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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道德教育的困境論文

論文2.59W

公民道德教育雖是晚近興起的名詞,但全民的道德教育卻不離乎中國固有的傳統,成熟的人與成熟的社會 ――公民道德教育的困境論文。儒家所說的聖人"神道設教",《禮記·大學》所講的"修齊治平"之道,都是以聖人或聖王垂範示教,教化萬民。重視對民衆進行道德教育,在中國文化中具有悠久的傳統。在古人的治國理念中,由道德上成熟的人來治理道德上成熟的萬民,才能形成一個成熟的社會。道德教育的對象是具有普遍性的,自天子以至於庶人,但教育的方法和目標卻是不同的:作爲國家的管理者或治理者,以學校教育的方式,在德行上修己以治人,由"明明德"而"新民",由"誠意、正心、格物、致知、修身",而"齊家、治國、平天下"。"治平"的關鍵,則在於先修己身,率先垂範,示教萬民,這也就是所謂聖人"神道設教"的意義。君子之德風,小之人德草。萬民則以聖王爲楷模,受其教化。這種由道德上成熟的人組成成熟的社會的理想模式,也即是所謂的"內聖外王"。

公民道德教育的困境論文

"公民"一詞,按照《辭海》的解釋,乃是"具有一國國籍的人。包括未成年人和被剝奪了政治權利的人在內。"根據這一定義,"公民"的概念相當於"國民",係指一國之民全體而言,固而公民教育也就是全民教育。除此之外,辭海還特別提到了我國《憲法》對於公民的權利和義務的規定:"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人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哲學論文《成熟的人與成熟的社會 ――公民道德教育的困境論文》。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任何公民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同時必須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這個規定是對前一定義的補充,即"公民"不僅指具有一國國籍的人,而且還是憲法所規定了的權利和義務的主體。由此,與公民有關的道德教育,不僅是全民的'道德教育,而且是與公民作爲法定政治權利和義務主體相關的道德教育。

憑藉上述對於公民道德教育的解讀,本文在此想提出並希望引發人們思考的兩個方面問題是:我們面臨着在這樣一個遠非成熟的社會,並且缺乏一個道德成熟的教育者人羣的情況下,如何去進行以全民爲對象、以道德成熟爲目標的公民道德教育,並由此促成社會的成熟,換言之,如何使"內聖外王之道",不再是"暗而不明,鬱而不發";公民是既是權利主體,又是義務主體。在海外流行的公民教育,舶入後便簡化爲公民道德教育。那麼,在公民權利教育缺場的情況下,公民道德教育又如何展開,其展開又將會有何種可能的後果,以及公民道德教育框架內,如何處理公民作爲權利主體與義務主體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