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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道教善書的當代價值論文

論文1.09W

道教善書是指以《太上感應篇》爲發端而產生的一批道教勸善經書,包括《文昌帝君陰騭文》、《太微仙君功過格》、《關聖帝君覺世真經》、《文昌帝君蕉窗聖訓》等。自勸善運動興起的宋代始而迄於近到底產生了多少道教善書,沒人也沒法精確地統計。僅據《道藏》與《藏外道書》的收錄,它即已是一個可觀的數字。這些經書既可以被視爲一套倫理系統,也可以被視爲一套解釋系統,還可以被視爲一套儀式系統[1]。其對中國後期社會與倫理影響至深,全有賴於此一多性特色。

論道教善書的當代價值論文

一、作爲倫理系統的道教善書

以興善去惡爲旨歸,道教善書首先應該被視爲一套倫理系統。據統計,《太上感應篇》篇共列出善行26條,惡行170條[2]。其中,有34條是關於個人道德修養的,而有120條涉及人在家庭、社會中的利他行爲。故有學者認爲,“處理家庭、社會關係的道德倫理是《感應篇》中內容最爲豐富的部分,其中包括家人、朋友、爲官、經商等等方面的道德原則。”[3]因其如此,日本學者窪德忠不同意將《太上感應篇》視爲民衆道教經典──“如果把它稱爲民衆道教的聖典,那麼民衆道教豈不完全等於中國的社會倫理、社會道德了嗎?”[4]不管怎樣,《太上感應篇》對社會倫理道德的極度關注應是有目共睹的。不止《太上感應篇》,在《文昌帝君陰騭文》中也同樣可以看到倫理道德的核心位置:全文僅544字,而有關倫理道德的部分竟有378字,涉及了家庭倫理、政治倫理、社會倫理、宗教倫理與生態倫理幾個部分[5]。《關聖帝君覺世真經》全文649字,涉及倫理道德的部分則有316字,包括了善行36條、惡行46條[6]。《太微仙君功過格》共立功格36條、過律39條,其確立的依據還是倫理道德[7]。他如《文帝孝經》[8]、《文帝延嗣經》[9]、《文帝救劫經》[10]、《文昌帝君蕉窗聖訓》[11]、《十戒功過格》[12]等,除了前後序跋,則全部都是倫理道德的內容。可以毫不誇張地說,幾乎所有道教善書都把倫理道德視爲勸化的主要內容。

自孔孟始,儒家已有一套綿密的倫理說教。佛教東來,也自帶着佛陀的戒律規範。異於舊有的倫理系統,道教善書所開啓的倫理系統是一圓融三教的系統。概而言之,其忠孝倫常部分主要應是取自儒家,其十善惡業部分主要應是取自佛教,而其齊物畏神部分則主要應是取自道教。

以仁義爲最高統攝,儒家倫理之核心是所謂的“五倫”,即君臣有義、父子有親、夫婦有別、長幼有序、朋友有信。其中,君臣關涉政治倫理,要求君待臣以義禮、臣對君以忠誠;父子、兄弟、夫妻關涉家庭倫理,要求父母慈愛而子女孝順、兄長友善而弟妹恭敬、夫妻和睦而主從有分;朋友關涉社會倫理,要求相互講求信譽。《太上感應篇》之“忠孝友悌,正己化人,矜孤恤寡,敬老懷幼”、“暗侮君親,慢其先生”、“攻訐宗親,剛強不仁”、“輕蔑天民,擾亂國政,賞及非義,刑及無辜”、“用妻妾語,違父母訓”、“男不忠良,女不柔順,不和其室,不敬其夫”等,應該都是化自儒家倫理。《文昌帝君蕉窗聖訓》“敦人倫”稱:“父子主恩,君臣主敬,兄弟相愛,朋友以信,夫婦相和,尤當各喻以道,各勉以正。”“慎交遊”稱:“始終不怠,內外如一,貴賤不二,死生不異,尤當功過相規,親近上士。”則明顯是儒家倫理的直接取用。同樣,《文昌帝君陰騭文》之“忠主孝親,敬兄信友”[13],《關聖帝君覺世真經》之“奉祖先,孝雙親,守王法,重師尊,愛兄弟,信朋友,睦宗族,和鄉鄰,別夫婦,教子孫”,也是直接取用的儒家倫理。《關帝忠孝忠義經》借關帝之口稱其爲經緣由:“視我赤心,聽我微言,爲子盡孝,爲臣盡忠,父慈母愛,兄弟友恭,夫婦倡隨,朋友信義,鄉鄰婢僕,真誠和氣。”[14]作爲儒家倫理的核心,忠孝在道教善書中得到了特別的張揚。《關聖帝君覺世真經》開篇即明確稱:“人生在世,貴盡忠孝節義等事,方於人道無虧,可立身於天地之間。若不盡忠孝節義等事,身雖在世,其心已死,是謂偷生。”而《文帝孝經》全是對孝的勸化,其《原序》譽之是“集衆孝之大成,而創千古之子則”。此外,如《忠誥》[15]、《孝誥》[16]等,都是專講忠孝的道教善書。

