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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康熙十八年博學鴻儒科的現實目的及歷史意義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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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論康熙十八年博學鴻儒科的現實目的及歷史意義論文

中國歷史上,博學鴻儒科最早始於唐玄宗開元年間,稱“博學宏詞”,爲招攬人才的特殊制科。有清一代,朝廷先後三次詔開博學鴻儒科,即康熙十八年、雍正十一年、乾隆元年。雍正十一年的博學鴻儒科朝野反映奇冷(僅河東督臣舉一人,直隸督臣舉二人),加上不久雍正帝駕崩,是科無疾而終;乾隆元年的博學鴻儒科則爲招攬賢才、裝點修明的常規化表現;相比之下,康熙十八年的博學鴻儒科,在特殊的歷史時代背景下,顯示了別具一格的表現與意義。

孟森評曰:“清一代之科目,與國運相關者,莫如制科。”趙剛的論析更爲明確:“康熙十八年,是清朝歷史的一個重要轉折點,它上承順治、康熙初年的戰亂局面,下啓康乾盛世的到來。在這樣關鍵的時期舉行博學鴻詞科,其政治作用和功效顯然超出了粉飾太平的尋常意義。”這表明康熙十八年博學鴻儒科試是在歷史關鍵時刻舉辦,並影響滿清王朝歷史進程的關鍵性事件;不僅對穩定當時政局、改善政治文化生態起到積極作用,並且對滿清王朝歷史的穩定發展產生深遠的影響。

二、從範文程順治二年上疏到清聖祖康熙十七年上諭

滿清定鼎之後,採取一系列強硬措施來壓制漢族文人士大夫的反抗;但民心(尤其是文人士大夫之心)的背向,卻是任何一個政權是否能夠建立及鞏固的關鍵。滿清統治者顯然十分清楚這一點。攝政王多爾袞(1612—1650)甫進北京,便親諭吏部:“古來定天下者,必以網羅賢才爲要圖。”清王朝開國元勳范文程(1596—1666)於順治二年給清廷的上疏更一針見血地揭示:“治天下在得民心,士爲秀民,士心得,則民心得矣。請再行鄉、會試,廣其登進。”因此,滿清王朝在採取強硬鎮壓措施的同時,也十分注意採取懷柔手段以收買民心——特別是士子之心。如尊祭孔子、倡導程朱理學;尤其是順治二年,在全國各地烽火未息、戰局未定的情形下,清廷即舉行首次科舉(八月鄉試,次年三月會試);正是在此背景下,“雲間三子”之一的宋徵輿(1618—1667)、與滿清有殺父之仇的宋琬(1614—1674)等名士,皆於順治四年中進士而仕清;到順治五年,“大半伏處草間”的晚明社局中人,亦“盡出而應秋試”。這種現象儘管受到時人賦以“聖朝特旨試賢良,一隊夷齊下首陽” 的譏嘲,但畢竟由此顯見時局紛亂之際,勝國士子心態變動於糾結困頓之中。

清聖祖(1654—1722)亦深諳民心重要之道,康熙十二年七月初八,在與日講官對談時即稱:“致治以服人心爲本,人心服,更無餘事矣。” 這使清聖祖在三藩之亂中能保持清醒認識,做出了準確的判斷與決策。

