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斷絕關係協議書彙編六篇

協議書3.38W

現如今,協議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簽訂協議可解決或預防不必要的糾紛。大家知道協議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斷絕關係協議書6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斷絕關係協議書彙編六篇

斷絕關係協議書 篇1

甲方(母親): ,女,漢族,身份證號:

乙方(女兒): ,女,漢族,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系母女關係,現決定解除母女關係,並對雙方權利義務做出如下約定:

一、甲方與乙方斷絕母女關係,以後甲乙雙方各自獨立生活,互不干擾,雙方互不承擔撫養或者贍養等義務。

二、協議簽訂後,甲方的生老病死乙方不再承擔。乙方的生老病死,甲方也不承擔責任。

三、本協議雙方簽訂後生效,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忠實履行,不得反悔,否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四、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見證人(簽字):

二o一四年八月二日

斷絕關係協議書 篇2

1。 甲方與乙方斷絕父女關係 你與我從此斷絕來往。

2。 根據法律規定 男性老人60歲以後可以向親子要贍養費,[如果拒絕贍養乙方,乙方孤單無助的時候,可以透過法律申請像甲方索取贍養費,甲方無異議]

3。 不要找甲方和甲方媽媽的麻煩

4。 如果甲方改姓乙方不得有任何異議

5。 乙方簽字後 [注:乙方每月1000—1500元的生活費(工資的30%,將在甲方成年後支付18年]

6。甲方放棄一切繼承權,並與乙方的一切親屬斷絕來往

7。乙方無權探視甲方[但在獲得甲方媽媽的同意後可以探視]

8。乙方若支付甲方大學學費等,請乙方記賬甲方將歸還所有費用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後立即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看後無異議請在下方簽字:

甲方簽名:乙方簽名:

見證人簽名:

年月日

斷絕關係協議書 篇3

爸爸(這是最後一次這樣叫你):

我在這個家庭裏,也應該是家裏的一員,也是一個孩子,我沒有了媽媽的關愛,卻也無法得到爸爸的關愛..你能懂這樣一個做女兒的心情麼?後媽,還有後媽的女兒,我可以尊重他們,我可以和他們和諧相處,但是,是他們欺負我在先。那種後媽欺負女兒的事情,我一直都以爲只有在電視劇裏才能看到,但是我卻沒有想到,我竟然就是這樣的一個女孩子。

你有沒有想過,我本身就已經失去了母愛,而後又被後媽和後媽女兒這樣欺負,那麼我的全部希望都已經寄託在你這個做父親的身上,希望你能給我更多的'關愛,能幫我更多..但是我卻萬萬沒有想到,你竟然幫得確實她們母女..我知道你要和他們搞好關係,但我畢竟是你的女兒啊,你知道我的寂寞和無助麼?連自己唯一信賴可以依靠的父親都這樣對我了,那這個世界上還有誰能夠幫我??

好了,也不廢話這麼多了,爸爸,既然你這麼無情的對我,那就不要怪女兒無情了,我們從今以後斷絕父女關心吧~!你都已經不肯幫助你自己的親生女兒了,那我留在你身邊又有什麼意義?我想要出去,找尋真正屬於我的世界,屬於我的家~!(學生打架調解協議書)

  本人簽字:XXX

  父親簽字:XXX

斷絕關係協議書 篇4


甲方: ,男,漢族, 年 月 日生,住址: ,身份證號:

乙方: ,女,漢族, 年 月 日生,住址: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系父女關係,現決定解除父女關係,並對雙方權利義務作出如下約定:

一、甲方與乙方斷絕父女關係,以後甲乙雙方各自獨立生活,互不干擾,雙方互不承擔撫養或者贍養等費用。

二、協議簽訂後,甲方的生老病死乙方不再承擔。乙方的生老病死,甲方也不承擔責任。

三、本協議雙方簽訂後生效,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忠實履行,不得反悔,否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四、本家庭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

乙方:

見證人:(簽字)

年月日

斷絕關係協議書 篇5

***聽好了!你的繼父***和生母***經過慎重考慮,要和你斷絕父女和母女關係。原因如下:

1、我們把你撫養長大,我們爲你所做的已經沒有遺憾,該做的都做了,改說的也說了,我倆問心無愧!你已經成人了,我們再操心也算溺愛,經歷一些磨難或許有助於你的成長。

2、父母永遠不可能代替子女過一輩子。因此我不可能去決定你的命運,你已經20了,你自己的命運自己做主,否則全部按我們要求去做,那你就不是自己了。再說了,我們死後你也不可能跟着去死吧。因此我在這裏痛下決心!女大不中留啊,你好自爲知!

3、雖然我很懷疑你的眼光,你一心要和那個男的在一起,但是一代人不管兩代事情斷絕關係協議書斷絕關係協議書。多少人爲了兒女(已經結婚了的)煩惱,甚至爲了孫子背煩惱,搞得高血壓,我和你媽可不跟他們學,自己的路你自己走,摔一跤後面你可能走的更好。我和你媽媽不可能扶你一輩子,更不會爲你的子女煩惱。

聲明斷絕父母子女關係有法律效力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以及其他的法律、行政法規沒有對聲明斷絕父母子女關係作出具體的規定,因此,聲明繼絕父母子女關係沒有法律依據,依法不受法律保護。

父母子女關係有兩種:一種是有血緣關係的直系血親父母子女關係,另一種是沒有血緣關係的擬製血親的父母子女關係。對於沒有血緣關係的擬製血親的父母子女關係,可以依法解除,然而具有血緣關係的直系血親父母子女關係,卻是無法解除父母子女關係的。

《婚姻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該條規定夫妻依法解除婚姻關係,亦不能消除其父母子女關係。最高人民法院華東分院於一九五一年十一月二日作出《關於父母子女間的法律關係可否聲明脫離問題的批覆》指出,父母子女間,政治觀點可能有進步與落後之分,但父母對子女仍應負撫養教育義務,子女對父母仍應負贍養扶助義務。當事人聲明脫離關係,法律義務不能因此而消滅。同時,對於法定權利或利益,如受撫養教育權、受贍養扶助權、繼承遺產權,則可以聲明放棄。

斷絕關係協議書 篇6


甲方:年月日生,住址: 乙方: ,男,漢族, 年 月 日生,住址: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系母子關係,現決定解除母子關係,並對雙方權利義務作出如下約定:

一、甲方與乙方斷絕母子關係,以後甲乙雙方各自獨立生活,互不干擾,雙方互不承擔撫養或者贍養等費用。

二、協議簽訂後,甲方的生老病死乙方不再承擔。乙方的生老病死,甲方也不承擔責任。

三、本協議雙方簽訂後生效,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忠實履行,不得反悔,否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四、本家庭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 乙方:

見證人:(簽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