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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林產品出口形勢與策略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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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前言

國內林產品出口形勢與策略論文

2008年下半年後,受金融危機不斷蔓延的影響,全球主要經濟體經歷了巨大沖擊。在各國政府出臺一系列經濟刺激政策的作用下,2009年第二季度後,全球經濟信心逐步恢復,金融市場利差指標恢復正常,經濟增長預期上調,全球經濟逐步渡過金融危機的恐慌進入“後危機時代”。就這次經濟危機來看,世界經濟已趨於好轉,有些國家已實現了經濟的正增長,中國林產品出口貿易初顯回暖跡象,2009年11月,除傢俱外木製品的出口金額同比增長8.72%,紙和紙板增長3.04%(高愛芳,2010)。但是,中國木質林產品出口貿易真的恢復了嗎?由於中國林業產業採取的是出口導向型的發展模式,木質林產品以加工貿易的形式大量出口。因此,當出口市場出現障礙時,會引發林業產業鏈上各個環節的危機,並間接影響上游產業的發展(宋維明,2009)。衡量木質林產品出口貿易是否恢復,是否應該對後危機時代保持警惕,以及由此採取何種應對策略,這關係到整個林業產業的發展。中國木質林產品出口貿易主要集中於鋸材、人造板(膠合板、纖維板和刨花板)、紙和紙製品以及木質傢俱,本文主要針對這6類產品,採用聚類分析方法來衡量後危機時代木質林產品的出口貿易。

2 後危機時代中國木質林產品出口形勢

2.1 中國木質林產品出口總體形勢分析

從主要木質林產品的出口金額來看,2007~2010中國木質林產品出口額在2009年有下降趨勢,2010年則回升得很快。從總體上看,2009年開始,木質林產品的出口並沒有恢復,而是大幅下降,到2010年似乎木質林產品的出口貿易已經恢復,而且大量增長(表1)。

2.2中國木質林產品出口最主要國家和地區形勢分析

中國木質林產品出口最主要的國家和地區包括美國、日本、中國香港、英國、澳大利亞等,這5個國家和地區的出口額佔中國木質林產品出口總額的60%左右。美國、日本和澳大利亞3個國家進口中國木質林產品金額年增長率在2009年均有明顯下降,在2010年迅速回升;英國在金融危機後的2009年波動不明顯,2010年增幅明顯;中國香港地區則基本沒有受到影響,進口額持續上升(表2)。由此可見,出口到不同國家和地區的情況有所區別,不能一概而論地得出金融危機後中國木質林產品出口貿易已經恢復的結論,需要針對不同國家和地區的情況具體進行分析,進而有針對性地對我國木質林產品貿易出口存在的問題提出對策建議。

3 後危機時代中國木質林產品出口格局

3.1 中國木質林產品出口總體格局

本文對近年來中國木質林產品出口額排名前30位國家和地區的格局進行分析(表3)。中國與這30個國家和地區的`木質林產品出口額約佔中國木質林產品出口總額的90%左右,因此,中國對這30個國家和地區的出口格局即可代表中國木質林產品出口貿易的整體格局。2008~2010年中國木質林產品出口前5位國家和地區沒有變化,分別是美國、日本、中國香港、英國和澳大利亞。但這5個國家和地區的總額佔中國木質林產品出口總額的比重由2008年的54.79%降至2010年的49.88%,降幅8.96%;前10位國家和地區累積出口比重從2008年的65.6%降至2010年的63.05%,降幅3.89%;前20位從2008年到2010年的升幅較小,僅爲2.41%;前30位升幅爲3.39%。整體上看,2008~2010這30個國家和地區總比重緩慢上升,各所佔比重值的標準差慢慢擴大,分別爲14.03、16.30和16.67,這說明中國木質林產品出口市場逐步不均勻分散。另外,除前5位國家和地區,其他國家和地區的比重和位次都有小幅變動。