佛教倫理以十善惡業爲其基礎。所謂十善惡業,《四十二章經》稱:“衆生以十事爲善,亦以十事爲惡——身三、口四、意三。身三者,殺、盜、淫;口四者,兩舌、惡罵、妄言、綺語;意三者,嫉、恚、癡。”十善惡業從身、口、意三方面對人的行、言、思給出了一個基本的道德判斷:凡殺、盜、淫、兩舌、惡罵、妄言、綺語、嫉、恚、癡則爲惡,而不殺、不盜、不淫、不兩舌、不惡口、不妄言、不綺語、不嫉、不恚、不癡則爲善。其中,意三業也有表述爲貪、瞋、癡(邪見)者,內涵實無多大差別,無外乎是將“嫉”之一業歸入“瞋”(即“恚”)中,而將“貪”之一業從“癡”中分出。十善惡業只是一個很粗的倫理綱要,故在佛經的`具體闡釋中常常更被細化。而這之中,身、口六業較爲外顯而易爲人把握,意三業着落於欲、情、智上,把握較難,常被分疏擴充極細[17]。《太上感應篇》所謂“吉人語善、視善、行善”、“兇人語惡、視惡、行惡”之區分,即顯然是受到了佛教倫理的影響。其“誑諸無識,謗諸同學”、“讒上希旨”、“念怨不休”、“以直爲曲,以曲爲直”、“怨人有失,毀人成功”、“縱暴殺傷”、“破人之家、取其財寶”、“見他榮貴,願他流貶,見他富有,願他破散”、“見他才能可稱而抑之”、“口是心非”、“造作惡語,讒毀平人”、“貪婪無厭”、“嗜酒悖亂”、“每好矜誇,常行妒忌”等,亦多化自佛教的十善惡業。《文昌帝君陰騭文》之“或買物而放生,或持齋而戒殺”、“勿妒人之技能,勿淫人之妻女,勿唆人之爭訟,勿壞人之名利”、“常須隱惡揚善,不可口是心非”等,《關聖帝君覺世真經》之“戒殺放生”、“惡念不存”、“淫人妻女”、“壞人名節”、“妒人技能”、“唆人爭訟”、“宰殺牛犬”、“姦盜邪淫”、“明瞞暗騙,橫言曲語”等,也均應是從佛教十善惡業中化來。在《文昌帝君蕉窗聖訓》中,其“戒淫行”、“戒意惡”、“戒口過”直接即是取自佛教的十善惡業。其“戒意惡”要人“勿藏險心,勿動妄念,勿記讎不釋,勿見利而謀,勿見才而嫉”,其“戒口過”要人“勿談閨閫,勿訐陰私,勿揚人短,勿設雌黃,勿造歌謠,勿毀聖賢”,皆不難在佛經關於十善惡業的細化中看到。《文帝延嗣經》之核心說教爲“十戒”:即戒宰殺、戒竊盜、戒酷取、戒淫污、戒口舌、戒巧詐、戒忍親、戒棄子、戒焚焰、戒暴性。除酷取、忍親、棄子、焚焰不敢強言取自佛教倫理,其他大多沒有問題。傳爲孚佑上帝所示的《十戒功過格》,一戒殺、二戒盜、三戒淫、四戒惡口、五戒兩舌、六戒綺語、七戒妄語、八戒貪、九戒瞋、十戒癡,每一條目下再立細目若干,分述功過。但很明顯,無論是其大條還是細目,皆爲佛教十善惡業及其細化的直接吸納。同樣,傳爲孚佑上帝所示的《警世功過格》,以意、語、行作爲區分,分別列出意善56則、語善39則、行善72則、意惡59則、語惡57則、行惡121則,也是對佛教十善惡業的直接吸納。凡此種種,均見佛教倫理在道教善書的倫理構成中佔有重要位置。

