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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專業質量控制體系建設論文

論文1.23W

一、我國公共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發展中存在的問題

公共管理專業質量控制體系建設論文

我國公共管理碩士專業學位雖然起步較晚,但發展迅速。十多年來,MPA教育已經發展成爲與工商管理碩士(MBA)、會計碩士(MPAcc)、法律碩士(JM)、工程碩士(GCT)、教育碩士(Ed.M)並列的六大專業學位之一。全國現有的147所培養單位,每年爲各級各類政府部門及公共組織培養公共管理專業學位碩士數萬人,社會影響力與日俱增,但從前三批教學合格評估的結果來看,當前我國公共管理碩士專業學位仍然存在不少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四個方面:

1.辦學理念定位不準

從MPA的設定目的來看,其主要是以公共管理及相關學科爲基礎,培養適應公共管理實踐發展需要的應用性、專業性高層次人才,這就需要針對MPA的特點進行準確的辦學定位。但在實踐中,辦學定位不準確、辦學思路不清晰的問題較爲普遍。一是辦學定位錯位。將MPA辦學當作學校創收的主要途徑。由於MPA教育採取的是在職不離崗的培養方式,培養對象大多是在職公職人員,有些辦學單位即將MPA辦學作爲學校創收的主要途徑,看重的是每年的招生指標和招錄人數,甚至違反相關規定與社會中介機構合作,不惜違反招考條件限制,壓低錄取分數線,招錄不符合報考條件的生源,其結果必然是忽略教學過程和教學質量,將MPA教育辦成了專業學位的“販賣”機構。二是辦學重視程度不夠。少數培養單位對MPA辦學的重視程度不夠,存在辦學條件不完備、師資隊伍和教學管理人員不足,有些培養單位存在辦學實體不明確、分散辦學的現象,無法保證MPA的培養質量。三是辦學思路不清晰。更爲普遍的現象體現爲現有培養單位對MPA辦學定位和辦學思路的模糊上,很多培養單位存在重學術學位、輕專業學位碩士的傾向,或是在培養方案、師資隊伍、課程設定、教材選用、教學方法、畢業論文等方面完全按學術型碩士的培養模式進行培養,從而忽略了MPA學生的特點和教學要求的差異。

2.教學資源分佈不均

當前我國MPA辦學主要依託具備公共管理及相關學科的高等院校和研究機構,因而其培養水平受培養單位自身條件影響較大。從整體上看,我國MPA培養中存在的教學資源分佈不均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MPA培養單位的地域分佈不均。從現有147所MPA培養單位的地域分佈來看,主要集中在經濟發達或教育發達地區,而在經濟和教育相對落後的地區則較少,從而造成了MPA教育資源的地域分配不均,進而造成了欠發達地區MPA培養需求和培養能力之間的矛盾。二是MPA培養單位間的教學資源分佈不均。從現實來看,現有優勢教學資源相對集中在985、211工程大學,加上這些學校本身在辦學條件、師資力量、教學方法、教學管理以及資源調動和整合方面的優勢,客觀上造成了後批培養單位與前批培養單位在生源質量、培養能力以及培養質量方面的差距。

3.教學質量控制不嚴

由於缺乏系統的質量監控體系及硬性約束機制,相對於學術型研究生培養而言,MPA教育教學質量控制存在着諸多不足,主要表現在:一是由於培養對象在職不離崗學習的特點,以及部分學校自身教學資源的限制,造成了學生出勤率和MPA教學時間的衝突,分散性、異地教學等的存在使得學生在校研讀時間難以保證。二是師資力量的單一化無法滿足專業學位學習的要求。現有培養單位大多依託校內現有學術型師資力量進行教學,尤其對於後批培養單位而言,難以配備具有豐富管理經驗的學者型領導幹部建立“雙師”隊伍,且現有的兼職導師又難以保證課堂教學、社會實踐指導、專題講座、論文指導等教學環節的時間和精力。三是培養過程管理不嚴。部分培養院校在培養方案設計上存在因人設課,培養方案缺乏系統性、科學性;教學方法單一,教學案例開發使用不足,課堂缺乏吸引力;教學管理隊伍缺編,學生出勤率低,教學管理服務不足;課程考覈形式單一,社會實踐、學位論文等環節把關不嚴;教學評價體系不科學,評價作用不彰顯等現象,無法保證MPA培養質量。