正是在康熙十二年十一月,吳三桂(1612—1678)打出“共舉大明之文物,悉還華夏之乾坤”旗號,舉行叛亂,利用的正是滿漢民族矛盾。“三藩”以民族矛盾爲焦點,一箭雙鵰:不僅觸及了清廷之隱憂,也刺激了漢族士民之隱痛。一時間,“各省兵民,相率背叛,此皆德澤素未孚洽,吏治不能剔釐所致”,其中的民心向背,清聖祖看得一清二楚。正是受了此番生死較量的刺激與衝擊,清聖祖產生爭取漢族各方人才的強烈念頭,於是在康熙十三年“大兵進剿逆賊”之際,便諭示吏部:“頃以需人甚急,已將漢軍內堪用人員照該督撫所請,發往軍前候用。其漢人中,素有清操及才能堪任煩劇者,不拘資格,着漢官大學士以下,三品堂官以上,據實保舉,發往軍前,與漢軍官員一體並用。務期虛公推薦,有裨地方,以副朕廣攬人才之意。” 康熙十九年則諭示翰林院掌院學士喇沙裏等:“治道首崇儒雅??今四方漸定,正宜振興文教。”由此可見,清統治者武功未遒,已生文治之心。其實,早在天聰三年,一生征戰的皇太極(1592—1643)已諭示:“自古國家,文武並用,以武功勘禍亂,以文教佐太平。” 順治十二年三月,世祖(1638—1661)亦下諭禮部:“朕惟帝王敷治,文教是先;臣子致君,經術爲本。自明季擾亂,日尋干戈,學問之道,缺焉未講。今天下漸定,朕將興文教,崇經術,以開太平。” 顯而易見,武功以定國基,文治以開太平,已然成爲清初統治者的共識。

康熙十七年,三藩戰亂正處轉折關頭,吳三桂三月在衡州稱帝(國號“周”,改元“昭武”),同年秋病死,形勢陡變,叛軍從此一蹶不振。清聖祖正於此年正月二十二日詔開博學鴻儒科,諭示禮部稱曰:“自古一代之興,必有博學鴻儒,備顧問著作之選。我朝定鼎以來,崇儒重道,培養人才。四海之廣。豈無奇才碩彥、學問淵通、文藻瑰麗、追蹤前哲者?凡有學行兼優、文詞卓越之人,不論已仕未仕,在京三品以上及科、道官,在外督、撫、布、按,各舉所知,朕親試錄用。” 聯繫該年形勢發展看,似以文治之號召,引領武功之聲威。

三、康熙十八年博學鴻儒科的現實目的

歷來學界討論關於康熙十八年博學鴻儒科舉辦目的,概括起來說,有吸收人才、招攬遺民、爭取民心(士民之心)等多種說法。其實,歸根結底,更重要的還應該是爲了確立滿清王朝統治的合法性與正當性。明末清初思想家王夫之(1619—1692)一再強調:“天下所極重而不可竊者二:天子之位也,是謂治統;聖人之教也,是謂道統。”“儒者之統與帝王之統並行於天下,而互爲興替,其合也天下以道而治,道以天子而明。”這樣一種統治理念顯然深爲滿清統治者所接受與認同。確切地說,滿清統治者努力以其現實中所掌控的“治統”與漢文士心中固有的“道統”合二爲一,以彰顯新朝統治的合法性與正當性。曾奉旨修《朱子全書》的大學士熊賜履(1635—1709)在康熙七年爲世祖所作碑文已有曰:“我皇考以道統爲治統,以心法爲治法。稟天縱之資,加日新之學,宜其直接乎帝王之傳而允躋於三五之隆也。” 不僅宣明道統爲治統之根基,治統道統合一,還大有將滿清帝王躋身於中國自古以來治統道統譜系之意。康熙八年,聖祖諭示:“朕惟聖人之道,高明廣大,昭垂萬世,所以興道致治,敦倫善俗,莫能外也。” 明確提出了“興道致治”的文化方略。康熙十六年清聖祖所作《日講四書解義序》更一語道破天機:“朕惟天生聖賢,作君作師。萬世道統之傳,即萬世治統之所繫也。自堯、舜、禹、湯、文、武之後,而有孔子、曾子、子思、孟子??道統在是,治統亦在是矣。” 儼然宣示爲以治統道統譜系的正統承傳自居。這或許正是康熙十八年詔開博學鴻儒科的根本緣由。

