: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就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與受讓事宜,在平等自願、誠實信用、協商一致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

一、出讓地塊概況:

土地座落:

地號:

規格:

使用權類型:國有土地

出讓面積:

二、雙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保證出讓土地面積真實,土地權屬合法、清晰,無明顯有損乙方利益的瑕疵。

2、乙方對土地的佔有權、使用權、收益權、處分權等一切權利不受任何限制。

3、乙方有權將該土地出讓給任何第三方,甲方不得有任何異議及干擾行爲。甲、乙雙方在本協議中負有的`全部義務和作出的所有保證、承諾和責任,屆時全部轉讓受讓之第三方。

4、甲方保證過戶的可行性、合法性,並無條件協助乙方或受讓之第三方辦理過戶登記及其它相關手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或受讓之第三方承擔。

5、甲方拿到該宗地相關的手續和單據後無保留地全部交給乙方。

四、違約責任

本協議簽訂後,甲、乙雙方都必須認真履行以上協議條款,甲方有違約或損害乙方利益的行爲時,甲方必須支付給乙方本宗地使用權轉讓價格伍倍以上的違約金(違約金以國土資源局覈算費用爲標準),賠償給乙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並承擔法律責任。

五、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名、按印後,由雙方家屬共同見證,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篇三:國有土地出讓意向性的協議書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住址:

電話:

法定共有權人: 身份證號: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住址:

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就土地使用權轉讓與受讓事宜,在平等,自願,誠實信用,協商一致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

一、轉讓地塊概況

土地座落:

地號: 號

規格:

使用權類型:土地

宗地面積: ,轉讓面積:

後附宗地平面示意圖。

二、轉讓價格及付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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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轉讓價格:甲乙雙方認定該宗地土地使用權轉讓成交價款爲:大寫人民幣 整(¥ 元整)。

2、付款方式: 年 月 日一次性付大寫人民幣 整(¥ 元整)。餘款大寫人民幣 整(¥ 元整)待甲方無條件協助乙方或受讓第三方辦理完過戶登記及其它相關手續後一次性付清。

三、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保證土地面積 真實;土地權屬合法、清晰、無糾紛,無出租、抵押、查封等他項情況;無明顯有損乙方利益的瑕疵。

2、乙方對土地的佔有權、使用權、收益權、處分權等一切權利不受任何限制。

3、甲方保證乙方利益不受損害,在該宗地周圍道路享有通行權。

4、乙方有權將該土地轉讓給任何第三方,甲方不得有任何異議及干擾行爲。甲、乙雙方在本協議中負有的全部義務和作出的所有保證、承諾和責任屆時全部轉讓給受讓之第三方。

5、甲方保證過戶的可行性、合法性,並無條件協助乙方或受讓之第三方辦理過戶登記及其它相關手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或受讓之第三方承擔。

6、甲方拿到與該宗地相關的手續和單據後無保留地全部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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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乙方。

7、如果該宗地有權屬不清或面積不符等明顯有損於乙方利益時,甲方必須無條件的讓乙方在其他搬遷安置地中任選一宗,並承擔賠償責任。

四、違約責任

本協議簽訂後,甲、乙雙方都必須認真履行以上協議條款,甲方有違約或損害乙方利益的行爲時,甲方必須支付給乙方本宗地使用權轉讓價格伍倍以上的違約金,賠償給乙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並承擔法律責任。

五、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名、按印後正本一式貳份,甲方、乙方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