3.2 聚類分析

爲了更清楚地分析後危機時代中國與主要木質林產品貿易伙伴的出口貿易形勢的異同性,透過2007~2010年貿易數據,計算中國與主要木質林產品出口目的地2008~2010年3年的出口增長率以及增長率波動幅度與波動特徵(表4),並選擇波動幅度與波動特徵兩個指標(波動幅度由2008~2010年3年增長率的標準差來衡量;波動特徵是指增長率的變化趨勢,包括持續下降、持續上升、先降後升、先升後降,依次用1、2、3、4代表),採用聚類分析方法對30個主要出口目的地進行Q型聚類(即對觀測值聚類,如果是對變量聚類則爲R型聚類)。聚類分析定義的距離概念是描述兩者間差異程度的量,即差異測度。聚類分析就是根據差異程度來對個案進行歸類的。差異程度越小,說明兩者間關係越緊密,相似特徵越多,就越可能歸在同一類(徐家鵬等,2010)。本文選擇平方歐式距離(Squared Euclidean Dis tance)計算個案間的差異程度。根據聚類分析的結果,本文將主要目的國家和地區分爲三類:第一類:中國香港、德國、印尼、伊朗、亞洲其他地區、泰國。中國對這類國家和地區的木質林產品出口增長率從2008~2010年3年來持續上升,基本沒有受到金融危機的影響。第二類:馬來西亞、新加坡。這2個國家的出口增長率從2008年到2009年上升明顯,到2010年反而下降幅度很大。第三類:前兩類外的其他國家和地區,包括:澳大利亞、比利時、加拿大、丹麥、埃及、法國、印度、以色列、意大利、日本、荷蘭、、菲律賓、韓國、俄羅斯、沙特阿拉伯、南非、西班牙、瑞典、阿拉伯聯合酋長國、英國、美國、越南。這類國家和地區的出口增長率均是先降後升。由聚類分析結果可以看到,金融危機後中國木質林產品出口貿易格局並不是籠統地一樣,不同的出口目的國家和地區的形勢不同。對第一類國家和地區,由於基本沒有受到金融危機的影響,所以也談不上貿易的恢復問題。對第二類國家,在後危機時代的增長率下降明顯,形勢更惡化。但是,可以看到第三類中包括30個國家和地區中的大部分,其出口增長率雖然在2009年下降,但是在2010年增幅均很明顯。因此,我們可以得出結論:金融危機後中國木質林產品出口到大部分國家和地區的貿易均在恢復,但是也有一部分貿易還在惡化。

3.3 結果討論

3.3.1 金融危機導致進口需求下降

次貸危機的爆發及其引致全球金融危機的曼延,美國經濟大幅度滑坡,就業率大幅度下降,消費需求萎縮,直接影響了其對木質林產品的需求能力。大部分國家和地區受到影響,影響了人們對未來經濟增長前景的預期,導致消費減少。另外,美國採取寬鬆的貨幣政策和弱勢美元的匯率政策,美元不斷貶值,推動人民幣對美元升值,在某種程度上增加了中國木質林產品的生產成本,降低了出口競爭力。因此金融危機後,中國木質林產品出口大幅下降。

3.3.2 貿易保護主義的阻礙

在後危機時代,隨着危機的緩和,而進入相對平穩期,世界經濟已趨於好轉,有些國家已經實現了經濟的正增長,所以大部分國家和地區的貿易均在恢復。但是每當全球經濟出現波動時,貿易保護主義總會擡頭。一些國家利用反傾銷、反補貼、一般保障和特殊保障措施,並且升級帶有歧視性的技術性和綠色貿易壁壘措施,來保護國內產業免受外國商品的競爭。這些貿易保護措施對中國木質林產品出口構成明顯的障礙,特別是基於技術性和綠色壁壘措施。所以仍有部分國家和地區的貿易繼續惡化。

4 對策建議

由於經濟危機的根源並沒有消除,也不可能全部消除,所以有可能出現再次的衰退。在前述分析的基礎上,本文認爲處在後危機時代,爲促進我國木質林產品出口貿易,應從以下方面着手。

4.1 鞏固已有市場,開拓新的市場

中國木質林產品出口集中度較高,使中國木質林產品貿易受世界林產品市場以及主要林產品貿易國經濟狀況的影響較大,面臨較大的市場風險,因此需要中國林業企業在政府的引導和支援下采取措施對出口增長率先降後升以及基本沒有受到影響的國家和地區,重點加以鞏固。同時,更需要開拓新興市場,實施出口市場多元化戰略,才能避免出口市場過於集中帶來的風險,才能減少技術壁壘、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特保以及其他非關稅壁壘所帶來的貿易摩擦風險。

4.2 加快林業標準化管理進程

林業標準化管理指對林產業鏈的各個環節制定和施加相應標準,使林業生產經營規範化、協調化和系統化,並能夠最佳地發揮林業經濟效應、社會效應和生態效應。透過對採收、育苗、栽培、生產和加工以及產後售後服務制定一系列規範化的檢查、操作和監督規程,林業標準化不僅可提高植樹造林成活率,有效增加森林面積和木材供應,還可以提升林產品生產技術和效率,改善林業生產售後服務質量,優化林產業結構(高愛芳,2010)。在管理上實行標準化程序,不僅能節省成本,提高工作效率,減少人爲因素干擾,更重要的是有利於林業科技成果的轉化,促進林產業發展的規模化和現代化。在全球化高度發展的當今,透過實施與國際接軌的林業標準,有助於提升林業企業的全球意識,提高其生產水平,進而降低成本。加快其技術標準升級步伐,使其最終更有效地、廣泛地參與國際競爭,並減少出口貿易的不確定性。

4.3 健全預警和快速反應機制

中國林業企業數量衆多,生產規模偏小,抗風險和捕捉資訊能力較弱,難以有效應對貿易壁壘,這需要政府和行業協會規範林產品出口秩序,儘快健全應對國際貿易壁壘的預警和快速反應機制,爲林業企業提供高效的、快捷的有關國外市場和政策的資訊與諮詢服務。同時要發揮行業協會的作用,規範出口秩序,避免對同一市場的盲目跟進,發揮林產品貿易大國的影響力,不斷規範全球林業貿易秩序,建立公平競爭的國際木質林產品貿易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