由上可知,康熙十八年博學鴻儒科的詔開,當是滿清作爲異族入主中原,需要確立其政權爲秉承正統、承續治統道統的歷史迫切性所致。康熙十九年,理學名臣李光地(1642—1718)在奏章中稱頌聖祖道:“道之與治,古者出於一,後世出於二。孟子敘堯、舜以來至於文王,率五百年而統一續,此道與治之出於一者也?自朱子來,至我皇上又五百歲,應王者之期,躬聖賢之學,天其將復啓堯、舜之運,而道與治之統複合乎?”顯見這樣一種道統與治統合一的聖君形象,獲得了漢士人的廣泛認同及推崇。到了康熙末年,聖祖更宣稱:“自古得天下之正,莫如我朝。”自認爲是中國曆代王朝正統之最。此說被論者視爲聖祖對滿清政權合法性的權威闡述,是“有清一代最爲重要的政治綱領,凡治清史者不能置此於不顧”。也有學者據此質疑:“清代最敏感的問題就是合法性,康雍乾三朝不斷地重複‘自古得天下之正,莫如我朝’。正說明他們心虛,對自己的合法性的不自信。” 所謂“心虛”、“不自信”之說,或許言過其實,但從博學鴻儒科所錄五十人均派參與編修《明史》,確實在較大程度體現了滿清王朝對其政權合法性的焦慮感:“康熙十八年,清朝再次以《明史》纂修爲突破口,透過對勝國史的詮釋,爲明清易代的合理性作註腳,建構其政權的合法性。因此,清修《明史》,其主要目的不是爲了總結明代興亡治亂的歷史經驗,更多地出於政治的現實需求,論證明清更替的必然性。” 爲前朝修史,正是歷代王朝交替的慣例。康熙十八年的博學鴻儒悉數入局修史,不僅使漢士人在精神情感上得以寄託,也確實更使清廷可以藉此標榜新朝承續正統的現實合法性與正當性。

有學者認爲:“康熙十八年,被薦舉博學鴻儒科的明遺民,普遍對這次特科考試持有牴觸的態度。”此說法顯然跟民初黃鴻壽所述頗有出入:“先是十七年詔旨既下,勝國遺老,率皆蟬脫鴻冥,網羅無自。而平時以逸民自居者,爭趨輦轂,惟恐不與。”其實,這兩種說法恐怕皆有偏頗之嫌。也有學者認爲:“朝廷循求名士,而非士之有求朝廷。”此說法亦並不很確切。首先,應試者及錄取者大半已獲清功名甚或進入仕途(見後引統計表),可知朝廷循求的不是名士,而是名士效忠之心;其次,應該是朝廷與名士雙方皆爲主動,二者各求所需、相得益彰;再次,雖有拒試(錄)者,但“有求朝廷”者不在少數。如果唐長孺所收藏朱彝尊(字錫鬯,號竹垞,1629—1709)家書爲實,那麼,以朱彝尊作爲當時名士的指標性人物來看,應試者“有求朝廷”的因素更爲濃重,且看朱彝尊在家書中所云:“不期馮中堂(馮溥)怪我不往認門生,杜中堂(杜立德)極貶我詩,李中堂(李霨)因而置我與汪(汪琬)於一等末,又對上言說我卷不好。上謂一日短長,亦不足定人生平。三中堂及掌院(葉方靄)所取,皆意中私人,文有極不堪者,詩有出韻重韻者,皆在我前。上心不甚悅,遂有一等二等皆修明史之局。吏部極其可恨,循資限格,僅似授我等布衣爲孔目??” 其情境之窘迫,語氣之卑切,顯見朱彝尊“有求朝廷”之心遠甚於朝廷“循求名士”之意。故有論者評曰:“朱彝尊入京師應試,並不擔心自己的舉動關乎出處與氣節,而是顧慮當時險惡的官場環境。”

再看名列博學鴻儒二等第四的施閏章(1618—1683)自述:“試卷傳出,都下都紛紛訛言,皆推我第一名?半月後方閱卷,初亦取在上上卷,列三五名中;後因詩結句有‘清彝’二字嫌觸忌諱,竟不敢錄。得高陽相國(李霨)爭之曰:‘有卷如此,何忍以二字棄置?此不過言太平耳。倘奉查詰,吾當獨任之。’於是姑留在上上卷第十五名。又推敲停閣半月,則移在上卷第四。皆此二字作祟也!??我平日下筆頗慎,獨此二字不及覺,豈非天哉!”其間糾結、懊悔、悻悻之情態躍然紙上,“有求朝廷”之心亦不言而喻。

