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文谷

位置:首頁 > 實用範文 > 論文

淺析兵團作物制種保險存在的問題與建議論文

論文2.2W

1兵團農作物制種業保險實施過程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淺析兵團作物制種保險存在的問題與建議論文

1.1財政補貼比例較小

2014年,國務院、農業部已經明文規定“要推動提高農業保險保障水平,積極爭取把主要農產品和地方特色農產品納入保險範圍,並推動將風險保障範圍逐步擴展到全部直接物化成本”。由於現階段保險公司上報保監會的保險金額低於目前的實際物化成本。一旦發生大的災害,保險理賠不能滿足職工的需求,所以提高保險金額已經迫在眉睫。

1.2風險機制尚未建立

制種業存在很大的自然和市場風險,種子生產企業與制種農戶還沒有真正形成“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密切、平等關係,所造成的損失往往主要由制種企業承擔。同時,沒有建立種業風險保障機制,政府引導下的制種業商業保險業務開展緩慢,不同程度地制約着制種產業的持續發展。

1.3職工的保險意識淡薄,缺乏參加保險的主動性

受傳統觀念的影響,部分職工在對農業保險業務的認識和理解上存在誤區,從意識上排斥農業保險,把保險費支出當作“額外負擔”,甚至界定爲“亂收費”現象,使保險業務難以推廣。

1.4職工自身危機意識不強

部分職工對農業氣象災害和病害存有僥倖心理,缺乏預見性;還有人認爲,參加保險後,沒有遭受災害,保險費付之東流,甚至要求保險公司退還保費。

1.5保險理賠培訓不到位

部分職工對保險理賠程序不熟悉,出現受災情況後,不能及時報案,致使保險公司錯過了勘查災情的最佳時機,得不到有效賠償。

1.6保險賠付力度較低

目前,農業保險賠付額度較小,對農戶的吸引力不大,出現險情後,賠付過程較長,使農戶參保的積極性明顯降低。

2推動制種保險試點的建議

2.1深化對農業政策性制種保險必要性的認識

要從建設現代農業、發展農村經濟、增加農民收入、確保農村穩定的大局出發,提高對農業政策性制種保險業務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緊迫性的認識。要把開展農業政策性制種保險納入農業中長期發展規劃,真正充分發揮農業政策性制種保險業務在農村經濟中的經濟補償、資金融通和社會管理中的職能作用。

2.2建立和完善農業制種保險的發展體系

針對農業政策性制種保險發展滯後的實際,要採取積極試點、穩步推進的'辦法,探索發展多種組織形式,建立和完善農業保險發展體系。一是建立農業政策性制種保險公司,開展高風險農業制種保險業務;二是建立互助合作保險組織,作爲農業政策性保險的必要補充;三是鼓勵現有的商業保險公司開發農村制種保險業務,加大對農業及農村保險的力度,真正形成組織多形式、所有制多結構、業務多層次、融資多渠道的農業保險體系。

2.3提高財政補貼和保障金額

建議提高保險金額的同時最好按照國務院的有關要求提高中央、省級補貼比例,同時降低農戶繳費比例,切實減輕農民負擔。堅持自願保險與強制保險相結合,提高農業保險參保率。加大財政補貼力度,促進農業保險可持續發展。加大農險產品宣傳推介力度,讓更多的職工真正瞭解保險的意義和作用。

2.4建議拓寬保險作物種類和保險責任範圍

將甜瓜、馬鈴薯、蔬菜等制種作物納入保險範圍。對制種的特殊災害及因品種適應性、抗逆性等造成的減產或絕產納入保險責任範圍。這樣既有利於制種行業的健康發展,也能提高職工制種的積極性。

2.5提高制種保險賠付標準

由於制種作物成本較高,實際物化成本高於其他作物,制種保險賠償標準應比普通作物種植提高一倍以上,且保產值的投保方式應在實際應用中更易爲職工所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