道教善書中有一些屬於生態倫理的內容,如《太上感應篇》之“昆蟲草木,猶不可傷”、“射飛逐走,發蟄驚棲,填穴覆巢,傷胎破卵”、“用藥殺樹”、“春月燎獵”、“無故殺龜打蛇”等,《文昌帝君陰騭文》之“禁火莫燒山林”、“勿登山而網禽鳥,勿臨水而毒魚蝦”等,以及《太微仙君功過格》之愛憐禽獸六畜、蟲蟻飛蛾等條目,這些則應是取自道教倫理。因受道家學說的影響,“天地與我並生,萬物與我爲一”的齊物觀念一直在道教倫理中佔有突出位置。在此觀念中,人並沒有特別的權力,與天地萬物共生共處,至於相互轉化。與佛教戒殺的倫理相得益彰,此一道教倫理在善書中幾乎被申發到了極致。《十戒功過格》“戒殺”中,天地生靈被區分得非常細微,殺過也因之被標舉得極細。而在一篇名爲《關聖帝君勸人戒殺放生多立壽誕廣生諭文》的善書中,保護生靈竟致是其唯一的內容[19]。除此而外,道教善書中敬畏神靈的部分也多取自道教倫理。如《太上感應篇》之“怨天尤人,呵風罵雨”、“指天地以證鄙懷,引神明而鑑猥事”、“左道惑衆”、“輕慢先靈”、“越井越竈,跳食跳人,損子墮胎,行多隱僻,晦臘歌舞,朔旦號怒,對北涕唾及溺,對竈吟詠及哭,又以竈火燒香,穢柴作食,夜起裸露,八節行刑,唾流星,指虹霓,輒指三光,久視日月”、“對北惡罵”等,《關聖帝君覺世真經》之“恨天怨地,罵風呵雨,謗聖毀賢,滅像欺神”、“假立邪教,引誘愚人,詭說昇天,斂物行淫”、“白日詛咒”等,《太微仙君功過格》之“以言指斥毀天尊聖像”、“每遇齋日及諸節令吉辰故不朝真”以及書章唸誦錯誤等,應該都是道教倫理的厚贈。道教爲一多神宗教,相信宇宙萬物遍佈神靈,故其宗教倫理要求人們時時恭敬、事事虔誠。

不僅僅是圓融三教倫理,道教善書所開啓的倫理系統還是一個多維倫理系統。所謂“多維倫理”,是指此一倫理系統具有極大的倫理包容性。正如有的學者所指出的,這套系統包括了家庭倫理、政治倫理、社會倫理與宗教倫理4個部分[20]。其實不止,如我們上面所揭示的,生態倫理也在其中佔有非常重要的位置。此外,如《太上感應篇》之“推多取少”、“減人自益,以惡易好”、“耗人貨財”、“敗人苗稼”、“苟富而驕,苟免無恥”、“無故剪裁”、“散棄五穀”、“損人器物,以窮人用”、“負他貨財,願他身死”、“強取強求,好侵好奪,擄掠致富”、“逸樂過節”、“貪冒於財”、“假借不還,分外營求”、“短尺狹度,輕稱小升,以僞雜真,採取奸利”等,《文昌帝君陰騭文》之“鬥稱須要公平,不可輕出重入”等,《關聖帝君覺世真經》之“重粟惜福”、“鬥稱公平”、“損人利己,肥家潤身”、“好尚奢詐,不重勤儉,輕棄五穀”、“大斗小稱”等,即均屬於經濟倫理的範疇。《文帝延嗣經》“戒酷取”、“戒巧詐”透過幾個具體事例,要人們勿強民倍課、巧取豪奪,所捲入的還是經濟倫理。《文帝救劫經》“日用章”記有一個由富轉貧的故事:“杭州王用先家貲百萬,置大小二斗、大小二稱較量出入,以欺陷人。止及十年,遭禍被刑,家財破散,子孫作丐。”其勸化的指向亦在經濟活動之中。《太微仙君功過格》“救濟門”稱:“以符法針藥救重疾一人,爲十功;小疾一人,爲五功;如受病家賄賂,則無功。治邪一同。凡行治一度,爲一功。施藥一服,爲一功。”其“不仁門”複稱:“凡有重疾告治不爲拯救者,一人爲二過;小疾一人,爲一過。治不如法,爲一過。不愈,而受賄百錢,爲一過;貫錢,爲十過。”“修合毒藥欲害於人,爲十過;害人性命,爲百過;害人不死而病,爲五十過。”《十戒功過格》“戒殺”稱:“醫術不精,寒熱誤施,攻補錯用,致傷人命者,亦曰誤殺,一人爲五十過。若貪其利而故爲行險者,爲百過。與人爭名而故爲行險者,亦爲百過。若他人調治不錯,故說其錯,妄爲翻案,致誤人者,貪名貪利,二俱有之,爲二百過。”“精於醫術,救一危症,作五十功;重症,作二十功;大症,作十功;輕症,作五功;小症,作二功;極小極輕症,亦作一功。惟受謝者,非功;或浮於所謝,仍可補記。”這些則又屬於醫學倫理的範疇了。總之,以其廣泛的融攝,道教善書所開示的倫理系統幾乎指向了世俗生活、世俗職業的方方面面,捲入了法律與道德監管的雙重意義。

唐宋之際社會轉型對新型倫理產生的籲求,下面將有專說。無論怎樣,道教善書所開示的倫理系統,作爲一種極具融攝性、多維性的結果,的確是順應了此一時代籲求。宋代以降,道教善書普遍被人們視爲道德行爲的規範。在明清時期的許多《家訓》、《通書》中,我們可以較爲容易地看到道教善書的基本內容。明清以後,道教善書的許多詞句成爲日常生活的術語、格言。直至於近,這些道教善書仍然極具活力,翻刻註釋不斷。凡此種種,無不說明其基本理念的深入社會與人心。是故美國學者包筠雅認爲:“最好還是認爲它們是被普遍接受的‘中國人的’道德標準。”