4.辦學特色彰顯不足

MPA辦學特色即是要求培養單位結合自身特點和優勢,找準辦學定位,探索符合自身實際的辦學理念與培養方式,實行差異化辦學。但從實際來看,部分培養單位在培養過程中,辦學定位模糊,難以凝練辦學特色,同質化傾向重。

二、構建我國公共管理碩士專業學位全面質量控制體系

全面質量控制(TotalQualityControl,TQC)是以全員參與爲基礎的現代組織管理方法,其包含了兩層含義:一是全面控制,即實現全員參與、全過程、全方位的整體控制;二是全面質量,即組織管理所有面向的質量控制。對於公共管理碩士專業學位而言,全面質量控制體系的建立,即是要發揮包括上級管理部門、培養單位、導師、管理人員、研究生以及兼職導師的作用,實現包括招生管理、課程管理、培養過程管理、教學考覈管理等在內的全過程參與,以實現培養目標。結合當前我國公共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發展中存在的問題,筆者嘗試從以下三個方面進行探索。

第一,加強MPA培養單位的內控制度建設,強化和完善MPA培養質量保障體系。MPA培養單位是MPA培訓的`承擔者和載體,也是保障MPA培養質量的主體和根本,加強MPA培養單位的內控制度建設,即包括招生管理、課程管理、培養過程管理、教學考覈管理等在內的質量保障體系。一是嚴格和優化招生管理,嚴格遵守國家關於MPA招生的各項管理規定,同時結合辦學特色和優勢,開展行業、方向招生培養,優化生源質量。二是加強課程管理,加強核心課程主輔導師隊伍建設,結合辦學定位和特色,強化方向課程和必修課程建設,建立多樣化的課程體系。三是加強培養過程管理,建立健全包括MPA教學指導委員會制度、MPA學位委員會制度、班主任制度、學生考勤管理制度、聽課評課制度、教學中期檢查制度、教學質量評估制度和課程教學管理、案例教學管理、實踐教學管理、考試管理以及論文開題、答辯管理等在內的教學質量保障體系,實現全過程跟蹤管理。四是加強教學考覈管理,建立教學評價系統,並將教學評價結果與教師聘任、教學獎勵等相掛鉤,形成競爭和激勵機制。

第二,發揮MPA教指委的統籌協調作用,建立和完善MPA培養的共享支援體系和質量監控體系。應充分發揮全國公共管理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指導委員會在MPA培養中的政策支援、資源共享、質量控制與引導作用。一是透過強化教指委與國務院學位辦、國家公務員局的政策協調與聯繫,一方面加強各級政府部門和單位對MPA學員在學習時間保障、經費支援、政策激勵等方面的支援力度,另一方面合作建立覆蓋全國的“校外導師專家庫”,吸引學者型領導幹部走進MPA課堂,擔任兼職教師和校外導師,爲各培養單位提供師資支援。二是加強辦學單位間的交流與合作,透過組織經驗交流會、核心課程培訓班、案例庫建設與教學方法研討、教材編寫與推廣等形式加強辦學單位間的經驗交流與借鑑,實現教學資源的共享平臺建設,提高MPA整體辦學水平。三是繼續完善MPA教學評估和質量監控指標體系,細化教學質量監控指標體系,加強MPA學員、導師以及社會評價等指標權重,建立常態化評估和監控制度,並實行退出機制,實現對MPA辦學單位的政策引導。

第三,加強國內合作與對外交流,提高我國MPA整體辦學質量。透過國內合作與對外交流,積極借鑑和學習先進經驗,實現資源和優勢互補,有利於促進和提高MPA辦學質量。一是強化校際合作,在師資隊伍、課程建設、教學方法、培養模式、教學管理經驗等方面實現資源共享;二是加強校政合作,除爲地方政府和部門培養專業人才外,充分發揮高校在政策諮詢與理論研究方面的優勢爲地方與行業部門提供智力支援,同時聘請政府實際工作部門管理人員擔任MPA兼職教授、實踐導師、論文導師等,實現校政雙向互動;三是加強國際交流與合作,透過“請進來”與“走出去”相結合,學習國外先進經驗,提升國內MPA師資隊伍的國際視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