四、康熙十八年博學鴻儒科的歷史意義

據有關史料記載,當時清廷內外諸臣保薦博學鴻儒科者,有170 餘人、180 餘人、190 餘人諸說(趙剛的統計則有200 人——見下引統計表),應試者則有143 人。綜合衆多資料記錄,可將康熙十八年博學鴻儒科有關情形概述如下:

康熙十八年三月初一(公元1679 年4 月11日),清聖祖親自詔試於太和殿的體仁閣,試題爲“璇璣玉衡賦”一篇,“省耕”五言排律二十韻。由大學士李霨(1625—1684)、杜立德(1611—1691)、馮溥(1609—1692)、掌院學士葉方靄(?—1682)閱卷,清聖祖“親覽諸卷”。依照前制科分等第舊例,判爲四等,錄取一等20 人,二等30 人,俱入翰林院供職,纂修《明史》。三四等報罷(落第)。所收錄五十人,包括朱彝尊、陳維崧(1625—1682)、彭孫遹(1631—1700)、汪琬(1624—1691)、毛奇齡(1623—1716)、施閏章、潘耒(1646—1708)、尤侗(1618—1704)、徐釚(1636—1708)等文壇大家。

值得注意的是,博學鴻儒科獲得其他諸多一般科考沒有的`優待:首先是考前賜宴,併爲此宣諭:“汝等俱系薦舉人員,有才學,原不必考試。但是考試愈顯才學,所以皇上十分敬重,特賜宴,爲會試、殿試、館試、狀元、庶吉士所無,汝等須知皇上德意。”宴罷就試,不限完卷時間;且試卷不彌封,未經謄錄;判卷寬鬆——在內容方面,汪琬卷有影射意,施閏章卷中有“清彝”二字,康熙竟曲爲通融,不以爲忌;在形式方面,彭孫遹卷有“語滯”仍錄爲一等首名,嚴繩孫(1623—1702)僅作一詩亦錄取爲二等末名,朱彝尊考詩有“不甚佳”句,潘耒卷“以冬韻出宮韻”,李來泰(1631?—1684)卷“以東韻出逢濃字”,施閏章卷“以友韻之旗誤作微韻之旗”,等等,都獲忽略不論。

博學鴻儒獲如此優渥對待,在當時已引起非議:“時以得第者,授官過優,至外間有‘野翰林’之言?後高士奇進‘三不如’之說於帝前,以譏百四十三徵士。帝意寖衰。一時譁然,謂與唐李林甫表賀‘野無遺賢’無異。” 博學鴻儒獲過分優待引發非議,當爲情理中事,但清聖祖是否就因此“意寖衰”(情緒低落)?從聖祖日後與衆多博學鴻儒交往密切的情形看(詳見後文),這種分析恐不符實情。非議者以唐李林甫(683—752)人爲堵絕人才進路的“野無遺賢”典故,比喻清聖祖廣招博學鴻儒,雖不免有譏諷意,然而清聖祖或許就是要藉助“野無遺賢”的虛景,以反映“天下大治”的要求,更以此佐證滿清統治中國的現實合理性與合法性。

而後者,或許便正是清聖祖之真正意圖所在。徐珂(1869—1928)編《清稗類鈔》作“以天下爲一家詩”爲博學鴻儒科試題,更突顯其意圖:“或謂是時臣民尚有不忘明代者,聖祖特開制科,冀以嘉惠士林,消弭反側,徵以‘以天下爲一家詩’之詩題,其或然歟。”“以天下爲一家詩”爲博學鴻儒科試題之說,甚可存疑。然徐珂所論,確實彰顯了清聖祖“特開制科,冀以嘉惠士林,消弭反側”的意圖。

江浙人佔絕對優勢。根據趙剛的論述,在滿清崛起的歷史進程中,先後出現過三大漢士人集團:遼瀋集團,大多爲軍功貴族(吳三桂、耿精忠、尚可喜等);華北集團(馮銓、宋權等),文化稍高,仍難達到大興文治的要求;江南集團(徐乾學、葉方藹等)應運而起,迎合了清康熙朝以降大興文治的時代性需求(當時的經學、史學、文學領袖均在江南)。

