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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事務所聘用律師協議

協議書2.62W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協議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簽訂簽訂協議可以使事務的結果更加完美化。什麼樣的協議纔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律師事務所聘用律師協議,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律師事務所聘用律師協議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司法部《律師事務所登記管理辦法》、《合夥律師事務所管理辦法》、全國律協《律師事務所內部管理規則》(試行)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行業規則的規定,乙方在充分了解甲方的工作性質、業務範圍、章程、規章制度以及工作要求的前提下,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工作部門和職務

甲方聘用乙方爲本律師事務所業務部(專職、兼職)律師

第二條聘用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的期限爲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本協議期滿前三個月,協議雙方其中一方對是否續聘應當提出意見,否則本協議自動延期一年。

第三條工作時間

乙方每週工作五日,每日八小時,上下班時間按甲方規定執行。

根據業務需要,由乙方申請並經甲方同意,乙方可以採取不坐班的工作方式,但必須按甲方規定參加政治、業務學習和重大疑難案件討論。

第四條業務工作的開展

甲方實行統一收案、統一分配案件制度。

甲方鼓勵和提倡律師大力開拓案源,原則上誰開拓的案源由誰承辦,但重大案件一人難以承辦和專業性強的案件,由甲方統一協調和分配,也可以指派其他律師承辦。

甲方實行統一收取律師服務費制度。

應委託人請求或者其他原因,乙方可以代交費用,但應當向甲方提供經委託人簽字並載明交費數額的委託書。

第五條業務工作量和財務分配方式

(一)乙方每年度應完成萬元人民幣收費的業務工作量。

(二)財務分配方式: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甲方具有代扣、代繳稅費的義務。下列分配方案均屬稅後分配方案:

1、甲方分配給乙方並由乙方獨立承辦的案件,按照甲方工作分配方案執行,即提取;

2、乙方和甲方其他律師共同承辦的,雙方協商分配比例;

3、對於乙方尋找並承辦的案件,本着多勞多得的原則,甲方採取累進制的分配方式,逐步提高乙方的收入比例;

4、甲方還可以根據乙方的工作能力、工作水平、工作效率制定一定的工作量,採取薪金制的分配方式(即每月工資、每年年薪);

第六條關於異地辦案差旅費的確定

根據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規定,律師事務所向委託人收取律師服務費不包括異地辦案所需的差旅費用,異地辦案差旅費用由委託人另行支付。

甲方可以採取以下方式統一向委託人收取差旅費用:

1、預收差旅費。預收差旅費用的,甲方應當向委託人提供費用概算。

2、墊付差旅費用。由甲方暫時墊付差旅費用,乙方根據出差時間、行程向甲方借支差旅費用。委託事項完結後,由甲方與委託人據實結清。

甲方在辦結委託事項後,應當及時與委託人結算異地辦案差旅費用,結算時,應當向委託人提交費用使用清單和開支的有效憑證,由委託人審驗確認。

乙方不得私自向委託人收取異地辦案差旅費用。

甲方有義務對乙方使用差旅費的情況實施監督。

第七條甲方的權利及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聘用期間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水平、工作技巧及各種規章制度的培訓和教育;

2、對乙方的執業活動實施檢查和監督;

3、對乙方不遵守規章制度有處分權;

4、對乙方完成工作任務情況有獎懲權。

(二)甲方的義務

1、爲乙方辦理《律師執業證》、年度註冊等其他應當由甲方承擔的事務;

2、爲乙方提供良好的工作條件和辦公環境;

3、爲乙方提供必要的辦公、業務工作設備、工具和物品;

4、按國家規定向乙方提供勞動保護,有在女職工經期、產期、哺乳期提供相應的勞動保護的義務;

5、爲乙方辦理社會養老統籌和醫療保險等社會保障事務;

6、採納乙方對工作方法、管理制度、業務發展和工作計劃等的合理建議。

第八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獲得履行職責所必需的工作場所和工作條件;

2、獲得勞動報酬、享受社會保障權;

3、根據勞動法的規定,享受醫療、傷殘撫卹、休假、退休等方面的待遇;

4、享受節假日、婚喪假、產假、探親假等福利待遇;

5、非因法定事由或本協議約定不被辭退;

6、按本協議約定提出辭職;

7、提出申訴和控告;

8、對甲方的業務發展、工作計劃、規章制度、分配方案提出建議。

9、代理疑難及敏感性案件有提請甲方組織律師研討的權利。

(二)乙方的義務

1、應當向甲方如實提供辦理執業證或註冊材料;

2、認真履行甲方規定的工作職責,完成甲方分配的`工作任務;

3、代理大要案及敏感性羣體訴訟案件及時告知甲方並服從經集體研究的代理意見;

4、代理案件時及時告知委託人案件風險和辦案進展情況;

5、不得私自收案、私自收費,自覺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6、遵守律師法、律師職業道德執業紀律規範及甲方的工作紀律、財務等各項規章制度及業務操作規程;

7、愛護甲方提供的辦公、交通、房屋設備、工具和物品及甲方的其他財產;

8、勤勉盡責、誠實守信,加強學習,爲委託人提供最佳服務,因過錯給委託人造成損害或使律師事務所名譽及經濟受損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9、應當參加社會統籌和醫療保險,及時繳納稅費。

10、履行法律援助的義務。

11、案件辦理完結後,有及時訂卷歸檔的義務。

第九條協議的變更、解除

一、協議的變更

(一)因工作需要,甲方可以對乙方的工作部門作適當調整,在不增加乙方工作負擔的情況下,乙方應接受甲方的安排。

(二)在同行業勞動報酬有較大調整或國家法律、法規有新規定時,乙方可在本協議終止之前3個月提出變更本協議中勞動報酬、福利待遇等條款的要求,甲方應當根據情況和國家政策予以調整。

二、協議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協議。

(一)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規章制度和工作紀律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

(四)受到司法行政機關警告以上處罰或者律師協會訓誡以上處分的。

(五)受到委託人次以上投訴且責任在乙方的。

(六)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協議。

(一)不履行本協議規定義務的。

(二)內部管理混亂影響乙方正常執業的。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非因《勞動法》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六條規定之情由,無故解除聘用勞動合同辭退乙方的,應根據乙方在甲方的工作年限和貢獻大小給予一次性的解聘補助。

(二)乙方非因《勞動法》第三十二條之情由,擅自解除合同,辭去職務的,應按乙方本年度未完成任務量的支付違約金。

(三)乙方違反工作紀律或違反律師職業道德等方面的規定,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或有損於律師事務所聲譽和形象的,甲方有權給予行政處分,並按規定扣除工資、獎金,其不足部分可要求賠償損失。

第十一條爭議的處理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任何一方可以提請當地律師協會調解,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其他事項

(一)本協議未盡事宜,在本協議生效後經雙方協商,可做出補充規定,補充內容應當符合《律師法》、《勞動法》和司法部律師管理規章的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三)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