遼瀋與華北集團,在滿清入主中原的過程,先後發揮了極大作用,爲滿清政權的創建立下汗馬功勞。雖然順治朝及康熙朝初期,滿清政權採取支援北方集團排擠打擊南方集團的措施,然而,隨着進入康熙朝後期全國政權鞏固、一統大局底定,治統歸一,道統便提上議程,滿清王朝的發展戰略便從武功主導轉向文治主導,尤其是康熙六年聖祖親政、康熙十二年三藩之亂髮生後,以降臣爲主的遼瀋、華北集團地位急轉直下,雲集經、史、文學大家的江南集團,日益顯示其不容忽視亦難以取代的重要性。

康熙十八年博學鴻儒科50 名錄用者中,38 名爲江浙人,加上江西3 人,南方人佔41 名,北方人只有9 名。這些人不僅有較高的學術文化造詣,有出類拔萃的政務能力,其中朱彝尊、陳維崧、彭孫遹、毛奇齡、汪琬、湯斌、施閏章、潘耒等,皆爲不同領域的領軍人物。50 名錄用者俱授予翰林院編修,參與《明史》修撰,共同營造文治氛圍。翰林官雖然品位不高,“然爲天子文學侍從,故儀制同於大臣”。誠如後人所強調:“國朝仕路,以科目爲正;科目尤重翰林。卜相非翰林不與;大臣飾終,必翰林,乃得諡文;他官敘資,亦必先翰林。”“有清一代,宰輔多由此選,其餘列卿尹、膺疆寄者,不可勝數。”事實上,康熙十八年的博學鴻儒大多後來位居顯要,擔任大學士、各部尚書、侍郎以及地方封疆大吏者達32 人。康熙五十三年查慎行(1650—1727)爲朱彝尊《曝書亭集》作序亦稱:“其後十餘年間,同時被用者,多改官去。或列顯要,躋卿貳。” 即說康熙十八年博學鴻儒科被錄用者,日後多得晉升調任(改官),並躋身二三品京官(卿貳)行列。從後世所謂“自康熙、雍正以來,名臣大儒多起翰林” 的現象,可知康熙十八年博學鴻儒悉數入翰林的做法,當對清代政壇有一定程度的影響。

當然,康熙十八年的博學鴻儒也有多人如汪琬、尤侗、朱彝尊、徐釚、毛奇齡、嚴繩孫等,在舉博學鴻儒科後,相繼辭官歸裏;儘管如此,他們對朝廷,尤其對聖祖忠心不減。聖祖南巡,他們仍多有迎駕、拜謁之舉。因此,從滿清王朝發展史來看,康熙十八年博學鴻儒科的最大意義是從根本上贏取了漢文人發自內心的歸順態度。這種發自內心的歸順態度,也正顯示滿清朝廷的終極目標——統治中國的正當性合法性,在“民心(秀民之心)所向” 的層面得以牢不可破的確認。因此,博學鴻儒的仕途是否順暢已不重要;反過來說,即使仕途不暢,也不妨礙他們對滿清朝廷的認同。

五、結語

據此可見,滿清統治者創建王朝,入主中原的過程,有一個由武功主導走向文治主導,由倚重北人轉向倚重南人的戰略佈局。到了康熙十八年博學鴻儒科的詔開,這一戰略佈局得以基本完成。由此看來,康熙十八年博學鴻儒科所起的作用,與其說體現在現實政治的短期利益操作,不如說是幫助滿清統治者入主中原的長久戰略進行佈局,爲了確保其統治中國的正當性、合理性與合法性。而這一切得以實現,關鍵恰在掌握、左右中華道統的漢文士心態的轉變。如果說,贏取文士之心爲康熙十八年博學鴻儒科的現實目的;那麼,以此進一步確保滿清王朝統治中國的正當性、合理性與合法性,便是康熙十八年博學鴻儒科的歷史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